在举行正式国际谈判时,对有关各方在谈判现场具体就座的位次,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礼仪性也很强。从总体上讲,排列正式谈判的座次,可分为两种情况。
1.双边谈判
双边谈判,指的是由两个方面的人士所举行的谈判。在一般性的谈判中,双边谈判最为多见。双边谈判的座次排列,主要有横桌式和竖桌式两种形式。
(1)横桌式。横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谈判桌在谈判室内横放,客方人员面门而坐,主方人员背门而坐。除双方主谈者居中就座外,各方的其他人士则依其身份高低,各自先右后左、自高而低地分别在己方一侧就座。双方主谈者的右侧之位,在国内谈判中可坐副手,而在涉外谈判中则应由译员就座。
(2)竖桌式。竖桌式座次排列,是指谈判桌在谈判室内竖放。具体排位时以进门时的方向为准,右侧由客方人士就座,左侧则由主方人士就座。在其他方面,则与横桌式排座相仿。(图4.14)
图4.14 双边谈判的排位
2.多边谈判
多边谈判,在此是指由三方或三方以上人士所举行的谈判。多边谈判的座次排列,也可分为两种形式。
(1)自由式。自由式座次排列,即各方人士在谈判时自由就座,而无须事先正式安排座次。
(2)主席式。主席式座次排列,是指在谈判室内面向正门设置一个主席之位,由各方代表发言时使用。其他各方人士,则一律背对正门、面对主席之位分别就座。各方代表发言后,亦须下台就座。(图4.15)
图4.15 多边谈判中主席式的排位
按照惯例,在双边谈判中,应设置姓名签;而在多边谈判中,则大多不需要设置姓名签。在需要设置姓名签时,应保证在座者每人都有姓名签,没有遗漏。姓名签应以印刷体打印,同时采用本国与外方两种文字,通常应以本国文字面对自己,而以外方文字面对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