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希腊城邦的根本,公民集体是希腊城邦之核心。城邦首先是一个公民共同体。按一般希腊人的观念,城邦就是人,完全不是城墙和船舰本身。[1]这里的人显然是指公民而言。城邦可以在本地,也可以集体迁徙到外地,甚至可以迁移到海上。特米斯托克里斯(Themistocles)有句名言,他说:“只要雅典人拥有200艘满载海军的船只,那就是有城邦。”[2]这句话表明:“城”与“邦”可以分离,“城”毁而“邦”却可以仍然存在,仍然发挥作用。只要公民集体在,只要维系公民集体的宗教和组织在,城邦就可以存在。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公民是城邦的主体,他们属于城邦,城邦也属于他们。在希腊文里,“公民”(Polites)一词本身就源自城邦(Polis),意为“属于城邦的人”。亚里士多德说:“城邦的含义就是为了要维持自给生活且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体。”“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之内,就成为一个城邦。”[3]在城邦内,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城邦的最高治权依托于“公民集体”。公民可以不同程度地参与讨论和决定城邦内政、外交、诉讼、立法和选举公职人员等事务,他们也可以担任公职,公民与政府之间保持着最大程度的统一性。当然,城邦公民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不平等现象,不过,这种不平等是建立在相对平等的原则基础上的。城邦政府的首要任务就是:缩小公民之间的不平等,维护相对稳定的公民团体;使每一公民依公民身份分享某种平等的权利,然后再按照每个公民不同的经济地位确定其相应的政治权利。依义务明地位,依财产定权利,这是希腊城邦一条重要的规则。公民集体与城邦之间的紧密结合导致了公民至上价值观的盛行,导致了人与国家的高度统一。正因为如此,所以希腊人常常用“雅典人(而非雅典)”、“科林斯人(而非科林斯)”、“斯巴达人(而非斯巴达)”来称呼他们的国家。由此可见,人在国家中的地位。
城邦追求的是公民间的整体主义。所谓整体主义,就是在对待个人与城邦之间的关系上,城邦第一位,个人第二位,个人只有融合于城邦,为城邦而献身,才真正实现了其价值。希腊人把城邦看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公民集体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亚里士多德在这方面说得很清楚:“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以身体为例,如全身毁伤,则手足也就不成其为手足,脱离了身体的手足同石制的手足无异,这些手足无从发挥其手足的实用,只在含糊的名义上大家仍旧称之为手足而已。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织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要)。凡隔离而自外于城邦的人——或是为世俗所鄙弃而无法获得人类社会组合的便利或因高傲自满而鄙弃世俗的组合的人——他如果不是一只野兽,那就是一位神祇。”[4]把城邦共同体看得比个体重要是希腊城邦中公民们的一种独特的政治心态。在希腊人看来,有了城邦,就有了公民个人的一切。城邦的繁荣和强大,也就意味着公民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城邦的毁灭,则意味着公民权利的失落和个人自由的丧失。因此,希腊城邦中的公民都把城邦的整体利益视为神圣,公民的集体意志视为法律。苏格拉底式的献身,就是城邦整体主义精神的模范遵从。
兵、民一体是城邦整体主义的具体表现。希腊城邦普遍实行公民兵制度。保卫城邦的独立和安全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一个共同体所遭遇的困难,只能是由其他共同体引起的,后者或是先已占领了土地,或是到这个共同体已占领的土地上来骚扰。因此,战争就或是为了占领生存的客观条件,或是为了保护并永久保持这种占领所要求的巨大的共同任务,巨大的共同工作。”[5]公民们平时农作、训练,战时打仗,作战时所需的马匹、甲胄、武器、粮食等都由自己解决。城邦常常按严格的制度来保障和巩固兵、民一体的城邦理念。例如:梭伦通过立法,把雅典公民按年收入多寡划为四个等级。第一等级“富农级”,年收入为500麦斗以上;第二等级“骑士级”,年收入为300~500麦斗者;第三等级“双牛级”,年收入为200~300麦斗者;第四等“贫农级”不满200麦斗者。规定:第一、二等级可担任高级官职(如当执政官),为城邦提供骑兵队;第三等级可担任中、下级官职,提供重装步兵;第四等级不能担任任何官职,只提供轻装步兵或在海军服役,但拥有公民大会中的选举权。莱库古更是把斯巴达公民建成“平等者”同盟,将他们从农事中解放出来,使其变成服役终身的职业军人,由国家集中训练,统一安排。城邦的最大成就就是能够通过多种措施,把各个分散的个体公民组织起来,将他们统一于相关的秩序之中,从而形成牢固的公民整体。希腊城邦的这种整体战斗力在希波战争中得到了充分地体现。
当然,城邦内部的整体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也会随着邦内各支力量的变化而有所调整,从而形成新的整体性平衡。例如,当军队以骑兵为主力时,贵族制或寡头制在政治上会起主导作用,因为能养得起马的只能是少数贵族。当重装步兵成为城邦战争依靠的主力时,贵族制开始向温和民主制过渡。因为参加重装步兵的成员都是比较富裕的公民。而当海军成为城邦主要军事力量的时候,下层平民在政治上的作用增大,从而常常导致平民政体的建立。像在雅典,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穷人和普通人比贵族和富人就享有更多的权力,因为正是普通人操纵着舰队并给城市带来权力;他们提供了舵手、水手长、下级军官、哨兵和修理船只的工匠;使城市强大的正是这些人,重装步兵、贵族和有身份的公民是远远比不上他们的。”[6]这种适时的调整不但没有损害城邦的整体性,相反却使城邦更具活力,更趋一致。
维护公民集体的纯洁性是希腊公民整体主义的重要保证。希腊城邦是组织起来的公民对付外人的一个堡垒,不仅妇女、儿童和奴隶排除在公民共同体之外,被释奴隶或者从希腊其他城邦移民来的自由人及其子女都被视为外人。公元前451年雅典公民大会通过严厉的伯里克利公民权法,规定只有父母均为雅典人的人,才有资格取得雅典公民权。[7]这个规定一直保持到雅典城邦被马其顿人征服为止。在古代希腊,授予外人以公民权的情况十分罕见,除非是处于特殊时期。[8]即使是移民出去的希腊公民也是独立建邦,与母邦没有直接的政治关系。城邦的这些原则尽管受到后世政治家和学者的不断指责,但在当时却是深得民心之所在,深受民众的拥护。它既保障了公民集体的特权地位,又巩固了公民的整体优势,在历史上有其非常明显的进步作用。
城邦的整体主义特征对于希腊文明的影响是深刻的。整体主义使松散的公民集体更趋严密,使每一位公民与城邦之间的关系更直接、更具体,从而使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意识更加强烈。公民是城邦的一员,而且是名副其实的一员。他们在有秩序的城邦里分享权利,在有纪律的城邦内承担义务。由他们组合起来的集体共同构成了利益与共、一致对外的有机整体。
[1] 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7,77,7。
[2] 希罗多德:《历史》,8,61。
[3]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76b。
[4]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53a19~29。译文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8~9,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版,第30卷,4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 参见Davies.J.K.Democracy and Classical Greece,London:Fontana,1978,p.116。亚里士多德等古典作家也常常把雅典民主的一些制度的建立同雅典海军的发展联系起来,以说明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74a;1291b20。色诺芬:《雅典政制》,1,2。
[7]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26,3;普鲁塔克:《伯里克利传》,37。
[8] 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在人力资源严重不足时,才采用较为宽容的人口政策,而且危机结束后则弃而不用。《政治学》,1278a,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