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意图,即某级组织或某个领导起草某份文稿的基本构想,其表现形式,或者是会议讨论予以明确,或者是领导同志向起草人员面授。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领导意图是我们起草的依据和遵循,必须得到全面的贯彻和表达,所以一般不会出现明显相背离的情况。但由于种种原因,与之相偏离的情况或多或少都会出现,即总体上没有违背,但表述中有所变形走样,比如不全面、不清晰、不准确,等等。这样就势必造成写作意图不能得到全面体现,领导当然不会满意。
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认真分析,找准原因,回到对领导意图的领会和把握上来,看看是记录上出了问题,还是理解上、表述上出了问题。
记录上的问题,就是由于记录不准、不全而导致写作上的偏差。有经验的同志都知道,起草前听取领导授意时,应原汁原味地把原话记录下来,哪怕说得不是很清楚、很连贯,也要一字不漏地记,然后进行梳理、归纳、领会,写作就有了依据和方向。但有的同志不以为然,以为领导说的那些东西我都懂得,上级文件上、报刊上也有现成的,所以只记大意,具体的内容不记。待到写作时,突然想到某个地方要引用领导的原话原意,但本子上没有记录,回忆又回忆不起来了,再去问领导又怕挨批评,只好按照大意勉强写下去,这就难免偏离了领导意图。如果是这样,那就只好去查找会议原始记录或者其他同事的记录,再不行就只能硬着头皮去问领导,挨批评就挨批评呗,谁叫你当初偷懒图省事呢!
理解上的问题,那就要看对领导意图领会得深不深、把握得准不准。领导交代写作意图,有时候很清楚很明白,一听就懂,不需要揣测琢磨,按照他的思路写下去,稿子基本能成;有时候则不然,领导以为交代得很清楚很明白了,但听起来话里有话、话外有音,其中包含着某些深刻的、我们未曾认识到的东西,要靠琢磨、联想、推理才能领会得深透、表达得准确。而我们的问题往往就出现在这里:有时是因为知识面有限,对领导所说的东西似懂非懂、一知半解;有时是由于认识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局限,领会不到领导意图的深层含义;有时是由于悟性不高、理解不深,注意力仅仅放在领导意图的语言表达上,不善于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地进行全面把握、融会贯通。为此,就要对领导意图进行再分析、再领会,把不懂的东西搞懂,把包含在语言深处的东西挖掘出来,使之在文稿中得以完整、准确的体现。当然,这只是临时性的补救,从根本上说,要靠扎实的知识功底和较高的悟性,做到“响鼓不用重槌敲”,对领导意图心领神会,一点就通。
表达上的问题,就要看语言文字是否准确体现了领导原意。领导意图的表达,或会议讨论,或个别交代,有时很明确、很具体,连主题、主要观点和关键性提法都替我们想好了,语言表达也准确无误。这种情况下就应原话、原意照用,不可随意更改。举个例子来看,某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明确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社会负担、支持企业加快技术进步等方面内容,要求办公室起草一个文件。初稿总体上是按此来写的,但在具体表述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工业、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征标准未按会议意见予以明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方面表述含糊;减轻企业社会负担方面,会议意见本来是“凡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而初稿上笼统地表述为“凡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这些都是政策性、操作性很强的东西,不容变形走样,否则文件下发后势必产生某些负面作用。经过查对会议记录和秘书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审改把关,这些偏差才得以全部纠正。这个例子就说明了写作必须严格遵循领导意图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