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各司其职、权责明确——贞观时期的体制建设(1 / 1)

贞观之治的舞台由贞观君臣唱着主角,活跃的人物背后,运转良好的国家体制起着功不可没的保障作用。唐承隋制,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为隶属于尚书省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中户部在贞观年间称为民部,唐高宗即位后,为避唐太宗之讳,改称户部。三省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制约,保证着唐王朝决策的理智性与合理性。其中,中书省掌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掌施行。皇帝有什么命令,首先让中书省起草诏令。在这个过程中,中书舍人各抒己见,杂署其名,称为“五花判事”。诏令经过中书侍郎、中书令的审核后,送交门下省审驳。在这个过程中,门下省官员若觉有不便之处,可以驳回诏令,“涂窜而奏还”,称为“涂归”。只有通过门下省审议的诏令,才可以送交尚书省执行。这样经过多层程序最终制定出来的政策,往往能够集思广益,考虑周密。因此,宋人司马光在谈到这种“中书出命,门下审驳”的制度时,感叹道,(唐太宗)始申明旧制,由是鲜有败事。

三省制下,实行的是集体宰相制度。中书省的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长官侍中、尚书省的长官尚书令皆为宰相。后来由于唐太宗曾担任尚书令,故不再除任,尚书省的副长官左、右仆射成为宰相班子成员。另外,唐太宗为了避免宰相之间互相维护,又给一些品级相对较低、敢于仗义执言的官员或者朝廷元老、但未任相职的官员加以参议朝政、参豫朝政、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政事等名号,让他们参加宰相会议——政事堂会议,他们也相当于宰相。比如杜淹曾以御史大夫的身份“参豫朝政”;魏徵曾以秘书监的身份“参议朝政”;刘洎曾以黄门侍郎的身份“参知政事”;萧瑀、李世[img alt="" src="../Images/image190-1.jpg" /]则分别曾以太子太保、太子詹事的身份“同中书门下三品”。集体宰相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削弱相权,加强君权,而且多个宰相可以各抒所见,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君主能够听到更多意见,保证了政事堂会议决策的质量,从而有利于减少失误,提高行政的理智与效率。

三省制的设置是希望通过三省间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确保行政的合理有效,但此制度在运转过程中也会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背离初衷。每当三省官员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时,唐太宗便会及时加以提醒。贞观元年(627),他曾对王珪说:

元置中书、门下,本拟相防过误。人之意见,每或不同,有所是非,本为公事。或有护己之短,忌闻其失,有是有非,衔以为怨。或有苟避私隙,相惜颜面,知非政事,遂即施行。难违一官之小情,顿为万人之大弊。此实亡国之政,卿辈特须在意防也。[25]

贞观三年(629),他再次提醒群臣:“中书、门下,机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实重。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比来惟觉阿旨顺情,唯唯苟过,遂无一言谏诤者,岂是道理?”在唐太宗的推动之下,贞观群臣屡屡有封驳诏敕之举。比如唐太宗即位之初,分命使臣点兵。封德彝认为,中男虽然未满18,但体格健壮者,亦可简点入军。唐太宗从之。敕命出,时在门下省任职的魏徵认为此条敕令违背了朝廷法式,坚决反对,不肯署敕,以至来往数次。最终,唐太宗还是遵循了魏徵的建议,停取中男为兵,从而避免了失信于天下。此外,唐太宗早在贞观元年(627)便已下令:“自今中书、门下及三品以上入阁议事,皆命谏官随之,有失辄谏。”让谏官参加皇帝与宰相的御前会议,随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从而确保朝廷决策的准确性。

除去三省之间能够相互制约之外,唐太宗还非常强调朝廷各个部门之间,以及各个部门内部都应该各司其责、权责明确,不要越俎代庖、妄生枝蔓。贞观元年(627),御史大夫杜淹上奏,认为诸司文案恐有稽缓失误,因此向唐太宗申请,希望可以让御史直接到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宰相封德彝表示反对,因为“设官分职,各有所司”,若出现失误,御史自应加以纠劾;如若让御史遍历诸司,搜集失职之处,恐怕太过烦碎。杜淹听后,心服口服地说:“天下之务,当尽至公,善则从之。德彝所言,真得大体,臣诚心服,不敢遂非。”[26]按唐制,杜淹任职的御史台“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其职责确为纠举百僚、弹劾不法,但若逾越本职,亲往诸司,不仅会干扰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也会导致御史台官员工作烦碎,抓不住重点。所以,杜淹接受了封德彝的意见。唐太宗也非常高兴地说:“公等各能如是,朕复何忧!”诸司能够恪守本职,互不干扰,实为唐太宗喜闻乐见之事。

前文已言,唐太宗勤政的特点在于提纲挈领,而非事必躬亲。同样,他对宰相的要求也是如此。贞观二年(628),唐太宗对宰相房玄龄、杜如晦等人说:“公为仆射,当助朕忧劳,广闻耳目,求访贤哲。比闻公等听受辞讼,日有数百。此则读符牒不暇,安能助朕求贤哉?”于是唐太宗下令:尚书省的细碎杂务,一切皆委付尚书左、右丞处理,只有那些事关重大的冤案要案,才由仆射亲决。由于仆射既是宰相,又是尚书省的长官,有的仆射对省内之事往往事必躬亲,日理万机,反而忽略了其作为一国之相的职责。在唐太宗眼里,宰相应该提纲举目,关注事关根本的国家大事,至于那些细小之事,不应为之劳心费神。

政治体制的规划建设合理与否,不仅能体现一个时代政治文明的发达程度,而且能影响一个时代政治文明所能达到的高度。贞观时期三省六部体制的确立完善与流畅运转,各个部门间的互相配合与彼此协调,君臣之间的理性分工与协同合作,不仅让贞观时代成为后世仰羡的开明政治之典范,而且奠定了有唐一代政治体制之基本格局,是为唐太宗君臣留给李唐王朝最重要的政治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