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华民族复兴”理念和话语的兴起(1 / 1)

“中华民族复兴”的理念和话语,就其核心概念“中华(或中国)民族”与“复兴”旨趣之明确组合的思想自觉形态而言,可以说形成于民国时期,大约在1920年开始出现,“九一八”事变之后逐渐风行全中国。但若溯其源头,恐怕还得从清末孙中山的“振兴中华”论和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谈起。[64]前者代表革命党人的汉民族主义之“光复”理想;后者则预示了后来立宪党人融合中国各民族、实现共同发展的“大民族主义”(梁启超语)之国族“振兴”愿望,它们为共同孕育这一时代思潮,做出了历史贡献。特别是立宪党人率先提出现代意义的“中华民族”概念,实为“中华民族复兴”论奠定了思想基础;而辛亥革命爆发及中华民国的正式建立,两党思想合流的“五族共和”论以及随之兴起的五族合一之“中华民族”观念的流播,则显然为自觉形态的“中华民族复兴”论得以最终形成,创造了有利的政治和文化条件。

在早先研究“中华民族复兴”观念的时候,笔者曾发现并指出,李大钊“这位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的先驱者,也是‘中华民族复兴’理念最早自觉的导引人之一”。因为他在1917年年初发表的《新中华民族主义》等文中,已经提出“中华国家之再造、中华民族之复活”的思想命题,并主张“凡籍隶于中华民国之人,皆为新中华民族”。笔者还特别强调:李大钊所谓“‘复活’与‘复兴’用词略异,意思并无大的差别。今天,当中国共产党人重新高揭‘中华民族复兴’旗帜的时候,也未尝不可说是对这位先驱者思想遗产的自觉继承,当然同时更是作为执政党对于近代以来中国合理的思想传统的理性继承”。[65]近年来,另有学者在继续研讨这一观念时,或明确认定李大钊“‘中华民族之复活’思想的提出,标志着‘中华民族复兴’之观念的基本形成”;[66]或声称“李大钊是中共党内系统阐发中华民族复兴思想的先驱者”。[67]这些判断是否准确无误,当然还有待于进一步检验。

从目前笔者和学界同人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李大钊的确不愧为“中华民族复兴”论最早的创发人之一。他的“中华民族复活”说虽明确表达于1917年,实则早在1915年和1916年受日本辱华之“二十一条”的刺激时即已萌生,可以说乃是民族危机的直接产物。面对日本企图断绝中华“根本兴复之生机”的行径,热血的李大钊坚信,“吾国命未必即此终斩,种性未必由此长沦也”,[68]他要再造中华,以延续民族生命,促其光华再放。但单木不成林,那时的“中华民族复兴”论还只是个体思想的表达,尚不具备形成思潮的条件。而且1917年前后,李大钊也还谈不上有共产主义信仰,只不过是一个深受进步党人民族国家思想影响的留日学生和爱国青年而已。

民国初年的进步党,核心人物为梁启超、汤化龙和孙洪伊。它在宗旨上标榜“国家主义”,仍以发展宪政为目标。其中不少人主张,各族人民作为国民当化合而成一大“中华民族”。该党起先与袁世凯合作,后袁复辟帝制,即与之决裂。进步党解散后,梁启超又成为“研究系”的首领。李大钊最初发表“中华民族复活”论时,与汤化龙、孙洪伊很是接近,他赴日留学,即由这两人资助。不过在思想上,李大钊还是更多受到梁启超的影响。其呼唤“青春中华之再造”的那种青春哲学,进化论逻辑,以及青年必须担当复兴使命的思想主旨,乃至阐发论述的行文风格本身,都与1900年梁启超的名作《少年中国说》十分相似。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梁启超曾赴欧考察,亲身感受并开始反省西方近代文明的弊端,逐渐增强了对中华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信心,与梁漱溟、张君劢等一道,成为“东方文化派”的代表。“五四”以后,他虽没有直接使用过“中华民族复兴”之类的明确表述,但他对“中华民族”史和中国传统文化进行一系列有影响的研究,从“中华民族”的生命活力,传统文化的特色与优长,以及两者结合而形成的独特“国民性”或“国性”等多个方面,阐发过不少相关思想,对于引发“中华民族复兴”观念,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如1921年,他发表《历史上中华国民事业之成败及今后革进之机运》一文,就主张国人“今后但当善用我国民性之所长,别开新路”。认为中国经过数千年的“民族化合”,终于形成近代意义的“‘中华国民’之一人格”,“前此百难千灾,幸不夭折,今乃俨然壮夫矣。今日以往之历史,正与欧洲黑暗时代相当;今日以后之历史,乃始渐入彼之文艺复兴时代也”。[69]次年,他又发表《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一文,探讨“中华民族同化力特别发达”的过程与原因,认定“此民族在将来绝不至衰落,而且有更扩大之可能性”,等等[70]。这些论说,与“中华民族复兴”论已然相当接近。

1921年至1922年,梁漱溟出版《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其有关论说,更直接从“中国文化复兴”的角度来思考“中国人复活”问题。他声言:“只有昭苏了中国人的人生态度,才能把生机剥尽死气沉沉的中国人复活过来,从里面发出动作,才是真动。中国不复活则已,中国而复活,只能于此得之,这是唯一无二的路。”他既批评那种把清代学术称作“中国的文艺复兴”的说法为不当,认定“文艺复兴的真意义,在于人生态度的复兴”;又批评把“五四”以来的新文化运动当作“中国的文艺复兴”之荒唐,认为新文化运动只不过是“西洋化在中国的兴起,怎能算得中国的文艺复兴?若真中国的文艺复兴,应当是中国自己人生态度的复兴”。[71]此种观点,实在启发了那种将传统文化复兴视为民族复兴之根本的新思路,对日后的“中华民族复兴”论,产生了重要影响。1930年前后,梁漱溟成为“乡村建设派”的典型代表,也是一个长期站在文化保守主义立场、鼓吹中华民族复兴论的象征性人物。

实际上,“五四”以后的文化保守主义,或者说带有保守特点的文化民族主义,不仅参与孕育了“中华民族复兴”思潮,还直接构成为日后主导型“中华民族复兴”论的某种思想底色。

就笔者所见,在“中华民族复兴”思潮的形成过程中,1924年似乎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这一年的1月至3月,孙中山发表“民族主义”演说,对其以往思想予以重新解释,不仅大赞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而且提出要“恢复民族地位”“发扬民族精神”,甚至还使用了“民族复兴”的提法。由于孙中山国民党领袖的特殊身份,加之他1919年以来又公开主张融化各少数民族成为一大“中华民族”,两种思想倾向结合起来,遂产生一种特别有利于形成“中华民族复兴”论的导向作用。同样值得关注的是,这一年的3月,少年中国学会的主持人王光祈,受学会内部共产党和青年党的争斗以及国共合作之政党运动的刺激,坚信与其忙于从“国家”和“政治”方面努力,不如赶快就“民族”和“社会”方面入手,遂公开倡导一种“中华民族复兴运动”。他还对这一运动的内涵做出系统而清晰的说明,堪称“中华民族复兴”思潮的揭旗之举,具有标志性意义。另外,1924年5月至6月,少年中国学会的另一领导人和共产党创始人之一的李大钊,也在新的思想基点上,重新表述和说明了他的“中华民族复兴”论,并显示出与文化保守主义论者不同的思想取向和特色。凡此种种,大体可表明,“中华民族复兴”作为一种时代思潮,此时已然初步形成。它与国共合作的实现并联合发动以“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为主要内容的国民革命几乎同时,实在绝非巧合。因为国民革命奏响的正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序曲,而中国的知识人也正由此激发出一种强烈的民族复兴热望。

由于学界对上述王光祈和李大钊所涉及的后两个事件尚缺乏关注和讨论,故本书在此,不妨稍作申述。

1924年3月30日,留学德国期间的王光祈写成《少年中国运动》一书,由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在为该书所写的长序中,他将“少年中国运动”的宗旨和性质,径直解释为“中华民族复兴运动”,不仅态度坚决,而且旗帜鲜明。他写道:

少年中国学会的希望,是在唤醒“中华民族之复兴”,此种工作,何等伟大!当然不是短时间内所能见效的……

“少年中国运动”不是别的,只是一种“中华民族复兴运动”。我记得民国七年本会发起时,曾慕韩君曾主张取名“复兴社”,但是我以为用“少年中国学会”之名,含义较为明了,后来曾君以及其他会友都赞成我的主张,于是始有今名。从此我们可以见得所谓“少年中国运动”,其实只是一种“中华民族复兴运动”。直到去年(民国十二年)十月,国内一部分会员在苏州会议,决定学会进行方针,为“求中华民族独立,到青年中间去”,亦只是一种“中华民族复兴运动”。

我们“少年中国运动”与国内其他各种运动不同的地方,便是我们眼中只看见了一个“中华民族”。再进一步说,我们只看见了一些“中国人民”。无论什么功罪,我们都归之于人民身上。譬如其他一切党系常说:我们国家太弱了,我们非赶快“造国”不可。我们学会认为国家之弱,系由于组织这个国家的民族不强,我们与其忙于“爱国”、“救国”、“建国”,不如赶快“救族”、“教族”、“育族”。[72]

图3-2 《少年中国运动》书影

在王光祈看来,中华民族复兴必须优先从社会和文化角度入手,要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存在两种方法:一种是“民族文化复兴运动”;另一种是“民族生活改造运动”。他认为,“大凡一个民族在世界上能维持其相当的地位,与其他民族并立,必须备有一种‘民族文化’,以表现他的生活思想、行为、习惯等等——特色,同时又以之促进本族的团结。反是者,其族必亡,或终为人所奴隶”。[73]因此,王光祈十分反感新文化运动极端反民族传统的偏颇倾向,强调以“礼乐”为核心的中国民族文化及其所涵育的民族精神与“根本思想”,只能以西方的“科学方法”加以整理开采,不能与他民族“彼此随便通融假借”,因为其民族性或特色乃“由遗传、历史、信仰、环境、习惯等等所养成”,必须珍惜和发扬。[74]至于其“民族生活改造运动”,则主要关注的是“普及教育与发展实业”的问题,它除了要求一般社会习俗的改良之外,尤其重视“发展农业、改造农村、诱导农人”,并视其为该运动的“下手之处”。[75]这与日后的“乡村建设运动”,取径相通。实际上,如果我们将王光祈的“民族文化复兴运动”和“民族生活改造运动”,与十年后蒋介石发动的“中国本位文化建设运动”和“新生活运动”加以对比,就不难发现,两者的思路简直如出一辙。

以笔者之见,王光祈的前述“序言”,堪称民国时期首次公开倡导“中华民族复兴运动”旗帜鲜明的宣言书,它也是迄今为止,学界所发现的关于“中华民族复兴”话语符号较早完整的呈现形式,其在内涵上的系统说明也是最早的。此外,它还昭示出该话语系统日后带有保守特点的文化民族主义之主导关切。因此,从认知“中华民族复兴”思潮形成问题来说,王氏此序实具有不容忽视的思想文本价值。

王光祈主持的少年中国学会成立于1918年,曾孕育大批共产党和青年党的核心成员。作为两党领袖的李大钊和曾琦(字慕韩),都是该学会的发起人。由于在对待传统文化、苏俄和无产阶级世界革命,以及阶级斗争等问题上,两派发生严重分歧,最终导致学会分裂,并于1925年自动解散。其中,曾琦和李璜等于1923年,秘密成立中国青年党(对外以“中国国家主义青年团”名义活动)。王光祈在思想上,尤其是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上,明显更加接近青年党,但他却并未正式加入青年党。一则他不满意于该党僵硬的“国家主义”,正如前文曾提及的,他认为青年党诸君“虽有时常用‘国家主义’名词,但按其实质,多系一种‘中华民族主义’”[76];二则,他也不认同那种热衷“政治运动”的政党立场,在他看来,不良政治主要由无良社会与无良个人造成,最好办法当从改造个人和全体民族着眼,推行一种“自反的自修的国民改造运动”。他讨厌国民党以人民程度不足为借口,试图行“一党专政”的“训政”方案,认为这与“从前袁世凯所谓‘开明专制’,进步党所谓‘贤人政治’”,都不过是一丘之貉。[77]由此也可见,王光祈有关“中华民族复兴运动”主张的最终形成,实与国、共、青三党思想的彼此互动不无关联。

与王光祈出版《少年中国运动》一书几乎同时,李大钊于1924年6月发表《人种问题》一文,对他昔日的“中华民族复活”论予以重申,且还与“复活”一词并列使用了“复兴”一词,这表明他加入共产党之后,依然保持了对于往日思想的延续。该文对我们认知“中华民族复兴”思潮的兴起,同样具有特别的意义。李氏在文中写道:

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贡献,大都以为是老大而衰弱。今天我要问一句,究竟他果是长此老大衰弱而不能重振复兴吗?不的!从“五四”运动以后,我们已经感觉得这民族复活的动机了。但我又要问一问,这民族究竟真能复活吗?时机倒也到了,只看我们是怎么的奋斗和如何的努力!我们如能使新的文化、新的血液日日灌输注入于我们的民族,那就是真正新机复活的时候。

从引文可知,李大钊不仅继承了他“五四”以前的“中华民族复活”论,还保持了其一贯以批判和改造传统、吸收和引入外来先进文化为主导倾向的“新文化运动”之精神与立场。这一点,正是他有别于王光祈、青年党和“东方文化派”的地方。在《人种问题》一文中,李大钊还特意提到孙中山1924年初关于“民族主义”的新解释,称其对外强调“现世中国的民族,为要独立而反抗其他任何民族的侵略与压迫”,对内主张“国内经济生活不同的民族要使其解放、自决而独立”,“经了这番新解释”之后的国民党民族主义,“其意义也更新而切当了”,但他对孙中山赞美传统道德文化的部分,显然不愿置评。此前一年,在孙洪伊的牵线搭桥下,李大钊得到孙中山的信任,被接纳为国民党党员,直接促成了第一次国共合作。所以这里,笔者更愿意将此期李大钊的有关思想,看作是既体现又超越共产党人观点的、一种有别于文化保守主义路向的“中华民族复兴”论代表。

不过,李大钊此时的“中华民族复兴”论,较以往又有所发展和变化。首先,此论已建立在对“民族”和“民族性”价值深入认知的基础之上。在《人种问题》一文中,李大钊清晰地阐明了民族、国民和人种三个概念的差别,认为与“国民”作为政治法律身份和“人种”作为血缘区分的标志不同,“民族的区别由其历史与文化之殊异”,凡是“在相同的历史和文化之下生存的人民或国民,都可归之为一民族”。他在文中,还特别推介了法国哲学家库泽(Victor Cousin,今译孔辛)关于文化民族性与时代性关系的看法。认为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一民族的特性必代表其一时代的理想,但须于这时代的总精神之下乃能了解”,“各民族之相异的特殊理想都可认为真识,而不是完全的真理”,它们可以而且必须互补,才能成为“完全的真理”。这实际上是在强调文化“时代性”的同时,也认可了各民族文化自身不可替代的“民族性”及其存在价值。无疑地,这在当时的中国,乃是关于“民族性”最前沿和最深刻的见解。其次,文中还视野开阔地介绍了一些西方学者关于民族、国民和种族间复杂关系的看法,指出民族、种族间存在阶级对立与斗争的事实,推论“人种斗争将来必与阶级斗争同时表现出来”,并强调:“中华民族应对世界民族加入阶级战争的准备,这也是我们要特别注重的”。这一点表明,此时的中共党人里已有先觉人物,开始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思考有关民族及其复兴问题了。

尤为难能可贵的是,李大钊并未以“阶级性”的存在去简单否定“民族性”的价值,而是将两者并存并重。因此在该文的最后,他明确表示:“要在未来民族舞台上施展我们的民族特性,要再在我们的民族史以及世界史上表扬显著我们的民族精神”。[78]这种思想的包容度、调和色和复杂性,在中共早期乃至1935年之前的思想史上,都是甚为少见的。当时的中共党人一般多习惯于从时代性出发,以“封建主义”概念将民族传统整体否定,而将文化的民族性价值几乎完全漠视。不过,李大钊尽管有所突破,也仍然无法彻底摆脱这种思维定式的拘囿。这从其往往泛泛地谈论民族性,通常不会将其具体落实,可以透见一斑。

1925年以后,李大钊所代表的“中华民族复兴”论路向,由于国内控制和主导该话语的文化保守主义之强势存在和国民党以之反共等原因,逐渐淡出“中华民族复兴”论的话语系统。直到“九一八”特别是全面抗战爆发后,才又得以有所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