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启超与“大民族”观念的创发和“中国民族”说
据笔者所见,最早具有较为明确的中国各民族一体融合的“大民族”现代观念,且率先在这一意义上使用“中国民族”和“中华民族”一词者,可能均为梁启超。
早在戊戌时期,梁氏已初步形成对外抵制外族侵略、对内实现族类团结的民族意识。在为满族人寿富创办的“知耻学会”所写的“叙论”中,他曾极言,中国四万万“轩辕之胤”(包括满族、蒙古族等)应耻于“为奴为隶为牛为马于他族”[102],同时告诫“海内外同胞”要合群自强,以“振兴中国,保全种族”。[103]他还强调“变法必自平满汉之界始”,“非合种不能与他种敌”,主张国内各个种族,尤其是满汉两族,甚至是整个“黄种”都应该“合种”,以便去同外族竞争。[104]可见当时在他那里,“种族”和“民族”依然是不加分别的。
进入20世纪后,梁启超进一步接受了西方近代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在与革命党人的接触与论战中,他那种横向联合的“同种合体”意识又得到强化,并与纵向的历史认同感相互结合,逐渐发展成了较为明确的中国各民族必须一体化的观念。[105]1903年,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梁启超公开表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基于此,他还明确提出了“合汉、合满、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有一之人类,以高掌远跖于五大陆之上”的主张,并指出这是所有“有志之士所同心醉”的共同理想。
虽然,此时的梁启超还并未完全摆脱大汉族主义的观念,认为“此大民族必以汉人为中心点,且其组织之者,必成于汉人之手,又事势之不可争者也”,但他已能够率先意识到实现民族双重自觉的必要,认定必须抛弃“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以建设一个以“小民族”有机联合为基础的“大民族”的宏伟目标,并“欲向于此大目的而进行”。这种观念的创发,无疑显示出了其过人的智慧和远见。在清末后来的改良派和立宪派党人之中,此种观念也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
从现实政治契机来看,梁启超形成“大民族”观念,显然是意识到在帝国主义势力猖獗的时代里,中国的整体生存为压倒一切的首要问题,而“排满建国”则无疑面临分裂的灾难性危险。而从理论上说,他形成“大民族”观念,则是基于对西方有关“民族国家”思想进行选择的结果。由于正视“排满”的现实困境,他开始反省当时西方盛行的“一民族建一国家”的民族主义理论,转而对德国学者伯伦知理关于民族与国家关系存在多样性的观点情有独钟。1903年,他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中曾引伯氏所谓“同地、同血统、文字、风俗为最要焉”的“民族”界说,来作为自己“大民族”观念直接的理论依据。在有关注文里,他特别注明指出:“地与血统二者,就初时言之。如美国民族,不同地,不同血统,而不得不谓之一族也。伯氏原审,论之颇祥”。同时,他还绍介伯氏理论强调说,对于那些“国境大而民族小,境内含有数民族者”,大约存在四种发展趋势,而其中第一种即为:“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在昔罗马帝国,及今之北美合众国,是其例也”。[106]这种轻地域血统,而更注重历史文化和现实整合因素的“大民族”认同观,不仅是当时梁启超的主动选择,它对后来杨度等立宪派人物,也产生过较大的影响。
有其实、有其意,就需要有其名以副之。共同体性质的所谓“大民族”,将用何种名称来表述呢?它与过去中国历史上长期发展延续下来的各民族又是何种关系?对此,梁启超等人起初并不十分自觉。在梁启超流亡日本之后主持创办的《清议报》中,合成词“中国民族”已不难见到,往往译自日本的“支那民族”。1901年,梁启超作《中国史叙论》一文,又多次固定地使用了“中国民族”一词,有时用来指称汉族(古为华夏族),有时则是将其作为对有史以来中国各民族的总称,而在后一种情况中,同时实已初步具有了各民族从古至今所凝成的某种一体性和整体性的含义。该文对中国历史的时代划分,就是以此种意义的“中国民族”活动来作为主体依据的。所谓“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可以为证。[107]1905年,在《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一文中,梁启超对该词的使用也是此义:“亚洲东南一部分,即所谓印度支那及南洋群岛者,实中国民族唯一之尾闾也,又将来我中国民族唯一之势力圈也。”同年,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他还同时并列使用了“中华民族”与“中国民族”两词。后者在范围上明显比前者要大,它包括了梁氏认为当时尚未完全融进“中华民族”的其他少数民族,如苗族、百濮族等。
20世纪初,在中国各民族总体意义上使用“中国民族”一词的,并不限于梁启超一人,甚至也不局限于改良派和立宪派。作为一个具有时代标志性和历史意义的新名词,可以说它的出现和初步使用,正是现代中华民族意识萌生时在语言词汇上的最初反映。不仅清末如此,即便在民国时期“中华民族”一词已相当流行之后,仍然有不少人愿意继续使用“中国民族”一词,来表达相同的含义。不过,也应当指出,在清末一般知识界尤其是在革命党人那里,“中国民族”或“支那民族”一词更多时候,还是被用来指代融汇了众多民族的广义汉族。在这方面,1903年《湖北学生界》刊登的无作者署名的《中国民族论》一文,可称代表。该文声称:
中国者,中国民族之中国,非中国民族不得干与……中国民族者,黄帝一统太古民族以来之通称也。虽地偏亚东,不得谓之中;权移外人,不得谓之国,子子孙孙,继继承承,四千余年之血族,聚族于此。中国民族者,仍祖国之名号也。据古昔载籍,呼曰百姓民族;求外国译书,称曰支那曰震旦民族,皆不合中国之定义。中国者,无一定国号之国也。朝三暮四,革命易朝,独中国二字,嵌入吾民族脑筋中如压字机器印入……西哲有言曰,国民者,脑筋中有本族事业之民也。有民族思想之民其国强,无民族思想之民其国亡。吾将起吾国民而告之曰,中国民族四字,或坐或饮,或居或游,由小脑入大脑,渡哇落里斯桥,镌刻澄记而不忘,而吾种族始得雄飞于20世纪。[108]
这种指称汉族的“中国民族”(当时也称“中国种族”或“中国人种”),[109]有时也被用来泛指中国境内现存的各个民族或种族之总和。如前述梁启超在著名的《中国史叙论》里,就常有此种含义的“中国民族”之使用(其文中“中国民族”就包括汉、苗、蒙古、图伯特(藏)、匈奴、通古斯六“人种”)。可见,在清末时,两者之间就是容易相互转换的。这是与清朝时期“中国”逐渐明确地成为现代国家名称的历史进程相一致的。进入民国后,就更是如此了。
在西方“民族国家”(或译称“国民国家”)观念传入中国和发生影响之初,由于对当时中国各民族之间已然存在和将要深化的内在联系,也即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一体性认知不足,加之以“地域”和“国家”之名来称谓“民族”——也就是使用“中国民族”一词,一方面可指代以国民统合为政治基础的“中国各民族”,另一方面也可指代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包含其他较小民族在内的一体化融合的大民族共同体,这自然是既便利、又能避免认识矛盾的权宜之策。不过,随着人们对西方民族国家主义思想了解的深化,对作为主体的汉族发展史、特别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史和融合史认知的深入,“中国民族”一词,最终还是被既能体现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现实政治关系,也能表明其历史文化的内外在关联和一体化发展趋势,并且与现代国家认同之间存在微妙差异的“中华民族”一词所取代了。当然,这只是就汉语和汉文中的表述而言,而且是民国时代的后话,其间还曾经历过一些重大的政治变化和值得注意的认知历程。需要指出的是,不仅在近代西方语言中,而且在近代中国的蒙古文和藏文里,如果不对之加以音译的话,“中国”或“中华”两词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至今仍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