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日常使用的“知识分子”概念既模糊又混乱。希尔斯在《国际社会百科全书》“知识分子”的条目中界定知识分子为“比他们那个社会其他的人们更为频繁地在相互交流和表达中,以广阔的视野和抽象的符号关心人、社会、自然和宇宙”[1]。有研究认为,正是20世纪初源于法国的“德雷福斯事件”创造了知识分子的概念。在知识分子这种由不同职业的人士组成的集合体中,知识起着核心的作用,它超越了各种不同的利益帮派和世俗的宗派主义,以“理性代言人”的名义,向全体国民说话。实质上,“知识分子”一词呼唤着“知识者”传统的复兴,体现并实践着真理、道德价值和审美判断三者的统一。[2]但据勒戈夫的研究,“在学者、讲师、教士、思想家这些词汇中,只有‘知识分子’一词确切表明一个轮廓清晰的群体:学校教师的群体” [3]。因此,他推断知识分子出现在中世纪的盛期,在12世纪的城市学校里传开来,从13世纪起在大学流行。进而,他确切地指出,“知识分子”主要以中世纪大学校园的教师群体为代表,以思想和传授其思想为职业的人。这个群体的最明显特点就是把个人的思想天地与在教学中传播这种思想结合起来。这一群体在中世纪已经得到明确的限定,“知识分子”本人也在中世纪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份,并努力为自己找到这个称呼,以代替“教士”(Clerc,同时指神甫和学者)那个有双重含义的概念[4],即一个以写作或教学,更确切地说同时以写作和教学为职业的人,一个以教授与学者的身份进行专业活动的人。12世纪的“知识分子”就在这个发展中的城市环境里,安置推动历史前进的发动机,并规定他们在这个时代里的使命:“追求真理,做时代的儿女。”[5]显然,作为20世纪50年代西方历史学研究的一个中心问题,勒戈夫对知识分子概念的研究具有开拓性贡献,引发了史学界对知识分子问题的研究热潮;而且,知识分子概念的意义主要体现于“把注意力从机构转向人,从理念转向社会结构、实践方式和思想品质,并把中世纪大学的这一现象置于一个历时长久的联系之中”[6]。桑蒂尼针对12世纪末建立的摩德纳大学而做的一项出色研究中,进一步阐发了该概念:“‘知识分子’作为新的社会学类型产生,以城市劳动分工为先决条件,正像大学设施的出现以公共文化空间为前提一样,这一新的‘知识大教堂’在这个空间中才能涌现出来,走向繁荣,并自由地深入进行研究。”换句话说,正是在12世纪末与13世纪初西方基督教世界呈现出新的精神景观的根本特征及其背景下,比如劳动分工、城市、新的机构、一个为整个基督教世界普遍共有的文化空间等,诞生了知识分子这一特殊的群体;而且,中世纪知识分子并不背离葛兰西(Antonio Gramsci,1891—1937)的模式,即知识分子渗透于社会各阶层、各领域,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7],因为它们首先是教会与国家的忠实仆役,各大学越来越成为培养高级官员的场所,并由于知识分子的角色与大学的自由,或多或少发展成为持批判态度甚至走向异端边缘的知识分子,如阿贝拉尔、阿奎那、西格尔、威克利夫等。[8]可以说,13世纪的知识分子拥有经院哲学的方法,以图书和文献作为教学的主体,经历了理性与信仰的结合、平衡、分离的阶段。然而,知识分子由于普遍参与教会事务,几乎不能从事教学,对大学工作本身会带来不良后果,造成学生学习不规律,水平下降。由此,出现了知识分子与社会服务之间的“悖论”,即“当大学学者大力宣称其在教会统治中发挥作用的权利时,大学却自我封闭了其生涯,教学水平也下降。他们试图在整个基督世界中讲话与行动,却将他们享有尊严的机构本身分裂、变小,更增加了他们企图的非现实性”[9]。而自14—15世纪以来,从整体上说,大学学者作为知识分子越来越多地参与官僚制度的普遍发展,无论是教会还是世俗社会,都以官僚制为基本特征。总之,大学学者归属于一个全新的社会群体,即“知识分子阶层”就诞生于官僚现象之中。
如果把“知识分子”放到历史长河里考察,就能很容易地把握住“知识分子”地位所发生的变化的意义。在过去七八个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知识分子”拥有令人敬畏的文化权威和影响力,以至于有评论者常常把知识分子描绘成“危险的破坏分子”,喜欢自我放纵,有时还会制造分裂,鼓动人们对传统秩序发起攻击。霍夫施塔特在《美国生活中的反智主义》中描述了知识分子作为美国文化中所代表的一种强大的反智论力量,即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大学校园激进主义知识分子被认为应当对美国道德的滑坡承担责任;在冷战时期,知识分子走上了政治极端,并进行政治破坏。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早期,这种对知识分子的公开指责演变成为“这个强大的群体已经成为或者将要成为一个新的阶级”,甚至认为这个新的阶级是“现代社会中进步的力量,在可预见的未来,人类无论解放成什么样子,他们都居于核心”[10]。这种赞赏知识分子构成了“积极的进步精英”或指责这一阶级是“寄生性的破坏力量”的立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至少不管如何,两者都断定知识分子是拥有影响社会进程的力量的重要社会群体。
事实上,界定“知识分子”的依据就存在着争议,因为大部分定义经常依据其从事的职业来界定。但从本质上讲,如果要准确界定知识分子的内涵,应该不是他们做什么,而应该是他们的行为方式、看待自己的方式以及所维护的价值。因此,是否是一个知识分子,应该与其谋生的方式无关。科塞(Lewis Coser)曾经提出,“追溯西方知识分子的社会背景,揭示出社会与政治的状况如何支持或阻碍他们的理念,而他们又是如何在巨大的困难中影响和铸造了西方的理念世界”。在科塞的眼里,知识分子首先是拥有“理智”的人,同时又是理念的守门人,即“为理念而生的人,不是靠理念吃饭的人”[11]。艾尔曼重复了科塞的这一观点,说“知识分子也许靠思想生活,但他们也必须为思想而活”[12]。虽然“为一种思想而活着”这种观念看起来似乎比较理想化,毫无现实意义,但它却真真切切是近几个世纪以来激励成千上万人行动的原因。事实上,不论你对这类理想主义有什么异议,它确实在历史上激励了许多人,让他们在残酷的日常现实中看到还存在着创造的可能。
然而,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认为,如果想“拥有知识分子这一头衔”,文化生产者还“必须把他们在特定文化领域里的特殊专长和权威用于这一领域之外的政治活动”[13]。这说明,即使你成为了一位“学者”,并不直接就等于成为了一名“知识分子”。因为按照布迪厄的看法,作为“知识分子的身份感”部分来自于参与到超越了自身特定职业或兴趣的事务中。鲍曼( Bauman)认为,“‘成为知识分子’这句话所意味的,是要超越对自己的职业或艺术流派的偏爱和专注,关注真理、正义和时代趣味这些全球性问题”[14]。难怪知识分子最赞许的一个美德就是要有能力去追求独立而自由的生活。古德纳相信知识分子最渴望的品质应该是意志自由(autonomy),因而他声称“知识分子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最深层的支柱,是他们对自己的意志自由的自豪”[15]。因此,渴望拥有根据自己的信仰和思考来行动的自由就会深深地影响着知识分子的行为。这也解释了为何知识分子经常处于一种创造性的紧张状态之中,与主流机构加在日常生活之上的规则和限制相冲突。[16]
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伴随市场在大学学术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学术生活愈加制度化与职业化,大众媒介力量日益增强,导致知识分子能够行使意志自由的公共空间遭到了严重侵蚀,传统知识分子开始衰落,并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推动社会学术面貌变化的主要力量是大学学术界与思想界的扩张,即职业化与专业化要求学者更加关注提供服务,而不是推进思想,这使得知识分子的生命力遭受到了重创。因为判断是否是一个大学学者、是否是知识分子,并不是因为在从事学术工作,也不是因为工作的特殊经济功能,而是因为与社会的联系以及自身思想的发展而成为知识分子。也可以说,作为一个普通学者的职业精神所提倡的价值与行为方式,与作为一名知识分子倡导的价值与行为方式已经不完全一致了。对社会现状提出批评,充当社会的良心,或为追求真理不计后果,这类行为只能是知识分子的行为,而不成构成专业人士的工作,两者之间甚至相距甚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韦伯认为19世纪以来伴随着大学外部资本主义精神的诞生以及官僚体制的形成,大学内部不可避免的官僚化与专业化思想严重威胁着作为知识分子的学者的生存方式。知识分子的工作一旦职业化,只是获得了管理方面或技术官僚性质的职能,但从此就不再具有独立性,也丧失了提出重大社会问题的潜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也就是所谓的后现代时代,既然与知识分子权威联系在一起的诸如探索知识、运用理性等启蒙主义根本原则成了怀疑的对象,知识分子的工作也就失去了诸多文化方面的感染力。对理性力量的怀疑进而对其信赖度的减弱,既严重动摇了知识分子的地位,又对普通公众的日常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总之,现代社会让知识服从于实用目的,催生了一种不利于实验和发展强大思想的学术情绪。而用专家取代思想家,同样削弱了公众对讨论重大问题的兴趣。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与学术背景下,知识分子发现他们既很难找到自己的声音,又很难找到属于自己的听众。基于此,难怪不仅解构主义的代表福柯断定“普遍的知识分子”趋于消失,“具体的知识分子”迈上前台,就连法国当代著名的后现代思潮理论家利奥塔也干脆以悲观的口吻宣布“知识分子已经死亡”。
概括地说,尽管与大学学者相伴而生的知识分子是“为理念而生的人,不是靠理念吃饭的人”,具备“也许靠思想生活,但他们也必须为思想而活”的理想模式,但由于判断成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标准指向要超越知识分子自身所属学科专业或艺术门类的局部关怀,参与到对普遍真理与时代趣味等全球性问题的探讨中,因此,既是这种特定的实践模式成就了知识分子的兴盛,也决定了知识分子走向衰落之路。而作为并非如同知识分子般跨出“象牙塔”与本专业领域的大学学者则由于处于大学理性的关照下,从中世纪至今在大学发展史与学术发展史上获得了不朽的地位和影响。
面对现代进程中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上都处于极度分裂的世界,韦伯可谓洞若观火,指向明显,其著名的“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二分学说,其实就蕴含了他对宗教观念与现实世界关系变迁的矛盾心态与深刻思考。在他晚年勉励年轻学者而非知识分子的“以学术为志业”的演讲中,“志业”一般可以有两种解释:一为职业,即现代社会从事学术工作时在物质意义上的谋生之道;二是作为一种召唤或道德献身对象的志业或天职。作为热爱和探求知识、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学教师,他们不但生产具体的知识,同时追问如何形成一般的知识标准,以便寻求客观知识与真理的更为可靠的依据。在现代社会不断官僚化与专业化的过程中,无论怎样应对都不可避免要产生“职业人”“专业人”的悲观结果,因而积极倡导作为“第三种类型”的大学学者要为事业献身,要积极做好作为“职业人”生存下去的思想准备,并尽可能重返往昔专注于专门研究的“象牙塔”里去。伴随着理性与信仰相统一的时代成为历史,一个以学术为志业的知识分子绝不可以再充当所谓新时代先知的丑角。否则,不仅是歪曲现实,而且是在逃避责任。基于此,韦伯提出了著名的责任伦理和信念伦理这一对不相容的概念;信念伦理的唯一责任就是守住燃烧的信念之火,避免其熄灭。事实上,只有责任伦理才能在这个充满利益冲突的世界上,不仅能审时度势为自己的目标做出决定,还敢于承担行为后果的责任。韦伯强调,“在行动的领域里,责任伦理具有优先性,其用意就是希望提醒人们一定要警惕神秘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以及非理性主义浪潮中暗藏的陷阱”[17]。对于中国大学及其学者来说,该当如何处理自身、学术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呢?这显然已经涉及本书前面大学理性视野下的大学行动模型。
人类最早的学者起源于古代社会知识生产的形态是超越事实之上的沉思,他们由此自由地探索着万事万物的根基。自从中世纪产生现代意义上的大学以来,大学学者便自然成为学者当然的代言人。近代以降,随着大学外部的官僚化进程,学者逐步职业化,过去以业余爱好为主要特征的科学研究方式逐步过渡到以学术自由、价值中立等制度形式体现的大学“学术共同体”为学者社团的主要特征。19世纪初,在有关学者及其本质的论说中,费希特的系列演讲犹如划过静寂黑夜的最耀眼的流星,清晰勾勒出该“共同体”不断前进的路线。费希特反对“根据表面的现象和单纯的意见制定的学者概念”,赞同“根据真理制定的学者概念”,即“只有那些通过时代的学养,达到对理念认识的人才能被称作学者”,并从现在起,“只把那些经由时代的学养,确实认识到理念的,或至少满怀朝气,孜孜以求认识理念的人,看作是学者”。他认为,“在真正的学者中,理念已经赢得了一种感性生命,它完全扬弃了学者的人格的生命,并将这种生命纳入到理念的感性生命之中”[18]。所以,按照费希特的界定,学者具有同质的精神命脉,无论“在北大、牛津或敦煌石窟,在昨天、现时或明天”,他们都隶属于那种即使天各一方但追求一样目标的理智共同体,从而具备了同质的追问、同样的求索动力、同样的元方法律令、同质的评价准绳、同样的英雄谱系、同质的原型以及同样的深层语法与论说方式。[19]当然,伴随着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大学的学科群体和学科范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现代学者的这种理想言说方式已经遇到极大的挑战, 因为“今天,学术已经作为一种职业的经营,以学术为志业受到了限制,就是学问已经成为一个空前专业化的时代,并且这种局面将一直持续下去。从表象和实质两方面来说,我们都必须认清,个人只能通过最彻底的专业化,才有可能具备信心在知识领域取得一些真正完美的成就”[20]。而且,“每位受到召唤,有志从事学术工作的年轻人,都必须清楚认识到,他所肩负的重任具有双重面貌。他不仅需要学者的资格,同时也必须能够做一位好教师,而这两种条件并不一定全然吻合”[21]。但是,一个人是否同时兼具上述这两种能力,完全得靠运气。因此,对真正的大学学者来说,必须克服由于大学外部与内部官僚化、职业化与学术自由、价值自由之间的离心力与矛盾,认清学术生涯乃是一场发狂、无把握的冒险。当然,最终也确实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忍受这种创伤,而不觉得这对他们的内在生命是一种伤害,从而成长为伟大的大学学者。
就中国的整体环境而言,大学及其学者历来受到普通大众的崇仰,而近年来则以其日益暴露的种种问题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十分复杂,而大学及其学者自身的种种不足,乃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需要三省其身,深刻反思。中国大学经历了百余年的磨炼,不少学者已在相当程度上具备了现代学者的素质。然而,由于与社会同时向市场转型,也使现代大学遇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比如学风浮躁、学术行政化、权学或商学交易泛滥等。现在国家对大学和研究机构投入甚巨,而监督与审计不力,导致某些人垄断资源,谋取名利,进而走向学术腐败。这些人的行为已经损害到大学学者的整体声誉。正如耶鲁大学的诺尔·波特在1871年就职演说中讲道:“一个学院里最有效的道德影响力来自教师的个人品格……一个高尚的品格,再加上学者的智力和成就的尊严就可以成为一种启迪和追求。”[22]因此,重新探讨何谓大学学者,这既是一个内容丰富的学术问题,也是为大学学者正名、以恢复其社会声誉的现实问题。那么,真正的大学学者应该什么样?或者说,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称作是真正的大学学者呢?一般认为,那些聚集在大学和研究机构中的有知识、有博士学位或教授头衔的人即为大学学者;或者说求学、做学问的人或是在学术上有造诣的人。我以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从外延上看,真正的大学学者乃是学术界的知识精英和文化精英,他们永远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不可能戏剧化地批量涌现;从内涵上看,真正的大学学者应当是那些学术素养深厚、学术成就卓越、淡泊功名利禄、以追求真理为毕生使命的人。从现在社会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看,中国大学目前人才成长的环境宽严失当,到了比较浮躁、比较肤浅、比较浮夸的程度。如果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就只有现代大学坚守大学理性下的行动模式,做到办学使命足够清晰、治学目标足够明确,大学真正成为学者的精神家园,学者真正成为大学的精神支柱,并且两者都不为外界**所动,才能清楚地昭示什么才是真正的大学,什么是真正的大学学者。
追溯历史,俯仰今昔,高等教育机构历经近2500年的发展才形成今天的格局。头2000年,在学生、学者或教会的赞助下,大学采取学生游学和学者游教的模式;近500年来,则是越来越多地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赞助或拨款支持。这样,大学的办学取向就日益受到外在力量的控制。近现代大学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内部逻辑与外部压力不断对抗、相互制约,继而在新的起点上建立新的平衡的历史。纵观现代欧美各国,不同类型的大学与市场关系的密切程度及其表现方式也各自不同。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面向市场成为许多大学的必然选择,因为它们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现实需求的同时,获取自身发展所需的经费。但另一方面,那些研究型的一流大学却在尽力抵御市场**,维护教育使命的尊严。这些大学由于享有其办学传统所赐予的精神和物质优势,因而得以保持经典教育的哲学理性,确立自身在这个经济效益至上的时代为全民负责、为未来负责、为真理负责的精英立场。这意味着,虽然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已成为时代潮流,但高等教育的精英传统仍然是我们时代的中流砥柱。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高等教育也曾一度陷入混乱,部分人鼓吹大学是社会的“服务站”,导致相当一部分大学对公众的短期要求过于敏感,对追逐金钱过分热衷,纷纷致力于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以便得到社会与潜在市场客户的认可。“一所州立大学必须帮助农民照看他们的牛群;一所捐办大学必须通过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授课,帮助成年人得到更好的工作。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对这类事情感兴趣的教授有别于那些致力于发展教育和增进知识的教授。”[23]追逐金钱使许多大学经常屈服于公众舆论的要求,而公众舆论则认为如果教育有目标,那就是经济的目标。大学与舆论的这种互动使大学降格为职业学校。[24]因而,美国高等教育一度陷入专业主义、孤立主义和反理智主义的多重困境,而对专业主义的强调和职业教育主义的盛行差点“剥夺了大学唯一的生存理由”,即大学所天然赋有的不受功利或“结果”压力牵制而为追求真理提供一个天堂的使命。[25]现代大学的困境源于此,大学学者的困境亦源于此。换言之,大学教育的精英性及其执著于理智活动本身的特质决定着大学及其学者的主流品格,而大学及其学者的现代困境通常始于对这一特质的放弃。
针对大学教育与大学学者的此种状况,赫钦斯生动地指出:“大学‘特权’的合理性并不在于能招纳富人的子弟并使他们无害于社会,或招纳穷人的子弟并教会他们如何赚钱,而在于不断在人们面前呈现出对人类最高能力的持久信念时所体现出来的永恒价值。”[26]他认为,大学与“普通教育”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除非学生和教授(特别是后者)致力于共同的理智训练,否则大学就不过是一系列不同系科的无序集合,难以消除现行教育制度的内在矛盾。或者说,若无追求真理的共同信念,单靠校长和董事会是不足以把学校团结为一个充满学术活力的和谐整体的。当然,尽管阻力重重,美国大学最终都没有放弃发展“普通教育”的责任,许多有识之士都在致力于让所有高层次研究建立在一个共同知识体系的基础之上,促使大学成为真正学者的社区。[27]1945年,哈佛大学出版了《自由社会中的普通教育》,正式阐明了“普通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出美国大学教育应该有个“一致的逻辑”。自此,“普通教育”成为美国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特征之一,影响着美国大学本科课程的改革,并被广泛介绍到世界各国。[28]
现在,中国高等教育同样面临着规模扩张而质量亟待提高的问题。在这种复杂多变、竞争激烈、价值多元的社会背景下,目前高教界的主流声音仍然是要求大学完全对国家负责或为社会服务,这种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强调的仅仅是大学与政府、与市场的表层关系,无限夸大了大学的某些阶段性目标。正如杜维明所指出的:“在今天的中国,从学生、老师、学校,一直到社会,很多人都有这样一个观点:大学是为社会服务的,如果不为社会服务,大学的价值就减杀了。可是英美那些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学却不是这样。”[29]赫钦斯曾尖锐地指出,流行的效用观念的麻烦之处在于,它混淆了即时目标和最终目标的界限。他所批判的实际上是现代人狭隘的“进步观”,因为大学并非仅仅是“创新之所”,而首先应当是“文化传承之所”,是积累人类文明精华的储存之所,只有通过“普通教育”才能使一代又一代的学生吸取和掌握这种共同的文明财产,从而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30]但事实上,后来美国大学“普通教育改革运动”的兴起并非历史的简单复归,一方面,它的确是作为专业主义和职业主义教育观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另一方面,它也认为传统“自由教育”理念支配下的课程设置无法培养新时代所需的人才,必须进行改革。主张实施“普通教育”的大学专家认为,“普通教育”可以避免大学教育以牺牲人才的“文化涵养”为代价,单纯或片面传授专业知识与技术或职业技能的弊端。也可以说,“大学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培养人才,要使得各种不同类型的年轻人的知识得到扩展,想象力得到开发;让他们学会自我反思,能够追求智慧;让他们学会倾听,并且发展理性对话的能力”[31]。毫无疑义,中国经济要保持可持续发展,中国社会要复兴中华传统文化,就必须要求大学教育中的每个成员,尤其是那些作为社会知识精英的大学学者成为参与国家复兴进程的一分子,而要使大学学者以最积极有效的方式参与社会生活,他们就必须具备一些共同的心智特点,或者说,具备与“公共旨趣”或“公民性格”有关的所谓“统一性”。过去几百年来,大学犹如独力支撑的大树,尽管难于亲近,却广受景仰。大学有此崇高地位,就是因为它始终如一地坚持探讨真理的客观性,坚持文化传承的延续性。现代大学只有完全献身于这些目标,我们的国家、社会、大学及其学者才会有充满希望的未来。
学者和大学之间就像是鱼与水一般须臾不可分离的依存关系,没有杰出学者的大学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大学,而离开大学的学者也很难成为真正的学者。这是因为,一方面,只有通过“普通教育”培养“受过教育”的文化人,通过研究高深学问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大学才能成为学者的精神乐园;另一方面,只有圆满完成文化传承与科学研究的基本使命,大学学者才能成为大学的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说,梅贻琦的名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至今仍有强烈的针对性。在高等教育史的头2000年时间里,大学学者首先是一个学者,而在后500年里,学者的身份逐渐转化,他们首先是公民,然后才是学者。今天的大学学者大都具有这种双重身份。那么,要想成为这种具有双重身份的大学学者中的合格一员,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呢?换句话说,要想正确处理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大学学者应该如何根据大学理性的标准行动呢?
第一,要把握辨识真假学者的尺度。有人认为,学者之为学者,必须掌握“旁征博引”与“咬文嚼字”两种“武器”。但现实情况似乎并非如此简单。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对于这句话,历来解释不一。程子认为:“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又说:“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在这里,他将学术目的作为区分古今学者的准则,认为古人为学期于成就自我,今人为学则期于成名于世。后来,章世纯在《留书》中将二者的区别阐释得更为清楚具体:“古之学者为己,事归乎实,实归乎惬心;今之学者为人,事归乎名,名归乎缀利。”这个区分真假学者的尺度迄今尚未完全过时。对于一个真正的学者来说,学术目的应与终身追求真理的人生终极目标相联系,虽然它不可能完全超越功利,但它一定不屑于世俗的追名逐利。[32]名利只是学者工作的“副产品”而不是前提和终极目标,其文化传承与学术研究受物质报酬左右的学者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学者。近年来,很多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了吸引人才,纷纷开出优厚的条件,其初衷本无可厚非。但报酬优厚是否必定能引来品学兼优之士,值得怀疑。爱因斯坦认定,荣誉和颂扬是腐蚀学者灵魂的烈酒,他自己的办法就是通过工作来规避它们。1952年,爱因斯坦的老朋友、以色列首任总统魏茨曼去世后,当时的以色理总理提出请爱因斯坦担任总统,但他却在报纸上发表声明正式谢绝。[33]如此看来,作为一个成功的学者,其人生的最大幸福和最根本的意义不就是“惬心”吗?换言之,是否以追索真理和发展学问来“为己”“惬心”,仍然可以作为区分真假学者的试金石。
第二,要尽力承担学者必须承担的使命。费希特认为,在现实社会中,给予个人以荣誉的不是阶层本身,而是对其阶层岗位的坚守。作为一个显要的社会阶层,学者的使命之所以崇高,是因为他们的目标远大,他们希望达到的理想境界,通常需要经由漫长的奋斗才能逐渐接近。因而一个真正的学者必须具备关于人的全部天资的知识,掌握关于人的全部意向和需求的科学,对人的整个本质有全面而准确的估量。只有这三种知识紧密结合起来,才构成所谓的学问,这种普遍性的真理如果表现在某个专门领域,即可称之为某种专门学问。一个人只有真正献身于获取这些知识,才可成为学者。由此可见,学者的真正使命是“高度注视人类一般发展的实际进程,并经常促进这一进程”[34]。为此,学者应特别承担起优先发展其自身的社会才能、敏感性和传授技能的职责。总之,学者应是人类的教师,就其整体而言,应代表他们所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费希特认为,一个真正的学者要承担起时代所要求的“教化”后代的工作,“从自身的工作中产生出未来各代人的道路,产生出各民族的世界史”。这一观点十分符合现代大学倡导“普通教育”的内在理念。当然,这并非要求现代的大学学者信奉经院主义,或成为一个纯粹的学究,而是希望,既然大学学者是生活在大学这个知识社区与文化社区的学术精英,就应尽可能运用自己的理性,在其学者和教师生涯中保持和传递普遍主义的教育信念。
第三,要合理把握学者“服务社会”的限度。当今时代,大学的流行形象已不再是“象牙塔”,而是“服务站”。环顾世界,包括学术界在内,为“象牙塔”辩护者为数寥寥,而为“服务站”欢呼者甚众。所谓“服务站”,很多人对此甚至理解为社会需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政府需要什么,大学就提供什么;市场需要什么,大学就忙碌什么。不知不觉之中,大学就彻头彻尾社会化、政治化、市场化了。[35]然而,正如索尔·贝娄(Saul Bellow)所言,终日萦绕于大学及其学者间的上述“大喧闹”(great noise)也正是大学理性与学术精神的天敌。笔者无意否定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但这种服务不应当是急功近利的,也不应当是没有限度的,应当区别于知识分子的某些行动方式。因为尽管“大学确实要为社会服务,但并不是社会需要什么,大学就根据需要提供什么。这种服务是消极的,长远来说是扼杀原创力的。大学应该为社会创造现在没有的东西,甚至为社会发展指示方向。所以大学应该寻找社会的需要,不管是在政治、经济方面还是在文化方面,而不是紧跟形势去满足社会的需要。”[36]换言之,大学及其学者的社会服务不应当妨碍真理探讨的连贯性和完整性,不应当以牺牲客观真理的普遍价值为代价。它们与社会关系的微妙之处就在于:一方面,学者的人道主义使他不可能对近在眼前的社会灾难无动于衷;另一方面,学者对客观真理的信仰又会使他经常感到短期的社会需求无足轻重,这种信仰还包括某种不太确定的判断,即只要是真理,迟早会产生作用,但对这些用途的过分关注则可能会损害研究的客观性和学术质量。在上述矛盾之间维持某种必要的平衡,而又无损于学术研究的自由和超然,已成为现代学者必须严肃面对的课题。巴士德从事的微生物学研究提供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范例。当时,法国正面临葡萄酒与啤酒制作以及蚕病、鸡瘟、狂犬病防治等诸多紧迫的问题。为此,巴士德放下手头的其他研究,专心致力于解决上述问题。在完成这些“服务社会”的工作后,他又回到自己的实验室,而没有给那些养蚕业、葡萄酒和啤酒厂商、养鸡场或其他类似企业当顾问,也没有开设相关问题的工商类课程。他认为,学者固然要利用自己的专长帮助解决与国计民生有关的专业问题,但问题一经解决,学者的“社会服务”就应及时终止,并重新回到超越世俗功利的真理探讨中来。巴士德关于学者服务社会应当适可而止的思想,揭示了大学理性中责任伦理与价值中立对于到底应该怎样设定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的合理性及其限度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当然,它对现代大学学者的社会责任感、哲学信念、知识底蕴和道德判断力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
第四,要做好高深学问的看护人。如前所述,由于现代大学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迁,大学学者必定会面对种种**。为此,作为大学知识与文化社区的成员,他们必须遵守相关的学术行为准则,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底线。尽管从长远看,社会公众对大学及其学者的资源、自由与自治具有裁判权,但在短期内高深学问则处于公众的视野之外。因此,大学学者是否会公正诚实地对待公众利益,公众是难以评判的。而且,“在认识事物、认识真理与谬误方面,现代世界还没有什么社团比大学学者社团犯的错误更少。这个学者社团是世界性的,所有成员都相互平等。他们掌握着认识真理的方法这一事实,就是最大的保证。”[37]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学者拥有相当的自治权,并成为自身道德的“唯一评判者”;这也意味着,只有学者及其同事和其他学过这门学问的学者能够组成“最终的裁判所”,即作为一个学者必须对本学科和专业的发展承担相当的责任,因而学业精深、学术成就卓越就理所当然地成为高水平大学学者的主要标志。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大学教授就开始面临一个危机,即大学教职正在成为一种“瓦解中的职业”。为此,阿什比曾竭力提倡复兴“学术职业的希波克拉底宣誓”,希望制订一个“公开宣称的职业实践准则”,这个著名的阿什比准则乃是建立在“学问具有一种内在的正直”的信念基础之上的。克拉克·克尔认为,关于建立和执行学术职业的准则问题,现在仍存在许多争议。[38]但是,既然大学正在努力成为“社会的良心”,那么,按照西方学术道德的有关经典理论,大学学者至少须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学术准则:一是在高等教育的某个领域受过长期的系统训练;二是保留尽可能大的自治天地,能自由选择研究课题和研究方法;三是献身于自己的学科领域,尤其要把发展本学科视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四是研究成果若导致意外的不良社会后果,则研究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9]在科学研究的后果愈来愈不可预测的今天(如人类基因研究与克隆人研究等),这条准则正在得到日益广泛的认同。
由于文化与价值观的差异,中西方看待大学教育与学者的德性问题则各有其不同的视角。尽管路径不同,目标却是一致的。钱穆(1895—1990)先生在《中国学术通史》中对此曾有精辟的阐述。他认为,所谓“有关学问之系统”,第一是“人统”,其中心是人,即所谓“学者所以学做人也”;第二是“事统”,其中心乃事,即所谓“学以致用”;第三是“学统”,其中心即学问本身,亦即所谓“为学问而学问”。显而易见,把“人统”作为第一系统,更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信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即此之谓也。比较而言,现代西方大学理念则最重“学统”。比如,纽曼认为,大学教育的任务在于“知识性,而非道德性”。赫钦斯则认为,大学教育之目的不在于训练“人力”(manpower),而在于培育“人之独立性”(manhood)。从这些思想出发,西方大学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主流看法曾经是:只有“科学方法”才是人类道德唯一的最高典范。科学方法要求对真理的追求“真诚不欺”,达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境界。“曲学阿世”乃学界之贼,根本没有资格在大学立足。因此,西方大学把“学术真诚”视为大学学者人格的最高标准。
当然,随着现代大学与政府、市场关系的日渐密切,大学功能的不断演进与多元化,西方学术界日益感受到大学学术道德的沦丧甚至面临崩溃的危机,在这种背景下,一系列的基本学术准则也应运而生。然而,在学术界看来,这些准则只是权宜之计,要从根本上削弱社会与市场给大学带来的负面影响,大学应在教学与研究之外,大力倡导“创造性的文化生活”[40],即保持有文学气质、有书生情调、有生命意义的生活方式。大学文化生活的形成,虽然是多种不同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各个年龄段的学者居息一堂,朝夕切磋,形成“学人社会”,就有希望成为现代大学的道德支柱。[41]
总之,大学学者与大学、社会的关系从来不是固定的,总是处于不断演变之中。不同时代的大学教师以不同的称谓方式被赋予了不同的社会角色,而不同生存形态的大学教师也表现出了不同的行为方式与功能指向。但是,对大学理性视野下的大学行动者来说,强调“责任伦理”下的“价值中立”原则,正是因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存在着多元的价值观,为了使大学尽可能在大学官僚体制与学术自由之间维持必要的张力,真正的大学学者必须遵循大学理性,以严肃、诚实的态度对待一切价值观,因为现代大学已不再是一个被绝对价值统辖的“迷人的私家花园”,而成为一个供人观赏的“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因而大学及其学者对待自身与外部世界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保持理性上的诚实,才能真正在这个到处充斥着动**、冲突和不确定性的社会中保持永恒。具体来说,尽管现代大学早就具备了教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三大功能,但现代大学学者必然首先是从事文化传授的良师,然后才是投身研究的优秀学者,并由此成为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贡献的好公民。换言之,大学学者既要承担大学文明传承与发展学问的责任,还要承担作为一个普通社会公民的使命。一个真正的大学学者,要忠实地行走在大学理性的轨道上,以责任伦理为指导,以信念伦理为动力,淡化实用,享受心如澄澈之水、身如不系之舟的处世乐趣,抱着庄敬不怠、百折不挠地追索真理的治学态度,在自己的学术生涯与百年树人的大业之间建立最无私、最纯粹、最紧密、最宽广的联系。
[1] 转引自李春萍.学者·知识分子·知识工作者[J].学术研究,2006,(10).
[2] 李春萍.学者·知识分子·知识工作者[J].学术研究,2006,(10).
[3] [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张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引言.
[4] 同上书,第1页.
[5] 同上书,第11页.
[6] 同上书,第147页.
[7] [意]葛兰西.犾中札记[M].葆煦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418.
[8] [法]雅克·勒戈夫.中世纪的知识分子[M].张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50.
[9] [法]雅克·韦尔热.中世纪大学[M].王晓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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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美]刘易斯·科塞.理念人:一项社会学的考察[M].郭方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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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Gouldner.the Future of Intellectuals and the Rise of the New Class,London; Macmillan Press. 1979.33.参见古德纳.知识分子的未来和新阶级的兴起[M].顾晓辉,蔡嵘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16] [英]弗兰克·富里迪.知识分子都到哪里去了[M].戴从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30.
[17] [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M].冯克利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8.
[18] [德]费希特.关于学者的本质及其在自由领域的表现[C].费希特著作选集(第4卷)[M].梁志学,主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336,337,340.
[19] 方文.社会心理学的演化:一种学科制度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01,(1).
[20] [德]马克斯·韦伯.韦伯论大学[M].孙传钊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96.
[21] 同上书,第94页.
[22] [美]德里克·博克.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社会责任[M]. 徐小洲,陈军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34.
[23] [美]罗伯特·M.赫钦斯.美国高等教育[M].汪利兵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4.
[24] 正如北京大学学者陈平原指出的,总的感觉是,目前中国的大学太实际了,没有超越职业训练的想象力。校长如此,教授如此,学生也不例外。
[25] 赫钦斯认为,专业主义将大学专业学院变为职业学校贬低了大学的功能,并不能提高专业的地位,大学职业教育化对大学而言是有害的。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不需要职业教育和训练,而是认为职业化与大学的职能不相称。他举例说当时英国的律师业和美国的律师业水准存在较大差异,就是因为美国大学法学院强调实际训练,而英国大学法学院则注重对法律的理解。
[26] [美]罗伯特·M.赫钦斯.美国高等教育[M].汪利兵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34.
[27] 实际上,对学者来说,强调“普通教育”的根本功用也在于求知是一种具有自身合理性的活动,知识本身就是一种报答,具有无可否认的益处,它足以补偿在探索中付出的大量艰苦的思考和遇到的大量困难。因此,大学及其教育本身应是自我报偿的,它区别于职业教育与专业主义教育的外在报酬。这与亚里士多德提出“高尚的活动”与“有用的活动”区别标准不谋而合。
[28] 黄福涛.从自由教育到通识教育[J].复旦教育论坛,2006:(4).
[29] 杜维明.人文教育与大学灵魂[N].解放日报,2010-08-15.
[30] 甘阳.大学人文教育的理念、目标与模式[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6,(3).
[31] 杜维明.人文教育与大学灵魂[N].解放日报,2010-08-15.
[32] 在处理大学学者与社会间经济冲突方面的问题时,一般认为,责任伦理的准则就是当大学学者、学生、大学三方利益发生冲突时,学生和大学的利益高于大学学者的个人利益。大学学者永远要把学生当作目的,而不是工具。从这方面说,大学学者掌握着能够衡量自己职业良心的道德责任标准。
[33] 易蓉蓉.科学家,请保持布衣本色[N].科学时报,2006-07-31.
[34] [德]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M].梁学志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36-46.
[35] 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23.
[36] 杜维明.人文教育与大学灵魂[N].解放日报,2010-08-15.
[37] [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140.
[38] [美]克拉克·克尔.高等教育不能回避历史[M].王承绪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175.
[39] [美]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王承绪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120-124.
[40] 对于今日“知识人”到底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修养问题,洛克菲勒基金会主席诺尔士认为,他们应该有能力把不同的知识综合、融汇而一以贯之,并能够从人文精神出发,知识哪些是“应该做的”,能够从科学与技术角度判断,哪些是“可以做的”。这与现代大学的使命直接相关,因为这关系到怎样培养知识人的问题,关系到明天社会文化的性格与动向的问题。大学教育的性格与使命、大学学者的性格与使命与国家社会的今天及前景密不可分。
[41] 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