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推进双语教学(1 / 1)

(一)全面开设汉语文课程,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除汉语外,55个少数民族中有53个少数民族使用80多种语言,其中22个民族使用28种文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民族的生存、生活和发展已经突破了地域的界限,各民族之间语言的接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频繁。少数民族学习汉语,对促使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和汉族的交流,促进民族团结,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和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教育法》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学校作为传播汉语言文字及其文化的主要场所,要在推广使用汉语言文字上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发展规划,切实加强汉语教学在小学和初中教育中的突出地位,在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的主导地位,力争使汉语教学在各级各类教育中有较大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有条件的幼儿学校要探索实行“民汉合园”“混合编班”,小学阶段从适当年级起开设汉语文课,中学阶段可根据地区实际或者开设汉语课程,或者探索采用汉语授课。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要加快汉语学校建设,中等师范学校和高等院校,除民语文等特殊专业外,基础课要逐步用汉语言授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要全部使用汉语言授课,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二)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学校教学用语一方面要推广汉语言,使少数民族获得更多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交流机会;另一方面,根据宪法的要求和多元文化教育理念,学校教育也要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保证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语文研究中心、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指导委员会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委,1994年4~5月对哈尼文、川黔滇苗文、拉祜文、佤文、西双版纳傣文等试验推行工作的效果做了全面的调查和论证工作。调查结果表明,试验推行的这些民族文字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教育、繁荣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稳定边疆诸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文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民族文字教材和教辅资料建设是关键。要研究、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民族文字教材和教辅资料,不断提高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编写质量。目前,很多民族语言文字教材是从汉语言文字翻译过来,所以教材的成本较高,印量相对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对出版方面来讲,普遍存在着亏损。为此,国家在这方面专门出台了一些特殊扶持政策。但其见效的过程是漫长的,首先,中央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对民族文字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研究、开发和出版给予重点扶持,确保民族文字教材的足额供应和教辅资料的多样性。最后,国家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民族文字教学软件和课件建设,不断探索少数民族语文的教学特点和规律,全面提高少数民族语文的教学效果。其次,要按照《宪法》关于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的规定,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民族语言和文字的氛围。比如要保证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检察和审理案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等。

(三)重视加强学前双语教育

学前双语教育,是指在同一个幼儿教室使用两种语言工具组织幼儿的日常生活活动、游戏活动和学习活动,对幼儿而言,这两种语言是他们的学习对象,也是他们获得其他新知识和参与各种活动的工具。民族地区学前双语教育的“双语”主要是指幼儿的本民族母语和汉语。《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全面加强学前双语教育”,这一要求的理论依据在于学前双语教育在整个双语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双语教育对开发大脑、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以及加强对外交往的重要作用。语言是反映大脑发展状态和聪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思维的直接表现。语言与思维是互相影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如果在幼儿期能学习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其实就拥有两种或更多的思维方式。因此,民族地区幼儿教育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幼儿的民族语和汉语教学的内容、方式,循序渐进地对幼儿进行双语教学,发挥双语教育对幼儿的重要作用。民族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双语教育的扶持和帮助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改善民族地区幼儿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加强双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探索学前双语教育的改革,重视学前双语教学研究与科学试验,探索学前双语课程改革;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学前两年教育督导评价体系,实现学前双语教育与小学双语教育的衔接。

(四)国家加大对双语教学的支持力度

双语教学对于加强汉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之间的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有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有1万多所,占民族地区中小学的10%左右;实行双语教学学校的在校生600多万名,占民族地区中小学少数民族在校生的40%左右。国家应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加大对双语教学的支持力度。具体来说,应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第一,要加大双语师资的培养培训力度。民族教育的突出问题是双语师资不足。各级政府和师资培养培训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民族教育发展的重点,教育投入要保证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教师队伍建设要把培养、培训双语教师作为重点,建设一支合格的双语教师队伍,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双语教师的培训。要不断深化教师教育制度改革,提高师范院校教师队伍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加强县级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第二,要对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研究工作给予支持。目前少数民族的双语教学实践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但是科研活动却还处在分散、自发的状态,形不成“合力”。大力开展科研活动不仅能直接服务于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而且也是培养高层次双语教学人才的重要手段。因此,应根据少数民族双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经过缜密论证,选择一批影响大、应用性强的研究课题,力争搞出成效,为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上的指导。第三,要对双语教学的教材开发和出版给予支持。对于中小学来说,教材编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学的成败。由于双语师资的匮乏和双语教学研究的支持不足,双语教学所需的教材严重不足,教辅资料更是严重缺乏。教材教辅资料的缺乏严重制约了双语教学的发展,国家对此应给予扶持,对双语教材的开发和出版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