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历史的涂抹
一般人都认为二、八月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其实不是,至少乡下人不这样认为。在乡下,二月已开始进入春荒,饥肠辘辘,杏花春雨能当饭吃吗?八月呢,正值秋收,整天忙得昏天黑地、头毛接到卵毛,谁还有心思去体味良辰美景呢?相比之下,九月才是最好的时光。秋分刚刚过去,从季节意义上说,秋分正当秋天的中点,也是这个季节最华彩的阶段,昼夜均而寒暑平,最是凉爽宜人。接下来就是寒露和霜降,农谚云:“寒露到霜降,种麦正当相。”秋播不像秋收那样急,气候又不冷不热,那劳作就真的是一种享受了。秋粮已经进仓,农人觉得很踏实,心里也像丰收的仓库一样满满的。秋播可以从寒露一直忙到小雪,这中间跨越一个半月,一个半月尽可以慢条斯理地赶。“立冬为晚麦,小雪断犁耙。”这是又一条农谚。中国传统的二十四节气是以黄河流域的气候农事为参照的,江南要晚些。例如九月初的这个寒露,在北方,典型的物候是露珠凝重,挂在枯黄的草叶上,瑟缩着秋的眼睛,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在撤退的样子:仪态、色彩和精气神,一切都有点萎靡不振。可是在江南,这个时候的外景仍旧说得上鲜活饱满,草木繁茂且不说,那妖娆的花枝也是人们眼熟心熟的。这不光是在乡村里,临安城里也一样,西湖畔的山色花影,一点也不见憔悴。当然,都市人的感受与稼穑无关,他们的乐趣多是为消费潮流推波助澜。在这个九月里,风头最劲的活动是一年一度的新酒“呈祥”。
“呈祥”是新酒上市的启动仪式。为什么叫“呈祥”呢?现代人一定以为寓有开市大吉的意思,这当然不能算错,但肯定不是原始出典。“呈祥”其实就是呈样,本来是个外贸用语。宋代的海外贸易相当活跃,凡外国商船入港,将载运的货物以样品的名义选送当地政府,称为“呈祥”。其中有恭请鉴赏的意思,谦卑中不无自信。新酒上市,各家酒库和酒楼把样酒拿出来展示,大张旗鼓地为自己的品牌宣传造势,也称为“呈祥”。
其实也不光是大张旗鼓,旗鼓不过是个声势,有声势的事不一定就能众心所向。这中间还有风情和艳色,更重要的是,还有酒——在从各家酒楼到教场再从教场到各家酒楼的一路上,人人皆可伸手饶取张口品尝的酒。酒是个好东西啊!一部人类的政治文化史,充满了血腥味,同时也充满了酒味。在中国的文字中,凡是结构中带有酒坛子——“酉”或“酋”——的字,多是与酒有关的。有些字的结构中即使没有酒坛子,却也脱不了干系,例如这个被视为儒家文化**的“礼”。“礼”是从另一个带酒坛子的“醴”引申出来的。醴就是米酒,古人讲究“酒以成礼”,祭祀时怎样用醴,盛在什么杯子里,由谁斟酌,由谁敬献,都有严格的规定,这就叫“讲礼”。儒家很讲究这一套礼仪,于是就有了这个“礼”字。但“呈祥”仪式上的酒是不讲“礼”的,什么人都可以喝,这是一场洋溢着商业气息的狂欢。
新酒“呈祥”,来吧!
是日,各家酒库和酒楼都搭起彩楼欢门,又以三丈多长的白布,上书“某某库选到有名高手酒匠,酿造一色上等浓辣无比高酒,呈中第一”,挂在一根长竹竿上,谓之“布牌”,由三五人扶持着往州府教场集中,其后各随大鼓乐队,一路吹吹打打。乐队后面是数担新酒样品,而后又有杂技百戏等游艺队伍,其中最招徕人的当是那些浓妆艳抹地骑在绣鞍宝勒大马上的“库妓”,她们是最早的品牌形象代言人,引得“浮浪闲客,追逐于后”。艺人堂而皇之地进入商品广告行列,应该滥觞于宋代,由此亦可见那个时代的商业之发达以及商业精神向市民文化的渗透。美人和酒,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结合更煽情的呢?空气中飘**着荷尔蒙的气息,有声有色而又无拘无束。这种以美女为招牌和噱头的宣传攻势几乎所向披靡。教场里的点呈仪式结束后,各路队伍又重整旗鼓,再度招摇过市。“所经之地,高楼邃阁,绣幕如云,累足骈肩。”看来不是原路返回,而是到繁华闹市去游行。风流少年则沿途劝酒,市民可以随便品尝。这中间,朝廷官营酒店的排场当然更大些,例如分别隶属于当时东、西、南、北四座官库的大和楼、西楼、和乐楼与春风楼,每年的“呈祥”仪式上都要花样翻新,以博取眼球。但像南瓦子附近的熙春楼和中瓦子附近的三元楼这样有实力的私营酒店也不甘充当附骥的角色,他们偶尔也会有令人惊艳的大手笔。商品经济中的平等法则是保护和鼓励竞争的,即使“库妓之琤琤者”,也不是官营酒店的专利,私营酒店有时也可以请到艳帜高悬的形象代言人,只要你肯出足够的钱。
仲秋的阳光下,行都弥漫着浓浓的酒香,街市上的人们一个个面如桃花,举止轻狂,那都是酒的魔力。需要说明的是,现代的白酒都是蒸馏酒,酿造方法元代才从阿拉伯传入。宋代的酒,皆醴酒,度数低,味道甜。我们在《水浒传》中经常看到好汉抱怨“口里淡得出鸟来”,大抵不是说没肉吃,就是说没酒喝,要不然就是嫌酒太淡。这种用上好粳米酿成的带着少许酸甜的醴酒,入口时确实有点淡,可后劲很大,江南一带的农家至今还在酿造,称为“老白酒”。新酒上市了,很好!将进酒,杯莫停。这杯中物,可以增豪情,可以壮胆色,亦可以迷本性,那就各取所需吧。
“呈祥”仪式结束后,那些大牌“库妓”们的艳色和风情仍然会被人们津津乐道,连带着对各种品牌名酒的评论,这大概就叫广告效应吧。而在朝廷上,这些日子风头最劲的则是史臣秦熺。
称秦熺为史臣是因为他在秘书省任职。秘书省的工作不是给皇帝当秘书,给皇帝当秘书的是翰林学士,像王安石、司马光、苏轼这样的名臣,都曾担任过翰林学士。宋代的秘书省是个掌管各种官史修撰的机构,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似乎是个清水衙门,没有多大名堂。但秦桧却不这样看。你想想,秦熺四月刚刚参加殿试,且高中榜眼。以秦桧的权势,把他安排到任何部门都是一句话的事,但他偏偏看中了秘书省,而且此后就一直待在那里没有挪窝。秦桧身为宰相,“监修国史”本来就是他的分内事,现在又把儿子安插到秘书省,足见他对修史的重视。还是那句老话:“宁跌在屎上,不跌在纸上。”一旦著之青史,要么流芳百世,要么遗臭万年。秦桧父子恶贯满盈,很害怕自己的劣迹“跌在纸上”,这是他们念兹在兹的一个心结,也是后人解读绍兴年间南宋政坛风云的一把触类旁通的钥匙。
秦熺在秘书省的主要工作就是编修官家登基后的官史——编年体的日历,从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已修成五百九十卷,可见其相当勤勉,不是个吊儿郎当吃软饭的角色。当代人修当代史,本来就是靠不住的,更何况修史者本身就心怀鬼胎呢?于是在他的笔下,历史就成了一堆堂而皇之的谎言,“凡所记录,莫非其党奸谀谄佞之词”。以一己之私而快意恩仇,这是当代人修当代史的通病。除了这项经常性的工作,最近,秘书省又精心炮制了一份全面篡改历史的纲领性文件——《皇太后回銮本末》。
这份《皇太后回銮本末》,由秦熺领衔起草,提交讨论通过。
为什么要炮制这样一份决议呢?客观地说,以太后回銮为标志,南宋的历史已进入了一个和平与发展的新时期,这时候,处于执政地位的利益集团理所当然地要对过往的历史作一次政治上的清理,对所有的是非功过都要板上钉钉地形成结论,让自己的利益稳固化甚至最大化。这种赢者通吃的做法是政治斗争中的惯例。徽宗崇宁年间清算元祐党人,被列为奸党的三百零九人名单先是由徽宗书写刻石文德殿东壁和端礼门,再由蔡京书写颁示全国州县勒石。秦桧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当时他正值十三四岁,跟着舅父王本在歙州祁门县读书。徽宗书写的文德殿和端礼门党人碑他当然无缘目睹,但王本是知县,蔡京书写的党人碑就立在县衙内,秦桧每天都能看到。蔡京的字写得漂亮啊,有如贵胄公子,丰神俊朗。秦桧从那石碑上欣赏蔡京的书法,也感受着政治的严酷,谁的名字一旦被刻在这里,自己身败名裂不说,还要殃及后人。按规定,奸党的子孙不得应试,皇室不得与之通婚,家属不得来京师百里之内。后面两条倒还罢了,毕竟能与皇室通婚者只是凤毛麟角,京师周围不去也无所谓。但不让子孙应试就要命了,这意味着他们的后代将永远是贱民,真的是永世不得翻身了。
现在出笼的这份《皇太后回銮本末》就相当于当年的元祐党人碑,只不过元祐党人碑只有对政敌的宣判,《本末》却集颂圣与宣判于一体。这份文件洋洋二千六百余言,通篇贯穿着一个中心,即宋金议和,因此,《皇太后回銮本末》实际上也就是《宋金议和本末》。而作为一枚铜钱的两面,其一面是颂扬官家之孝,另一面则是彰显秦桧之忠,犹如花开两朵,互为标榜。客观地说,作为一篇集谎言与诡辩于一体的杰作,《本末》的文本意义不容低估,不仅立意宏远,高屋建瓴,而且丝丝入扣,娓娓动情,颂扬和批判皆游刃有余。如果该文确实出自秦熺之手,看来新科榜眼倒不是浪得浮名。全文以“上孝悌绝人,前古帝王所不能及”开始,以“知此则可以知吾君之孝”结尾,可谓“孝”始“孝”终。但通览全篇,主要内容却在于吹捧秦桧的“大节孤忠,奇谋远识”,其间所叙,大多为建炎四年十月以后发生的事件。以建炎四年十月作为一个时间节点,这是大有深意的,因为就在那个时间节点上,“御史中丞秦桧归自金”。似乎秦桧的归来是一件开天辟地光芒万丈的事情,就如同霹雳一声震天响,拨开乌云见太阳,南宋的历史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
从建炎四年至绍兴十二年,南宋的政坛上翻云覆雨,波诡云谲,对这期间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本末》都一一作了歪曲性的记述和评论,归结到一点,就是“惟修好通和,实今日之至计”。所谓“至计”,就是基本国策;而“翊赞”官家确立这一基本国策的,就是秦桧。因为此前所有的“用事之臣,费日穷年,未有以为意者”,只有秦桧回来以后,从“曲折为上言之”,到“议和之计决”,再到排除万难,最终才完成这一旷世伟业。这中间,诛杀岳飞为一大事件,不能不大书特书。而前任宰相赵鼎一直被秦桧视为潜在的对手,自然也要大加挞伐。于是从岳飞到赵鼎,再到胡铨、王庶、曾开、李弥逊、方廷实,所有的政敌皆对号入座,一网打尽。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可以任意涂抹历史,一篇《本末》把秦桧捧上了圣坛,也把政敌打下了地狱。但一定要说他们以议和划线,倒也不尽然。赵鼎在位时并不反对议和,相反,让官家祭出“孝”字大旗来为议和拒谏饰非就是他的主意。只是因为他在士大夫中颇有人望,在官家心目中也有一定地位,才为秦桧所忌恨,必欲置之于死地。
为了给秦桧罩上一道光环,《本末》中用倒叙的笔法讲述了一件旧事,略云:
方靖康之变,金人立张邦昌,咸北面以事异姓。桧独冒白刃不从,抗辞乞存赵氏。临大节而不夺……
这个牛皮吹得很大,而且一直被秦桧作为政治资本而大肆炫耀,因此有必要多说几句。
秦桧确实上过一份《乞存赵氏议状》,这大概没有疑问。时在靖康二年二月,东京城破,北宋灭亡,金人欲立张邦昌为傀儡皇帝,强令百官上书推举,不从,则屠城。这是二幕屠刀下的伪民主,宋廷官员皆贪生怕死,唯金人意旨是从,只有少数人慷慨面争。这中间,秦桧上了一份要求保存赵宋国祚的议状,他也因此被金人拘执军前“惩断”,当了金人的囚犯。
这份后来在朝野广为流传的《秦桧乞存赵氏议状》不仅义正辞严,雄论滔滔,而且旁征博引,条分缕析,字里行间透出一股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气概,着实令人肃然起敬。但肃然起敬之后,又隐隐觉得有点可疑。
我们且回到历史的现场:是年二月十三日,金人令百官军民集至秘书省,随即紧闭大门,四周兵士环立,一个个皆虎视眈眈,杀气腾腾。所谓推举就在这种气氛中进行。金人觉得很笃定,走过场的形式而已,自己也懒得参加。在前台上蹿下跳的都是几个与金人合作的汉奸,这种人往往比侵略者更加尽心尽职,也更加心毒手狠。有太学生对张邦昌提出质疑,当即遭到金人任命的京城四壁弹压使范琼的“弹压”。金人任命的另一个代理人——巧得很,他的职务中恰恰就有“代理”二字:代理东京留守王时雍——带头在事先拟好的举状上签名,数百名水性杨花的文武官员亦随后按职位高低,顺序签名。这时候,监察御史马伸挺身而出,提议“共入议状,乞存赵氏”。作为马伸的上级,御史中丞秦桧就洋洋洒洒地写了这份一千八百多字的议状。
我们姑且承认当时还是愤青的秦桧有这样的胆略和节操,但问题是,在那么逼仄的时空背景下,你纵有一腔正气万丈豪情,也不大可能作出一千八百多字的大块文章。就当时的情势而言,不要说深思熟虑,不要说谋篇布局,也不要说引经据典,就是从头到尾把一千八百多字抄一遍,恐怕也来不及。事实上,当时上议状的也不止秦桧一人,但那都是些数百字的短文,开门见山,要言不烦,不是那些人江郎无才,实乃情势使然也。再者,这本来是一篇在金人屠刀下的表态性的文章,你的目的是“乞存赵氏”,既然是“乞”,就不可能理直气壮义正辞严,你只能顺着金人的思路去阐述问题,挂羊头卖狗肉,似乎“存赵氏”比“举张氏”更符合金国伐宋的宗旨,更有利于金国的长治久安,这是在特殊情境之下的说话技巧。而《议状》却不讲技巧,无所顾忌,旗帜鲜明地为赵宋王朝大唱赞歌,反复强调赵宋王朝自开国以来“功德基业,比隆汉唐”,实际上就是指责金人兴不义之师,伐无罪之国。且正告金人:你们即使征服了京师的百姓,却征服不了天下的百姓;即使消灭了京师的赵氏子孙,却消灭不了天下的赵氏子孙。他日起来复仇的,不独赵氏子孙,“中原英雄,亦将报中国之恨也。”你看看,这样的凛然风骨,这样的浩然正气,简直要让文天祥、史可法只能叹一声“余生也晚”了。可揆诸当日之情状,这样的《议状》不仅丝毫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等于是找死。更何况金人还以屠城相要挟,你不怕死是你自己的事,可京师还有百万生灵哪!
这份后来在朝野广泛流传的《议状》硬伤很多,当时就有不少人提出质疑。有一个叫姚宏的说过:“今传秦所上书,与向来者大不同,更易其语,以掠美名,用此诳人。”所谓“更易其语,以掠美名”就有伪造的意思了。姚宏的父亲姚舜明曾与秦桧同在御史台供职,所说当有所自,且接触到了问题的本质。但他没有拿出真凭实据以资证明,所以,《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作者李心传认为“毁桧太甚”,不予采信。
姚宏当时拿不出证据,但若干年以后,证据自己跑出来了。
大约在蒙古灭金以后,金人的内府档案散失出来,其中便有题为《秦桧状乞立赵氏》的文本。该状全文仅二百五十余字,相当简略,开篇即承认金人伐宋是吊民伐罪的义举,然后便揭发张邦昌参与了“伐燕背盟”的谋划,已失去民心,与其选他为代理人,不如在赵氏中选择不预前日背盟之议者,“俾为藩臣”。这样更符合大金国的核心利益,云云。
从篇幅到语言,这份议状确实有点像了。
这就是说,市面上流传的那份《秦桧乞存赵氏议状》是秦桧后来伪造的,用以欺世盗名。那么,金人内府档案中的这份《秦桧状乞立赵氏》应是出自秦桧之手了?也不是。这份议状的起草者是上文说到的那个监察御史马伸,当时,作为御史中丞的秦桧在同僚的敦促下,在上面签了名。因为他的职务比其他人高,就有了领衔的意思,金人就把他捉将去了。马伸后来死于建炎年间,他死后,有一个叫何兑的学生整理老师的遗著,得《议状》原稿,他认为这可以为老师带来哀荣,便上奏朝廷。不料本子被秦桧的尚书省扣压下来,上奏本的人也被流放到岭南去了。
事情现在应该比较清楚了,秦桧确实在一份“乞存赵氏”的议状上签过名,但也仅仅是签名附议而已,并不是“独冒白刃”,“大节孤忠”。但就这一点而言,靖康年间的那个御史中丞还是有几分正义感的,我们不能用后来的那个汉奸去否定当初的那个愤青。从愤青堕落为臭名昭著的汉奸,这样的人历史上并不少见,离我们最近的那两个,一个是辛亥前夕刺杀清廷摄政王的热血青年汪精卫,一个是五四运动中带头火烧赵家楼的北大学子梅思平,这两个人后来都跑到日本人的卵翼下去了。
随着《皇太后回銮本末》被官家认可并诏付史馆,秦桧当年“临大节而不夺”的神话也就成了历史的定论。而以这份决议为蓝本,一场大规模的政治清洗又开始了。本来,朝廷因太后回銮而大赦天下,这时候政治上应该宽松一些的,按照惯例,迁谪的罪臣遇赦都要量移近便州郡,这就有了重新起用的机会。秦桧这个人心机很深,为了不让这种机会落到自己的夙敌头上,便指使爪牙在吏部“检举”之前上章弹劾他们。于是有诏:赵鼎、王庶、曾开、李弥逊等人“更不检举”。说明一下,这里的“检举”乃是推荐任用的意思,不是现代语境中的“检举”。现代语境中的这个词常常与“揭发”连用,会让人们想到“反戈一击”“大义灭亲”“落井下石”或“打小报告”之类不大愉快的事。
其实检举不检举对有些人已没有意义了,例如王庶,他在这之前不久已死于贬所,只是秦桧等人还没有得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