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1 / 1)

绍兴十二年 夏坚勇 1466 字 1天前

官奴

一个人,进士出身,机敏练达,文章也写得不错,在官场上蹭蹬了将近三十年一直沉沦下僚,临近退休时却突然飞黄腾达,只用了三年时间就跻身六部首揆。这中间当然是有窍门的,但说白了其实也就四个字:卖身投靠。如果一定要凑成八字方针,那就再加上四个字:助纣为虐。

这个人叫罗汝楫。

罗汝楫,徽州歙县人。歙县是砚墨之乡,南唐时推崇李廷珪墨、澄心堂纸、诸葛氏笔和龙尾歙砚为文房四宝,其中的墨和砚均出自歙县。绍兴八年,官家还特地从歙县请来墨工戴彦衡为他制造御墨。那些用糯米、珍珠和香料制成的极品御墨存放在复古殿里,直到南宋末年谢太后写完了降表还不曾用光。砚墨之乡,读书人也多。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罗汝楫进士及第,当时他三十五岁,这个年纪进入仕途不能算早,但也不算晚。进士的起步官阶一般为从八品的文林郎,到绍兴十年时,他的职务是刑部员外郎,混了差不多三十年,“郎”还是“郎”,只不过由从八品爬到了从六品,升了四级。刑部员外郎是刑部下面的一个副司长,协助刑部郎中(司长)处理司务。当年诗人杜甫曾做过工部员外郎,品级可能还要低些,因为他前面有“检校”二字,也就是代理的意思。其实他一天也没有代理,只是一个名分,故世称杜工部。一个从六品的副司长如果外放当一个县太爷或州府的通判,那还有点意思,好歹说话算数,放屁有声,出门也前呼后拥,有衙役扛着回避的虎头牌鸣锣开道,回到家里说不定还有人等着送礼孝敬。但在中央机关,就基本上是个跑腿了。冠盖满京华,那里当官的太多了,“司长满街走,处长不如狗”,谁还买你一个副司长的账?外面既不风光,家里的日子也过得清汤寡水的。

他已经六十三岁了,再提不上去,等着他的只有退休。一般人到了这时候也许就认命了,吃咸点,看淡点,准备告老还乡。但罗汝楫不认。他觉得自己这辈子的问题是遇人不淑,而这个“淑”又是朝三暮四、捉摸不定的,就像按下葫芦浮起瓢,总是和自己过不去。刚进入仕途时,书生意气、家国情怀,有如屈平老杜,以天下为己任,碰壁自是难免。等到磨去了棱角,懂得了世故逢迎这一套,可顶头上司偏又不喜欢这一套,当然也就没有他的好果子吃。官场真是一本永远读不完的教科书,既可治大国,又能烹小鲜,但归根结底只有一句话:往上爬。在那里,人性浑浊不堪的底色**无遗,你爬不上去,就只能像狗一样地侍候别人。那种冷眼、鄙夷和看人下菜碟的炎凉世态,那种赢者通吃、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游戏规则,那种在食物链低端仰承鼻息的窒息感和耻辱感,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能改变一个人的价值取向,遑论几十年的熏陶和历练?

到了绍兴十年春天,一直有如弃妇一般抱怨遇人不淑的罗汝楫突然时来运转,遇上了“淑人”。

秦桧独相的局面是从绍兴八年十月开始的,但他是从金国回来的人,根底不清,根基也不深,只是因为附和官家苟且求和的阴私和两面三刀的小伎俩,才得到了赏识。他知道自己树敌甚多,要维护自己独相专权的局面,除去揣摩好官家的心思而外,当务之急是要广招羽翼。这样罗汝楫的机会就来了。以前那些执宰级的高官,他要么踮起脚尖也够不上,要么够上了人家不赏识他。现在这个相爷,不仅位高权重,而且好巴结,一蹭就上。秦桧的门槛并不高,他只需要你的忠诚和无耻。于是落花有意,流水多情,双方一拍即合,犹如潘金莲碰上了西门庆。绍兴十年二月,罗汝楫升迁监察御史,从“郎”变成了“狼”——因为御史的任务就是咬人,可以捕风捉影地咬,无限上纲地咬,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咬,这就是所谓“风闻言事”的特权。凡弹劾某个大臣,他们都大模大样地将奏疏的副本递送此人,而不是偷偷摸摸地打小报告。“台谏者,天子之耳目之臣。”宋代的台谏制度本来是皇权抑制相权的重要手段,但到了秦桧那里,却成了打击异己的工具。他看中的那些人,必须集走狗的恭顺与恶狗的疯狂,摇尾巴策略与啃骨头精神于一身,不仅主子指向哪里他们就咬向哪里,还要具备超常的嗅觉,哪怕主子随意从牙缝里剔出来一丝菜屑,他也能辨出荤素淡咸来,因此,即使主子没有指向哪里,他们也知道咬向哪里。罗汝楫已在官场中厮混了将近三十年,耳濡目染,熟能生巧,这些应该都不难做到。

咬人是必须的。但第一口咬谁,怎样才能一咬惊人,让朝野震慑天下耸动,也让自己一出场就能博个满堂彩,罗汝楫在窥测方向。

绍兴十一年秋天,宋金和议已见眉目,三大将被削去兵权,调到枢密院担任虚职,官家又密谋对岳飞下手。八月,罗汝楫与御史中丞何铸交章弹劾岳飞,拉开了这一千古奇冤的序幕。所谓“交章”云云就是同时上书揭发岳飞的问题。从这个“交章”来看,应该是秦桧统一策划的,不然不会这么巧。岳飞忠勇清正,根本没有什么把柄可抓。但是这不要紧,罗织这个词是古已有之的,何况上书者本身就姓“罗”呢?那么就罗织吧。罗织的三条罪状中,有两条是颠倒黑白,还有一条是“情绪罪”,说岳飞“自登枢管,郁郁不乐,日谋引去,以就安闲”。姑且不说这本来就是无中生有;即便有,这算什么罪呢?用现在的话说,大概算是意志衰退吧。但官家既然已经铁了心要把岳飞送上断头台,这种弹劾就只是一个形式而已。岳飞当即被罢官,而紧随其后的便是“莫须有”的谋反大案,直至年底一代忠良冤死大理寺狱。这起中国政治史上的惊天大案,最终成就了岳飞的千古英名,也把赵构、秦桧等一应丑类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罗汝楫因其最先咬出的那一口,亦“与有荣焉”。

岳飞被害后,罗汝楫越发踌躇满志。绍兴十二年正月,他又接连咬出两口,这次咬的是曾做过岳飞幕僚的朱芾和李若虚,还有参与审理岳案的专案组成员何猷和李若朴。再接着,他又弹劾曾与他“交章”揭发岳飞问题的何铸。这个何铸原先也是秦桧的心腹,但后来他发觉秦桧要置岳飞于死地,一种被称为良知的声音唤醒了他。在秦桧面前,他力辩岳飞无辜,以至成了罗汝楫撕咬的对象。一个人作恶,一旦越过了底线就一发不可收,而且还会上瘾入迷,把作恶或犯贱视为一种乐趣甚至荣耀,就像粪坑里的那些蛆虫一样,津津有味地在一汪腐臭中拥抱自己的成就感。罗汝楫虽然年过六旬,但咬嚼肌依然强健,牙齿也相当锋利。他几乎所向披靡,一咬一个准,如同关云长温酒斩华雄一般轻松惬意,不费吹灰之力。例如他弹劾何铸,一开始就从家庭出身开刀,说人家“胥吏之子,素无闻望”。措词相当刻薄。何铸之后,紧接又有赵鼎、王庶、曾开、刘子羽、李弥逊、孙行俭等接连被咬。这个阵容相当豪华,其中赵鼎和王庶都曾担任过执政级的高官。但一经纠弹,则有官者罢官,已罢官者远徙,甚至连死去的人也不肯放过。丧心病狂,一至于此。

罗汝楫的表现理所当然地得到了秦桧的赏识,他的仕途也由此变得丰饶而灿烂,到绍兴十三年时,他已升任吏部尚书,正三品。由从八品到从六品,他用了将近三十年;由从六品到正三品,他只用了三年时间。一个进士出身的文人官僚,恰恰用自己的所作所为粉碎了温柔敦厚的书生幻觉,证明了一条与学而优则仕完全相反的官场定律:百“文”不如一“贱”。

在上述一长串遭到罗汝楫弹劾的官员中,还遗漏了一个胡铨。这个人官不大,影响却不小,几年前他那封抨击和议的奏章及“手抄本事件”所引起的反响,用挥手起风雷来形容也不为过分,让官家和秦桧恨得咬牙切齿。这样的狂悖之徒,罗汝楫岂能放过?

当然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