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的二十四个节气中,几乎所有的名字都是有着具体指向的,或季节,或气象,或物候,或农事,实实在在,一个萝卜一个坑。只有一个名字看似指向虚无,却又最是丰饶传神且气韵生动,那就是清明。
这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阳光、土地、河流、阡陌,天地万物都是那样舒活而滋润,充满了情窦初开的勃勃生机。雨是杏花雨,风是杨柳风,水是桃花水,反正都是带着香气和色彩的。人们换上了脱单的衣服,顿觉神清气爽,连呼吸也干净而温暖。杂树生花,群莺乱飞,这是已经被用烂了的描写,却也是最实际的景观。而那些常绿乔木——例如香樟——却在悄悄地褪换叶片,玉树临风,飘洒一地旧妆,就像一个赶场子的当红花旦在后台换行头,既藏藏掖掖又手忙脚乱。河坡和田埂上的草一点一点地绿了,却并不张扬,所以诗人说:草色遥看近却无。
春天是膨胀的季节,阳气上升,心情随之躁动,人们在屋子里待不住了,迫不及待地要往外跑。清明扫墓只是个“往外跑”的由头,实际上是为了踏青和娱乐。小户人家的踏青总是与生计有关的,看看地里庄稼的长势,一边盘算着农事及收成之类。他们大抵是体味不出垂柳的魏晋风度或桃花的晚唐诗意的。对于他们来说,春荒正方兴未艾,但地里的麦子才刚刚起节,虽然蚕豆开花了,但他们知道那两句农谚:“蚕豆开花哄煞人,豌豆开花有巴成。”离麦收还远着呢,因此一路上的心情不会很浪漫。至于杜牧诗中所说的那些人——刚刚扫墓时还悲悲切切地“欲断魂”,一转眼就寻找“杏花村”享受去了——起码也应是衣食无忧的中产之家。既然衣食无忧,又既然已经出来了,他们当然不会仅仅满足于在小馆子里喝几杯春酿,此外肯定还有属于这个季节的若干娱乐活动,例如野餐、游戏、斗鸡、踢球、放风筝,甚至调情猎艳、寻花问柳。其中有些活动居然成了现代奥林匹克某些项目的最初创意,例如蹴鞠即足球,角抵即摔跤。有些地方的妇女在清明节喜欢玩一种叫“捶丸”的游戏,几百年以后,人们把类似的运动称之为高尔夫,当然,玩的时间不仅限于春天,参与者也不仅限于妇女,只要你有足够的权势,或者,钱。
若是到了皇家那里,扫墓的排场就更大了。皇家的“皇”字原本就有大的意思。当年在东京时,每年清明,皇帝都要派有相当资格的亲王去皇陵祭扫的。赵宋的皇陵在河南永安,东京到永安相去数百里,光是护卫的军队就有三四千人,沿途的地方官一路趋附迎送,每人又是一批随从。这么多人,一路翠华摇摇,威仪赫赫,在春日的阳光下浩**而过,中原大地上的这一幕壮剧每年春天都要如期上演,让升平年代的臣民百姓领略一回大宋王朝的国威和军威,由是眼界大开。当然这样的好戏也不是白看的,这一彪人马前呼后拥,途中免不了要踩坏庄稼(这是名副其实的“踏青”),也免不了鸡飞狗跳地骚扰百姓。按照惯例,皇家扫墓,供品自备,但一路的住宿、饮食、防卫、购物等开销都要由地方承担。皇家扫一回墓,当地百姓就得脱一层皮。如果哪一天皇帝突然孝心大发,要亲自扫墓,那就更不得了,当地百姓砸锅卖铁也不及。
但这样的排场南渡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朝廷迁到了江南,且把杭州作汴州,小日子倒也过得很滋润。但皇陵是不能跟着去的,永安现在是大金国的地域,赵家的列祖列宗都成了孤魂野鬼。金人也知道皇陵里有真金白银,一旦心血**就掘开坟墓往外掏值钱的玩意。掏过了也懒得再埋上,连死人的骸骨也露天扔着。过了些日子,待把那些玩意变卖得差不多了,再掘一座坟墓看看。那种予取予求的随意,就像掘开自家的地窖往外掏红薯似的。消息传到临安,官家也只能掩面垂泪。前些时,有人在临安市场上出卖一只水晶注子,识货的都说,那品相和质地,八成是皇家用物。后来果然被修内司的官员买进宫里。官家见了,认出是哲宗陵寝的陪葬,少不得又流了一回泪。他让内侍送到太庙去作为祭器,供奉在哲宗的神位前。现在清明节又到了,即便是蓬门小户也要到祖坟上祭扫一回的,而数千里之外的皇家陵墓却无人问津。“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在临安的宫城里遥望西北,其实是连山也看不到的。
绍兴十二年的春旱并没有滞留季节的脚步,花红草绿仍旧一如往年,而清明的一应美食就是以这些花草作为特色的。特色说到底就是一道“色”,它并不是主体,却又是最具招徕意义、也最能喧宾夺主的。主体仍然是米面油盐,但有了这一道“色”,它就成了时鲜,成了某种民俗和风情的符号,也成了只属于这个季节的温馨记忆。那么“色”从何来呢?对于临安人爱吃的青团来说,就是青绿的草汁。在糯米粉中调入草汁,搓团、上笼、隔水蒸熟,就是翠色滑软的青团。对于扬州人爱吃的杨柳饼来说,就是刚刚绽开的鹅黄色的柳芽。在面粉中调入柳芽,倒在铁锅里,且摊且煎,就是嫩香微涩的杨柳饼。以此类推,所谓桃花粥、锦菜饼一类的“色”也不难想见。还有一种“色”是并不见于色相的,湖州知府每年清明都要向宫中进贡挑青,挑青就是脱了壳的螺蛳肉,这里的“青”体现的是一种季节性——专指百草发芽时的螺蛳肉。挑青是吴才人的最爱,有一次她吃得高兴了,随口说了句:“清明螺,赛只鹅。”此话从宫中传入民间,竟成了湖州一带相当经典的美食谚语。
一般来说,官家对饮食不很讲究,他常对大臣说:“朕常日不甚御肉,多食蔬菜。”且认为“水陆之珍,并陈于前,不过一饱”,没有多大意思。有一次韩世忠进献鲟鱼,被“却之”。他标榜自己:“艰难之际,不厌菲色。”但他的不讲究恰恰是以讲究为前提的,也就是不讲究排场却讲究精致,不讲究珍奇却讲究特色,不讲究豪奢却讲究养生。对于吃什么和怎样吃,他其实还是相当讲究的,有时甚至讲究到苛刻的程度。例如,厨师杀鱼和王八之类的冷血动物,一定要用竹刀,据说那样才没有腥味。前些时,春笋出土了,厨师别出心裁地做了一道笋烩羊肉,取名为“偷梁换柱”,即把羊排抽出骨头,填以嫩笋,再用糖醋烹制。官家吃了,很是欣赏,同时又批评菜名取得不好。他认为菜名要典雅、喜气,忌用贬词。但有了对菜本身的欣赏,也就够了,须知这样的欣赏并不常有。有时厨师因为一点点细节上的失误,就要丢了宫里的差事。一次厨师杀一只公鸡,见那羽毛漂亮,挑养眼的先拔了几根,准备带回去给伢子做毽子的。但那只公鸡煮熟后便留下了几个出血点,让官家甚是恼怒,厨师当即被逐出宫去。其实官家并不太喜欢荤腥,他更喜欢做出味道的家常菜蔬。有一段时间,他喜欢吃马兰头。马兰头是江南特有的野菜,吴地童谣云:“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门后头。”这里说的是一种风情,没有多少实在意思。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意思,那就是,在江南大地上,马兰头和荠菜一样,到处都有。开春后的马兰头除去鲜嫩可口,还可以明目、乌发。官家才三十多岁,但头发已经白了大半。根据吃啥补啥的养生法则,御医王继先推荐他吃马兰头。这个专门为官家配制**的家伙,以前推荐的都是雄性动物的**。马兰头本是穷人度荒的野菜,现在却成了御前美食。厨师们有的是手艺,清炒、凉拌、氽汤,花样翻新,连青团着色也用马兰头的汁。但有一次偶然间听御膳房的厨娘说,荒野里的马兰头味道最好,而荒野里的马兰头又以长在无主荒坟上的最香。也不知这话触动了官家的哪根神经,反正他从此就不吃马兰头了。他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皇帝的疑心病都是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