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北京胡同地方社会的演变[1](1 / 1)

[韩]朴赫淳

绪论

20世纪40年代初对北京工商行会进行调查研究的仁井田升曾经指出,中世纪的欧洲和中国城市的最大不同在于中国城市居民的意识,也就是说,在于中国居民无法摆脱固有意识的桎梏而导致的自由意识的极度匮乏。对此,他形容说“城市的天空并不能使人自由飞翔”。他还将这一观点与韦伯的“中国式城市等于大官僚传统的根据地,不得自治的地方”之说联系起来,来看待联合意识下个体集团的利己主义和禁锢在那种意识里的整个中国社会。

但是对北京地方社会的这种否定认识,到了近期开始有人从根本上进行反思。各种对北京社会的研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斯特朗新近发表的关于20世纪20年代的北京社会的研究一文[2]。在这一研究中,他对20世纪20年代北京当地的政治力量对比进行了探讨,将20世纪20年代新闻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扩大作为北京地方意识的中心内容提了出来,并认为这些说明了自治运动的发展。在文中,他进一步指出,这种自治运动没有达到形成法定自治机关的高度,而且由于受到政府和新兴的大众运动两方面的挤压,注定要以失败而告终。虽然对此他下了终要失败的结论,但至少这是对否认中国社会自治可能性的韦伯和仁井田升观点的一种否定。

斯特朗等的公共领域论是有着合理性依据的。但是若说如此成熟的市民意识和自治活动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出现的话,为什么20世纪30年代以后甚至直至今天也未能将这样的市民社会继承下来,却仍是将其作为一个未了的社会课题遗留了下来呢?虽然斯特朗将这一民主主义传统的继承解释为非制度的、“运动”的继承,对不能称为自治的这一传统,他却赋予了它自治的含义,结果不过只是成了一个“逻辑游戏”[3]。

也许这一问题正是由于斯特朗的论据的根基里所存在的矛盾而引起的。进入20世纪20年代以后活跃起来的“法团”即商会、教育会、工会等法定团体与他们所代表的社会团体有着根深蒂固的联系,斯特朗即以此为前提,但是这些团体于其所在地方社会究竟植根有多深,谁也不得而知。也就是说,他也许只是基于对有限的少数个别集团自治活动的认识,从而做出一般性的解释,并进而断定了市民社会的成立。

那么,如此说来属于北京市民的,为他们所共有的市民意识到底是否存在过呢?当然,在这个所谓的城市空间内作为个体的市民所具有的自我意识,这一意义上的市民意识是不曾存在过的,但是作为一个北京人的北京人意识却是有的。我们在北京随处皆闻的“老北京人”这个词,体现的就是这一意识。当代作家刘心武在其作品《钟鼓楼》里对广义和狭义的北京市民做了区分,狭义上的北京居民应是三代以上定居北京的,生活在北京胡同里的那些普通下层市民。[4]正如他所做的定义,“老北京人”就是对这些平凡的构成下层社会主流的居民的称谓。

但是北京原居民的这种意识并不是到了当代才形成的。20世纪30年代,作家老舍在其作品《骆驼祥子》以及《四世同堂》里所刻画的北京下层社会的独特形象,是那些生活在深宅大院里的王公大人所无法想象的另一番天地,而这也正是在那剪不断的乡愁和归属感的触发下老舍做出的“我真爱北平”的一种独白。[5]繁杂多样的各种社会集团相互交织渗透,看上去却是彼此漠不相干、形同陌路的样子。在这样一个冷漠的城市里存在着一个共感地带,它不断触发着人们的乡愁和归属思绪。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它却是事实,只是它被一堵厚重高大的围墙圈起来,使得外面的人无法轻易跨越闯入。即使20年代学生们如火如荼的启蒙以及宣战运动也未能感染到那样一群人[6],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一堵墙吧。

1982年在以“地域社会的视点:地域社会与精英”为主题召开的日本明清史研讨会上,森正夫把通常用来表示特定的具体地理范围的“地理实体概念的地方社会”和“具有一定的社会秩序和特定的意识形态的”“方法概念上的地方社会”加以区分,并指出,对存在于地方社会居民生活和社会关系里的这种地方社会的概念更有加以考虑的必要[7],这一区分恰好适用于北京。作为地理实体的北京城市,以及对北京人来说作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的北京,都曾存在过,而“老北京人”意识应该说就是作为这个想象的共同体的一部分而形成的一种认同。这一想象的共同体存在于那些生活在迷宫一样错综交叉的胡同里的城市下层市民的生活中,同时它也是来源于各异的人们和谐共存的空间。从这一意义上,难道不正是这一想象的共同体促成了“胡同地方社会”概念的产生吗?本文正是带着这一疑问,对北京的“胡同地方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