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卫生观念包装的身体(1 / 1)

近代卫生观念对身体的影响也反映在包装身体的服饰上。服饰不仅出自身体遮蔽和修饰的需要,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反映社会和文化对身体的作用,因此“衣着或饰物是将身体社会化并赋予其意义与身份的一种手段”[31]。在卫生知识的作用下,近代服饰的形式和观念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服饰的统一和整洁成为一部分人群的身体特征,并成为展示卫生效力的工具。

在西方文化中,女性常常身着白色,是纯洁的象征。[32]在近代卫生话语中,白色意味着洁净,这种洁净与洗濯、消毒等卫生程序联系在一起,使白大褂成为医卫人员的身体标志。当西方医卫人员和医疗空间开始在中国出现之时,人们很害怕医生和其助手身穿的原色布做成的白大褂。因为在传统中国,白色没有正面的寓意,而是与死亡联系在一起,身着白色在中国社会是参加丧礼者的装束。[33]但随着医疗空间的逐渐增多,近代卫生知识逐渐普及,医疗人员的身体与白色所具有的联系慢慢为人们所接受。但卫生知识在推广的过程中,还要求将白色服饰施加于其他社会群体的身体上。

1909年,内、外城巡警总厅制定了《管理剃发营业规则》,明确要求剃发匠须身着白衣,为人服务时所使用的围布、手巾、领衣均须用白布。[34]这意味着理发匠和接受理发服务的顾客都需要身着白衣,此规则在公布实施时就遭到了理发匠的罢工抵制。1911年,当巡警总厅再次传谕实行时,舆论就此事评论道:“中国的风俗,以穿白布长服为忌,到人家里做活,碰巧就不叫他进去。”[35]可见,当时卫生知识对身体的影响力还未能凌驾于社会的传统习俗之上。

图8.2 天津之南京理发公司开幕

资料来源:《北洋画报》,1934(1123)。

民国成立后,1912年公布的《民国服制》要求丧礼的服饰用礼服,于特定部位装饰黑纱。虽然并未否定旧式的白色丧服,但接受西方观念的人们已逐渐不将身着白色与丧服相关联。[36]经过十几年的卫生宣传,以及理发业竞争的结果,20年代中期时,大的理发馆中理发匠多已穿上青色或白色的外衣,器械桌上也铺上了白布。[37]1934年制定的《北平市取缔理发馆规则》中再次重申,理发匠在工作时必须着白布衣衫或白布围裙,并明确了处罚办法,不合规定者要即行取缔。[38]1935年,理发业同业公会在卫生局的指导下制定了《理发业同业公会卫生公约》,其中的第九条明确规定理发馆男女技师在工作时须着白色衣衫或白布围裙。[39]到30年代,理发匠穿用白衣以彰显卫生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一般市民已渐知理发卫生之重要,一般设备简陋之理发馆遂致无人问津”。[40]

理发匠的身体对白色的衣着经历了抗拒到接受的过程,但在一些场所中的人群就没有这个选择的自由。如在北平烈性毒品戒除所中,毒犯入所时须经过检查、沐浴、理发,随后发给白布衣裤一套,在所中时均须穿着统一的服装。[41]对猩红热病人进行看护的人,进入病房时须罩白布衣服,出房后即可洗涤消毒。[42]随着卫生知识的普及,白色与洁净的联系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白色在卫生工作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口罩也是由西方的医卫人员在工作时首先使用,其以白色纱布内夹棉花制成,罩在人的口鼻处,以阻止灰尘、细菌的侵入。由于中国的环境不佳,疾病频发,许多外国人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口罩。如在清末北京春季开沟时,秽气熏天,外国人就戴起了口罩,当时国人还颇以为奇,认为这是怪模怪样的鼻罩。[43]民国以后,卫生舆论逐渐重视口罩的作用,为此开展了一些宣传工作。如1918年的《东方杂志》上就刊载了俞凤宾的《避疫面具之制法及用法》,当时称其为面具,或口套,对其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在疫区者均必须使用。[44]至20年代,一些接受西方知识、讲究个人卫生的国人在日常生活中也戴起了口罩,甚至还有人过分依赖口罩,以至于有人登报调侃,称在口鼻连两腮处,用棉料细纸裱糊三十层,不留丝毫孔隙,疫气自然无法进入,若用厚橡皮效果更佳。[45]可见口罩在当时已经不再被民众视为奇物。

还有一些特定的社会群体也被要求戴口罩。在理发店中使用口罩,在清末的剃发规则中并未要求,直至20年代即使在标榜“卫生理发”的理发店里,理发匠也少有戴上口罩,而这已经开始受到卫生舆论的批评。[46]到30年代,市政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则就开始明确提出理发匠服务时须戴口罩。[47]在当时卫生局要求理发馆悬挂的标语当中,也有与口罩相关者,如“不戴口罩能传染肺痨伤风等病”[48]。第一卫生区事务所将这一规则落到实处,将督促理发匠戴口罩作为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之一。在切实努力之下,至1934年卫生区内的理发匠已均能于工作时戴上口罩。[49]第二卫生区事务所在整顿理发馆的卫生时,也注意口罩的戴法,要求切实将口鼻遮蔽严密。[50]在1935年理发业同业公会制定的卫生公约当中,已明确要求理发技师于工作时须戴口罩。[51]在工厂中,为保证一些特殊工种的工人身体卫生,也必须戴上口罩。如在地毯工厂中,工人处理的羊毛可能会引发炭疽病,第一卫生区事务所为了预防此种职业病,强制要求燕京、仁立两个地毯工厂中与羊毛接触的工人戴口罩,这个方法确实收到了较好效果,基本消除了炭疽病。[52]

在医卫人员和理发匠等群体中,为符合卫生习惯必须穿着特定和统一的服饰。这在一些与卫生相关的社会群体中也存在类似的要求,其身体穿着特定的服饰,所在所为易于引人注目,代表了卫生知识醒目的存在。卫生管理人员最早来自警察队伍,有统一的制服,随着职能的分化和明确,在着装上也要求有所体现。清末时,对社会治安、卫生等进行管理的巡警在左胳膊均箍有白布。[53]1911年,外城巡警总厅为防疫而设的卫生队,队员均佩戴红十字标章,其四角书名“卫生警察”的字样。[54]1929年,卫生部鉴于各地卫生警察的服制不统一,辨别不易,统一规定身着《警察条例》规定的制服,另制作专门的领章、襟章和帽徽,领章和襟章均有白色夹布为基底,帽徽为铜质中间嵌国徽。[55]第一卫生区事务所的卫生检查员,在执勤时佩戴臂章,上书“卫生”字样,加盖卫生事务所钤记,以资识别,以昭郑重。[56]

具体施行卫生工作的人员也须统一着装,便于管理和监督,确保卫生的进行。清道夫在“街巷服役,众目所观”[57],其身体代表着卫生的形象。清末的相关规则就要求清道夫工作时穿着制服,按时检查服装是否整齐,不得任意污秽散失,工作时不着者要受到惩罚,请假不工作时则须将衣帽交给夫头,不得任意穿去,违反者即行革斥。[58]1930年,卫生局成立了卫生督察队,对清道夫的检查是其职责之一,其中就要求对清道夫的装束整齐进行监督。[59]

粪夫虽然不是官方的清洁人员,但市政机构不断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反映在服饰上亦有所规定,并试图通过统一服饰杜绝非法的“跑海粪夫”。30年代制定的《北平市城区粪夫管理规则》中要求,粪夫执业时须着号衣,前后胸各缀号布,书名某区某处某号。[60]1936年,处理粪便事务所接收了卫生局制作的两千件粪夫号坎,并将其上的“卫生局”红布字样改用白布裁成“北平市粪夫第若干号”字样,并制成白布符号两千个作为纸质城关通行证,上粘粪夫二寸半身照片一张。[61]

近代世界出现了许多新的配饰,有一些本为卫生而设,但进入中国社会后却出现了不卫生的理解和使用,眼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近视眼是身体的疾病,近视眼须佩戴眼镜才能不致因近视而影响日常生活。但在20年代前后,社会上戴眼镜的人却多了起来,许多没有近视眼的人也非要戴上艳色的眼镜,或是平光眼镜,一些人反而因此患上了近视。[62]尤其在北京的戏园、商场等地,能看到年轻人十之八九都戴着眼镜,戴眼镜俨然成为一种时髦![63]出现这种现象的首要原因是人们对眼镜的功能缺乏认识,主要的原因则在于对易于患近视眼的学生群体的装扮进行盲目地模仿,主观认为戴眼镜就能代表自身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或是较高的社会层次。

眼镜成为社会上流行的一种时髦的装饰。眼镜公司的广告词也当然着力强调镜架美观,与衣着相称:“诸君欲于事业、学业进步求进步之速,莫不胥赖此所戴之镜焉。”[64]虽然有不少戴眼镜趋时者,但也“有以为足御风尘,免强光,且得美观者,亦有以戴眼镜为不合卫生者”。相较于时髦的眼镜观,这两种理解均认识到了眼镜与卫生的联系,前者有合理之处,但后者则曲解了眼镜的用途。根据当时的医学认识,各种眼疾皆源于屈光不正,而配戴眼镜是预防的唯一方法。[65]对于以眼镜遮挡沙尘,在30年代内城医院关于沙眼的演讲中,亦提及使用“风镜”作为预防沙眼的方法之一。[66]民众对使用眼镜这种物品存在着多样化的态度,反映出人们对卫生知识的掌握程度存在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