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北京城市秽臭的来源还有相当部分是人的排泄物,即粪秽。排泄是人正常的生理需求,但排泄应当到指定的场所。城市民众随地便溺的不良习惯,已经严重影响了北京的城市形象,对此市政机构主张严厉处理。城里多个醒目之处,均钉有“……此处不许小便,违者处以五元以下之罚金”的木牌。[71]30年代时这类的禁令牌不仅有木制,还有铁制的,多于污秽处所钉立。[72]若发现有随地便溺者,“应扭送该管区署,或带至卫生局照章罚办”[73]。对在街上便溺的小孩,查禁不遵即将其家长扭送区署罚办。[74]
但实际的效果并不理想,“禁的自禁,行的自行”[75]。对于警察的干涉,许多民众不理解,甚至还有巡警在制止此种行为时遭到行人的辱骂。[76]北京许多胡同墙角都写着斗大的“禁止便溺,如违送捕”[77],甚至是“在此小便是个大王八”的字,这都是人们不堪忍受自家门外变成他人的便溺处所而采取的无奈之举。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警察的不尽职,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法律被人们漠视,还不如一句骂人的话来得有效。[78]墙上写字是为了阻止随地便溺,但将骂人的话到处涂写,本身又是一种污秽城市空间的行为。
鉴于禁绝只能治标且效果不佳,市政机构改以疏导的办法为治本之策,即改良及修建公共厕所。1906年,外城卫生局就积极从事公厕修建,勘定地址,俟时动工。[79]至1918年,差不多各街巷都有了公立厕所。[80]公共厕所多设于热闹街市,以及胡同口或中间[81],有的还靠近水井[82],处于人们往来较多之处。当时最好的公厕应用西式冲水马桶,“但衡以经济关系,市民习惯及保存肥料起见”,北京的公厕绝大多数仍然采取传统的粪坑形式,只是稍加改良以便于清除。[83]
市政机构于热闹地点修建了模范公厕以为提倡,其“侧重防蝇严密,一律加设双层纱门,其粪坑后门俱用铁制,以资坚固,至坑上蹲台,系用铸铁板制造,以便刷洗,不易损坏,又厕内尿池设于贴窗之处,俾使车夫担夫,可于入厕之后,得自看顾己物”[84]。1934年卫生局在朝阳门大街、交道口南大街、猪食大街、地安门迤西大街等处建设了乙种模范公厕四处,随后又将在东西长安街各建筑甲种模范公厕一处。[85]
图3.2 厕所各部名称说明图
资料来源:《卫生处呈请公厕整顿计划》(1934-06-30),
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J001-003-00047。
公厕虽然不断增多并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仍然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城市人口,且实际的办理情形不容乐观。公共厕所“办理好的,固然是不少,办理太糟的,亦所在多有,一种是不敷用的,一条大街,通长十里,不过三两处厕所,一条胡同,甚至于一个儿也没有,各小街儿,各僻巷,那就更不用说啦。一种是建筑不合法,打外边儿看,白墙蓝窗户,仿佛很洁净,一进门儿,噎个倒仰儿,在内稍待片刻,终日不能去怀”[86]。1919年北京“全市的街道上共有528处公共厕所,有些厕所建筑良好,有些则不过是用一堵矮墙圈起的一块地方”[87]。至1934年,情况仍然未能得到明显改善,据北平市卫生处的统计,城内共有617处厕所,约居民每1700人才有一处,“且大都建筑寡陋,不合卫生原则”,许多公厕设置的位置不当,因有碍观瞻或交通、妨碍附近公共饮水井及饮食店铺而应被取缔的公厕就有几十处。[88]粪夫常常未能及时打扫厕所,以致厕所中的粪秽虽未直接暴露于公众,却“香飘十里”,让人无法忽略其存在。设置公厕之意固然很好,但需要合理的设置和良善的管理,才能既便利于人又无碍城市空间,既合于卫生要求又不致妨碍日常生活。
无论是公共厕所还是居民户内的粪秽,都需要专人清理。由于中国的传统农业耕种将人的粪秽用作肥料,因此出现了专门从事粪秽收集的职业——粪业,操持此业者名为粪夫,这是传统时代自主形成的私人营利事业。[89]民众在自家院内一般多设有土厕,每日由粪夫在人们晨起如厕高峰开始之前,“背上肩着粪桶,手里拿把粪勺,到每家去括粪坑”[90]。公共厕所的粪秽亦归粪夫清理,因此粪夫是否认真工作成为能否保证城市空间不受粪秽袭扰的关键。由此使得粪夫掌握了卫生的权力,形成了“粪阀”:“他们向例是三天两头歇工,下雨下雪,更不能出来工作。尤其在三九或三伏的天气,不管人家家里的遗矢怎样满坑满谷,怎样的臭气熏天,他们是十天扫除一次……所以你若稍微得罪他们,他们便老实不客气地对你怠工,弄得你毫无办法。”[91]
当粪夫收取粪便后,用装着粪筐的粪车推至粪厂,粪便的臭气和肮脏也就随着粪夫从各家各户出来,集中到一起游走在城市中,于是,“各大街各胡同,更时时可见推大车的,装两篮的臭物在马路上慢慢行走,风吹木犀到处香,北京特产,实令异乡人望之掩鼻。有时饭铺将开锅,吃饭的人尚未动手,他从旁推车过去了。有时大众正围看热闹,他背桶光临了。他既时时工作,遂处处可与吾人相遇”[92]。
图3.3 运粪车
资料来源:[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上),118页。
粪夫久操此业,早已“臭不怕”,还有人用粪桶当枕头在大街上睡午觉[93],秽物之于他们就像是身份的标记。而人们基于避臭的心理,多对其避之唯恐不及,粪夫与民众的冲突在近代北京的街头经常上演,报刊上对此多有报道:
昨日(二十九)下午三时余,前门外金鱼池小市,商摊栉比,游人糜集,左拥右挤,交通梗阻,时有粪夫张来子,推着粪车,由东往西推行,游人见之,无不掩鼻窃骂,争先恐后,满处躲闪,行至二道横街北口地方,游人途立围观杂货摊,道为之塞。该粪夫猛力往前推行,大喝靠边借光。及至游人闻声,车已收驰不住,当时翻倒,粪秽满地,秽气四溢。来往之人无不骂詈,时有估衣庄伙计周某见门前翻了粪车,买卖当然受影响,遂跑出来大打该粪夫不已,行人多为之鼓掌喝采。粪夫亦不含糊,当即还打,二人互扭相殴,各负微伤。[94]
不仅是普通的老百姓,处于社会上层的有权有势者也对粪夫有所忌惮,他们不只要避臭,还要与社会的底层人群保持距离。而粪夫在城市空间中我行我素,这些人也只能吃暗亏:
前天下午三时余,安定门大街有一辆汽车行走如飞的往北跑,里边坐着某阔老,要出安定门上北苑。行至安定门洞,遇见一辆粪车在前边行走。司机生直按喇叭,粪车夫仿佛没听见,仍然不慌不忙推着走他的。一会汽车可就将那粪车撞倒了,弄得屎花乱飞,臭水横流,当时司机生,下车一看,车前也溅了许多臭屎,以致气怒非常,举手就要开打,旋见粪夫周身是屎,便又将手取回。只瞪着眼大骂不止。车里那位阔官,堵着鼻子,直嚷“好臭……好臭……混账东西……你还不快走。”于是司机生跳上车去呜呜的就开走了。[95]
面对警察的管制,粪夫也能理直气壮,毫不畏惧,只是手无寸铁,精神的强势抵不过实质的武力:
昨(二十四)日下午三时余,宣武门外桥下铁栅栏门地方,正值车马拥塞,行人如织之际,有粪夫王福,推着粪车往南挤走,滴流满地,臭气四溢。当被外右三区守望巡警李桂看见,以该粪夫将粪秽溢地,有碍卫生,于是喝令站住扫净。王福置若罔闻,并不回顾,致将警察招恼,追着令其扫净。王福情急,将车扔在地下,不意用力过猛,车竟翻倒。王即大骂,警察焉能相容,上前与其理论,二人当时开了交手战,互打相殴。该警急气交加,摘下枪来便打。讵料一枪用力太大,当时枪折两截,粪夫倒地不动,竟将头颅打个窟窿,血流如注,一时观者糜集,交通塞途。[96]
可见,舆论和市民对粪夫的不满由来有自,都认为其“污浊触目,臭气扑鼻,非但有碍卫生,抑且减损市上美观”[97],并且提出了多种解决办法。市政机构也采取了切实措施,限制粪夫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要求粪夫承担维护城市卫生的责任。这些措施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限制和固定清粪和运粪的时间,一是改良粪具。
近代北京的马路按照传统时代的惯例,均禁止重载大车通行,包括粪车。[98]京师警察厅曾制定《粪夫改良规则》,规定粪夫运粪时间为每日早十点以前,夜晚十二点以后,且粪夫不得在马路上,以及热闹地方行走。[99]力图将粪夫限制于街道上行人较少的时刻和区域。1919年,京都市政公所曾拟在阜成门和朝阳门之南各开一个城洞专供粪车出入,崇文正阳宣武三个南大门禁止粪车通行,南面的粪车专由东西便门出入。[100]1929年北平市卫生局亦有通告要求:“装运粪便之车辆不得无故停留街市,亦不得穿行正阳门及其他繁盛区域。”[101]1934年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情况分别规定了粪车出现的时间:“凡最繁盛区域,粪夫应在九时以前工作。次繁盛之区,应在九时以前及六时以后工作。”[102]对粪夫路线和时间作出限制,市政机构给出的理由首先是卫生的考量。但综观这些规定,前三门及繁华地带基本上为粪车禁止通行之所,可见有碍观瞻才是其力图控制粪车存在空间的主要出发点。
控制粪车路线的同时,还必须改良粪具。粪夫淘粪的工具为一把勺子和一个木质无盖的粪桶,背在身上齐着脖子,若遇坎坷或雨雪天常常跌倒以致洒满全身,曾有人倡议挑担,但拗不过习惯,粪桶直至新中国成立初还在使用;运粪时使用单轮手车,车上两边放两个荆条编的无盖长篓,臭气四溢还随走随漏,造成满地粪溺。[103]
对粪具的改良经历了简陋到坚固、敞开到封闭的过程。早在1908年,外城卫生局就有改良粪车的举动,但遭到了粪商罢工的抵制。[104]1916年京都市政公所曾公布章程招商投标以改良粪车,但因无人投标而暂行中辍。[105]1918年,市政公所会同警察厅立意改善,劝令将荆条粪车加盖,但遭到粪商的反对,又值时局变化只能作罢。[106]1926年市政公所再行要求粪夫将粪筐改为有盖木桶。[107]1929年卫生局制定了详细办法,基于经济和习俗的考虑,要求粪桶加盖,并不得再制造新桶,以期逐渐淘汰;提倡改用粪担替代粪桶,因其容量较大且免于靠贴粪夫身体之利;至于粪车,旧有的荆条粪筐,要求立即改用洋铁加盖木桶。该办法拟从第一卫生区事务所试办,并制定期限,逾期后旧式粪具均禁止通行。[108]但到1931年,公安局只要求“修补粪筐,减载粪量”[109],以及“添盖严密,不得外溢”[110],由此可见之前的严格规定并未收到成效。1933年北平市政府卫生处也只是令粪具一律安设覆盖,除了让公安局饬警员随时注意外,还召集粪夫工会转饬粪夫遵行。[111]到1936年处理粪便事务所成立后,制定《领用改良粪具暂行办法》八条,要求粪夫限期领用卫生局制成的铁制粪车和粪桶以及带盖的木桶,起初粪夫亦顽强反对,经该所严厉取缔结合劝导教育后,最终一律更换,并自动改良,制造木质马力粪车及双轮人力手车。[112]经过多年的工作,粪具的改良总算取得了一定成绩。
粪厂是粪夫运粪的终点,散布于北京的内外城,占用大量的空地以晾晒粪秽。粪秽在此被大量地集中起来,暴露于广阔的空间中,尤其一些粪厂近于人烟稠密之地,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时刻避不开的烦恼。粪厂对城市空间的大面积占据,长期持续地对周围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因此民众要求政府干预粪厂的呼声很高,市政机构也采取了切实的措施。
1910年初,巡警总厅公布了《管理粪便简章》,开设粪厂者须遵下列各款,禀报警察厅查明批准,发给执照方准开设。要求提供的有:粪厂地址实际丈尺,厂主姓名、年岁、籍贯,厂内合伙人数及姓名、籍贯,取具同业三家保结。各粪厂开设在本简章施行以前者,应于一个月内遵照上列各款补行禀报听候核办。领取开设粪厂执照者,应分别缴纳照费。存晾粪物须在指定粪厂地点,不得在厂外任意摊晒。[113]
市政机构还屡次用迁移的命令对粪厂进行施压。1906年,内城的粪厂就已全部迁出城外,多数迁到南城外。[114]外城的粪厂也逐渐感到压力,外城卫生局曾迫于舆论试图迁移地处南城的粪厂,作出欲将粪业收归官办的姿态以游说粪厂。[115]1909年外城巡警总厅也试图控制积粪的地点,遭到了粪夫的罢工抵制。[116]1918年警察厅又以粪厂都与住家接近,要求各区粪厂限日迁移。[117]
1923年南下洼粪厂迁移的事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当时南城在新世界及城南公园一带已形成娱乐中心,周围的粪厂已逐渐被迁移,只余南下洼一带仍有粪厂,附近居民联合起来组成团体,要求当局将其迁出城外。[118]该处居民与粪厂的矛盾纠缠两年后,终于使警厅决意将粪厂迁走,当中还几经较量。警厅要求粪厂限期搬走,粪厂先以开会人数未能到齐为由请求宽限,得到批准;届期粪厂人数到齐,仍然要求再行宽限,这次警厅未予批准,粪厂代表遂愤愤而去;其后粪厂罢业要挟,致使附近各家及厕所狼藉不堪,区署紧急开会商议对策,由清道贫民队中抽调夫役前往各户打扫,同时严饬粪厂迁移;粪厂转而向肥业公所寻求保护遭到拒绝;粪厂持续罢业,导致粪夫生计艰难,最终迫使部分粪厂妥协,主动开业,并积极寻觅地址迁移。[119]从中可见,市政机构下定决心,摆出取缔的姿态,临时抽调人员替代粪夫的清粪工作,致使粪夫和粪厂无粪而难以自立,由此消弭了粪业的抵抗,这也是迁移粪厂成效显著的原因。从1928年北平市卫生局的相关规定[120]来看,粪厂的迁移已经不是管理粪业的主要工作了。
从细菌学的角度来看,限制空间存在并不能彻底解决粪秽不卫生的问题,而是应当实现对粪秽的科学处理。当时人们对粪秽不卫生的理解更多的只是针对其让人不悦的臭味,而非立足于对粪秽本身含有病菌的认识。因此,“智识界用‘不卫生’做利器,来屡次的攻击粪车的臭味。现在警厅当局又把‘臭气四溢’‘妨害卫生’的罪名作为粪车必须加盖的理由,都是同一的误解了卫生的真意”[121]。但即使缺乏科学的支持,粪业形成的霸权,早已为人们所不满,取缔粪业的呼声很高:“必先将他们视为专利事业的一种顽固思想打破,预备一种代替的工人,使他们这罢工不成问题,然后才有改进的希望,再筹划永久排粪的政策,及出粪的时间,这才是正当的办法呢。”[122]
对此,1934年北平市政府开始拟订粪业收归市办的计划,市长袁良饬令卫生局出价购买粪道,招募夫役清除,改用铁质粪桶的粪车,预备于1935年1月1日实行。[123]但获得消息的粪夫职业工会向政府请愿,迫使政府收回成命,计划最终流产。1936年7月1日,北平市政府设立了北平市改进粪便事务委员会,随后于其下设立了北平市处理粪便事务所,决意采取官商合办的方式,以登记证的方式承认了粪道的产权。[124]粪商获得了政府对其权利的保护,同时也必须承担改良粪业的责任。政府由此加强了对粪业的管理,粪夫管理和粪具改良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市政机构极力压缩粪业对城市空间的影响,实质上是在试图平衡一座无形的天平,这座天平的一边是粪业追求商业利益的功利性,另一边是人们要求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公益性。政府通过对原本具有自主性的民间粪业逐步施压,达到了其扩张空间支配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