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情说美学在法国的主要代表维克多·巴希(Victor Basch,1865-1944年)是巴黎大学教授,1926年曾任法国人权运动联盟主席。巴希的美学代表作是《康德美学批判》(1897年),此外还著有《戏剧美学研究》、《美学、哲学和文学评论》等书。
巴希的移情说主要来源于费希尔父子和谷鲁斯。他认为,审美的情感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①来自视觉和听觉;②涉及的是事物的形式;③是不假思索的;④对引起实际行动的意志影响较弱;⑤易于丢开;⑥是一种同情的社会情感。其中,最后一个特点起主导作用。他说,"我认为,美感首先就是一种同情感,不过这是一种十分特殊的同情感"[6]
巴希认为,美感是特殊的快感,而一切快感都带有私利,然而,美感又是无私的。这就是包含在美感中的一对矛盾。"把审美感情归结为一种同情感情,这一矛盾也就迎刃而解了。美感像一切同情感一样,既是利己的,又是无私的。说它利己是指:当我们享受美时,我们既感受到我们的高级官能的正常、和谐活动时的肉体快乐(即消耗最小的力量获得最大的刺激),又感受到扩大我们的生命、大力展示我们的智能的心理快乐;一旦这种享乐是我们自己的,它就是我们那个自我的一部分,因此我们不能不向往这种享乐,希望得到这种享乐。但另一方面,美感又是无私的,因为我们并未把我们感受到的享乐同这种享乐所属的复杂感情割裂开来,我们并不是为了享乐而去追求享乐,享乐并不是美感的目的。"[7]这段话中包含了巴希对美感内在矛盾的基本看法,其中既包含了康德把审美判断看成是不涉及利害关系然而又具有主观的合目的性这一思想的影响,又融合了格兰特·艾伦的快乐说美学的基本观点。艾伦认为,美感就是对于那种给神经系统提供最大刺激和最小消耗的东西的感受。
巴希追随费希尔父子,认为美感经验在本质上是一种"同情的象征主义"(symbolisme sympathique)的活动。审美的同情也就是费希尔父子所说的移情作用和谷鲁斯所说的"内模仿"。他指出,审美的同情就是"给没有生命的事物灌注生命、人格和生气,就是对这些事物产生同情和共鸣,因为同情恰恰就是脱离自我,把自我赋予和注入他物"[8]。另一方面,巴希强调说,同情的实质在于象征。象征"应该作为真正解释审美感情的源泉"[9]。象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事物的含义、内容和底蕴;二是这个内容的表达、它的形象和形式。而在两者之间应有不一致的地方,否则就不需要象征了。巴希认为,美感中包含的直接的感觉因素、直接的智力因素和联想因素都是借助于象征起作用的,都要以同情的感情加以解释。
在对审美的同情和象征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巴希把他的移情说归结为"同情的象征主义"。这一基本概念包含了三层意思:第一,在审美活动中,客观的形象总是象征着主观的思想感情;第二,审美情感是一种同情的社会情感,美感经验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同情的象征主义的活动;第三,在审美观照中,感性的因素与理智的或回忆的因素完全融为一体。这种同情的象征主义活动以联想作用为前提,但又不能完全归结为联想作用。同情的象征主义活动所产生的愉悦是审美经验的最本质的特征。
巴希的移情说美学实质上是一种主观主义的美学,他把美看成是主观的,只存在于观照的心灵之中,即存在于心灵与对象发生同情的共鸣之际。他的美学观点受到了康德美学的重要影响,对于移情说美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1] 库申:《论真美善》,第二篇第六章,见《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345~346页。
[2] 罗丹:《罗丹艺术论》,见《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482页。
[3] 罗丹:《罗丹艺术论》,见《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490页。
[4] 参见契普等编:《现代艺术理论》,59页,伯克莱,1968。
[5] 参见契普等编:《现代艺术理论》,62页。
[6] 巴希:《康德美学批判》,载《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580页。
[7] 《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585页。
[8] 《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592页。
[9] 同上书,5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