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奥非尔·戈蒂埃(Théophile Gautier,1811-1872年)的诗作和为艺术而艺术的美学主张,可视为法国浪漫主义向唯美主义过渡的一个标志。戈蒂埃出身名门,父亲于1814年迁入巴黎,在税务部门供职,这使戈蒂埃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教育。据信戈蒂埃家族中有着些许东方人的血统,戈蒂埃本人的性格和作品,因此也被认为具有注重感情的东方式的特征。一个例子是他从小喜好维庸和拉伯雷,对高乃依和拉辛一派古典主义作家则显得冷漠。戈蒂埃先时学过绘画,后来看起来不论是他本人还是他的亲属们,当时似乎都过高估计了他在美术方面的才华,而这才华毋宁说是他如画之诗才的一个副产品罢了。但1830年结识雨果决定了他毕生要走的路。在他临终那年写的《浪漫主义的历史》中,他还为《欧那尼》首演式上,他穿的那件夺目的红背心引为自豪。这件红背心是他定制的,在法兰西剧院那个载入史册的狂风暴雨的晚上,做出一副若无其事模样的戈蒂埃,因为它成为整个剧院望远镜的目标。用勃兰兑斯的话说,这件红背心象征了一个青年艺术家对艺术的挚爱和对灰色传统的憎恶。
1830年七月革命爆发的同一天,戈蒂埃自费出版了第一部诗集。在那多事之秋的滚滚洪流中,这部诗集被默默无闻席卷过去是顺理成章的。奠立戈蒂埃诗名的是他1852年出版的《珐琅和雕玉》,这是一部短诗集,被认为与歌德的《西东合集》颇有相似处。除了写诗,戈蒂埃还写过不少长篇和短篇小说,并且著有欧洲诸国游记多种。戈蒂埃成名是在1835年小说《莫班小姐》发表之后,但是这部小说的序言更为著名,后来弥漫欧洲的唯美主义风习,就是从这里拉开序幕的。关于戈蒂埃作为一名作家对美表现出的极大热诚,波德莱尔后来有一段十分形象的比较评价:
戈蒂埃是一位典型的作家;因为他是他的责任的奴隶,因为他总是服从他的职能的需要,因为对他来说,热爱美是一种"命运",因为他使他的责任成为一种固定观念。他有非常清楚的理智(我说的是天才所具有的理智,而不是普通人的理智),所以他立刻就发现了阳关大道。每个作家都或多或少地被他的主要才能打上印记。夏多布里昂歌唱忧郁和厌倦的痛苦的荣光。维克多·雨果,伟大、可怕,巨大得像是神话的创造物,比如说,像独眼巨人一样,代表着自然的力量以及这些力量之间的和谐的斗争。巴尔扎克,同样伟大、可怕,并且复杂,象征着一种文明所产生的怪物及其全部斗争、野心和疯狂。而戈蒂埃,则是对通过最贴近的语言表现出来的美及其一切分支的专一的爱。[1]
戈蒂埃的《〈莫班小姐〉序》是法国浪漫主义运动的一篇有力的辩护词。在这一点上,它与司汤达的《拉辛与莎士比亚》、雨果的《〈克伦威尔〉序言》有相似处。但这篇文献更引人注目的是它毫不掩饰提出的唯美主义思想。文中戈蒂埃的激烈措辞,明显是针对两个靶的而发,其一是正统批评家,要求艺术寓教于乐,提倡以古典主义作品作为样板,以文艺来补救世道人心,反过来指责浪漫主义文学是背离传统道德规范,败坏了社会风气;其二是以圣西门为代表的一批空想社会主义者,坚持艺术的功利作用,主张艺术为人类进步和乌托邦服务。在这一背景下展开的艺术至上思潮,戈蒂埃以他的《〈莫班小姐〉序》为契机,成了这场运动当仁不让的发言人。
《〈莫班小姐〉序》中戈蒂埃反击正统批评家们所坚持的古典主义趣味,采用的方法在今天看来是典型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解构主义方法。他举了古典主义大师莫里哀的例子,选择的话题是传统道德最为关注的婚姻。那么,在莫里哀笔下,古典主义就婚姻的题材,又给我们树立了什么样的道德样板呢?
戈蒂埃尖锐地指出,在莫里哀的喜剧中,神圣的婚姻制度在每一幕中都受到了无情的嘲弄。观众看到剧中的丈夫无不老迈、丑陋、脾气古怪;他歪戴假发,身穿过时的衣着,手拄弯头的拐杖,加上被烟草弄污的鼻子、短短的腿和一个大肚皮,十足就是丑的化身。他的妻子就在他眼皮底下被人拥抱。反过来,情夫却总是年轻英俊,温文潇洒。他的眼睛里充满**,脸上容光焕发,他的嘴笑得那么甜,牙齿是那么白,手又是那么光滑洁净。他博通诗文,勇敢敏捷,而且出手是那么慷慨大方,以致剧中的女性不论她们如何教养有素或者出身名门,都情不自禁要背弃丈夫,跳上去搂住他的脖子。这就是莫里哀的样板,其中道德总是受到羞辱和沉重的打击。戈蒂埃声明他说这些并不是想要损害莫里哀的声望,他还没有疯狂到想用他纤细的手臂去摇撼这青铜巨人的地步。但是莫里哀的例子足以表明,那些对浪漫主义愤愤不平的正统批评家,他们处心积虑劝人效仿的古典主义,在放纵声色和不道德方面,早已大大超过了当今的浪漫主义新人。
关于艺术作品中所谓的不道德内容,戈蒂埃从两个方面为它作了辩护。首先,他强调艺术作品是一个虚构的世界,人物的经历不等于作者本人的经历。他指出,正如某人写了本书说教道德就判定他有好德行是至为荒唐,某人描绘了欢宴并不等于他本人就是酒鬼,某人叙述了件荒诞事也不等于他本人就行为**。否则,就该把莎士比亚和高乃依一类悲剧家悉数送上断头台,因为他们犯下的谋杀罪比谁都要多。但是众所周知,实际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情,艺术世界与现实世界有着距离间隔。
另一方面,抛开个别就一般而言,戈蒂埃又强调艺术是社会现实的必然反映,是艺术模仿社会而不是如正统批评家所说社会效仿艺术。所以正是因为这个时代是不道德的,才有如此众多的不道德作品产生而且大获成功。他认为艺术模仿现实,正好像绘画临摹模特儿,而绝不是模特儿临摹绘画;是树结出果实而不是果实长出树来。对此他说,作品是社会风俗的果实。但是这个结论与其说是一种判断,不如说是一种辩辞,戈蒂埃对于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其实是没有多少热心的。
针对坚持艺术重在教化,重在为最穷困阶级谋福利的功利主义批评家,戈蒂埃反嘲说,一本书做不出羹汤来,一部小说不是一双无缝长靴,一首十四行诗不是一副注射器,一部戏剧也不是一条铁路,艺术对于人类的开化和进步,其实是无能为力的。同样,美的东西,在生活中也都不是必不可少的。戈蒂埃说,人们可以取消鲜花,世界并不因此在物质上受到损害;可是谁愿意从此不再有鲜花呢?在他来说,他宁可不要土豆也不愿放弃玫瑰,世界上只有功利主义者才会为了种白菜而把郁金香拔掉。音乐有什么用?绘画有什么用?女性的美又有什么用?女人只要能够生儿育女,在经济学家眼中便也足够有用。美因此当与一切功利的目的隔离开来,戈蒂埃断言,只有毫无用处的东西才是真正美的,反过来一切有用的东西都是丑的,因为它迎合着人就像他那残缺不全的天性那样的卑俗需要:一座房子里最有用的地方就是厕所。戈蒂埃这样表明他的唯美主义立场:
尽管这些先生们不乐意,我属于那些认为多余的东西是必需的人之列,我对东西和人的喜爱与他们对我的有用程度适成反比。比起某个对我有用的罐子来说,我更喜欢一个画满龙和官员、然而对我丝毫没有实用价值的中国花瓶。为了看到一幅拉斐尔的真迹或**美女,我会十分乐意地放弃我作为法国人和公民的权利。[2]
在这之前,1832年戈蒂埃在他的诗集《阿尔公丢斯》序言中,就提出艺术意味着随心所欲、享乐放浪,是灵魂悠闲逍遥时分开出的花朵。这可见戈蒂埃为之醉心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感官的、肉体的,乃至性感的美感意识。要说这样一种审美情趣怎样超越了功利目的,很难说是令人信服的。但不应忽视的是,戈蒂埃艺术至上思想中这一肉欲主义的倾向,实在也反映了久被压抑的感性向它的压迫性理性发起的一个反击。美学与艺术的大众性质有所不同,它一方面固然有似艺术是植根于日常经验的领域,但另一方面,美学之被认为是自然和自发的表现方式,还必须被抽象化和理论化而向科学看齐。故美学中的感情因素,素来是被纳入了理性的轨道。现在,当这个久被理性压抑的感性突然开口说话,它会说些什么呢?我们听到了戈蒂埃作为这一传统代言人的声音。
戈蒂埃的快感主义可以同英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家特里·伊格尔顿1991年发表之《审美意识形态》中一个引人注目的"肉体"(body)主体作一比较。伊格尔顿直言不讳他有意为肉体这个后现代社会中的时髦主题辩护,指出今天的文学文本倘不能提供一个残缺不全的肉体,新历史主义批评便无从谈起。肉体与灵魂不同,它不要求真理只要求快感,不明确这一点,读懂罗朗·巴特和福柯的后期著作,便是奢望。伊格尔顿认为肉体与审美的血亲关系,自开始一直被压抑得很苦。他显然更喜好尼采所谓哲学就是对肉体作出解释的说法,诚如《强力意志》指出,肉体是比意识更丰富、更清晰、更实在的现象,他认为尼采这里的立场虽然有叔本华生理主义的庸俗味道,却是揭示了传统哲学的盲点。"肉体"因它的反传统意味,它是革命的,这是伊格尔顿《审美意识形态》中要说的话,而早在1872年法国哲学家德勒兹和心理学家高塔利(Felix Guattari)出版的名著《反俄狄浦斯》中鼓励抗拒资本主义的自明公理,拒绝"俄狄浦斯情结",进而解读社会符号,肯定欲望主体对资本主义现存秩序挑战的主题,无疑也已明确地显示了这一点。
戈蒂埃1844年出版的《论怪诞》是他最重要的批评论著,主要点评了自维庸始至17世纪被布瓦洛用古典主义法则挡在门外的法国诗人,"怪诞"一语借自雨果的《〈克伦威尔〉序言》,正好用来命名这一批文学史上多被尘封的诗人。戈蒂埃称搜寻出这些被人遗忘的稀奇古怪的诗人们,给了他真正的快乐,那些诗人们面容陌生,鬼里鬼气,他们的作品令人惋惜地充斥着低劣的趣味,可是其中仍然妙语迭出,栩栩如生而充满了生命力。这一情节怪诞和奇崛的审美趣味,毋宁说已是波德莱尔的先声,虽然在一些批评家看来,纵情官感的戈蒂埃未必悟解后者的悲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