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玛丽·居约(Jean-Marie Guyau,1854-1888年)是美学家也是诗人,在美学史上以主张为人生的艺术而反对游戏说,以及将艺术纳入社会等观点的框架而占有一个值得纪念的地位。尤其居约举出大量诗歌作为自己美学主张的例证,使人对她的文学素养也深有印象。居约的美学著作主要有《现代美学中的一些问题》(1884年),和去世一年后出版的《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后者是她的美学代表作,从中虽然还可以看到实证主义美学的一些余波,但更突出的已是社会存在对美和艺术的决定作用了。
像实证主义对自然科学方法的普遍重视一样,居约谈美和美感,其对心理学背景的重视,多少也可见出这一时代风习的影响。就美感而言,居约认为审美主体的重要性并不次于审美客体,而这一点恰是为以往的美学所忽视了。她指出,感觉和情感的发生固然微不足道,而且它们在单独被分开时同艺术也是毫不相干的,可是一旦感觉与情感在意识中和谐地融合起来时,必有审美意义产生。例如,当人见到窗台上有一个空花瓶,这花瓶绝无美可言;当人行走中闻到一阵木犀香,感觉到的只是种生理上的快感。然而当人重新走近窗台,发现花瓶里有了一棵普普通通的木犀草,散发出他刚才闻到的芳香,美就产生了。因为木犀的芬芳就像生活的一种标志,花瓶似也分享了此一生活,骤然变得生动起来。而这一切,当然发生在审美主体的意识之中。不光是意识,居约还强调美感中具有意志因素,这就像面对某些风景,如果要唤起一种真正的审美情感,除了随心所欲用双目看出去,还须唤醒意识和意志。故欣赏美,一定程度上正是意志的产物。
美感是对一种更紧张更和谐的生活的直接享受。这是居约在《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一书中给美感所下的明确定义。像维龙的《美学》一样,居约的《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也分为两个部分,前者谈理论,后者谈应用。谈美和美感主要是在第一部分,第一章题为《审美激动及其社会性》的第二节,就美感的上述定义来看,"生活"一语中包含的社会内涵自不待言,紧张和和谐则有涉意志和理智这两种心理要素。居约指出,对于这样一种生活,意志直接领会的是其紧张,理智直接感知的是其和谐。总而言之,审美主体的全部意识必须全神贯注调动起来,同时又不进行推理或者患得患失。只有这样,才能从既是紧张,又是和谐的生活当中,直接并且自然而然感觉到一种既是感觉方面,又是意志方面的享受,即美感。正因于此,居约强调美是一种更复杂和更有意识的快感,也是一种更有理智和更带有意志因素的快感。很显然,居约对美和美感的这一解释,是与阿奎那以看上去不假思索就自然感到愉快的释美传统有所不同的,它更突出强调了审美中的理性的因素。
正因为把美界定为一种理性的快感,居约对美与功利的关系提出了她自己的看法,认为美固然与功利不能一视同仁,但是功利感却并不一概排除美的愉悦。早在《现代美学的一些问题》中,居约就反驳过康德审美非功利、无目的的著名观点,指出功利有时可以在被感知客体中构成一种初步的和非常低级的美,虽然快感和美始终是独立于功利而存在,就像愉悦和幸福独立于利益而存在一样。对此她说:
因此,我认为,凡是功利的东西,即迎合某一种目的并为此目的而安排的东西,都能通过其本身给理智带来一种满足,从而具有某种程度的美;但是,我并不认为:凡是美的东西,为了让人赞美,必须证明有一种实用的功利;例如,人们必须先知道"一只古代花瓶的用途"才能发现它是美的。[9]
居约这个思想是重要的。在20世纪来到之前,对康德美学发难的理论家并不很多,埋怨康德美学过度抽象,而扼杀了审美中鲜活灵动的感情经验,主要还是20世纪非理性主义畅行其道的结果。由是来看居约对康德的批评,当中的理论勇气,就是值得钦佩的,虽然当居约把功利界定为"迎合某一种目的并为此目的而安排的东西",认为它本身即可给理智带来满足,比较康德对他趣味判断"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命题的阐述,似乎也还是给人一种大同小异的感觉。
居约不但不满康德一派的先验论,对在实证主义影响下产生的自然主义美学,也很不以为然。她认为两者都忽略了审美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这就是社会性。居约指出,如果从美的基础阶段开始,逐渐上升到美的最发达阶段,那么美的社会性不但将愈来愈显得重要,而且到最后将压倒一切。如果说美感的初级阶段在于对象各部分之间的和谐和协调,那么到了它的最高级阶段,它的原则就是社会成员间的依存关系和社会同情了。本着社会同情的原则,审美主体势所必然就突现了出来。居约举了自然美的例子,认为它同样可以用社会同情来加以解释。以风景为例,按照社会同情的观点来看,它仿佛就是自然界中人和其他对象的两相结合,这里面至少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其一,居约指出,如果要领略美景,人就必须物我同一,与这美景融为一体。如要欣赏月光,就必须在夜色中与它共鸣;领略星光,就必须与它们一起闪烁;理解黑夜,就必须心中突然有无际的茫茫夜空在打寒战。其二,反过来风景还必须与审美主体融为一体,亦即让风景变得富有人情,仿佛能够对我们说话。其三,主体还必须把一种客观的协调关系引入风景,对它进行第二次描述,因为一切真正的风景既存在于我们的外部,又存在于我们的内部,所以需要观赏的人来同它合作。居约强调,诗情并不来自自然界,而是自然界本身用诗情表现出来时,已发生了某种变化。赋予静物以情感和生命的,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因而首先变成诗人,才能热爱自然,这样来看,风景就是一种心灵之间的状态。
如果说风景的例子似乎是过于强调了审美过程中的主观情趣,那么紧接着居约就审美情感与道德情感的比较,美和美感中的社会性就表现得愈益明显了。居约指出,道德情感也是一种社会情感,但是它不同于审美的激动,因为它有一个目的,并且将这目的强加于意志,这就是社会向善的根本宗旨。所以如康德说的那样,道德情感是一种有目的的情感,它是一种积极的情感。而审美情感,它虽然没有完全排除积极性,甚至目的性,但是它是一种已经存在的社会同情,不同于道德情感作为一种行将建立的社会同情。故而也可以说,美是已经实现了的善,而善则是将要在个人或社会中实现的美。这可见美的根本在于它所具有的那种社会普遍性,任何离开这一普遍性的纯个人的愉悦,绝不会持久,也绝不会成其为美。反之,愉悦如果具有普遍性,便将会恒久长存。在这里居约显然更多强调了美学与伦理学的相似性,以致在一些法国批评家看来,诚如美学史上是柏拉图首创了理念说,康德首创了无目的的合目的说,居约是首创了社会同情说。这一理论对于审美的特殊性虽然可能强调有所不足,然而针对这一时期鼓吹为艺术而艺术的唯美主义思潮,它坚持立足人生来审视美和艺术,意义无论如何是巨大的。
同样,居约认为艺术就是通过情感将社会扩大到自然界中的一切存在,甚至是超自然和想象虚构的存在。因此艺术基本上是一种社会情感,其结果是扩大个人生活的范围,使之与更为宽广的普遍生活结合起来。艺术的最高目标,便是生产一种具有社会性质的审美情感。
《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第三章中谈到艺术批评。居约承认一些批评家对丹纳的评价,即丹纳在研究巴尔扎克时所采取的做法,恰如巴尔扎克本人研究笔下人物时的做法,如巴尔扎克一丝不苟交代葛朗台居住的街道和环境,分析他周围的人物,不厌其烦地介绍决定了他吝啬性格的种种琐事,这不也是在绝好地运用丹纳的环境和境遇之说吗?居约认为这话固然说得好,但是只触及批评所用的全部材料,而不是批评本身。而且,作者气质和环境这两种决定因素,实际上是无意识力量的消极产物。最要紧的还是应考察作品本身,考察它所包含的生活。居约甚至断言,丹纳一派没有充分看到,一部作品从根本上说不是以它同同时代其他作品的相似性,以同时代的流行思想为其特点的,而主要是以它有别于上述思想和特点的地方为其特征,这就是作品的个性,它的内在结构和它所表现的生活,而这些恰恰是被丹纳一派所忽略了。她引福楼拜给乔治·桑信中的话:批评家在18世纪是语法学家,在圣伯夫和丹纳时代是历史学家,但什么时候批评家能真正成为艺术家呢?福楼拜强调的是作品内在的风格构成,而在居约看来,作品真正的个性,除了风格特征还有它深刻的思想,仿似在我们现有生活的一侧构筑另一种生活。这一社会同情的批评思想,与以往的传统是有所不同的。
但居约本人对艺术的进一步解释未见得没有实证主义的影响。她认为艺术追求两个不同的目的:一方面要产生快感;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出心理感应的现象,对作品的人物表示怜悯、愤慨等,总之引出各种社会感情。就追求感觉上的愉悦而言,居约指出就必须正视有关的科学定律。如雕塑是建立在解剖学和生理学基础上,绘画建立在解剖学、生理学和光学基础上,建筑学建立在光学及黄金分割律等基础上,音乐立足于生理学和声学,诗则基于格律学等。对此居约相信,期望这些决定着快感和不快感的科学规律一朝能够被确定下来,并非天方夜谭。就追求心理效果即表达社会同情而言,也还需法则和规律为依凭,当中最明显不过的就是心理学。居约甚至说了这样一段我们似曾相识的话:
个性心理学尚在建立之中,至今远未成为一门诗人或小说家能依靠的完美科学;现在是诗人或小说家本身,是像莎士比亚或巴尔扎克那样的人物,在献身于建立这门科学,在本能地收集它的各种资料。[10]
居约的这段话可以使人想起我国美学界主张可以美感经验作为美学研究中心对象的流派,感叹因为心理学尚欠发达,而使美学未能有一个足资信赖之科学基础的体会,以及他认准五十年后,或者一百年后,待心理学真正发达了,美学自然也能成为一门有客观规律可依之真正科学的乐观信念。但心理学的发达和欠发达究竟以何为标准抛开不谈,美学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背靠心理学,来追求它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这一场科学梦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切中美学这门学科的要害,也还是很值得怀疑。其实居约所谓艺术家在献身于建树心理学科学的论断,已经显示了对实证主义自然科学方法热的某种超越了。
居约强调无论是在艺术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美都不是一个纯粹的感觉问题和形式问题,因为美是一种表达思想感情的活动,是一种永恒的内心世界的流露,而这里的情感,就其根本上说又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内向投射。居约的这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的美学思想,在实证主义影响下产生的社会学美学中,虽然说不上是一种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显示的意义却是巨大的。为人生而艺术,以思想、情感和意志依次作为艺术的基础构成,这些思想都将直接延伸到20世纪成为荦荦大端的社会学美学。
[1] 圣伯夫:《新星期一丛谈》,卷三,21页,巴黎,1863-1870。
[2] 圣伯夫:《什么是古典作家》,见J.H.史密斯等编:《大批评家:文学批评文选》,598页,纽约,1951。
[3] 维龙:《美学》,第5章《什么是艺术》,见《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452页。
[4] 托尔斯泰:《艺术论》,第5章,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5] 丹纳:《英国文学史·序言》,见特里林编:《文学批评导读》,221页,纽约,1970。
[6] 黑格尔:《美学》,第1卷,1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7] 丹纳:《艺术哲学》,28页。
[8] 丹纳:《艺术哲学》,46页。
[9] 居约:《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节,见《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503页。
[10] 居约:《从社会学观点看艺术》,第一部分第四章,见《十九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英法美卷),5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