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多布里昂(Francois-René Chateaubriand,1768-1848年)出身于布列塔尼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同出身新教家庭的史达尔夫人不同,他自称因母亲临终恳求他信奉天主教,尔后亦近狂热。他少年时即学会了希伯来文。大革命前他踏入军界,革命后一度出走北美,并且参加过贵族武装叛乱。1800年他返回法国,结识拿破仑,鼓吹基督教而深得赏识。波旁王朝复辟后,与拿破仑貌合神离的夏多布里昂先后出任内政大臣和外交大臣,七月王朝时期,他依然矢志不渝于波旁王室,晚年缠绵病榻,著作有《革命论》(1797年)、《基督教真谛》(1802年)等政论、散文、小说多种,以及死后出版的自传《墓外回忆录》。
夏多布里昂对法国浪漫主义的影响远较史达尔夫人为大,被公认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创导人。后来收入《基督教真谛》的两部短篇小说《阿达拉》和《勒内》,以北美的印第安部落和原始森林为背景,致力于叙写人物内心的灵魂冲突,其华美的形式,极有诗意的语言,一时使万千读者如醉如痴,首开了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范例。这个范例或许是令人担忧的,因为它们迎合的正是世纪末弥散法国、欧洲的幻灭忧郁情绪。对浪漫主义素无太多好感,对夏多布里昂的政治立场尤其不满的马克思,对法国这位浪漫主义第一人的斥责,是众所周知的:"这个写起东西来通篇漂亮话的家伙,用最反常的方式把18世纪贵族阶级的怀疑主义和伏尔泰主义同19世纪贵族阶级的感伤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在一起。"[5]又说:"这个作家我一向是讨厌的。如果说这个人在法国这样有名,那只是因为他在各方面都是法国式虚荣的最典型的化身,这种虚荣不是穿着18世纪轻佻的服装,而是换上了浪漫的外衣,用新创的辞藻来加以炫耀;虚伪的深奥,拜占庭式的夸张,感情的卖弄,色彩的变幻,文字的雕琢,矫揉造作,妄自尊大,总之,无论在形式上或在内容上,都是前所未有的谎言的大杂烩。"[6]
但是法国的浪漫主义文学诞生了。为了这个以后还有许多路要走的文艺思潮,夏多布里昂先后也提出了一系列美学主张。早在他流亡英国归来,致友人丰塔纳(Fontanes)的一封信中,就开始发难史达尔夫人刚刚出版的《论文学》,提出史达尔夫人看到的是完美的可能性无处不在,他则看到基督耶稣无处不在。进步是有的,但动因并不是史达尔夫人所言的哲学,而是宗教。莪相的诗文是伪装,其精神是基督教的。史达尔夫人视若至宝的忧郁,也并不是来自北方民族的精神,它同样是来自基督教的教义。总之,在史达尔夫人看到哲学和思想的地方,夏多布里昂看到的是基督教精神。
其实仅就审美趣味而言,夏多布里昂与史达尔夫人应是相去不远,即两人明显都染有法国古典主义的遗风,追求美的文体。在喜爱英国文学,熟谙卢梭和莪相方面,两人也如出一辙。但夏多布里昂虽然也像史达尔夫人一样强调了文学的社会和历史背景,用勃兰克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中的话说,却是在多愁善感的外衣下,迎合时尚之谈,偷偷在文学里搬进了权威原则,而不久权威将登上宝座。这个权威是基督教的权威,而不久登上宝座的是日后他与之反目的拿破仑。
由此我们可以来看夏多布里昂代表作《基督教真谛》中的美学思想。《基督教真谛》原名是《基督教的美》,这个名字无论如何是意味深长的。从构架上来看,《基督教真谛》弘扬基督教之美的主旨也至为明显。全书四个部分中,第一部分《教理和教义》论述自然的完美证明上帝的存在,宇宙的美使人趋归信仰。第二部分《基督教的诗意》论证基督教文学较古代异教诗歌优秀,以称颂基督教对文学艺术的影响。第三部分《美术和文学》论述基督教的和谐体现于音乐、绘画、雕塑、建筑、诗和哲学。第四部分《信仰》则致力于谈基督教对社会的功绩。总之,回归基督教充满诗意的美,构成了作者浪漫主义的主旋律。
《基督教真谛》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比较系统地表达了夏多布里昂的美学思想。如果说这两个部分有什么主题,那么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那就是他竭尽全力要证明,在古往今来的一切宗教中,基督教最富有诗意,最讲人道,最有利于自由,有利于艺术和文学。世上的一切莫不归功于它,基督教道德是最圣洁的,基督教教义和仪式是最崇高美丽的,甚至文学和艺术成功与否,也取决于基督教,因为它钟爱天才,淳化教养,激发美好的情感,活跃思想,给了作家以崇高的形式,给了艺术家以完美的范型。在这一主题下,第二部分卷二第十一章夏多布里昂专门讨论了理想的美。理想美范式界出的背景是文学的古今之争,这是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热衷的话题,当时导致了希腊罗马诗歌的最早翻译。但古代文学的磅礴气势开始时给人留下的强烈印象,正在逐渐消失,今人却一点一点在恢复自信。夏多布里昂两个世纪后重提旧话,主张今胜于昔,但是优劣高下的标准已经与艺术本身无多大关系,而悉尽由有或没有基督教背景左右了。
较之史达尔夫人,夏多布里昂在近代人和古代人之间的比较,更使人不敢苟同。他认为弥尔顿的亚当较荷马的俄底修斯更来得高贵而威严。伏尔泰悲剧《查伊尔》中的路西格南,较之荷马笔下的普里阿摩斯来,也是一个更有英雄气概的父亲,因为普里阿摩斯在杀死其子赫克托尔的阿喀琉斯面前卑躬屈膝,乞讨儿子尸身,路西格南则劝导女儿去殉教。另外,塔索的《被解放的耶路撒冷》,其人物据夏多布里昂所说也高出荷马《伊利亚特》一筹,因为塔索的骑士直爽无私又合乎人情,不像荷马的英雄们奸诈、吝啬又残暴,对敌人的尸体都要侮辱。后者指的自然是阿喀琉斯拖着被他刺死的赫克托尔,围特洛伊城兜了三圈!所以,中世纪里基督教的骑士因其道德而有诗意,古代荷马的英雄则因其恶行而有诗意,两者在夏多布里昂看来自不可同日而语。究其原因,他提出是因为基督教诞生之初,就提供了理想的精神美或者说理想的性格美,而异教不可能把这一种美赐给荷马。他认为弄清这个问题是至为重要的。
夏多布里昂强调说,有两种理想的美:理想的精神美和理想的物体美,两者都是社会的产物。他追踪原始时代,认为野蛮人接近自然,对理想美尚缺乏认识,所以满足于在歌谣中如实描绘景物,趣味固然无可挑剔,却流于单调。到了荷马时代,物质丰富起来,阿喀琉斯的帐幕里已经有盆子、烤肉叉和罐子,要是再多写一些,荷马就不免有啰唆琐碎之嫌,所以他开始隐藏起一些细节,这就走上了理想美的道路。然后,不断地隐藏和挑选,或删除或增添,艺术家渐而找到一些异于自然,又较自然更为完美的形式,这些形式便是理想的美。
理想的美的定义因而便是:挑选和隐藏的艺术。夏多布里昂认为这个定义既适用于理想的精神美,也适用于理想的物体美,因为理想的物体美系隐饰物体的缺陷部分而得,理想的精神美系掩饰心灵的缺陷部分而得,心灵同肉体一样,也是有可耻的欲求和卑劣的地方的。就理想的美应比自然更为完善而言,那么只能是人,尤其是灵魂。夏多布里昂这样阐述了理想的美与基督教精神的关系:
一个社会的道德如果最先取得充分发展,应该最早到达理想的精神的美的境地,换言之,也就是到达理想的性格的美的境地。而在基督教精神下形成的社会的显著特点就在于此。说来奇怪,然而又是千真万确:当我们的祖先在其他方面还是野蛮人的时候,他们的道德却由于福音的关系,已经提高到了最完美的程度。这样,我们简直可以说,我们看到了既野蛮又文明的人——野蛮的是肉体,文明的是心灵。[7]
由此来看荷马,夏多布里昂认为希腊人的物质生活固然被写得丰富多彩,令人愉快,可是因其野蛮的性格,却使人厌恶。这个结论与史达尔夫人视希腊为道德刚刚萌生的时期,似乎大同小异。所以希腊人有理想的物体美,而没有理想的精神美,后者如上所述,是近代基督教精神的专利。另一方面,如果诗人歌颂近代,亦将必须避免照搬真实,而选择理想的精神美和理想的物体美。然而倘若与现实相去太远,则一方面无以忠实表现生活,一方面也更不必说来表现人物内心的奥秘。所以理想美的要义,其实在于真实与虚构的巧妙结合。应当说,虽然夏多布里昂把真实与虚构的结合独判给据他看来是基督教培植出来的骑士精神,但他由此来界说理想的美,还是不乏洞见的。
晚年的夏多布里昂愈趋保守,《墓外回忆录》中他对早年作品产生的后果多有怨言,对社会上风靡的勒内式世纪病,尤指责不休,对浪漫主义作家拉马丁和雨果,也十分冷淡,并且严厉斥责流血和恐怖戏剧,甚至教训乔治·桑要生活检点。这一切,都可见出与史达尔夫人相似,古典主义趣味对夏多布里昂的影响,更是根深蒂固的。但是在法国,一场波澜壮阔的文艺运动已经由夏多布里昂拉开帷幕,撇开他在后代看来不值称道的宗教热情不谈,他对艺术至上地位的热烈颂扬,对美的刻意追求,对天才的悉心崇拜,以及他的怀疑主义和厌世主义,这一切足以使他自觉不自觉成为法国浪漫主义甚而它的余波唯美主义美学的一代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