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史撰述
中国史学上关于地方史志的撰述起源很早,至迟在两汉时已有了很多撰述。班固撰《汉书·地理志》时,就曾经使用过当时地方志的材料[56]。魏晋南北朝时,地方史志的撰述有了很大的发展。刘知幾《史通·杂述》论郡书说:“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又论地理书说:“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前者以人物为主,侧重记社会;后者以地理为主,侧重记自然、风俗。它们的共同点是记一方之史。《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自《蜀文翁学堂像题记》以上,大多属于刘知幾说的郡书;地理类著录诸书,比刘知幾说的地理书要广泛得多。
今存《华阳国志》是这个时期最有代表性的地方史著述。《隋书·经籍志》史部把它列入“霸史”类,《史通·杂述》把它归于地理书。其实,它兼记一方的历史、地理、人物,涉及民族、风俗、物产,是一部内容丰富的地方史。“华阳”之名取自《禹贡》说的“华阳黑水惟梁州”,《华阳国志》因所记为《禹贡》九州之一梁州地区的历史,故采古义而名之。著者常璩,字道将,生卒年不详。他出生于晋蜀郡江原(今四川崇州市),成汉李势时官散骑常侍,掌著作;入晋,为桓温参军。据今人考证,常璩撰成《华阳国志》,当在东晋穆帝永和四年(348年)至永和十年(354年)之间[57]。《隋书·经籍志》史部“霸史”类还著录有他的《汉之书》十卷,当撰于成汉时期,入晋秘阁后改称《蜀李书》,亦作《蜀书》。
《华阳国志》十二卷:卷一至卷四,是《巴志》、《汉中志》、《蜀志》、《南中志》,记梁、益、宁三州的历史概况,以地理建置、自然状况为中心,详述各州郡的山川、交通、风土、物产、民俗、族姓、吏治、文化以及同秦汉、三国、两晋历代皇朝的密切关系。每卷之下都有“总叙”,然后分叙各郡,总共为三十三郡。卷五至卷九,分别是《公孙述刘二牧志》,记公孙述、刘焉、刘璋事;《刘先主志》、《刘后主志》,记刘备、刘禅事;《大同志》,记三州在西晋时期的史事,起于魏之破蜀,迄于晋愍帝建兴元年(313年)三州大部为李雄所据;《李特雄期寿势志》,记“李氏自起事至亡”,六世四十二年史事,迄于晋穆帝永和三年(347年)。这几卷,是关于三州自东汉末年至东晋初年的编年史;用汉、蜀汉、两晋纪年而黜李氏纪年,仅记其建元、改元事。卷十(上、中、下)至卷十一,是《先贤士女总赞》(上、中、下)和《后贤志》,前者记蜀郡、巴郡、广汉、犍为、汉中、梓潼诸士女三百余人,皆晋以前人物,后者记两晋时期三州人物二十人。卷十二是《序志并士女目录》。《目录》所收凡四百零一人,其中有大约三分之一不见于卷十和卷十一所记;《序志》略仿《史记·太史公自序》和《汉书·叙传》,阐述了撰述旨趣、所据文献和各卷目录提要,但未叙述著者本人家世,这可能跟他先事李氏、后为晋臣的经历有关。
《华阳国志》在编撰上有自成体系的格局,它把三州地区的历史面貌、政治变迁、不同时期的人物传记由远而近、由广而微地编纂成一书,集中记述了东晋初年以前梁、益、宁三州(包括今四川、云南、贵州三省以及甘肃、陕西、湖北三省部分地区)的历史,堪为这个时期地方史撰述中的杰作。常璩撰《华阳国志》的旨趣,既有史学上的考虑,也有政治上的考虑。他在《序志》中开宗明义说:“巴、蜀厥初开国,载在书籍,或因文纬,或见史记,久远隐没,实多疏略。”他称道陈寿撰的《益部耆旧传》,但认为它“三州土地,不复悉载”。又说《汉书·地理志》“颇言山水”,但“历代转久,郡县分建,地名改易,于以居然辨物知方,犹未详备”。又说“李氏据蜀,兵连战结,三州倾坠,生民歼尽”,“桑梓之域,旷为长野”,“惧益遐弃,城陴靡闻”,担心家乡的历史遭到湮没的命运。他说自己是“方资腐帛于颠墙之下,求余光于灰尘之中,劘灭者多。故虽有所阙,犹愈于遗忘焉”。这些,都是从史学上着眼的。从政治上考虑,他是要以本书证明:“夫恃险凭危,不阶历数,而能传国垂世,所未有也。故公孙、刘氏以败于前,而诸李踵之覆亡于后。天人之际,存亡之术,可以为永鉴也。”因此,他撰本书的目的是“所以防狂狡,杜奸萌,以崇《春秋》贬绝之道也;而显贤能,著治乱,亦以为奖劝也”。总之,浓郁的桑梓情感和明确的政治借鉴交织成他的撰述旨趣。
常璩撰《华阳国志》有三个方面的资料来源:一是皇朝史,如《汉书》、《东观汉记》、《汉纪》、《三国志》;二是有关巴、蜀、南中的地方史志,如谯周《三巴记》、陈寿《益部耆旧传》、魏宏《南中八郡志》等;三是作者本人考察搜集的资料,其中当包括他撰写《汉之书》(《蜀李书》)时所积累的资料。此外,他也参考了《史记》和先秦文献。《华阳国志》在编撰体例上受《史记》、《汉书》影响最大:前四卷脱胎于《汉书·地理志》,但在局部叙述上要比前者来得丰富;中间五卷,仿照《史》、《汉》本纪和荀悦《汉纪》;“先贤”、“后贤”叙人物,形同纪传体史书的列传,“先贤”赞语效法《汉书》的“赞曰”;末卷,《序志》已如上述,《士女目录》可能是受到《汉书·古今人表》的启发。这反映出常璩在历史编撰上的良好修养。常璩在历史观上是矛盾的。一方面,他批评世俗流传的“蜀王蚕丛之间周回三千岁”的谬说,指出:“太素资始,有生必死;死,终物也。自古以来,未闻死者能更生当世;或遇有之,则为怪异,子所不言,况能为帝王乎?”这是多么明朗的唯物思想和无神论倾向!但他接着又说:“帝王者统天理物,必居土中,德膺命运”,“天命不可以诈诡而邀,神器不可以侥幸而取也”[58]。这虽是对于割据称雄者的批评,但他却是以“天命”作武器,就显得苍白无力了。《华阳国志》各卷都有后论,称为“撰曰”,雕琢字句而内容空泛,反映出常璩在历史思想上的贫乏。刘知幾称赞它“详审”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59],指出了《华阳国志》在历史编撰上的成就。隋唐以下,史家修史,多有参据,也足以证明它在史学上的价值。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的地方史很多,但存者寥寥,且又真伪难辨,残缺不全,唯《华阳国志》历一千六百余年独放异彩,使今人阅后可以想见中国古代西南地区文明发展的进程。同地方史撰述发展相关联的,是民族史撰述的发展。中国史学上关于民族史撰述的专篇,始于司马迁的《史记》,它把环绕中原的民族,尽可能地描绘出一幅极为广阔而又井然有序的画卷。它写了《匈奴列传》、《南越尉佗列传》、《东越列传》、《朝鲜列传》、《西南夷列传》、《大宛列传》。按地区分别写出北方、南方、东南、东北、西南、西北的民族历史。把这六个专篇合起来,可以说是一部相当完整的民族史,其中有些记载是超越当时和今日国境范围的[60]。这在民族史撰述上具有开创的意义。其后,《汉书》、《东观汉记》、谢承《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华峤《汉后书》、陈寿《三国志》都有记述民族史的专篇,随着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的重新组合,专篇内容也不断有所变化。范晔《后汉书》比较晚出,它在继承、综合前史的基础上,写出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史”撰述中最有分量的民族史专篇,可以同《史记》、《汉书》的有关专篇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