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会科学方法的独立化与唯物主义历史观(1 / 1)

在一般意义上,方法是正确的思维如何发散和收敛的规则,是人们认识和改造客体的手段、方式和程序。顾名思义,社会科学方法是人们分析、把握社会现象及其内在规律的规则和程序。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之前并没有独立的社会科学方法,人们对社会的研究或是套用道德哲学或哲学本体论,或是套用自然科学方法。

套用道德哲学来研究社会,这主要是古代的社会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根本特点是用“性善”“性恶”等来规范社会,描述理想的社会形态。著名历史学家萨拜因在分析柏拉图的国家理论时指出:“这个理论从这样一个概念开始,即必须从事有条不紊的研究来了解善,然后根据这善的观念,通过阐明一切社会所包含的相互需要这一原则,来作出对社会的构想。”[1]有的古代哲学家则从其哲学本体论,即自然本体论推出社会观,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套用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这主要是近代的社会研究方法。在近代,牛顿力学的成功促使一大批社会科学家以及哲学家用“万有引力”来研究社会,构造出“社会物理学”“社会引力学”等学说,形成了社会科学史上的“自然科学时代”。自然科学的成功对社会科学家以及哲学家既有诱力又有压力,总之,具有威力。正是科学的威力促使许多社会科学家以及哲学家聚集在科学主义的大旗下,力图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近代唯物主义就是从自然科学方法论出发,把机械论的自然观推广到人类社会,认为“人是机器”,整个社会也不过是一架大钟表。自然科学本无意向社会科学献媚,但它往往又决定了社会科学以及哲学的面貌。

社会研究套用其他领域的方法,表征着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即“自然的关系”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社会本身的主体与客体关系尚未独立出来,真正的社会科学及其方法还没有形成。

只是在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后,“社会的关系”占据统治地位,社会与个人处于形式上对立,社会才成为人们研究的对象:社会事实如何抽象、如何描述、如何解释,才成为社会科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只是在这个时候,社会科学方法才成为现实的问题,成为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发生出来。

从总体上看,社会科学方法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科学抽象系统,这一系统重在揭示社会现象“是什么”,并把社会规律逻辑地表述出来;二是科学解释系统,这一系统重在对“是什么”进行“为什么”的解释,是对社会现象进行“理解”的方法;三是科学实证系统,即以一定的实践形式来检验社会理论,如马克思认为,唯物主义历史观就是“真正的实证科学”[2]。社会科学方法只有在具备抽象、解释和实证这三大方法系统后,才是具有自身独立性和特殊性的方法。

社会科学方法的独立化是立足于捕捉社会运动规律及其特殊性的过程,它历经文艺复兴的“人文科学”、维科的“历史哲学”、狄尔泰的“精神科学”、李凯尔特的“文化科学”和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等理论形态,终于发现了社会运动规律及其特殊性:

其一,“自然科学家一般不是他所正研究的现象的参与者,而社会科学家则是”[3]。换言之,社会研究者本身就在社会现象之网中,他以自己的价值取向、爱好、**渗透到研究客体中,而客体又反过来影响着研究主体。

其二,自然运动是“自在”的,社会活动则是“自为”的,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动过程,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每前进一步都对自身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历史因此又是人的自我认识、自我变革的历史。

其三,社会发展具有内在的规律性,同时,任何历史规律都形成并实现于人的活动中,而“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4]。这就使人成为社会的主体,并使同一个历史活动往往产生不同的历史结果。不仅如此,社会运动充满随机性,历史事件是一次性产生,具有不可逆性,而且也不可能在实验室中重新模拟,再现出来。

社会规律的存在及其特殊性向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对社会的研究必须有适合社会的特殊方法。实际上,社会科学方法的发生和独立化就是其自身“特殊化”的过程。可以从“抽象”方式的确立、“理解”方式的提出和“从后思索”方式的形成这三个方面认识这一“特殊化”过程:

“抽象”方式的确立。马克思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抽象是唯一可以当作分析工具的力量。”[5]实际上,对于整个社会科学来说,科学抽象法具有普遍的意义。社会科学研究无法应用实验室方法,只有科学抽象法才能深刻地揭示社会的本质和规律。唯物主义历史观“不过是从对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6]。

科学抽象法是一个有序发展的理论研究过程,它要求对社会的研究从感性具体出发,经过对“完整的表象”“生动的整体的”分析,上升到“抽象的规定”;然后在抽象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把反映事物各方面本质的“抽象规定”联系起来,形成理性具体,即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从而使“材料的生命”“观念地反映出来”。“17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7],即形成了独立的经济科学。

“理解”方式的提出。理解的方式就是解释学的方式,即把社会现象以及人文历史当作文本,通过解释它的意义来把握它。理解的方法对社会科学之所以绝对必要,这是因为,社会科学是研究人的活动的科学,在人的活动中当然贯彻着人的意愿、目的,渗透着人文的因素,这与自然科学所研究的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现象不同。“如果说在自然科学中,任何对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可计量的东西才有可能,那么,在精神科学中,每一个抽象原理归根到底都通过与精神生活的联系才能获得自己的论证,而这种论证是在体验和理解中获得的。”[8]自施莱尔马赫之后,经过狄尔泰等人的努力,理解的方法已经成为社会研究的一般方法。

我注意到,在马克思的社会研究方法中蕴含着独特的理解方法。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们对历史的理解总是从“片面的理解”经过“自我批判”达到“客观的理解”。“基督教只有在它的自我批判在一定程度上,可说是在可能范围内完成时,才有助于对早期神话作客观的理解。同样,资产阶级经济学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9]“历史发展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且因为它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进行自我批判……所以总是对过去的形式作片面的理解。”[10]马克思所指出的“片面的理解”——“自我批判”——“客观的理解”,就是社会研究中的理解方法。

“从后思索”方式的形成。关于“从后思索”这一方法,许多思想家以各种命题表达出来,如海德格尔的“在总是此在之在”,克罗齐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伽达默尔的“视界融合”等。马克思明确指出:“对社会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遵循着一条同实际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从已经完全确定的材料、发展的结果开始的。”[11]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中的各种因素和关系,只有在其充分发展、充分展现后才能被充分认识,犹如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同时,历史已经过去,在历史认识中,主体无法直接面对客体,但在现实中,历史上的“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12]。所以,研究社会历史只能采取“从后思索”的形式,即从现实,尤其是从社会要素和关系“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上的发展点”出发,通过对历史的“透视”和由结果到原因的反归来把握社会运动的内在逻辑。

正是在这种“抽象”“理解”和“从后思索”的过程中,马克思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并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从而发现了历史规律及其重复性、常规性,并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13]指明社会的物质变革。

任何一门科学都以研究、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为己任,任何一种学说要想成为科学,就必须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历史规律及其重复性、常规性的发现,研究问题的精确性的形成,使唯物主义历史观成为一门科学,一门成熟的科学,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真正的实证科学”[14]。这样,唯物史观就“使人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标准”[15]应用到社会科学上。“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16]

可见,社会科学方法的独立化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密切相关,或者说,唯物史观的创立标志着社会科学方法的真正形成和独立化。

社会科学方法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但它绝不排斥运用自然科学方法。既然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存在着共同性,即客观性、重复性和常规性,那么,当然可以运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甚至“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社会的物质变革。马克思曾同拉法格说过,每门科学完善的程度是由它利用数学的程度所决定的。这一观点具有普遍意义,并具有巨大的超前性。对社会科学来说,没有定量的分析,定性分析只能是不确定的。

在现代,运用数学对社会现象进行定量分析已成为现实。这不仅是因为高等数学领域内产生了离散数学、模糊数学、数理逻辑,更重要的,是出现了模型化方法,这就可以把社会客体构成这样或那样的模型,从而把握其内在结构。“控制论、语言理论、认知心理学与计算科学的结合预示着即将出现一门能够成功‘模拟’心和社会的科学。”[17]这表明,社会科学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运用自然科学方法是必要和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