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经济规律在何种意义上是自然规律(1 / 1)

把社会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这一思维跳跃,是以把社会经济规律看作自然规律的观点为前提的。马克思确实在许多地方谈到社会经济规律是自然规律。例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一再提到“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并认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是一种自然规律。[11]列宁明确指出:“马克思谈到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并把这个规律叫作Naturgesetz——自然规律。”[12]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马克思在何种意义上认为社会经济规律是自然规律。

社会经济规律是人们经济活动的规律,深刻地体现着人的活动的社会性、历史性。经济规律本质上不同于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形成于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中,形成于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和人与人之间活动互换的过程中,体现并贯穿着人与人的关系。经济规律本质上是人的实践活动规律,随着人们实践格局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其实现与否也取决于人的实践活动;自然规律却是自然界的机械、物理、化学、生物运动的规律,它是在自然事物盲目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形成并实现的。当人们没有认识它们时,自然规律就以与人对立的形式出现。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是两种本质不同的规律。

实际上,马克思是在二重意义上把社会经济规律看作自然规律的:一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特殊性;二是整个经济规律的基础的特殊性。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的经济运动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运动。“在土地所有制处于支配地位的一切社会形式中,自然联系还占优势。在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13]资本主义社会是社会因素占优势的社会形态,但它又是对抗性的社会形态。正是由于这种对抗性,使社会的经济规律采取以与人对立的自然规律的特殊形式出现。

具体地说,当生产者丧失了对他们自己社会关系和自主活动的支配权时,“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社会性反过来反对生产者本身,周期性地突破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并且只是作为盲目起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性地和破坏性地为自己开辟道路”[14]。“我们应当怎样理解这个只有通过周期性的革命才能为自己开辟道路的规律呢?这是一个以当事人的盲目活动为基础的自然规律。”[15]

可见,经济规律以与人对立的自然规律的形式出现,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性”的体现,是资本主义社会对抗性的体现。换言之,人与人对抗的社会形式使社会规律不得不以自然规律的形式出现。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经济规律有它存在的永恒的基础,这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16]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即从使用价值创造的意义上,经济规律才是一种体现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自然规律。

但是,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实现离不开人与人之间活动的互换,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就必然具有特定的社会形式。换言之,经济规律不会以纯粹的“自然规律”形式出现,经济规律的形成、存在和实现始终是以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为基础而展开的社会运动过程。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更透彻地表达了这个思想。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自然必然性的王国,是“一切社会形态”“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的基础,未来人类也只能是“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7]显然,马克思是在经济活动规律的基础——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在抽象掉“一切社会形态”“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的意义下,认为经济规律是一种自然规律。

研读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文本”看出,只要一进入具体的社会形态,马克思立即就用社会的眼光来看待经济规律。马克思坚决反对用自然规律来说明社会发展。在致库格曼的信中,马克思批判了朗格把社会规律自然化的方式,明确指出:“朗格先生有一个伟大的发现:全部历史可以纳入一个唯一的伟大的自然规律。这个自然规律就是《struggle for life》,即‘生存斗争’这一句话(达尔文的说法这样应用就变成了一句空话),而这句话的内容就是马尔萨斯的人口律,或者更确切些说,人口过剩律。这样一来,就可以不去分析‘生存斗争’如何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历史地表现出来,而只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斗争都变成‘生存斗争’这句话,并且把这句话变成马尔萨斯关于‘人口的狂想’就行了”[18]。

这里,马克思关心的是“生存斗争”这一规律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历史地表现出来”的形式。马克思始终用“历史”的方法来说明社会。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认为,经济规律不是预成的,而是在人们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是在历史中生成的;在人们面前绝没有一个预成的、一成不变的经济规律可供认识,经济规律同样具有历史性。因此,“对社会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遵循着一条同实际运动完全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是从已经完全确定的材料、发展的结果开始的”[19]。认为在人们的具体活动之前存在一个预成的经济规律,这不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看法。

就经济规律制约人类历史行程而言,社会发展的确有一个大概趋势;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是实践的来说,经济规律的形成、存在和实现也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人类实践活动的过程。经济规律根本不同于自然规律,它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20]。把经济规律等同于自然规律,其结果只能把经济规律抽象化、逻辑化、预成化,其实质是回归黑格尔的“绝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