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是经济规律与自然规律一致的中介一样,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与自然历史过程的相似,则是以社会工艺学为中介的。换言之,这里存在着这样一种关系:经济规律—“物质变换”—自然规律;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工艺学—自然历史过程。这里,社会工艺学与“物质变换”之间又有着直接关系。然而,马克思哲学教科书是不讲“物质变换”、社会工艺学等概念的,并把社会经济形态直接等同于社会形态。这是把社会历史过程与自然历史过程“相似”上升到“相同”的认识根源。
应当指出,把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工艺学从社会发展中抽象出来,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对社会认识的巨大深化。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已经把分工看作生产力与所有制之间的中介关系,即“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21]。但是,社会经济形态概念当时还没有从“活动”中剥离出来,马克思当时对所有制的关系更感兴趣,并以所有制为标准把历史划分为“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四个阶段。
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第一次提出“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并以社会经济形态来划分历史,“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22]。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进一步深化了社会经济形态概念的内容。具体地说,马克思分析了社会经济运动中的工具发展史,并把人的生产工具同动植物的器官进行了比较,认为“自然工艺学”对揭示动植物的器官作为动植物生活的生产工具怎样形成具有重要意义,而社会工艺学对揭示“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怎样形成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23]如果我们把目光专注于社会工艺过程,即社会生产的具体构成模式,那么,在它们之中确实存在着一条由低级到高级的有序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也确实“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表示出来,因为社会工艺标志着人与自然界之间以何种具体方式进行物质变换与定型过程,它确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因此,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与自然历史过程“相似”是指,如同动植物的演进是立足于自身器官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一样,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也是立足于“社会人的生产器官”的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任何夸大这方面意思,把“自然历史过程”上升为社会发展的预成性、单线性,认为一切民族的发展都必须经过一条唯一的道路,都是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误读。
在我看来,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即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是有特定坐标系统的。具体地说,马克思是立足于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来考察这一问题的,是以西欧为坐标系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他所研究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研究的典型是英国。马克思绝没有要求所有民族都走同样的发展道路,相反,马克思指出:“一定要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24]
这表明,唯物主义历史观并没有把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社会这样一条发展道路看成预成的、所有民族的都必定要走的一般发展道路。把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理解为一种超历史的必然性,理解为所有民族的发展都必须经过原始的、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社会这样一条唯一的道路,不过是把西欧的发展道路强加给所有民族罢了,不过是把历史必然性抽象化、预成化罢了。
显然,这里有一个更宏大的社会发展道路问题。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形成的途径和道路是多样的,如美国的“资产阶级社会不是在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是从自身开始的”[25]。“在现实的历史上,雇佣劳动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或者象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而在其最恰当的、划时代的、囊括了劳动的全部社会存在的形式中,雇佣劳动是从行会制度、等级制度、劳役和实物收入、作为农村副业的工业、仍为封建的小农业等等的衰亡中产生的。”[26]这里,不存在一种固定的模式和超历史的必然性,也没有一种所谓的“自然历史过程”。
在分析社会发展道路时,马克思常常指出,“这不适用于例如东方”,“这仅仅是从欧洲的观点来看的”,等等。马克思从来不以单线的方式考察历史,除了关心“典型的”、“原生的”生产关系外,马克思还经常向自己提问:“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总之,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国际关系在这里的影响”[27]。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由于国际关系的影响而产生的“派生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