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思维逻辑(1 / 1)

关于马克思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思维逻辑的问题,是对唯物史观形成史的进一步抽象,注重从逻辑上探讨马克思是如何发现历史运动的一般规律,从而创立唯物史观的。

如前所述,《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从总体上看,仍是一个黑格尔唯心主义者,即认为真正的国家是理性的实现,理念是国家的实体。但是,这一时期实际的政治和经济斗争,又使马克思看到黑格尔的理念国家同现实社会的矛盾,开始怀疑黑格尔法哲学。这就促使马克思开始独立地研究社会问题。《批判》就是对《莱茵报》时期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进行回答的第一次尝试。马克思后来指出:“为了解决使我苦恼的疑问,我写的第一部著作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性的分析。”[19]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总结了《莱茵报》时期的实际经验,吸收了《克罗茨纳赫笔记》历史研究的成果,并在费尔巴哈哲学的启发下,第一次发现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真实关系,从而在黑格尔历史观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

具体地说,马克思此时已经认识到市民社会是国家产生的基础、前提和原动力,即“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是国家的conditio sine qua non〔必要条件〕”;已经认识到私有财产对国家的支配作用,即政治国家“是私有财产的已经得到实现的本质”,“国家制度在这里就成了私有财产的国家制度”。[20]尽管马克思在这里还没有把私有财产看成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但财产关系毕竟是一种经济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

可见,《批判》的结论极为明确,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即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决定国家。马克思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通过批判黑格尔法哲学,他得出一个结论,这就是市民社会即物质生活关系决定国家与法。

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这一基本事实的发现,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必然使马克思认识到市民社会中蕴藏着理解社会发展过程的关键。问题的重要性就在于:方向已经指明,道路开始开拓,马克思已经开始走向一条哲学唯物主义路线。普列汉诺夫正确指出:“马克思阐明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是从批评黑格尔的法权哲学开始的。”[21]

市民社会是国家基础的观点的提出,必然使马克思意识到,应当把握市民社会的“特殊逻辑”,从而把握整个社会历史的运动规律。但是,《批判》只是提出这一任务,却没有解决这一任务。市民社会的内部结构和发展规律还有待于马克思去发现,生产关系的秘密对马克思来说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作为基础的市民社会以至整个社会此时对马克思来说还是一个混沌的整体,即感性具体。

感性具体只是认识的起点,它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分析活动升华为抽象规定,找到一个与历史起点相一致的、再现现实具体的逻辑起点,才能进而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联系。因此,对市民社会的解剖是马克思思维进程内在的逻辑要求。“关于市民社会的科学,也就是政治经济学。”[22]这使马克思意识到:“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23]。因此,从1844年马起克思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剖析市民社会。《手稿》就是这一工作的初步总结。

从经济事实——“物的世界的增值与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出发,《手稿》运用哲学研究已经取得的成果,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分析,通过对英国古典经济学以及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继承,创立了异化劳动理论。正是通过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在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进程中获得了重大的突破。

通过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从社会的横断面透视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诸种社会关系,并认为“通过异化的、外化的劳动,工人生产出一个跟劳动格格不入的、站在劳动之外的人同这个劳动的关系。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同这个劳动的关系”;“整个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24]把马克思这些论述同生产关系的“经典定义”相比,可以看出,尽管马克思在这里还未揭示生产关系各要素之间的联系,还未用生产力说明生产关系,但是,马克思在这里已经把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关系看成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基础了。

由此,马克思提出了一条重要原理:“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25]这一论断表明,《手稿》首次形成了物质生产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思想,摸索出物质生活决定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这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这是马克思第一次从总体上对整个社会生活及其内部关系所作的完整分析和高度概括。

同《批判》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论断相比,《手稿》提出的物质生产领域决定社会其他领域的论断,无论是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都表明马克思对社会的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具体地说,市民社会,按照《批判》的理解是一般的物质关系,而《手稿》则从物质生产过程中发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和市民社会背后的物质生产,从而揭示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基础。不仅如此,这一论断已不是仅限于搞清市民社会与国家、法的关系,而是涉及社会结构的基本方面——物质生产、政治关系以及意识形态。这表明《手稿》既接近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又为进一步解答“历史之谜”提供了理论基础。

通过异化劳动理论,马克思不仅剖析了社会结构,而且分析了社会历史。按照《手稿》的观点,历史从其最简单的意义上说,就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持续过程。“人靠自然界生活”,因此,人的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活动就是劳动。通过劳动,人“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26];通过劳动,人改变着自然界、社会和人自身,从而推动着社会发展。

在人类社会初期,劳动和人是统一的。到了一定历史阶段,劳动发生异化,产生私有制。“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私有制社会创造了巨大的工业和先进的科学,日益改造着人们的生活;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又必然导致消灭异化劳动和私有制,并保存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共产主义革命,“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27]。从根本上说,一部人类史就是物质生产发展史,历史本质上是人类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

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历史这两个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手稿》揭示了劳动的地位和作用,即“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8],从而揭示了社会的基础、历史的源泉和人的存在方式。

可以看出,《手稿》中的劳动概念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同时,它又是一个与历史起点相一致的发展概念——人及其社会历史通过劳动而产生,随着劳动的发展而发展。从纵横两方面研究劳动,就能理解人类历史的奥秘。因此,《手稿》中的劳动概念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是社会历史本质的、高度的抽象,为马克思从理论上再现现实的社会具体提供了逻辑起点,标志着马克思认识社会历史的过程达到了由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

毋庸置疑,《手稿》中的劳动理论有其局限性,用主观确立的尺度——“真正人的社会”“完善了的人”——来衡量资本主义制度的非人化和反人性的现实,显然是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的痕迹:用异化劳动的产生和消灭来说明私有制的产生和灭亡,也不可能科学地说明社会历史。但是,对于一个新学说的创立者来说,重要的不是保留了多少传统观念的痕迹,而是那突破了传统观念、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幼芽。这是任何新学说的生命力之所在。

从感性的具体上升到思维的抽象,无疑是认识上的飞跃。但是,思维的具体才是认识活动的归宿。《手稿》中的劳动概念虽然为认识现实具体提供了逻辑起点,但《手稿》并未在思维中再现现实具体。因此,马克思必然要继续完成对社会历史的研究,即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29]。

写于1845年11月至1846年夏的《形态》对1844年秋至1845年春这一时期的经济学和哲学研究的成果进行了概括和提高,从理论上再现了社会的基本结构和社会历史的基本过程。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确如此。正是通过对劳动及其分工的考察,《形态》发现了劳动内涵的双重关系: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为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

按照《形态》的观点,生产必须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而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30]同时,分工又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和表现。“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31]因此,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动力,它决定所有制关系,从而决定整个社会关系。

不仅如此,《形态》还从动态上考察了生产力与交往形式、所有制的矛盾运动。按照《形态》的观点,随着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交往形式、所有制就会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为桎梏,于是就要发生社会变革,旧的交往形式、所有制就会被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的交往形式、所有制所代替。“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32],这个矛盾不断循环下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便构成一个有联系的所有制序列: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以及未来的共产主义所有制,因而就呈现出“历史”。

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力与所有制形式矛盾运动的发现,使马克思基本上把握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站在这个理论高峰上,可以说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它使马克思对社会的理解达到了新的高度。此时,对马克思来说,社会已不是一个混沌的整体,而是一个非常清晰的“具体”了。

《形态》明确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所制约、同时也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因此它超出了国家和民族的范围,尽管另一方面它对外仍然需要以民族的姿态出现,对内仍然需要组成国家的形式”;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33]

这里,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内涵,市民社会与国家、观念上层建筑的关系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如前所述,《批判》提出市民社会即一般物质关系决定国家与法:《手稿》发现市民社会中的物质生产是更深刻的基础,提出物质生产领域支配社会其他领域;而《形态》则深入到物质生产和市民社会的内部结构、内在机制,提出了市民社会,即受一定生产力所决定的“物质交往”、经济生活、“社会组织”构成了社会结构的基础。这里,市民社会概念的内涵异常清晰,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具体”,从中可以看到被综合、提高了的《批判》和《手稿》。

对市民社会的内在结构、五种所有制形式全面综合的考察,使马克思对社会的认识产生了质的飞跃。此时对于马克思来说,不仅市民社会而且整个社会都不是一个混沌的整体,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所以,马克思不仅提出了“社会结构”的概念,而且对社会结构进行具体解剖,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了“社会形态”这一概念。[34]

按照《形态》的观点,以一定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个人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35]。在《形态》中,马克思的确揭示出这种联系,从而创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36]。

无须多言就可以看出,马克思此时对社会形态的理解是非常具体的,即受生产力所制约的物质交往或市民社会构成了社会结构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形成了政治结构和意识形式或观念的上层建筑;生产力、物质交往、政治结构和意识形式之间又存在着相互作用。

“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37]可见,虽然《形态》制定的社会形态概念还需要进一步确切化和完善化,但是,这一概念的基本内容已经形成,在思维中再现了作为许多规定的综合和多样性统一的社会,它是马克思对社会各个方面综合考察的结果。因此,社会形态概念的制定,标志着马克思对社会的认识达到了思维具体。

可以看出,马克思创立唯物主义历史观是沿着两条道路进行的:第一条道路是从哲学——历史研究开始,结合研究经济学,马克思意识到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认识到劳动是社会的基础、历史的源泉和人的存在方式;第二条道路从经济学——哲学开始,结合历史研究,马克思发现了物质生产的内在结构,认识到市民社会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物质交往关系所构成的,它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并提出了具有许多规定的、多样性统一的“社会形态”概念。至此,两条道路相遇了,历史的唯物主义终于被发现。这两条道路的有机联系反映出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的思维逻辑及其进程。这一逻辑进程所体现的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就是,从感性的具体到思维的抽象再到思维的具体;而它所反映的马克思思想进程的特性则是,从哲学—历史学研究到经济学—哲学研究再到哲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