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頌閔予小子之什四之三(1 / 1)

诗集传附录纂疏 李山 3349 字 1个月前

閔予小子,遭家不造叶徂候反,嬛嬛其傾反在疚音救。於音烏乎音呼皇考叶祛候反,永世克孝叶呼候反!

賦也。成王免喪始朝于先王之廟,而作此詩也。閔,病也。予小子,成王自稱也。造,成也。嬛,與煢同,無所依怙之意。疚,哀病也。康衡曰:「『煢煢在疚』,言成王喪畢思慕,意氣未能平也。蓋所以就文武之業,崇大化之本也。」皇考,武王也,歎武王之終身能孝也。

【纂疏】鄭氏曰:「閔,悼傷之言。」李氏曰:「《左傳》『寡君少遭閔凶』,則是閔者居喪之稱。」曹氏曰:「《曲禮》『天子未除喪曰予小子』,說者謂『謙,未敢稱一人』也。」李氏曰:「嬛,與『哀此煢獨』之義同。嬛,孤獨也。左氏亦有『在疚』之文,亦是居喪之稱也。王雖朝於廟,然去喪未甚遠,故猶以死喪為言。」

念兹皇祖,陟降庭叶去聲止。維予小子,夙夜敬止。

皇祖,文王也,承上文言武王之孝,思念文王,常若見其陟降於庭,猶所謂見堯於墻、見堯於羹也。《楚辭》云「三公揖讓,登降堂只」,與此文勢正相似。而康衡引此句,顔注亦云:「若神明臨其朝廷是也」。

於乎二字,同上皇王,繼序思不忘。

皇王,兼指文武也。承上文,言我之所以夙夜敬止者,思繼此序而不忘耳。

《閔予小子》一章,十一句。

此成王除喪朝廟所作,疑後世遂以為嗣王朝廟之樂。後三篇放此。

訪予落止,率時昭考。於音烏乎音呼悠哉,朕未有艾五蓋反。將予就之,繼猶判渙。維予小子,未堪家多難乃旦反。紹庭上下,陟降厥家。休矣皇考!以保明其身。

賦也。訪,問。落,始。悠,遠也。艾,如「夜未艾」之艾。判,分。渙,散。保,安。明,顯也。○成王既朝于廟,因作此詩以道延訪羣臣之意。言我將謀之於始,以循我昭考武王之道。然而其道遠矣,予不能及也。將使予勉強以就之,而所以繼之者,猶恐其判渙而不合也。則亦繼其上下於庭,陟降於家,庶幾賴皇考之休,有以保明吾身而已矣。

【纂疏】曹氏曰:「凡宮室始成則落之,故以落為始。」王氏曰:「保其身無危亡之憂,明其身無昏塞之患。」王氏。○愚謂此篇成王除喪初,延訪王廟之所作也。自「繼猶判渙」而上,猶有皇皇如有所求而弗獲之意。自「維予小子」而下,則焄蒿悽愴若或見之也。其曰「訪予落止,率時昭考」,此如有所求也。「於乎悠哉,朕未有艾」,歎其道之遠而未有所止也。「將予就之」,以為道在是而可就矣。「繼猶判渙」,乃倏爾分判渙散而靡有可就者焉。於是致其歎曰「維予小子,未堪家多難」,將何以淑其後乎?姑上下以紹於庭除之間,乃若陟降于厥家焉。是則皇考休美之道,初之若可就而倏判渙者。今則焄蒿悽愴若或見之,果足以保明吾之身矣。誦其詩,想其形容,成王之思慕皇考,爰繼爰述,何其微婉懇切,反覆曲盡,有無窮之嘆詠也哉!

《訪落》一章,十二句。

說同上篇。

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叶新夷反,命不易以豉反哉叶將黎反!無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兹叶津之反。

賦也。顯,明也。思,語辭也。士,事也。○成王受羣臣之戒而述其言,曰:敬之哉!敬之哉!天道甚明,其命不易保也。無謂其高而不吾察,當知其聰明明畏,常若陟降於吾之所為,而無日不臨監于此者,不可以不敬也。

維予小子叶奬履反[1],不聰敬止。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叶謨郎反。佛符弗反,又音弼時仔音兹肩,示我顯德行下孟反,叶户郎反。

將,進也。佛、弼通。仔肩,任也。○此乃自為答之之言。我不聰而未能敬也,然願學焉,庶幾日有所就,月有所進,續而明之,以至于光明。又賴羣臣輔助我所負荷之任,而示我以顯明之德行,則庶乎其可及爾。

【附錄】「日就月將」,是日成月長。就,成也。將,大也。節。

【纂疏】輔謂之「佛」者,言正救其失,不專順從之也。《學記》云「其求之也佛」,佛,不順也,猶《孟子》所謂「法家佛士」是也[2]。○愚按:孔氏釋《文王》篇「凡周之士」云:「士者,下至諸侯及王朝公卿大夫總稱」。切考此篇,恐非群臣進戒之詩,或者反為成王自戒,並戒群臣以求助之所作也,何則?成王乃謹畏之賢君,知天有顯道,命之難諶,不可不致其敬也。若曰:敬之敬之,天維顯思,命每靡常而匪易也,爾群臣毋曰高高在上,其實陟降於爾衆士,日監在兹也。今予小子雖非有聰明之資,然而自知所敬,日就月將,以勉勉於學,求以緝熙于光明,爾衆士其輔弼我,示我以顯然之德行,庶幾其可以體而行之,以為述續天命之本也。一篇大意不過如此。《序》說亦恐誤矣。

《敬之》一章,十二句。

予其懲直升反,而毖後患。莫予荓普經反蜂,自求辛螫施隻反。肇允彼桃蟲,拚芳煩反飛維鳥。未堪家多難乃旦反,予又集于蓼音了。

賦也。懲,有所傷而知戒也。毖,慎。荓,使也。蜂,小物而有毒。肇,始。允,信也。桃蟲,鷦鷯,小鳥也。拚,飛貌。鳥,大鳥也。鷦鷯之雛,化而為鵰,故古語曰「鷦鷯生鵰」,言始小而終大也。蓼,辛苦之物也。○此亦《訪落》之意。成王自言:予何所懲而謹後患乎?荓蜂而得辛螫,信桃蟲而不知其能為大鳥,此其所當懲者。蓋指管蔡之事也。然我方幼冲,未堪多難,而又集於辛苦之地,羣臣奈何捨我而弗助哉?

【纂疏】郭璞云:「鷦鷯,桃蟲。」山陰陸氏云:「《說苑》:『鷦鷯巢於葦苕,繫之以髪[3]。』鳩性拙,鷦性巧,故俗呼巧婦,一名工雀,一名女匠。其喙尖利如錐,取茅秀為巢,至精密,以麻紩之音秩,如刺襪然,故一名襪雀,其化輒為鵰。」蘇氏云:「成王始信二叔而疑周公,既而悟其姦,故曰:『予其懲,而毖後患[4]。』」東萊呂氏曰:「莫如予前之使蜂,自求辛蟄。謂信管、蔡之時也。」鄭氏曰:「管、蔡如鷦鷯之小,後叛而作亂,猶鷦鷯翻飛為大鳥也。」

《小毖》一章,八句。

蘇氏曰:「《小毖》者,謹之於小也。謹之于小,則大患無由至矣。」

載芟載柞側百反,叶疾各反,其耕澤澤音釋,叶徒洛反。

賦也。除草曰芟,除木曰柞。《秋官·柞氏》「掌攻草木」是也。澤澤,解散也。

【纂疏】曹氏曰:「《周官·薙氏》:『掌殺草,秋繩而芟之』。」嚴氏曰:「耕,犁也。」○愚謂澤恐讀作平字,澤澤,指水田也。

千耦其耘,徂隰徂畛音真。

耘,去苗間草也。隰,隰為田之處也。畛,田畔也。

【纂疏】疊山謝氏曰:「徂,往也。」嚴氏曰:「下濕曰隰。」孔氏曰:「《地官·遂人》[5]:『十夫有溝,溝上有畛。』」

侯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彊侯以。有嗿他感反其饁于輒反,思媚其婦,有依其士與以叶。有略其耜叶養里反[6],俶載南畝叶滿委反。

主,家長也。伯,長子也。亞,仲叔也。旅,衆子弟也。彊,民之有餘力而來助者。《遂人》所謂「以彊予任甿」者也。能左右之曰以,《太宰》所謂「閒民」,「轉移執事」者。若今時傭力之人,隨主人所左右者也。嗿,衆飲食聲也。媚,順。依,愛。士,夫也。言餉婦與耕夫相慰勞也。略,利。俶,始。載,事也。

【纂疏】曹氏曰:「侯,維。饁,饋鑲亦作饁餉,士不辭耕稼之勞而知愛其婦,婦不憚饁餉之煩而知依其士,有和樂之風焉。耜,耒首,斷木為之,利,則入土也深。」

播厥百穀,實函斯活叶呼酷反。

函,含。活,生也。既播之,其實含氣而生也。

【纂疏】鄭氏曰:「播,種。實,種子。」

驛驛其達叶佗悦反,有厭其傑。

驛驛,苗生貌。達,出土也。厭,受氣足也。傑,先長者也。

厭厭其苗,緜緜其麃表驕反。

緜緜,詳密也。麃,耘也。

【纂疏】王氏曰:「其達只速如驛然。前曰『千耦其耘』,則既耕而耘,今曰『緜緜其麃』,則既苗而耘,以緜緜為善,恐傷苗也。」

載穫濟濟子禮反,有實其積子賜反,叶上聲,萬億及秭。為酒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禮。

濟濟,人衆貌。實,積之實也。積,露積也。

【纂疏】上言「實函」,此言「實積」,皆指穀實。酒,三酒;醴,五齊。祭祀則酒正供之。祭有十倫,其禮實繁,而皆以酒行之,故酒可以洽百禮。

有飶蒲即反其香,邦家之光。有椒其馨,胡考之寧。

飶,芬香也,未詳何物。胡,夀也。以燕享賓客,則邦家之所以光也;以共養耆老,則胡考之所以安也。

【纂疏】曹氏曰:「飶、椒,皆酒醴芬芳之氣。」李氏曰:「胡考,老人。《士冠禮》祝云:『求享胡考。』注:『胡,遐也。』」孔氏曰:「《左》僖二十三年『雖及胡耇』,《周書·謚法》『保民耆艾曰胡』,胡考,老而有成德也。」孔氏。

匪且有且,匪今斯今叶音經,振古如兹無韻,未詳。

且,此。振,極也。言非獨此處有此稼穡之事,非獨今時有今豐年之慶,蓋自極古以來已如此矣,猶言「自古有年」也。

《載芟》一章,三十一句。

此詩未詳所用,然辭意與《豐年》相似,其用應亦不殊。

畟畟楚側反良耜叶養里反,俶尺叔反載南畝叶蒲委反。

賦也。畟畟,嚴利也。

播厥百穀,實函斯活叶呼酷反。

說見前篇。

【纂疏】鄭氏曰:「良,善也。利善之耜。」

或來瞻女音汝,載筐及筥,其饟式亮反伊黍。

或來瞻女,婦子之來饁者也。筐、筥,饟具也。

其笠伊糾叶其了反,其鎛音博斯趙直了反,以薅呼毛反荼蓼。

糾然,笠之輕舉也。趙,刺。薅,去也。荼,陸草。蓼,水草。一物而有水陸之異也。今南方人猶謂蓼為「辣荼」,或用以毒溪取魚,即所謂荼毒也。

【纂疏】毛氏曰:「笠所以禦暑雨。」《補傳》曰:「糾,綀,以繩綀而成。」孔氏曰:「鎛,鋤類。《說文》:『薅,拔田草。』」

荼蓼朽止,黍稷茂叶莫口反止。

毒草朽,則土而苗盛。

穫之挃挃珍栗反,積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毗志反如櫛側瑟反,以開百室。

挃挃,穫聲也。栗栗,積之密也。櫛,理髪器,言密也。百室,一族之人也。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族人輩作相助[7],故同時入穀也。

【纂疏】毛:「墉,城。如墉,言其高。」

百室盈止,婦子寧止。

盈,滿。寧,安也。

殺時犉如純反牡,有捄音求其角叶盧谷反。以似以續,續古之人無韻,未詳。

黄牛黑唇曰犉。捄,曲貌。續,謂續先祖以奉祭祀。

【纂疏】李氏曰:「百室既盈,婦子於是寧。蓋終歲勤勤不得安寧[8],今農事已畢,故各享其樂也。」又曰:「蘇氏曰:『聖人之為詩,道其耕耨播種之勤,而述其終歲倉廩豐實、婦子喜樂之際[9],以感動其意。故曰「畟畟良耜」至「以薅荼蓼」,當此之時,民既勞矣,故為之言其室家來饁而慰勞之者,以勉卒其事。而其終章曰「荼蓼朽止」至「續古之人」,當此之時,歲功既畢,民之勞者得以與其婦子皆樂,於此休息閒暇,飲食酒肉,以自快于一歲[10]。』其說甚善。夫詩之可以興者,所以感發人之善志故也。先言勤勞,後言逸樂,使夫勤者有以自忘其勤勞,而怠者亦知以自奮,則天下之人趨事赴功,而其心未嘗忘于三農之務也。」蘇氏曰:「『以似以續』[11],興來歲繼往歲也。『續古之人』,庶幾不替其先也。」

《良耜》一章,二十三句。

或疑《思文》《臣工》《噫嘻》《豐年》《載芟》《良耜》等篇,即所謂《豳頌》者。其詳見於《豳風》及《大田》篇之末,亦未知其是否也。

絲衣其紑孚浮反,載弁俅俅音求。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乃代反鼎及鼒叶津之反,兕觥其觩音求。旨酒思柔,不吳音話不敖音傲,胡考之休。

賦也。絲衣,祭服也。紑,潔貌。載,戴也。弁,爵弁也,士祭於王之服。俅俅,恭順貌。基,門塾之基。鼐,大鼎。鼒,小鼎也。思,語辭。柔,和也。吳,譁也。○此亦祭而飲酒之詩。言此服絲衣爵弁之人,升門堂,視壺濯籩豆之屬,降往於基,告濯具,又視牲,從羊至牛,反告充,已乃舉鼎冪告潔,禮之次也。又能謹其威儀,不諠譁,不怠敖,故能得夀考之福。

【纂疏】孔氏曰:「爵弁之服,玄衣纁裳,皆絲為之,故云絲衣。」曹氏曰:「餘衣皆用布,惟冕與爵弁服用絲。大夫以上祭服謂之冕,士祭服謂之弁。其首服弁則衣用絲,故知絲衣為助祭之服也。」毛氏曰:「爵弁其色赤而微黑,如爵頭然。繹禮輕,使士。」孔氏曰:「蓋亦宗伯之屬士也。《釋宮》云:『門側之堂謂之塾。』」陳氏曰:「廟門之外有塾焉,以繹尸也。」鄭氏曰:「鼎圜弇上謂之鼒。兕觥,罰爵。觩然,徒設無所用之。」疊山謝氏曰:「罰其不如儀者,兕觥觩然,而在前使人見之而肅敬也。」李氏曰:「吳,大聲也。」

《絲衣》一章,九句。

此詩或紑、俅、牛、觩、柔、休並叶基韻,或基、鼒並叶紑韻。

於音烏鑠式灼反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我龍受之,蹻蹻居表反王之造叶徂候反。載用有嗣叶音祠,實維爾公允師。

賦也。於,歎辭。鑠,盛。遵,循。熙,光。介,甲也,所謂「一戎衣」也。龍,寵也。蹻蹻,武貌。造,為。載,則。公,事。允,信也。○此亦頌武王之詩。言其初有於鑠之師而不用,退自循養,與時皆晦。既純光矣,然後一戎衣而天下大定,後人於是寵而受此蹻蹻然王者之功。其所以嗣之者,亦維武王之事是師爾。

【纂疏】一說:「實維爾公允師」,疊山謝氏曰:「武王之武,實為爾公心之發見,無一毫私意也。以公心定天下,信乎其為王者之師也。」

《酌》一章,八句。

酌,即勺也。《内則》十三「舞勺」,即以此詩為節而舞也。然此詩與《賚》《般》皆不用詩中字名篇,疑取樂節之名,如曰《武宿夜》云爾。

綏萬邦,婁力注反豐年,天命匪解佳賣反。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音烏昭于天,皇以間之。

賦也。綏,安也。桓桓,武貌。大軍之後,必有凶年,而武王克商則除害以安天下,故屢獲豐年之祥。《傳》所謂「周饑,克殷而年豐」是也。然天命之於周,久而不厭也。故此桓桓之武王,保有其士,而用之於四方,以定其家,其德上昭于天也。「間」字之義未詳。《傳》曰:「間,代也。」言君天下以代商也。此亦頌武王之功。

【纂疏】李氏曰:「士,與『熊羆之士』、『虎賁之士』同。」嚴氏曰:「《多方》云:『有邦間之。』」

《桓》一章,九句。

《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六章,則今之篇次蓋已失其舊矣。又篇内已有「武王」之謚,則其謂武王時作者,亦誤也。《序》以為「講武類禡」之詩,豈後世取其義而用之於其事也與[12]?

文王既勤止,我應受之。敷時繹思,我徂維求定。時周之命,於音烏繹思!

賦也。應,當也。敷,布。時,是也。繹,尋繹也。於,嘆辭。繹思,尋繹而思念也。○此頌文武之功,而言其大封功臣之意也。言文王之勤勞天下至矣,其子孫受而有之,然而不敢專也。布此文王功德之在人而可繹思者,以賚有功,而往求天下之安定。又以為凡此皆周之命,而非復商之舊矣。遂嘆美之,而欲諸臣受封賞者,繹思文王之德而不忘也。

《賚》一章,六句。

《春秋傳》以此為《大武》之三章,而《序》以為「大封於廟」之詩。說同上篇。

於音烏皇時周,陟其高山。嶞吐果反山喬嶽,允猶翕許及反河。敷天之下,裒蒲侯反時之對,時周之命。

賦也。高山,泛言山耳。嶞,則其狹而長者。喬,高也。嶽,則其高而大者。允猶,未詳。或曰:允,信也;猶,與由同。翕河,河善泛溢,今得其性,故翕而不為暴也。裒,聚也。對,答也。言美哉此周也,其巡守而登此山以柴望,又道於河以周四嶽。凡以敷天之下莫不有望於我,故聚而朝之方嶽之下,以答其意耳。

【纂疏】曹氏曰:「於,歎皇美。」嚴氏曰:「《禹貢》:『河自大陸,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注:『同為一大河,名逆河』。翕河,即逆河也。」

《般》一章,七句。

般,義未詳。

【纂疏】濮氏曰:「如《序》所云,宜與《時邁》相次,亦告祭之樂歌也。」

閔予小子之什十一篇,十一章,一百三十六句

[1] 「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2] 按,以上諸句,為嚴粲語,見嚴粲《詩緝》卷三十四。

[3] 此句,劉向《說苑》卷十一原文作「鷦鷯巢於葦苕,著之髪毛」。

[4] 「毖」原作「謹」,據蘇轍《詩集傳》卷十九改。

[5] 「遂」原作「穟」,據《毛詩正義》卷十九之四及《周禮注疏》卷十五改。

[6] 「里」原作「士」,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

[7] 「族」,四部叢刊三编本朱熹《詩集傳》無,然明正統本、嘉靖本、八卷本均有此字。

[8] 下「勤」原作「動」,據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改。

[9] 「子」,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作「人」。按蘇轍《應詔集》卷九作「子」,義勝。

[10] 「歲」原作「時」,據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十九并參蘇轍《應詔集》卷九改。

[11] 「似」原作「嗣」,據經文改。按,此字蘇轍《詩集傳》經文及傳文均誤作「嗣」。

[12] 「與」原作「歟」,據朱熹《詩集傳》卷十九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