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布里埃尔·邦诺·德·马布利生平及著述活动
加布里埃尔·邦诺·德·马布利(Gabriel Bonnot de Mably,1709—1785),与摩莱里生活于同一时代的法国18世纪著名思想家,乌托邦社会主义者。
1709年3月14日,马布利出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Grenoble)的一个贵族家庭,青年时期曾就学于著名的里昂耶稣会学院,很早就受到人文主义和启蒙思想的影响。从耶稣会学院毕业后,一度担任神职人员,但他很快便厌倦了这份工作,返回家乡格勒诺布尔,潜心研究古典文学、哲学和历史,熟读了柏拉图、修昔底德、普卢塔克、西塞罗等人的著作。1740年,马布利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著作《罗马和法国的比较》,阐述了法国君主制度的必要性。1742年,进入外交部任职。1746年,正当马布利有望在政界飞黄腾达时,他又毅然离开外交部,退回书斋,此后再未踏足官场。
启蒙思潮的影响,尤其是外交活动让他广泛接触到各国社会现实,了解了专制的黑暗、资本的恶行以及广大劳动群众的悲惨处境,促使马布利转向对现实制度的否定,并最终转向乌托邦社会主义。他后来在谈到这一转变时写道:“我的思想被欧洲呈现的痛苦而毫无意义的情景折磨了很久以后,才沉湎于这个甜蜜的理想,我的心充满了愉快的希望。我几乎为自己创造的幻景迷住,十分不愿意跟它离开。”他甚至想“永远忘掉欧洲,而不再看到我们政府的非人狂行和我们同胞的不幸”,去一个“没有欧洲的偏见和欲念的新天地去定居”[75]。
离开官场后,马布利专心从事著述,撰写了大量文章和著作。
1748年,马布利出版《根据从1648年威斯特伐里亚和约到现在的各项条约建立的欧洲国际法》,批判欧洲各国的对外政策,并首次提出准备用后半生时间解决诸如财富分配不均、自由的匮乏、人对人的奴役以及现实制度与自然规律的矛盾等问题。
1749年和1751年,先后出版《希腊史论》和《罗马史论》,颂扬古代共和国,并拿它们同现实的君主制国家进行比较。1757年又出版《外交原理》,批判了欧洲和君主国家的内外政策,主张废除密约,建立睦邻关系,用和平方法解决矛盾和争端。
1758年,以书信体形式撰写了《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阐述对暴力和内战以及人民权利的看法,批判了私有制。由于当时的书报检查制度,这部著作直到他去世后的第四年即1789年才得以出版。
1763年,匿名出版《福基翁[76]谈道德与政治的关系》,借批判雅典的国家制度影射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主张建立一个彼此平等的小土地私有者的共和国。
1765年,出版两卷《法国史论》,该书的第三卷直到他去世三年之后的1788年才与读者见面。这部著作根据丰富的原始资料对法国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剖析,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产生的根源,批判了王权神授的观点。他预言君主制的危机不久将会到来,呼吁人民利用这个危机召开三级会议,以挽救法国危亡。这部著作在法国大革命时期非常流行。马布利本人也很看重这部著作,曾在去世前明确表示,“这部著作就是我的遗书”[77]。1768年,发表《向哲学家经济学家提出的对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秩序的疑问》,明确提出了否定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主张。
鉴于马布利的学识和声望,1770年,波兰贵族委托他草拟波兰宪法。为此,马布利在波兰考察了一年,回国后写成《论波兰的政治和法律》一书,描述了波兰农民受压迫、贵族欺压百姓、国家政治混乱的惨状,建议波兰实行温和的改革。该书直到1781年才得以出版。此外,马布利也曾为科西嘉岛上的居民草拟过最好的政治制度。
1775年,马布利出版《论历史研究》,评述了古往今来世界各国人民的历史,认为人民的一切苦难,都是由于统治者和执法者滥用权力造成的。在其后出版的《治史方法》(1783)中,马布利指出,治理国家必须研究历史,应用历史经验。历史学家则有责任揭示社会发展和国家兴亡的规律,研究人民的生活和人民争取自由的斗争,正视人民在国家历史中的作用。
1776年,马布利发表《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采用对话题形式,广泛讨论了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问题,系统阐发了他的社会改革纲领,尖锐批判了私有制,指出只有在公有制下人们才能得到幸福。
1784年,马布利出版《道德原理》,重述了他对世界的基本看法,认为自然界创造人时,是把他们作为平等和善良的人创造出来的,而社会的贫富分化则是一切罪恶的根源。他呼吁建立平等的社会制度,认为此乃世界道德之根本。同年,马布利又应美国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之请,发表对美国宪法的意见,为此出版了他在世时的最后一部著作《论美国政府和法律》。他在书中既指出了美国宪法好的一面以及它比当时欧洲各国宪法的进步性,也指出了它不好的方面并提出了若干修改意见。
1785年4月2日,马布利在巴黎去世,享年76岁。他一生著述甚丰,其著作和手稿被编辑成15卷本的《马布利全集》于1792年出版。
马布利知识渊博,涉猎广泛,其中关于理想社会的论述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这类代表性著作主要有《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向哲学家经济学家提出的对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秩序的疑问》《论法律的原则》等。马布利的著作,在风格上既不同于莫尔、康帕内拉等人的文学形式,也不同于温斯坦莱、摩莱里等人的法典形式,其作品以论战性见长,更富于理论性和逻辑性。
二、对私有制社会的批判
马布利以自然法学说和理性原则为基础,详细分析了私有制产生的原因,对私有制社会进行了全面批判,认为私有制是违反自然秩序的社会制度,它必将为财产公有制所代替。
(一)私有制的出现破坏了人类的“自然状态”
从理性原则出发,马布利用当时流行的“自然权利”和“自然状态”学说来解释人类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他认为,人类来自大自然的怀抱时都是完全平等的,也都是完全自由的。大自然赋予人们同样的器官,同样的需要,大地的一切产品都是属于所有人的,它既没有划分地界,给任何人规定世袭领地,也没有创造国王、统治者、庶民和奴隶,一切都属于他们当中的每个人,每人都是有权治理世界规模的大国的君主。大自然赋予了人理性、自由和幸福的本能,以及同情心、感恩、好胜心和爱荣誉等优良品质。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彼此互助,相互服务,共同劳动,共同享受。在他看来,这种“自然状态”是最符合“自然秩序”的,是人类历史的黄金时代。
马布利指出,在原始的自然状态初期,人口稀少,自然资源丰富,人们主要靠渔猎为生。后来,由于人口不断增加,单靠渔猎已经不能满足大家的生存需要,生活迫使人们在土地上种植。于是便有了最初的分工:有人从事耕种,有人从事手工业。起初,财产依然公有,没有“你的”和“我的”之分。所有社会成员各尽其能,互相帮助,人人平等,共同劳动,共同收获。但是,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有了商业和买卖。人们开始感受到占有财产的好处,欲望不断增强、增大,逐渐忘记了公共利益。私有财产造成了人的无尽的虚荣和贪欲,而贪欲让人不再服从理性,最终公有制遭到破坏,私有制产生了。
私有制玷污了人类的理性,破坏了人类的自然状态。在私有制基础上,产生了希腊罗马的奴隶制,它玷污了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共和国;尔后又产生了欧洲的封建制,贵族占据了所有土地,形成了君主专制制度,给欧洲带来了最粗暴的偏见;后来又产生了英国的新的工商业制度,它对外掠夺全世界的财富,对内创造大批佣工,制造贫困,同样缺乏理性,违背自然秩序。总之,要想重新恢复理性和自然秩序,只有消灭私有制,用公有制来代替它。
(二)私有制是一切不平等和一切恶习产生的根源
马布利在《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曾借一位“英国先生”之口自问自答道:“您知道什么是折磨人类的一切不幸的主要源泉吗?这就是财产的私有制。”[78]而“一实行土地私有,一产生财产不平等现象,这种财产分配的不平等状况”就会“引起利益的不平等和对立、贫富的罪恶、道德的颓废、智慧的退化、偏见和欲念的产生”,“就会出现不公正和暴虐的政府,制定偏袒而具有压制性质的法律,一句话,折磨人民的一切灾难都要降临”[79]。
首先,私有制必然造成经济上的不平等。马布利指出,在私有制社会里,贫富悬殊越来越大,有些人想占有一切,一些人却一无所有,富者享乐无度,贫者无以为生。富人“把大地的全部果实都吞了下去,但还经常感到饥饿,永远没有饱意”[80];而劳动者辛苦劳作,创造大量财富,却只能勉强糊口,甚至没有财产的人也要纳税。这种不公正行为把广大贫苦的老百姓推向了比他们的奴隶祖先还痛苦的贫穷境地。
针对英国工商业的扩大和繁荣以及英帝国的富强,马布利十分敏锐地看到了这一当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先进制度的掠夺和侵略的本质。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财富使英国人变得越发地贪婪和虚荣,他们“为财富而积累财富”,却不管给人类制造了怎样的贫困和灾难。他们把“四大洲的财富和享乐都集中到自己手里,给自己建设所谓新的和更富裕的生活”,但这不过是“虚构的幸福,这种幸福以其诱人但不真实的外表掩盖着不幸的实质”,因为“幸福决不是商人随着砂糖和洋红运来卖给人们的商品”[81]。在财富引起的虚荣心的驱使下,他们为“使邻邦从属于自己”而发动战争,“扩大自己的领土,在邻人的领土的废墟上建立大帝国”[82]。然而,最著名的民族的历史已经多次证明,这种“为财富而积累财富和使邻邦从属于自己”的政策最终的结果只能是灾难。
其次,财产的不平等造成人们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平等。马布利指出,由于财产的不平等,出现了富有公民和贫苦公民。富有使人自傲,贫穷受人轻视。财富一旦占有某种地位,就想谋取国家政权,而一旦富人掌权,国家就会走向暴政,而人民的愚昧无知则会更加强化其受奴役的地位。法律是为富人的贪婪而制定的,他们最害怕财产被偷盗,所以才制定严酷的法律,对偷盗者判重刑。
马布利考察了历史上各种共和国建立以来的历史,认为所有的共和国都存在着残酷的剥削和压迫,都是富人统治穷人。不过,如果财产的不平等大到一定程度,使得富人肆无忌惮、恣意妄为,那么,或者由于忍无可忍,或者因为愤恨于新的不公正行为,穷人就会揭竿而起,奋起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便产生了导致共和国灭亡的革命。显然,马布利在这里已模糊地认识到私有制必然会引起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并最终引起革命。
最后,财产私有制造成整个社会道德败坏。马布利指出,自从人类社会出现土地私有和财产不平等制度以后,贪婪、虚荣、图功、羡慕和嫉妒就开始破坏人们的心灵,人类的善良、同情心、互助和友爱精神不断受侵蚀,爱荣誉、爱祖国、爱自由的精神逐渐让位于卑贱的利益。人们不能再指望这种社会里还会有什么公正和诚实,阴谋、欺骗、狡猾和中伤,就是这种社会的特点。
马布利认为,私有制引起人们千百种欲念,这些欲念使人们不再服从理性。在私有制下,人们的第一个欲念便是贪婪。征服性的贪婪把他人的财产看成是自己的猎取对象,而且随着猎取的成功,这种贪婪会愈发地明目张胆。只要私有制存在,任何要想使人放弃致富或增加财富的愿望,都是徒劳无益的。英国就是最好的例子,它已经占有了巨大的财富,但财富却让它变得更加贪婪。它不仅要求掠夺整个亚洲,就是把大地的全部果实都吞下去也不会感到满足。
(三)批判重农学派
重农学派是18世纪50—70年代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派别。重农学派以自然秩序为最高信条,视农业为财富的唯一来源和社会一切收入的基础,认为保障财产权利和个人经济自由是社会繁荣的必要因素。重农学派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却又是新兴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辩护者。
1767年,法国重农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哲学家梅尔西·德·拉·李弗尔出版了《政治社会的自然的和必然的秩序》一书,提出私有制包括个人私有权(人身自由)、生活必需品私有权和土地私有权,三者密切联系,缺一不可。马布利坚决反对李弗尔的观点,并于次年发表《向哲学家经济学家提出的对政治社会天然固有秩序的疑问》予以回应,并借机提出了否定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鲜明主张。
马布利认为,个人私有权、生活必需品私有权和土地私有权三者都是独立存在着的。个人所有权只是意味着个人是自由的,生活必需品私有权只意味着人们在生活享受上应当是平等的。早在私有制出现之前,人们就享有这两种权利,过着幸福的生活。它们同土地私有权并不是不可分割的。针对李弗尔提出的土地私有制符合自然秩序,是公正的自然权利的观点,马布利指出:“我最担心的是:您的自然秩序要反对自然!”[83]因为按照自然秩序,土地恰恰应当是公有的。
针对重农学派提出的私有制能产生劳动积极性,而没有私有制人就会懒惰的主张,马布利针锋相对地指出,不要忘了,给世界带来懒惰、游手好闲和无所事事的正是私有制。在他看来,“如果人人都不需要财产,而且悲欢不以财产为转移,那末,请您相信财产不会使他们陷入您所害怕的麻痹状态。我不能设想,为了把田地耕好,人们就得贪婪和吝啬”[84]。在一个劳动光荣成为全社会共识的社会里,调动人们劳动积极性的不是私有制和它产生的欲念,而是人的优良品质。
针对重农学派提出的私有制有利于人们追求“最大快乐”,达到“最幸福状态”的论点,马布利指出,在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存在着财产不平等现象的社会里,人们被分成贫富截然对立的两个阶级。怎么能让农夫相信佃户和地主同样好?怎么能让一无所有的人即绝大多数公民相信他们显然生活在可以使他们得到一切最大快乐和幸福的国家制度下呢?人们很难相信幸福能从伴随着贪婪和虚荣的惊恐、不安和骚乱中取得。相反,人们越接近平等,就越接近幸福。在财产公有的制度下,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大家共同参加劳动,开展劳动竞赛,把奖品授予各种劳动积极分子,人们更容易感到幸福。
三、“完美共和国”蓝图
马布利的理想社会称为“完美的共和国”,在这个共和国里,“人人都是富人,人人都是穷人,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人人都是兄弟,这个共和国的第一条法律就是禁止私有财产”[85]。
(一)完美共和国的经济制度
马布利认为,“如果实现财产公有,可以非常容易地建立财产平等,并在这个双重的巩固基础上创造人们的幸福”[86]。完美共和国实行土地和财富的公有制,规定一切劳动产品都是国家的珍宝和每个公民的财富。不过,主张土地公有制并不会影响生活必需品的个人占有权。
完美共和国实行普遍劳动制度。在这里,人们普遍树立起了劳动光荣的道德观念,反对游手好闲和不劳而获。人人都是劳动者,每个公民都将自觉地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年龄从事有益的劳动。调动公民劳动积极性的是人的各种优良美德。共和国实行劳动竞赛,并把奖品授予田地丰收的农夫、牲畜最健壮和繁殖最多的牧人、比他人能够忍耐艰苦和四季不良天气的最机灵和最坚强的猎人、最勤劳的织布工人、操持家务最好的妇女、最努力指导家属履行对人类的义务的家长以及读书最用功和最愿意学习父母美德的儿童。这样的竞赛不仅会激励人们把生产搞得更好,而且会让人变得更加高尚,更容易产生幸福感。
完美共和国公民实行义务劳动制度。任何人的任何劳动都不需要支付任何报酬。马布利指出,认为任何劳动都要得到报酬,这是奴隶的说法;而认为公务人员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工作,所以由国家来报答他们是公正的,这是管家的口吻。在他看来,最低微的报酬也是罪恶,至少是大的罪恶的萌芽。公务人员有了报酬,就会惯于用贪婪的秤来衡量自己的工作,千方百计地去提高报酬,并会变得越来越贪得无厌。
完美共和国实行生活必需品按需要分配。一切劳动产品都运送到公共仓库去。由家长们每年选出的家政管理员按照每个人的需要分配必需品。这样就消灭了贫富不均现象。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样社会就实现了和谐状态。平等一定会带来一切福利,因为它团结着所有的人,提高人人的品格,培养人们相互怀有善意和友爱的情感。
完美共和国不存在商业活动。既然实行公有制和按需要分配,自然就不存在买卖、贸易、商品和货币。马布利认为,商业活动是不符合理性、不符合道义的行为。他写道:“如果您以奖励商业为借口而纵容贪婪和豪华,我可以向您断言:不管制定什么法律来巩固你们的自由,都不会防止你们沦为奴隶。”[87]不过,为满足全体公民的需要,完美共和国可以进行小规模对外贸易,以便向邻邦换取自己所没有的物品。
(二)完美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完美共和国是同君主专制相对立、与自由和法制相联系的共和制国家。马布利指出:“只要爱自由,就足以建立共和国,但是,能够维护共和国和使它繁荣的,只有爱法律。可见,联合这两种感情应当是政治的主要目的。”[88]
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属于全体人民。马布利认为,人民是最高权力的唯一根源。把人民完全交由统治者管理的契约,是完全不可思议的。这种契约不可能约束有理性的人,而且从来也不可能会有这种契约。“最高权力的代表者人民是自己政治制度的唯一创造者,是授予公务人员以全权或部分权利的权力分配者,当然始终有权解释自己的契约,废除这种契约和建立新秩序。”[89]
共和国采取民主制政治形式。人民代表机关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最高行政机关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并受其约束。国家公务人员由选举产生。例如,家政管理员每年由家长们民主选出,负责按照每个人的需要分配必需品,按照公有制对每个人的要求分配工作,并维护国内的道德。国家规定公务人员的工作要适量,以使他们感到轻松愉快为宜;让公务人员担负过重的工作是共和国的过失。公务人员不能享受特权,法律严禁公务人员的需要多于普通公民。不过,公务人员即便轻视自己的私人利益,如果工作没有成效,不能得到同胞的颂扬和尊敬的话,法律也将认为他没有资格再继续担任公务人员。
马布利明确反对终身制和世袭制。他认为,无论在什么地方,世袭的或国家的终身的职位都把以前受到严格限制的政权变成了专制和实行暴政的政权。同时,终身任职必然使公务人员陷入老迈和空谈,造成营私舞弊和胡作非为。而世袭的职权更坏,因为一个从小就受人推崇和蒙蔽、青年时代只知享乐和任性的人,不善于思考问题,到老年只会在自高自大、坚持偏见中,在身边人的阿谀奉承中混日子。
马布利指出,自然界赋予人类以理性、自由和幸福这三种本能,自由是利用理性的保证,理性是幸福的指导者。每个公民都有权建立最能使社会幸福的政府,他们的责任就是用一切可能的合理的办法去建立这种政府。而政府的目的则在于保障公民的自然权利和幸福。政府的活动应当符合人的理性的要求。如果政府实行了不合理性的有害措施,每个公民都有权要求更换这个政府。这不仅是公民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也是他们的义务。不服从会引起混乱,但盲从却会导致奴役。
共和国重视法制建设。马布利把立法看作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把法律看成至高无上的权威,认为只有法律统治一切,人民的精神才会变得坚强起来,国家的力量也是由此产生的。在他看来,共和国的法律必须依靠人民制定出来,立法机关必须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只要为公益着想的法律,而摒弃奴役人的法律。共和国的法律公正无私,不偏不倚,它鼓励劳动,并加强公民尊重和爱护公共财产的心理。在完美共和国,人人都会服从法律,而公务人员更应当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
(三)完美共和国的思想道德教育
马布利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爱秩序和爱安宁的习惯不是从教育中培养出来,它不久就会使我们遭到本想避免的各种灾难。在教育领域,他主张把鼓励竞赛的奖品授予读书最用功和最愿意学习父母美德的儿童。
马布利对理想社会的文化教育本身没有太多描述,基于论战的需要,他把论述的重点主要放在了公有制、法制和道德三个方面。他非常看重道德教育的意义,认为在公有制下,最重要的是法律和道德。只有高尚的道德才能维护公正的法律。道德犹如哨兵,它保卫着法律,不叫任何人违犯;相反地,如果缺乏道德,就会使人忘记或忽视法律。人的修养和社会品质应当是社会幸福的基础。在道德帮助下,人们可以完成各种伟大事业,可以轻而易举地建立良好的秩序和纪律,并组成不可战胜的军队。而道德败坏则是历史上帝国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布利认为,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追求社会美德;良好的政治,在本质上与道德没有多大差别。要想成为一个好的立法者,单是做一个好的财政家或一个好的商业家是不够的。他在同重农学派论战时宣称,不能把农产品收成的好坏看成是衡量社会幸福的尺度。当然,收成好是需要的,但主要的问题不在这里,首先应当有好的公民。幸福就在我们本身,而不在我们周围的事物中。他指出,自然界创造人时,是把他们作为平等和善良的人创造出来的。他要求社会建立平等制度,认为这是救世道德的根本。而不平等将为人们带来一切不幸,降低人们的品格,在人们中间散布不和与憎恨。假如把平等取消,竞赛马上就会变成嫉妒,因为竞赛的目的已经不纯洁了。教育就是培养人的优秀的社会品格,如平等、感恩、同情心、爱荣誉等。如果没有社会品格,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这便是马布利反复强调道德教育的重要性的原因之所在。
(四)完美共和国社会生活的典型模式
马布利没有向人们描绘完美共和国中人们日常生活的画面,但却提供了一个完美共和国的典型模式——斯巴达。在他看来,“斯巴达人过了六百多年完全平等的生活……存续了六百多年的制度,只凭一股热情和一时幻想,或为了追求时髦,是不能建立起来的”[90]。那么,创造这种奇迹的秘诀是什么呢?就是实行土地公有制。他认为,斯巴达的国家制度既然能够存续这么多年,也就可以维持一百万年;它后来之所以毁灭,是因为斯巴达人染上了恶习,实行了土地私有化。他写道:
我拥护斯巴达人的作法,如果……学习他们,就会得到幸福。以贫困、自制、节制和勇敢自豪的斯巴达人是幸福的,因为他们做事公正,什么也不惧怕。他们觉得希腊的其他部族十分可怜,认为他们跟不断要求各种玩具和追求某种达不到的幸福而白白跑累的小孩一样。[91]
斯巴达是古代希腊一个奴隶制城邦国家。奴隶主彼此平等,集体占有奴隶,土地平均分配,产品属于公有。在这个“平等社会”里,禁止买卖土地和发展财富,以防止奴隶主之间出现贫富两极分化。马布利对斯巴达的“平等”和“公有制”推崇备至。他盛赞斯巴达人简陋粗鄙的生活方式,把“需求越少,幸福越多”奉为圭臬,要求居民发扬斯巴达式的精神,禁绝一切享受,过苦修苦炼的生活。
马布利认为,人类是要追求幸福的,但是,享受、奢华不是幸福,禁欲才是幸福,才是美德,才是理性。他写道:“如果我们不加警惕,如果我们不防止经常由于人们的德行脆弱而引起的虚荣和轻信,那末,我担心富贵会使我们堕落,因为受人尊敬常常是阻碍提高品格的暗礁。”[92]正是出于这种担心,马布利倡导清心寡欲,公开主张未来共和国节制财富,不要技艺,也不要美术学院。在他看来,如果能够做到轻视金钱和奢华的需要,那么,指导人们向善的这种贫穷本身,就足以建立起威信,赢得人们的尊敬。
四、通往“完美共和国”之路
马布利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依靠人才能实现“完美共和国”这一崇高的理想,然而,残酷的现实是,偏见和欲念笼罩了整个欧洲,私有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早已根深蒂固,连穷人也没有了公有制社会的那种品格,失掉了平等感。“既然我们没有我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培养成公民的新人,那末,我们怎么能够改变他们的观念呢?”[93]马布利曾想到美洲和非洲的大森林里去找自己的公民,因为在这些地方的野人那尚处于萌芽状态的社会里有最完美的平等。他也曾想过到某个荒岛上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但他又借一位“英国先生”之口问道:“我同意我们到那里去,但是我们俩个人成立不了共和国呀。谁愿意跟我们去呢?谁会离开祖国,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去寻找如果在自己的周围可以找到人们就会不重视的幸福呢?”[94]马布利不无遗憾地得出了结论:“我想建立一个比柏拉图的共和国还要完美的共和国,可是我没有建筑这所房屋的材料。”[95]
正是被欧洲呈现的痛苦而毫无意义的情景所折磨,马布利才沉湎于自己甜蜜的理想不愿意离开。不过,马布利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放弃。既然立即恢复公有制是不可能的,那就“放弃一步登天的念头”[96],像在风暴中驾驶帆船的舵手一样,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把社会引向接近理想彼岸的方向。与之前的大多数乌托邦主义者不同,马布利没有对自己的理想共和国进行详细的、系统的描述,而是把重点放在了制定社会改革纲领上。
马布利社会改革的基本路径是:在现存社会政治制度的框架内,在承认和保护私有制的前提下,对现实社会进行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使财产分配尽可能趋于平等,逐步限制私有制及其祸害,以便为将来实现完美共和国准备条件。沿着这一思路,马布利拟定的社会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禁止经商。马布利认为商业是一种罪恶的勾当,它刺激了无数的欲望和人们奢侈豪华的生活,其基本精神是贪婪。它虽然能给个人带来富裕,但不会使社会繁荣,只能祸国殃民。“商人没有祖国”,他们把一切财富和享乐都集中到自己手里,这些享受为害甚巨,必然产生可悲的后果。基于这种认识,马布利把取消商业作为社会改革纲领的第一项措施。
第二,改革土地制度。马布利主张制定新的土地法,重新分配土地,限制对土地的占有数量,严格规定僧侣、贵族和平民各应占地的数量,不准许公民占有超过限额的土地,以防止土地过于集中。在他看来,如果土地占有数量不加限制,就永远抑制不住贪婪、掠夺的欲望,也就永远解决不了社会的贫富对立;同时,只有小块土地才能经营得好,大块土地并不会有好的收成,所以他主张土地分散经营。马布利的这些主张,实质上反映了大革命前夜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
第三,改革税制。马布利认为,国库越充实,欲望越大,开支就越大,搜刮人民财富的理由就越多,暴力和欺骗行为就越多,掌权者也越容易腐败。因此,他主张立法者应当尽量减少税收,禁止征收国税,只征收直接土地税,废除压在穷人身上的各种沉重的苛捐杂税,对无财产者不征收任何税。
第四,改革遗产继承制度。为了防止财产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应当限制和取消继承权。马布利反对通过私人遗嘱转让祖传财产,主张家庭遗产按法律规定处理,或酬劳仆人,或平均分给死者子女,或分给邻近贫苦人家,便于集中的财产化小和分散,以利于逐步恢复财产平等。他认为,应当让富人养成视穷人为子女、兄弟和继承人的习惯,并使这种风气为幸福服务。
第五,制定取缔奢华法。马布利倡导过朴素的生活。他认为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取缔奢华法,对家具、住宅、饮食、仆役和服装等方面都要做出严格规定,如禁止生产奢侈品,禁止建造高楼大厦,等等。这样才能限制富人的奢侈豪华行为,限制富人和显贵的骄奢**逸的生活,限制执政者以及人民群众的奢华欲望,务使人们安于眼前生活,有节制地享受,最终克服私有观念。
第六,取消公务人员的特殊待遇。首先要取消职务世袭制和终身制。马布利认为,对于公职或执行机关的信任应当有一定的期限,这是任何时代和任何国家的一条不可置疑的真理。同时,实行职务世袭制与终身制也是与社会应当向往的目的相抵触的。其次还要取消公务人员的报酬。马布利强调,必须让公务人员认识到,财富不能成为取得治国权利的资本,治国的权利也不能成为求得奢侈生活的手段;相反,治国只是履行义务,克服困难,关怀人民和注重荣誉。
第七,废除君主特权。马布利认为,国王把自己置于法律之上,任意增减法律、任免官职、自行宣战与媾和、任意征税,这些特权都是不合理的,只有废除这些特权,限制君主的权力,君主政体才可以被允许存在。
马布利的社会改革纲领是在旧制度框架内的社会改革方案,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把贫富拉平,给予大私有者以限制,改善贫苦群众的处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革命前夕广大劳动者阶层的要求。
虽然马布利认为应当利用现有的权力来获得新的权力,主张通过三级会议达到改革法国现实社会的目的。不过,马布利也在理论上探讨了通过革命和战争的手段铲除暴政的必要性、可能性与可行性。
马布利认为,“自然界赋予我们的理性,自然界在我们初生时给予我们的自由,以及自然界在我们心中播下的不可遏止的追求幸福的愿望,是每个人有权反对统治我们的不公正政府的侵犯的三种本能”[97]。在他看来,政府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和幸福,如果政府采取不合理的有害的政策压迫人民,那它就是暴虐的政府,人民就有权利起来反对它,有权利用武力保卫和维护自己的自由。也就是说,革命不仅是可以的,而且是必要的。革命可能会引起混乱甚至内战,但是,对内战也要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反对。“认为内战永远是不公正的,号召公民不要以武力对付暴力,这是最违反道德和公益的学说。”“公正的原则是允许人民拿起武器,反抗破坏法律或滥用法律来窃取无限权力的压迫者。”[98]所以,内战并不都是坏事。如果不掌握内战这个武器,让老百姓无限地忍耐,就会助长暴政。当内战是为了切除我们手脚上的坏疽,是为了热爱祖国、尊重法律、保卫民族权利和自由正义的时候,它就是伟大的福利。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发生革命并没有什么不好,因为“人民在内战动**以后,比任何时候都更强大,更可尊敬,更幸福”[99]。如果历史上多发生几次革命,那一定会给人类社会带来更多的好处。
马布利关于革命和内战的思想是大革命前夕法国人民日益增长的革命情绪的反映,他对革命和内战正义性、合理性的阐述也是非常深刻和非常有见地的。
五、马布利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地位
马布利是18世纪乌托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还同摩莱里一起被视为法国大革命时期平等派运动的理论先驱。马克思恩格斯对马布利学说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的地位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例如,在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曾赞扬马布利等人早就看到了所有者与一般臣民分裂为不同的集团这个理论问题。[100]在《社会主义从乌托邦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指出马布利与摩莱里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理论,在他们那里,“平等的要求已经不再限于政治权利方面,它也应当扩大到个人的社会地位方面;不仅应当消灭阶级特权,而且应当消灭阶级差别本身”[101],并把马布利与摩莱里并称为社会主义的“最初代表”[102]。
马布利一生著述甚丰,思想深刻,论证有力,富有战斗性,他的思想以鲜明的论战色彩和哲理色彩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有其独特的贡献。首先,他摆脱了之前乌托邦思想家的文学描述和法律条文形式,对公有制和按需分配等原则进行了系统的理论和历史经验的论证,大大增强了乌托邦社会主义的逻辑性和理论色彩。其次,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私有制导致社会分化,引起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这一重要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比较早地、鲜明地提出了阶级理论的萌芽思想。最后,他在探索从现实世界走向理想社会的途径时,提出了根据现存制度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暴力革命和社会改革等不同手段的思想,既论证了革命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又提出了分步骤地和平改造现实的社会改革纲领。就前者而言,他系统论证了革命和内战的关系、战争的正义性质和人民的革命权问题;就后者而言,他把逐步改造现存社会的最初措施同彻底消灭私有制的最终目标结合起来,更接近实际,也更具操作性。
同摩莱里一样,马布利的思想也深深地打上了他所处时代的烙印。例如,他只是从抽象的理性原则出发,把私有制放到理性法庭面前来审判,对私有制的批判仍然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上。更有甚至者,他从否定商人的贪婪出发,全盘否定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进而扩展到完全否定商品经济,美化正在迅速瓦解的自然经济,就此而言,马布利对正在沛然兴起的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大潮显然没能给予全面、中肯的评价。马布利是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理论家。如果说摩莱里是从具体主张中体现出他的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话,马布利则是从理论上系统阐明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的合理性。他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享受和奢华不是幸福,禁欲主义的生活才是幸福,而且还从历史经验中寻找禁欲主义的合理性。他高度认同古代斯巴达人的生活方式,公开声言:“粗糙的皮子可以做我的衣服,我愿意光着脚走路,躺在地上睡觉,饥饿会使我感到最普通和最朴素的食物是最美味的。”[103]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马布利是“禁欲主义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104]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