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之改革(1 / 1)

仁宗死后,英宗即位,仅四年就死了。神宗即位,是个有为之主,乃擢用王安石,以行新法。

王安石所行的新法,范围是很广泛的。他首创制置三司条例司,派人出去调查各地方农田水利和赋役的情形。又行青苗法,将常平、广惠仓中的储蓄,当春时借给农民,待秋收时还官,出息二分。改差役为雇役。差役是按人口资产的多寡,把人户分别等级,地方上有公事,派他们去当差徭的。这都是要赔钱的。因差事不能分割,人民不堪负担,往往至于破产。安石令其出免役钱,向来不当差徭的人家,出助役钱,把这钱来雇人充役。后来又行方田均税之法,以纵横各千步之地为一方,将面积确实丈量,并参酌其地形地味,以均定赋税。这几件事,都是和民生有关系的。

王安石又想改革选举之法。他是注意于养士,而不但注意于取士的,所以要改革学校。学校是历代都有的,但不免有名无实。安石乃在太学中分立三舍。凡初入学的学生,都居外舍,以次升入内舍和上舍。升到上舍时,可以不经礼部的考试,径赐之以进士第。至于科举,则罢进士以外的诸科,[13]但存进士。改试策论和经义。其经义,也不是前此的墨义,而改为大义了。[14]

他又改革兵制,把冗兵裁去大半。拣重要的去处,设置将官,令其统兵驻扎,而改掉前此番戍之制。王安石是主张民兵的,乃先行保甲之法,以为民兵的预备。保甲之法:是以五家为保,十家为一大保,五百家为一都保。家有二丁的,派一人为保丁,轮班警备盗贼。后来又教保长以武艺,令其转教保丁,逐渐训练成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