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风涵养
每个家庭,乃至家族都应有自己的门风,好的门风是使家族成员具备一种积极向上的驱动力。有了这个动力,紧张关头能保持沉着,危险面前会变得勇敢,荣誉面前能谦虚谨慎,复杂境遇可保持清醒。有了这个动力,遇到诋毁会产生自信。有了如此胸怀和风范,人们能为家族增光,世代相传。史氏家族要求子孙后代以家族固有的门风作为修身养性、涵养思想的武器,并以此为依据来规范族人的思想和行为。
(一)八行垂训是史氏家族门风的基础
中国古代对于人伦要求定位在: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五个方面。史氏家族始终把对于孝道的体验、爱心的审视、长幼之区别作为人生道德义务的润滑剂,也是族规与门风的核心.
“八行”是宋朝皇帝对于男子规定的道德标准规范。史氏家族始祖、八行太师公史诏不仅努力学习,而且身体力行,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做出过详尽的诠释,最终形成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为明州史氏家族的良好门风奠定了基础。所谓《八行垂训》,简而言之,是指“孝、友、睦、姻、任、恤、中、和”等八项内容。具体可解释为:
“孝”为百善之先,“实为百行之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孝与忠一样都会贯穿于人们生活的始终。当一个人生活在与别人不同的、相互隔绝的两个心灵世界时,就很难尽忠、也很难尽孝。只有与人共生,才能忠孝两全。史氏的先祖们认为“移孝可以作忠,承先足以启后”“或致哀于殆后,或养志于生前”,把培养纯孝成性的美德,作为家族门风的重要组成部分。
善事兄弟为之“友”。要求做到“爱兄而道义相成,爱弟而有无与共”,甚至对于五服内外的兄弟们也应互相“济困扶危”。
所谓“睦者言其和而实”,换言之,不管是你亲近的族人或疏远的外人,由于“贫不能自存者”,或属于“鳏寡孤独者”,都应予以“厚赈恤之”,以利其克服困难,与大家一样和睦相处。
“姻”之为言因,即对有婚姻关系的姻族在往来酬酢之时,都要“导之以和,交之以礼”,做到教养兼至,患难与共。
所谓“任”,就是以天下为己任。但是,无恢宏之量,不能任;无刚大之气,不能任;无坚忍之心,不能任。因此,要做到“任”,就必须要有远大志向,立身行己,勇于赴义,一心一意地为众生服务。
“恤”之义为赈恤救民,周济贫乏。也就是说,要乐善好施,周济贫者,包括对于闾里中“贫乏无力读书者”的帮助,“藉以成德”。也包括为官时应“慎狱省刑”,以利于民生。
“中”为天下之本。具体地说,“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是君子的中;中立不倚,以达诸事,是常人的中;刚正不阿,维持善类,是为官者的中。如果遇到“秦桧谋害岳少保”之事,就应该毫不犹豫地说“诬人求荣吾不忍为”,要敢于抵制。总之,受“中”之理,要掌握好妙时妙用,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和”者是由性而为之情的,喜怒哀乐都在其中。“蠲赋简静,宽和为政”,为之“和”;刑罚不施,狱讼屏息,为之“和”;蝗旱为灾,及时赈济,为之“和”;道德可怀,庄严可敬,为之“和”;总之,只有胸怀“敦本博爱”之心,时时注意“消解群疑”,才可以礼自律,使“和不循其性”而“自然将至”,以此达到家庭和睦,社会和诣。
将“八行垂训”作为史家门风的基本内涵,既是史氏祖先最初的规定,也是后人的理解,更有史氏家族的共同实践。在明州史氏家族众多子孙中,史木、史浩、史渐、史弥坚、史弥巩、史岩之、史抑之等,在执行“八行垂训”中的表现更为突出。《易经》上说“正家而天下定”。“八行垂训”在史氏家族门风的形成过程中,在史氏子孙为国家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人认为:家族门风的主要表现是孝行、仁恕和义断的三个方面,因为“孝行是维持家族秩序的根本;仁恕是指对宗族的保护救济;义断是指对地域社会的亲自参与(包括以赈恤为主,以及指导农事、调解纠纷、保护地域等事)。有孝行的人可以保证在职期间为国家尽职尽责;有仁恕的人则可以保证行政周密,不致延误大事。有断义的人可以期待任务的圆满完成”。[1]这就说明树立正确的家族门风正是涵养严正国风的基础,宋朝的八行垂训对于后人以至现代都有借鉴作用。
(二)史浩的家族规范
人生在世的根本目的在于服务大众。利用自己一生的奉献能让别人幸福,让家庭幸福、让家族幸福,乃至让所有人幸福,这是人们必须努力去追求的。自然,当你帮助别人获得幸福的同时,你也会得到幸福。明州史氏家族拟定了《史氏家训十六则》(忠定王家训),这是史浩为延续家族良好的门风而制定的,目的在于保证人人都能遵守,都能获得幸福。
家训的第一条是“立身”。以儒家经典中“吾日三省吾身”为依据,告诫子孙们要以修身为本。因为“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说明立身与立德是一切之首。其次为立言,再次是立功,这是人们遵守人伦秩序、伦理道德“三不朽之业”的需要,也是确保史氏门风得以落实的准则。
第二条为“孝友”,以朱子的“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弟”为准则,把孝悌、孝友作为行仁之本。第三条就是“敬祖先”,要求子孙“当以仁人孝子为法,养则必恭”“祭则必敬”,对祖先要敬重,对长辈要顺从。第四条为“睦亲族”,要求做到“患难相恤,困乏相周,丰俭多寡,唯力是视”。第五条为“敬师”,认为这是“明道迪德,恩义无尽者”,因此必须“内尽其诚,外尽其礼”。还对处理师生关系做出了具体的指导:“若子弟从师,或讲解未明,论说未透,须从容质问,不可倨侮傲慢。即师有不足,亦必缓言辞谢,不可疾声厉色,自蹈不恭。”同时,也要求教师因材施教、循循善诱、“不可以礼仪之厚薄,为课程之真伪,误人子弟,得罪圣贤”。史浩当过教师,深深懂得“为人师表”的重要,能够比较辩证地论述师生之间的关系。
在第六、七、八条中分别规定了“取友”“教子弟”“和邻里”的内容,要求做人要正直、交友要慎重;要以贤德为本,远离小人;待人要谦让,对于子弟“每事教之惜福,戒其恣肆妄动”;对于邻里要讲忍让、和睦、“和蔼宜人”。史氏家训在第九、十两章中还对女孩子和仆婢行为作出特殊规定,在“肃闺门”中倡导“男子居外,女子居内。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的儒家观点;在“御仆婢”中,主张对于女仆要“悯其饿寒,察其勤惰,视其敏拙,别其忠诈”,规定“谨慎驯良者留之,鼓唇摇舌者屏之”。尤其要注意对女婢的个性“阴柔,尤当加以甄别”。将此作为门风要求,也是为了做到赏罚分明,以利家族稳定。
家训在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非常重视“酬恩释怨”“排难解纷”“治家敬宾”和“施药传主”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提倡家族内应以“小恩而厚报,轻恩而重酬”待人;以反省自责孝悌友爱来化解怨情;以任劳任怨、不敢居功、“为人排患、释难、解纷乱而无取”等素行服人;“至于接待宾客,则以诚为主,淡薄俭素”,以显示儒者的本色;以购良药、集奇方、问疾病,关注周围乡人,施药传主,实行博施济众之举,以造福社会。在第十五条“不妄杀”中,家训引用了《礼·玉藻》中关于“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的教义,“复还古初之敦朴”,崇儒重道,主张把节俭、安于清贫作为治家、理国之本,使上至朝廷、君主,下至百姓都能发于情、止于礼,让“仁爱之道其施无穷”。
最后,史浩以其亲身的经历、略举前言往行的实情,制定了《官箴》一条。认为“居官不敬非孝也,国尔忘家,君尔忘身,公而忘私,是之谓敬官”,倡导志存高远、光明磊落、忠诚报国、胸怀宽广。而“好货财,以官为市,染指尝鼎,剖腹藏珠,招物议而速官谤,辱父母而玷声名,亲戚羞之,乡党恶之,甚者为人所弗齿”,这种志量短浅、败坏家门的高门大闾,追求满足物质欲望的官吏,把自己变成了酒囊饭袋,它从反面提供了“居官者所当鉴戒”的实例。
这些条文对于族人有约束力,尤其对于自家的子女更有严格要求,史浩的四个儿子就是在这些家规的管束下成长的。这些规定对于家族中道德败坏、言行堕落者同样适用,要进行惩罚,甚至不准入家谱,对于违规者可以行使家法,也可以依法治理。
这些家训对于规范族人的思想、行为,以及作为处理族人之间关系的准则有着重要的作用。史氏家族就是以这些族规和家训,来加强族人修身养性、涵养思想,享受自然,享受读书。史氏家训认为修身养性应适用一切人,以这些家训、族规作为维系家族门风的保证,并在实施各项教育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直谏长辈展现史氏家族正派门风
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行事思维方式,包括对于长辈也会有不同的想法。史氏家族的门风并不要求子女对于长辈、对于父母妄从,认为孝顺父母与长辈的最好办法是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有时长辈或父母的个别想法或做法可能与你有所不同甚至有错,允许直接陈述你的见解和看法,但要学会理解他们、尊重他们,相互感受生活、感受心灵沟通,这也是对于长辈“孝”“顺”的另一种表现。
史氏家族的风气还表现在家人对于时任高官家人的坦白与率真,史弥远和史嵩之是两个宰相,他们就曾受到过亲族甚至小辈的批评。
史守之就是一个敢于直言其叔叔的人。据家谱记载:史守之,字子仁,号九六子。1166年(乾道二年)丙戌十一月二十三日生于明州,是忠定王史浩的孙子、献文侯史弥大的儿子,家人称其为十二郎。作为长子长孙,他在史家有着重要影响。史弥远是史弥大的三弟,他生于1164年(隆兴二年甲申)正月二十九日,是史守之的亲叔叔。叔侄二人年龄只相差两岁,从小玩在一起,亲如兄弟。史守之从小努力学习,不畏强势,坚持原则,是个性格倔强的人。1184年(淳熙十一年),18岁的史守之以祖泽补官,这时,史弥远在建康粮料院办事,两人相安无事,你做你的官,我办我的事。之后,因史弥远获得提升,史守之以此之故只得回避。史守之就退处鄞县月湖,学古文于楼钥,“不与时谐,以道自任”。以后,史弥远升任当朝的宰相,史守之则“杜门讲学”。史守之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他以道自任,不跟风行事,尤其经常留意史弥远的表现,甚至敢于非议其叔父史弥远的所作所为。《升闻录》一书是史守之专门为规谏其叔史弥远言行而写的一本书籍,以此来提醒史弥远做官必须小心谨慎,不要有过失。他认为作为宰相应从自身职责和使命的角度出发,来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帮助朝廷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史弥远知道史守之敢于直言的禀性,有时甚至见他有点发怵,因此办事格外小心,他也非常惧怕史守之的批语,每次有所作为,“辄戒其家弗使十二郎知”。有时在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故意躲避史守之,以免节外生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由此,很多贤士大夫多赖史守之的扶植。史守之始终牢记父亲临终前的遗言:“笃学饬行以光尔考”,努力做到专心好学、言语恭敬、小心谨行,为了纪念死去的父母、光宗耀祖。史守之对于史弥远的所作所为也都牢记在心,始终做到直言不悔,保持史氏家族的良好门风。史弥远或有自失,必对人说:“十二郎知否”,警惕自己少犯错误。宋宁宗曾让史守之至朝廷任职,他力辞不就。为嘉奖其隐退,皇帝特赐以下述评语:
卷乃烈祖,勋在王室,侑食清庙,尔父潜心圣道,发藻儒林而尔也。淘沐大醇,克修前绪,抗忠励行,不求闻达,若将终身也。擢尔辅藩,盖将强之以吏事也。高风莫夺,愿致为臣,用晋一阶,以愧贪竞,可朝奉大夫致仕。
这些评语表彰了他志高意远,忠于朝廷,没有辱没家族门风。宋宁宗还为他的书斋御书,赐予“碧沚”二字。最后,史守之后因劳累过度,于1224年(嘉定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病卒,享年59岁。[2]
史璟卿也是一个敢于直率地提出意见的人。1241年(淳祐元年)至1243年(淳祐三年)是史嵩之的独相时期,史璟卿是史嵩之的侄子,他直接向史嵩之提出了书面建议,《宋史·史嵩之传》中记载了建议的全文。
初,嵩之从子璟卿尝以书谏曰:
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办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比所行寝不克终,用人之法,不待举削而改官者有之,谴责未几而旋蒙叙理者有之,丁难未几而遽被起复者有之。借曰有非常之才,有不次之除,醲恩异赏,所以收拾人才,而不知斯人者果能运筹帷幄、献六奇之策而得之乎?抑亦献赂幕宾而得之乎?果能驰身鞍马,效一战之勇而得之乎?抑亦效颦奴仆而得之乎?徒闻苞苴公行,政出多门,便嬖私昵,狼狈万状,祖宗格法,坏于今日也。
自开督府,东南民力,困于供需,州县仓卒,匮于应办。辇金帛,挽刍粟,络绎道路,曰一则督府,二则督府,不知所干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近闻蜀川不守,议者多归退师于鄂之失。何者?分戍列屯,备边御戎,首尾相援,如常山之蛇。维扬则有赵葵,庐江则有杜伯虎,金陵则有别之杰。为督府者,宜据鄂渚形势之地,西可以援蜀,东可以援淮,北可以镇荆湖。不此之图,尽损藩篱,深入堂奥,伯父谋身自固之计则安,其如天下苍生何!
是以饥民叛将,乘虚捣危,侵轶于沅、湘,摇**于鼎、澧。为江陵之势苟孤,则武昌之势未易守;荆湖之路稍警,则江、浙之诸郡焉得高枕而卧?况杀降失信,则前日彻疆之计不可复用矣;内地失护,则前日清野之策不可复施矣。此隙一开,东南生灵特几上之肉耳。则宋室南渡之疆土,恶能保其金瓯之无阙也。盍早为之图,上以宽九重宵旰之忧,下以慰双亲朝夕之望。不然,师老财殚,绩用不成,主忧臣辱,公论不容。万一不畏强御之士,绳以春秋之法,声其讨罪不效之咎,当此之时,虽优游菽水之养,其可得乎?异日国史载之,不得齿于赵普开国勋臣之列,而乃厕于蔡京误国乱臣之后,遗臭万年,果何面目见我祖于地下乎?人谓祸起萧墙,危如朝露,此愚所痛心疾首为伯父苦口极言。
为今之计,莫若尽去在幕之群小,悉召在野之君子,相与改弦易辙,戮力王事,庶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矣。如其视失而不知救,视非而不知革,薰莸同器,驽骥同枥,天下大势,駸駸日趋于危亡之域矣。伯父与璟卿,亲犹父子也,伯父无以少年而忽之,则吾族幸甚!天下生灵幸甚!我祖宗社稷幸甚!
从四段行文分析,史璟卿写此建议的动机完全是出于好意与善意。首先,他肯定了史嵩之工作的性质及其重要性,希望他能秉天下之大政,成天下之大功。同时,对于行政官员中存在的问题,如那些“不待举削而改官”的人,刚刚受到谴责的人,他们会通过“旋蒙叙理”、哄骗、买通、贿赂等方法,使自己由不应该被起复而得到重用。他认为,当时吸纳人才的“用人之法”,必然造成“政出多门,便嬖私昵,狼狈万状”,以至使“祖宗格法,坏于今日”。
其次,针对当时“督府”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提出意见。南宋有时由宰相担任都督,掌总督诸路军马,出外视师,设置都督行府。史璟卿运用战争实例尖锐地批评他们“不知所干者何事,所成者何功”,只是为了自固自安,认为它的直接后果会危及“天下苍生”,应该引起广泛重视。
再次,史璟卿“以饥民叛将,乘虚捣危,侵轶于沅、湘,摇**于鼎、澧”的情状,痛心疾首、苦口极言地劝告伯父,要学“开国勋臣”赵普的为人,坚守南渡之疆土,捍卫主权,争取“异日国史载之”。千万别步蔡京“误国乱臣”之后尘,成为“遗臭万年”之徒。这一比喻话虽有点重,但本意依然是为了维护国威、家风,光宗耀祖。
最后,做为下辈人,史璟卿抱着以情动人的心态,说出“伯父与璟卿,亲犹父子也,伯父无以少年而忽之”,力劝史嵩之要从国家社稷的兴旺出发,以家族的理想与国家的希望为重,做一个受人欢迎的宰相。这些以天下生灵、祖宗社稷的最高利益为出发点,有理、有节、有力,直截了当地叙述了他对政局的看法。
这些意见是史璟卿个性的表露,也代表了当时太学生和武学生们对于史嵩之的一些看法和不满。小辈敢于对长辈直言看法正是史家门风的展现。
(四)严于律己守本分的家风
古人有云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善良没有大小之分,也没有轻重之别,“人之初,性本善”,善良作为人类的一种美德,是人们信任的基础。史氏家族保持了善良这一门风。史渐父子的行动就是最好的说明。
史渐,字进翁,号东皋。1124年(宣和六年)生于明州东钱湖下水村,因其父亲史木早年英逝,一个五岁的孩子只得自幼孤育于王氏家中,虽然养成了古朴的民风,但学习条件却不如别人。年近四十才入太学学习,因而考科举也未能成功。归家后便以教书为生,他把自己的经验与教训全部告诉子侄及姻亲的后人,“册录善恶,以示惩劝”。又对附近数十家孩子,教给行父坐子立之礼。在平时,他能照顾民众的疾苦,姻族和乡亲中死后欲葬而无钱者,他就先以火葬帮助别人料理丧事,后再购买山地,尽自己所能“割山以葬之”。在学习上,他对于子孙要求极严。史渐虽未能中举,但他的儿子们却个个争气,史氏宗祠内曾悬挂一块书写有“五子登科”的匾额,表彰他的儿子全都考中进士。史渐尤其重视思想品德教育,孩子们都懂得“偏周亲族之困乏者”,还以学习朴素的古风为荣。
史弥忠,字良叔,号自斋,生于1161年(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是史渐的长子,在史渐的关注下培育了正直的性格。淳熙十四年进士及第后,史弥忠最先担任了鄂州咸宁尉一职,初次返归故里,行囊装得满满的,里中人非常羡慕,以为他在外发了横财。东皋公史渐见后很是忿怒,认为为官一任,应该为公、清白,不能搜括百姓,取不义之财,对他怒加训斥。于是,他召集乡里人,命令史弥忠当众打开行囊。结果,待史弥忠不慌不忙地打开书箱,发现箱子里、行包里面绝大部分是线装书籍和包书的套子,让人们大吃一惊,由此人们更称赞史渐为人正直、教子有方。1206年(宋宁宗开禧二年)史弥忠在文思院任职,他一丝不苟,严格把关,在掌管制造金银玉器宫廷用品时,又一次得到好评。1219年(嘉定十二年),让他知吉州,正值岁饥,他请求皇帝蠲免田租十八万以恤民,得到皇帝的肯定。后因治理有方,提举福建盐茶事,事成论功行赏,他也丝毫不受。史弥忠不仅低调行事,不阿不竞,不高攀权势。还在他的堂弟史弥远久在相位时,数次劝其致仕、退休归家。1237年(嘉熙元年),朝廷赐其以金带服系,授金紫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授端明殿学士。后以儿子史嵩之入相,皇帝命其迎养,他五辞不允。为了亲属回避,他在未到年龄时就乞求致仕。他的正直的高贵品德在官场中留下很好的印象,资望极高。他有五个儿子,其中史嵩之、史岩之为高官,他也不以此显赫为贵。1244年(淳祐四年)九月卒,享年84岁。后人都以史渐、史弥忠父子的正直有才、坚守家族门风而深受鼓舞。[3]
[1] [日]谷川道雄:《六朝贵族的家庭生活及在社会政治上的作用》,参见《家庭史研究的新视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4月出版,第44页。
[2] 《鄞县志》第38编《人物》。
[3] 《鄞县志》第38编,《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