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因果统一(1 / 1)

人们发现,如何看待战与非战是南宋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难点。在如何评定南宋的战与非战议题上还存有几个问题:

一是有人常把宋朝作为中国,而把以契丹人、女真人与蒙古人所建立的政权当作外人。

二是认为当时宋金关系中,宋是主体,金是客体,宋朝是中心,金朝是从属,换言之,宋是统一的象征,金朝处于宋朝的附庸地位。事实正好相反,尤其在南宋时期,随着一系列“条约”的签订,金朝始终处在宗主地位,而宋朝则是处于被动的“下国”地位。在战争中金朝则始终处在主动位置:“彼战则战,彼和则和。”[1]“绍兴和议”是南宋时期影响最大的一个条约:南宋向金称臣,世世代代子孙要谨守臣节;每年巨额的岁币银;宋朝皇帝接金朝国书需起立,而金则不需要,说明宋朝处于屈从地位。

三是认为在宋金关系中以战争为主,尤其是经过文艺作品的渲染,更把金人描绘成十恶不赦的、无恶不作的杀人魔王,让人误认为金人特别坏。事实是在宋金关系中双方以和平为主,以战争为次。女真人中有主战的,也有主和的,有些将领统率下的部队纪律也是严明的。

四是认为宋金战争中主战是正确的,主和、主守都是错误的。这种以主战为是,主和、主守为非的思路来评价人物,自然就形成了抗战派是爱国的民族英雄、其他就是卖国的消极退让的投降派这一不科学的结论与标准。

那么,应该怎样评定?

必须强调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所谓过程性评价实际是对战争行为的动机、经过和效果所作的综合的、浑然一体的评价。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而动机又是由某种需要引起的。换言之,需要因目标而产生动机。旧目标实现,需要得到满足,便会寻找新目标,激发新的需要。人们只有不断的在需要——动机——满足——新需要——新动机的往复过程中,才能得到新的提高和新的动力。所以,动机对于人的行为至关重要,由错误的需要引起的错误的动机往往会带来错误的结果。因此必须强调动机、经过和效果的三位一体的统一,既重视动机,又重视经过,更重视对于结果的全面评价。

在北宋末年到南宋初年的抗金斗争中,宋朝政府内部确实存在着严重的两派斗争,具体表现在以李纲、岳飞为代表的主战派和以秦桧为代表的投降派之间的斗争;在民间,中原人民和华北人民“怀土顾恋,以死坚守”,河北人民坚持游击战,红巾军保卫家乡土地,宗泽留守开封,等等。这些抵御南侵金军的事例都说明,他们要把金兵牵制在黄河以北,以实际行动倚恃人民的武装斗争,他们是真正的抗金英雄。从岳飞惨遭杀身之祸到文天祥在大都遇害,他们面对强敌,英勇抗争,在斗争中、在困难中,他们都能战斗到底。这些英雄从动机、经过和效果上做到了三位一体的统一。他们不管是胜是败,都是正确的。

同样,秦桧杀害岳飞,称臣于金,这一切都是由其动机所决定。从动机到过程、结果,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着他的需要。同样,分析开禧北伐的动机、经过与结果可知,虽然它是主战的,但从动机到效果也都是错误的。

不能追求评价的“绝对性”,而是寻求评价的灵活性。

在评价宋与金战争的关系中,我们应注意克服民族的偏见,明确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南宋作为由汉民族组建的国家与由女真民族组建的民族政权,都是中华民族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两个民族发生冲突时,不能总是袒护本民族;在由汉族与少数民族发生战争时总是偏向汉民族,贬低其他民族。假若有人同情或维护其他少数民族利益,就被赋以汉奸、不爱国等各种罪名。在处理统一与分立的关系时,既要注意中原地区政权对于统一的贡献,又不能抹杀民族政权在分立过程中对于国家统一的贡献。在处理战与不战的关系时,不能光强调战就好,越打越好,主打就好。反之,非战就是投降。这里,用得着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的一句话,恩格斯指出:

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对立互为中介;辩证法是唯一的、最高度地适合于自然观的这一发展阶段的思维方法。

这就告诉人们,认识事物只用“非此即彼”的原则是愈来愈不够了,而以“亦此亦彼”为标准作为消除绝对分明的“非此即彼”的界限,则是一个有效的方法。

历史事实说明只有认真地清除评价环境中的绝对因素,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比如,史浩在与张浚的辩论中敢于说真话。在对付金兵、收复失地的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看法。他从内部兵力、国家财力的角度考虑,反对劳民伤财,反对贸然出兵,反对“兴不教之师”。他主张在物力、军力、实力相当条件下进行北伐。这种勇于思考、追求真理、思想不僵化的思维模式,这种有条件地进行抵抗的主张,在当时和现时都是科学的,也是符合民意的。战争实践证明,史浩的主张也是正确的。而张浚只凭经验办事,以主观先验的眼光来看待新的战争形势,过分相信自己,就造成了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结果。尤其是王十朋以无限上纲的极端做法,非得在史浩身上扣上怀奸、误国、植党、盗权、忌言、蔽贤、欺君、讪上等八大罪状。[2]就是这些大帽,最后迫使史浩辞去相职。这种以“莫须有”的做法,实是历史评价中的大忌。

由此,我们就可得出多元化评价结论:主战派一般是正确的,但不一定全部正确,非战派正确与否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分析他们的动机、经过与结果,不能因其不主战,就将其一棍子打死。要知道,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是主战、主降之外的“亦此亦彼”人物。以文天祥为例,他有三个弟弟:文璧、文霆、文璋,其中文霆早逝。1278年冬,元军猛攻文璧驻守的惠州,他开城投降,年底,文天祥被俘,文璋随文璧投降,后隐居不仕。文氏兄弟三人各自作出人生的选择。元初,有人写诗讽刺文璧:“江南见说好溪山,兄也难时弟也难;可惜梅花如心事,南枝向暖北枝寒。”谴责文璧降元。

文璧降元的理由:一是不绝宗祀,文天祥母亲已客死他乡,一直没有安葬,需举灵柩归乡;二是南宋实际已经灭亡,抗争结果只是全城百姓倒霉。这样的托辞当然无法让道德审判者满意,但他的这一举动却得到了文天祥的理解。1279年三月,文天祥被押到广州,文璧前来告别,文天祥在《寄惠州弟》诗中云:“五十年兄弟,一朝生别离。雁行长已矣,马足远何知?葬骨知无地,论心更有谁?亲丧君自尽,犹子是吾儿。”希望文璧替他尽哀痛之情。

1281年,文天祥给过继儿子写信,说:“汝生父(文璧)与汝叔(文璋),姑全身以全宗祀,惟忠惟孝,各行其志矣。”文天祥以“孝”道体谅、认可了文璧的选择。他自己虽选择尽忠殉国,并未要求别人跟他学。同样,继子文升也“投降”了,当了集贤直学士,被封为蜀郡侯,孙子文富也为官。

文家三兄弟,或殉国、或投降、或归隐,选择了迥然不同的人生道路。文天祥兄弟作出决然不同的选择,反映了人的生性的复杂性,谁是谁非?由人去评说,这是不能用“派”相概括的。

要关注质的分析。

在对战与非战的深入分析中,不排除量性分析,更要强调质性分析,尤其要重视从社会的视角中对其进行更为深刻的了解。

对于真正的抗战派或明显的投降派还是比较好辨认的。有人出于对国家、对民族负责的精神,主战、善战,机智勇敢地担当起战斗的重任,这是值得赞扬的主战派;有人有计划、有目的、有预期的进行叛卖活动,成为敌方的代理人,这是被人们所鞭斥的真正的投降派。问题是如何正确评价两者之间的人物。建炎以来,和战之争屡起。有的人过低估计了自已的力量,看不到群众的力量,于是主张退避求和,这种错误决策虽给国家与民族带来损失,但他并没有投降;有的人看到金军力量确实强大,认为当时形势敌强我弱,战则不胜,由此做出自己的判断,主张在充分备战、国力增强之后再战,他既不反战,又不主战,要求缓战;也有人以主战为名,不合时宜地、不切实际地、盲目地要求作战,属于急战;这些不同想法有的属于政见问题,有的属于动机问题,不都是由于爱国的动机,而是见仁见智,当然就不能单纯地贴上主战派或投降派的标签。

以往,在很长时间里,有人就简单地把宋朝的将相、官员分为主战、主和两派,把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历史现象、历史人物简单化。实事求是地说,人们不能简单地以“主”什么作为标准来分析一个人。对于南宋61位宰相逐一排队可见,他们始终存在着战、和、守、避四个方面的主张,具体对于某个人来说应该具体分析。而且,主战与非战有时也是相对的,也应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比如:

早在建炎元年,李纲就提出过“议国是”问题,论述了和、战、守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过和、战、守三策。他认为,与金人议和,必须建立在自己力量的基础上,“以守则固,以战则胜,然后其和可保”,若不讲究战守之计,一味相信议和,“则国势益卑,制命于敌,无以自立矣”。他提出“为今之计,莫若一切罢和议,专务自守之策”。待数年后,“然后可议大举,振天声以讨之,以报不共戴天之仇,以雪振古所无之耻”。[3]这就说明李纲既是主战的,又是主守的,关键在于掌握当时的条件。

赵鼎在南渡后,更是曾历陈战、守、避三策,力荐岳飞收复襄阳。

绍兴年间进士虞允文先以父荫入官,后曾出使金朝,回来后奏请加强战备。不久朝议主和,多次力争,未被采纳。

由此可见,主和的、主守的、主避的,即不主战的不一定是投降派,应该从本质上把握他的定位。

要注重评价的发展性与开放性。

过程性评价是持续的,因与果会延伸到战争的整个过程中。很多人从汉族为中心出发,认为中原地区被金人占领、长江以南岌岌可危,是南宋政府妥协、投降的结果,所以谴责南宋是个偏安的小朝廷。其实,谁都清楚,南宋受到轻视的真正原因在于自己的贫穷、软弱,只有富强才能有自己的政治地位,才能在与民族政权议和中占有优势。

有人习惯于一味追求“战胜”与“收复”的思维方式来思索问题,认为主战就好,越战越好。其实,动机与结果是相统一的,没有正确的动机,就不会有良好的结果。比如,开禧北伐的目的是韩侂胄想“立盖世功名以自固”,以坚固个人的宠位。明明是一场没有希望取胜的战争,却要坚持去打,这样的“主战派”只会给社会造成灾难。而史弥远以当时条件不成熟为由,反对北伐,并将此提到事关国体、宗庙社稷所重,以致关联到数千万人之性命大事的程度。从表面看,一个主战,一个主守,主战是当时潮流,被认为是正确方向;主守自然成为保守。若以发展观点看问题就会有不同的结论。

此外,在主战与不战的争鸣问题上,以往我们习惯于研究政府官员这一模式,而忽略了群众的看法和地区的差别。宋对金、元屡战屡败,确实是有其群众和地区因素的。宋朝长期处于战乱,广大人民一直生活在战争的旋涡之中。南宋广大群众反对战争,希望稳定。史浩任宰相时,就发现群众中有自断其指,用自残的方式拒绝当兵的实例,说明经过长期争斗,南宋的人心最渴望的不是进行没完没了的战争,而是赢得和平。汉民族乃至中华民族的本性不是好战、好斗、好胜,需要的是和平、和睦、和谐的生活。

从所处的地区来看,其中有两种人值得重视,一是由北方南下的移民,他们深受其苦,对于战争已经达到深恶痛绝的地步,南下移民就是为了躲开战争。史氏家族就是典型的南下移民。其实,史氏家族的子孙们也不都是惧怕战争的。早在史氏的始祖中,就有史崇在东汉光武帝时因平定战乱、再举帝业有功,被封为溧阳侯加骠骑将军;隋初的史万岁从小好读兵书,长大后成为武将,一生经历战斗七百多次,转战千里,是隋朝的一个良将。就是到了明州,史氏家族中也有众多的文臣武将参与战斗,比如,史岩之,是史弥忠的第三个儿子,进士及第后曾任各种官职,1238年仕至吏部尚书、沿江制置副使,这是总管一路或数路地区的统兵大员,掌管边防军务,作为副使应发挥协调的作用。1258年(宋宝祐六年),蒙古军队调动三路大军攻击宋军。期间,宋理宗让吴潜与贾似道为相主持政务和军务,史岩之等一批将领参与其事,由于能征善战,得到好评。1259年(开庆元年)史岩之升为沿江制置使正职。同年(开庆元年)闰十一月,忽必烈为夺取汗位,与贾似道相勾结,答应贾似道的称臣、纳币、求和要求。还让其引兵北还,并诈称大捷,等候论功行赏。贾似道还借此权势,迫害抗蒙将领,这些做法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1261年(景定二年),史岩之因不同意贾似道的主张,同赵葵、徐敏子等一起被贾似道“斥逐”离职,最后,也因此而被贾似道罢官。史肯之,是史弥巩的长子。自1237年(嘉禧元年)诠调汉阳卫开始先后在无为县(今安徽无为)、江都县(今属江苏)任知县,无为和江都是蒙古兵入侵的必经之地,每次遇到战事,史肯之都能率众迅速击败对手,得到朝廷称赞。1244年(淳祐四年)知高邮军(今江苏高邮),这里更是战争频繁,他曾带亲兵与蒙古军队连续六战,取得六战皆捷的胜利战果,得到御笔褒奖。兵部是掌管厢军、乡兵、士兵、蕃兵等事务的部门,虽与枢密院直接掌管军马政令有所区别,但仍属武装性质,其长官兵部尚书、侍郎、郎中必要时也需参与相关战争的工作。据记载,史氏家族子孙中有担任此职者,如:史弥坚曾任兵部侍郎,资望极高;史宜之,1254年曾任兵部尚书;史定之在讨伐李元、擒卢陵等事件中,以其不避势利而立功;史尧卿在负责各路军务或治安方面积极、认真,是个受人尊敬的官吏。甚至在无足轻重的小官中,如:史弥广为秉义郎殿前中军统领,即原西头供奉官,是个从九品武官阶层的小臣;史弥宁,曾任武功大夫,兼忠州团练,秦州淮东提举,通称提举常平官;史弥隆,是保义郎枢密院准备差遣使,为武臣小官,平日掌管役钱、义仓、水利等事,战时立即投入战斗,积极为保卫朝廷出力。由此可见,史氏家族子孙们反对的只是没有胜利把握的战争。对于战争所造成的痛苦,弄得民不聊生,他们与各地移民们一样更是感同身受。

另有一种就是南宋时期江南当地人对于战争的态度。中国古代的战争发生在中原地区较多,江南地区参加实战机会较少,对于战争的态度自然不同。比如,在南宋与蒙古军队的战斗中,南宋政府连续任用王爚、陈宜中、留梦炎、吴坚等四个浙江籍进士为宰相,这些秀才们从未打过仗,更不会领兵。所以,当元军逼近时,王爚力求回乡抗击;元兵到后,陈宜中立即逃遁,远走泰国;元军逼临安,留梦炎遂逃遁,吴坚也与留梦炎一起出逃。包括江西籍的章鉴,在元兵逼近临安时,也竟托故逃跑。这就告诉人们,让没有战争经历、对于战争态度不积极、又不会打仗的人去指挥战争,只能遭受全军覆灭,这是不能用主战还是主和来区别,或者把他与妥协、投降、苟且偷安、不思进取相联系,甚至给他戴上一顶定“汉奸”的帽子就能解决问题的,而是应从社会大背景去寻找其中的原因。过程性评价强调开放性,就是不要拘泥于一个模式,希望从多元的、发展的、实事求是的角度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1]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200,“绍兴三十二年七月癸亥”条。

[2] 《宋史·王十朋传》

[3] 《梁溪集》卷58《十议·议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