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义利的本义
利字是刀与禾的结合,可以理解为农业生产的收获。收获的生产品就是物质的利。后来推而广之,把所有对人有好处的物质的与精神的东西都称作利。义字就比较复杂,繁体字作“义”,上羊下我。中国古代把许多美好的东西都与羊联系起来,如美、善、养、羡等都带着“羊”。我,据考证,是一种兵器,作为第一人称,是后来的事。有人猜想,是人拿着兵器守卫着羊群,就是义。这种猜想有一定道理,但没有旁证材料。儒家讲:“义者,宜也。”据考证,“宜”是切肉的意思。义与切肉有什么关系呢?《庄子·大宗师》:“齑万物而不为义,泽及万世而不为仁,长于上古而不为老,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庄子讲的这些是反话,由此可见,在当时人看来,“齑万物”是义。齑是细切、粉碎的意思。《周礼·天官》郑玄注:“细切为齑”。细切羊肉,是为了更合理地分配。合理分配,就是义。这种说法,还可以举孔子、孟子的话作为旁证。孔子说:“见利思义”,“义然后取”。见到利益,首先要想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就可以取。孟子说:“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孟子·尽心上》)不是你的,你拿走,就是不义。贪污受贿得来的钱财,就是不义之财。推而广之,所有利益,一切好处,都应该有合理的分配,这是义的原则。如果多吃多占,或者贪天之功,据为己有,那都是不义。利是利益,最初是生产品,引伸为一切好处,包括名誉、地位、权势。义是合理分配,引伸为一切合理、公正的观念与行为。二者是统一的两个方面。在先秦时代,就有义利统一的思想。如晋国大夫里克说:“夫义者,利之足也。”“废义则利不立。”(《国语·晋语二》)利是由义支撑着,没有义,利就立不起来。晋国另一个大夫丕郑说:“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国语·晋语一》)义不但支撑利,而且还会生出利来。利是为了丰富人民的生活,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孔子认为义非常重要,是政治的重要内容。他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成公二年)义者,宜也。宜就是合理、合适的意思。这样,孔子的话就可理解为:礼制就是为了处理事情能够合理,处理合理,能调动积极性、创造性,就会创造更多的利。有充足的利,可以使人民安定生活。这是政治的大节。可见,义利之辨是政治哲学的重要内容,特别是义,应该是所有政治家都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平民百姓的生活准则。
后来,有权的人在分配生产品时,自己多占,出现不公平现象。义与利出现脱节,合理分配的为义,不合理的分配就是当权者的不义。平民百姓合理地待人接物,顾全大局,也是义;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就是不义。头脑中考虑别人的利益多,是义;考虑自己利益多,就是不义。后世讲义利对立,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2.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君子指统治者,社会管理者,负责各种利益的分配。坚持公平公道,实行合理分配,就是行义。做官就是为了行义,对待人民也要注意义,所有不义的事都不能干。在利益面前是否严格按义去做,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界限。君子应该知道如何分配才是合理的,百姓只要知道自己可以得多少。孔子的话原来就是讲这个意思。后来,君子向小人宣传义,许多小人也了解了一些义的基本原则,也能顾全大局,也知道义。还有一些人只知道自己的利。于是在百姓中也有义利之分。这样,对待义利的不同态度,也就表现出道德的高低。因此,义利之辨成为后代判别君子和小人的重要标准。两千年来,义利之辨一直是许多思想家经常讨论的重大问题。近二十年,又重新讨论这个问题,还有一些需要研究的理论。西汉刘向《说苑》卷四记载一些具体的事例,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义利之辨。
例如,孔子拜见齐景公,齐景公表示要发给他俸禄作为生活费用,孔子推辞,不肯接受。他出来对弟子说:“我听说君子立功受禄,现在,我给齐景公提了一些建议,他并不想实行,又要给我俸禄,太不了解我了!”他就率领弟子们离开齐国。
又如,曾参穿着破衣服在耕地,鲁国国君派使者把一个封邑(一块土地和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民)送给曾参,说是以此来给他做衣服用的,曾参不接受。使者再次登门献邑,曾参仍然不接受。使者说:“先生不是向别人求的,而是别人奉献的,为什么不接受呢?”曾参却始终不肯接受,说:“我听说,‘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即使你能做到给人东西不骄傲,我能不畏惧吗?”孔子听了这件事后说:“曾参的话可以保持自己的气节。”
再如,孔子的孙子子思住在卫国,穿的是破袍子,二十天才吃九顿饭。贵族田子方听说后,就派人把珍贵的白狐皮裘送给他,怕他不肯接受,特别交待说:“我借给别人的东西就忘了,我送给别人的东西就算扔掉了。”子思不收,田子方又说:“我有你没有,我送给你,你为什么不收呢?”子思说:“我听说,随便给人东西,不如把东西抛弃在沟里。我虽然贫困,但不忍心把自己当作臭水沟,所以不敢收。”
在利益面前,持什么态度?对于别人主动送上门的好处,持什么态度?这都是要“见利思义”的。合义的可以取,不合义的,就要明确表态:辞。有一个富人告诫他的儿子说:“和朋友处得淡淡的——即使是朋友,也决不白拿白要他的任何东西,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物质。如果处于无奈拿了朋友的或任何人的,就一定要等价回报。只有这样,你和朋友的关系才是平等的。记住,你和朋友的每一次不平等来往,都会招致你们的关系走向失衡,以致水火不容。鉴于这样一个原则,建议你千万不要乱施与不需要你帮助的人,包括亲人和朋友,那样,你会使他们产生欠债感。使人产生欠债感,是不道德的。有一句话很有意味:人对人的要求,就像银行存款,要求一次,存款就少一些。不要求人,不动存款,你永远是个富人。”[1]孟子也主张不随便拿人家的任何东西,也不随便给别人任何东西。在一切经济来往中,都坚持义的原则。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如果见利忘义,经不起利的考验,就会陷于不义,被动,失节,悔之不及。为了一点小利,污了一身清白,是不值得的。
对于收取别人的礼物,古今都有各种不同的说法,也都有一些流行的俗语。孔子说“立功受禄”,现在叫作“无功不受禄”,曾参说“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现在也有类似的说法,叫作“吃人者嘴短,拿人者手软”。为什么嘴短手软呢?就是“畏”人家嘛!吃人家的请客,嘴油了,就不敢提意见,就不敢批评。收了别人的礼物,该处理的事情,就下不了决心。现在说哪儿治安不好,地痞流氓比较猖獗,很可能那里的当权者吃请受贿,或者与那些罪犯有许多牵连,不敢下手,或不忍下手,手软了。“打铁先要自身硬”,自己就是贪污受贿的,嘴短手软的,又怎么能够去处理别人呢?当然也有这种说法:“小偷坐监牢,中偷做检讨,大偷作报告。”这种反常的不合理现象,总是不能长久的。陈毅元帅在答记者问时引了一段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贫穷的子思不肯把自己当作臭水沟,藏污纳垢。现在有一些人当着高官,拿着厚禄,却不自爱,还把自己当作臭水沟,这是为什么呢?值得深思。他们不是傻子,只不过利令智昏,存有侥幸心理。《红楼梦》中的“好了歌”及其注,值得仔细读一读。
3.功贤于耕织
复杂的社会有复杂的人事关系。人事关系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出现矛盾。矛盾一旦激化,就会引起社会动**,使大家都过不好日子。为了大家的利益,就要确立社会原则来处理人际关系。而这些原则就是义。有的人知道了,有的人不知道,因此,知道的人有责任去宣传义,好让更多的人知道义。这样就有了一批宣传义的人。有的人说,你不去生产,讲义有什么用?甚至有人把宣传义的人说成是“不劳而获”的。墨子在宣传义,鲁国有一个叫吴虑的人,说自己冬天制造陶器,夏天种植庄稼,自给自足,道德跟舜差不多,还要义干什么?墨子告诉他,我一个人拼命种地,只顶一个农民,生产的粮食分给天下,一个人还吃不了一顿。我拼命织布,也只相当一个妇女,织了一年,分给天下人,每个人得不到一尺,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但是我去宣传义,一个国君听了我的话,把国家治理好了,这不是对一个国家的人民都有好处吗?普通的人听了我的宣传,提高了觉悟,做了好人。我虽然不参加劳动,贡献比直接参加劳动还大。这就是所谓的宣传义的价值,“功贤于耕织”(《墨子·鲁问》)。孔子也说,只要你实行仁义,四方人民都会背着小孩来投奔你,你还要自己种庄稼才能有饭吃吗?有的人认为,不劳动就不应该有收获,并且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他们把宣传仁义、实行仁义,都看成是“不劳而获”的行为。恩格斯曾经明确说过:“不耕耘者就不应有收获”,“并不是我们的主张”[2]。
唐代大文学家、思想家柳宗元写了一篇散文《梓人传》,讲的是建筑业上的一个“梓人”,相当于工程师。梓人对于建筑材料了如指掌,木材长短粗细圆方,用在什么地方合适。所有工人的特长,他也都非常清楚。在施工过程中,他负责指挥,一大批工人都听他的指挥干活。没有哪一个工人都可以,没有他什么工程也建不成。在官府施工,他的工资是别人的三倍。如果给私人施工,他个人要拿施工费的一大半。有一天,柳宗元到梓人的宿舍,发现他的床腿坏了,他还不会修,要等别的工人来给修。这时候,柳宗元认为,这个梓人没有什么本事,拿的钱可不少。按现在的说法,这个梓人剥削了其他工人。后来,柳宗元在施工现场又看到梓人与工人的工作情况。只见那个梓人站在中央,许多工人拿着工具,围绕着他,听他指挥。梓人拿着指挥棒,指着一堆木料,说:“砍了!”拿斧头的工人就奔到右边,动手砍开了;又指一木材,说:“锯了!”拿锯的工人赶紧奔到左边。大家都看他的脸色,听他说话,没有人敢自作主张。不胜任的工人,被他辞退,也不敢有怨言。他指定的哪一根木料用在什么地方,没有不合适的。工程竣工时,在大柱上要写上某年某月某日某某建。写的名字,就是这个梓人的名字。了解这些情况以后,柳宗元心灵受到很大震动,感慨了一番。这时,他体会到,梓人的作用,跟宰相很相似。梓人不亲手做那些具体的事,他善于用材,善于用人,善于指挥,就完成了别人无法替代的工作。宰相在管理国家行政的时候,也不能亲自动手做多少具体的事情,主要在于出主意,想办法,在于决策,在于用人。梓人与宰相是不同等级的劳心者。
孔子说的“君子喻于义”,意思是劳心者明白义的原则,懂得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懂得合理用人用物。孟子说的“劳心者治人”,意即这些有丰富知识的人是管理别人的人,只能由这些人担任社会管理者。董仲舒所说的“正谊”、“明道”的人也正是这些人。王充认为这些人“以知为力”,所起的作用比筋骨之力还要大。
过去有些人对智力的作用不很理解。尤其是在“鼓足干劲”的年代,出大力,流大汗,才是英雄。在各种报纸杂志上,都在宣传流大汗的英雄。知识分子不但没有什么名声,而且在物质条件方面也很困难,待遇很低。因此,社会上流行这样的话:“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做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经过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科学知识和技术技能都受到普遍重视。特别是现在提出了知识经济,知识的价值越来越明显了,很少有人会忽视知识了。轻视科学知识,重视具体技能,是小生产者的思想局限,根本不是马克思主义。而过去我们经常把这种小生产者的狭隘思想误认为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认为脑力劳动是复杂劳动,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比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要高得多。这是过去许多人所不了解的,也是不愿意承认的。
4.义者宜也
孟子非常重视义,他说,如果让他去杀一个无辜的人,就算可以给他天下,他也不会去干。他的做人原则,不符合义的,不要别人的哪怕是一分钱,也不给别人一分钱。少了不要,再多也不要,哪怕给他亿万财富。如果自己做出了贡献,自己应该得的报酬,多少都要,问心无愧,可以“安富尊荣”。从这里可以看出,儒家所讲的义不排斥物质利益,只是要求得到合理的物质利益。取得自己应得的报酬,再多也是义,而不是利。这是常被后代许多人误解了的说法。又如朱熹曾经说过,吃饭是天理,是义,而想吃好的,超过自己的经济条件,那是贪欲,是利,是需要克服的。
有人以为不要钱,不要工资,不要享受,不要经济效益,才是义。这不仅是误解,而且简直就是故意歪曲。子贡是孔子的学生中唯一下海的。他很会预测市场,赚了很多钱。鲁国规定谁能花钱把在外国当奴婢的鲁国人赎回来,可以到政府那里领取一些钱,作为赔偿金。子贡赎了一些人回来,因为他自己钱多,就不去政府那里领取赔偿金,受到孔子的批评。孔子说,不能因为你有钱,就不去领取赔偿金。做事情,要考虑如何合适,才能作为别人的榜样。你这么做,今后鲁国人在外国当奴隶,再没有人去赎了。在这里,不拿钱是不义,拿钱才是义。这叫“让而止善”。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那人用一头牛来表示感谢之情,子路接受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今后一定很热心于拯救落水的人。”当时,一头牛是价值十分昂贵的酬谢品。后人说这是“受而观德”(按语意来说“观”应是“劝”字)(《论衡·定贤》)。《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劝刘备取荆州。朱熹的学生陈淳在《本溪字义》中说,刘备不取荆州,是利,是不顾天下大局,只讲刘表情面。而诸葛亮主张取荆州,是出于大义。同样道理,在利益面前,嫌多嫌少都是不义。应该得多少,就得多少,合理是个原则。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多少才是合理的。这当然没有固定的标准,需要提高了觉悟以后,就知道多少是合理的。过去许多人以为平均才是最合理的,结果,干活多少好坏都一样,使许多人都变成懒汉。孟子说:“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不齐是事物的普遍现象。价值可以相差几倍、几十倍,乃至千万倍。人也不例外,价值也有若干倍之差。勉强把差别拉平,必然要乱天下,因为违背了客观规律。但是,社会不可能绝对按劳分配,在大体按劳分配的情况下,贫富需要调节,让没有劳动能力而又失去依靠的弱势群体能获得生活资料,能够存活下去。汉代董仲舒认为人天生就有好义与欲利两种心理。因为义与利都是人所需要的。义可以养心,利可以养身。身与心比较,心更重要,因此养心的义也比养身的利重要。例如,历史上如孔子的学生原宪、曾参等人都是很穷的人,生活不富裕,但他们都有高尚的道德,别人都羡慕他们。他们自己也都很乐观,精神很充实。另一些人,身居高位,享受荣华富贵,却不肯行义,甚至做伤天害理的亏心事。他们虽然物质丰富,心里却不踏实,精神空虚。他们或者死于犯罪,或者死于忧愁。总之,他们都不能安乐地生活一辈子。董仲舒经过论证以后,得出结论说:“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而厚于财也。”(《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义,对于养身比财利都更重要。实际上是说,人的精神需要超过物质需要。极端地说,人没有饭吃,就要饿死;没有衣穿,就要冻死。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物质对于生命来说比什么都重要。但在一般情况下,人的精神状态对于健康却是非常重要的。《光明日报》1996年11月18日刊登过一个消息:孙世贵在1968年冬的一天夜里,那是困难的岁月,他在洛阳火车站拉脚,忽然,火车站广场有一个妇女喊:“抓贼啊!他把我的钱包偷跑了!”一个家伙慌慌张张从孙世贵面前跑过去。后面一个解放军战士一边追一边喊:“抓住他!”战士跑到孙老汉跟前时,把一个包丢给他,说一声“给我看着”,就追小偷去了。老孙在那里等了个把小时,不见战士回来,他就打开提包,里面有90斤粮票和124元钱,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字,贪心突然冒出,带着包拉着车跑100多里回家了。连吓带累就病了。从那往后,天天做噩梦,身子一天比一天瘦,吃药打针都管不住,一直拖了半年多。这患的是心病,药是没法治的。过了二十八年,孙世贵一家生活越来越好,大儿子买了汽车,要带他逛街,他坚决不去,怕见到解放军战士。在电视里看到解放军战士抢险救灾,就会难受好几天。有一天,解放军战士尚光远把孙老汉的迷失三天的孙子送回来,还给他买吃的、穿的,对孙老汉有巨大震动。他再也睡不着了。他自己感觉做了一件老天爷不可饶恕的亏心事。孙世贵拿了自己不该拿的钱,做不义的事,精神上一直不得安宁。这一事例充分证明了董仲舒关于义可以养心的说法。后来孙老汉在济南军区的操场包了一场电影给战士看,电影开映之前,老汉把这些话说出来,送电影算是赔罪,也摆脱了自己心上多年抹不去的阴影。
有一个少校军官叫张林,贫苦出身,是个非常廉洁、很有前途的好干部。刚改革开放的时候,他的内弟向他借钱,从他管理的钱库中借走五万元。其他内弟也来借钱,共借去二十万元。后上级来查账,发现少了钱,他先说被人借走,后因没有借据,就承认是自己挪用。挪用马上就全部还清,还可以不判死刑。妻子向家人乞求还钱,全家所有借了钱的都不肯还。最后,张林伏法,妻子也用捆骨灰盒的绸布自缢身亡。只顾亲情,挪用公款,做了不义的事,最后,亲人没有留下情,自己落个家破人亡。由此可见,做不义的事,不但损人,有时也会害己。
董仲舒提倡:“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他从政治大局来考虑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他认为,现实是富贵的人贪得无厌,越富越贪利,越不肯为义,骄奢**逸,违法害人。贫贱的人越来越穷,没有“立锥之地”,“衣马牛之衣,而食犬彘之食”(《汉书·食货志上》),过着悲惨的生活。这种两极分化,必然造成社会混乱。富者无恶不作,穷人只好落草为寇,社会秩序怎么能安定下来?富者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力,与人民争利,人民怎么能争过他们呢?董仲舒反对当官的还搞什么副业赚钱,反对与民争利。他提倡以公仪休做榜样。
公仪休任鲁国相,他办完公事回家,吃饭的时候,就问葵菜价钱,家里人说不要钱,是自己家菜园里种的。他听后很生气,说:“我们拿了俸禄,还要自己种菜,这不是夺了菜农的利益吗?”说完就到菜园里,把葵菜都拔掉。葵是一种古代比较普及的菜种,不是名贵菜,相当于现在的白菜。他有一次回家,看见夫人正在织布,他认为她夺了女工的利益,就把夫人赶出家门,休了。这是有名的“拔葵出妻”的故事。现在对于公仪休的做法有争议,许多人认为能够参加劳动的国相夫人是多么好,不应该休掉。再说,即使犯了错误,也应该允许改正。而我们现在社会上一些干部夫人,劳动不参加,大家也没有要求她参加,但是,通过夫人贪污受贿的事,时有发生,一旦被揭发却说是夫人干的,不关首长的事。两相比较,不是也可以给人以启迪吗?公仪休任国相,有人投其所好,给他送鱼来,他不接受。了解他的人说:“您不是很喜欢吃鱼吗?给您送鱼来,为什么不要呢?”公仪休说:“我收了鱼,以后当不成国相,就没有人给我送鱼,我就吃不上鱼了。我不收鱼,一直当着国相,可以自己花钱买鱼吃,还怕没有鱼吃吗?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我不收别人送的鱼。”当时有人议论,认为公仪休真正会为自己打算,真正懂得珍爱自己。
董仲舒一辈子没有置自己的产业,只是研究社会问题和哲学理论问题,教学著述,终其一生。可以说他是言行一致的人,实践自己信仰的人。关于“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句话,历代许多人有误解,以为董仲舒只讲道义,不讲功利。其实,所有儒家没有不讲功利的。董仲舒也不例外。谊,就是义。“正其谊不谋其利”,就是说做事情,要考虑如何做才符合义的原则,不要谋自己的私利。或者说,做事情要考虑怎样才是合理的,不要只考虑是否对自己有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个功,不是“立功不朽”的那个“功”,而是贪天之功,急功近利的那个“功”。做事情要按客观规律办,不要急于求成。现在有的官员,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为官一任,造了一批纪念碑工程。为什么许多领导干部对教育不感兴趣,不想投资,也不去关心?因为抓教育不容易见效,是软工程。为什么有些人对建筑楼堂馆所特别感兴趣?因为那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那座高楼,是我在任时建的”或者“是我批准建的”。以此夸耀于人前。至于当地人民生活提高了多少,对文化事业都做了些什么,全民的文化素质究竟提高了没有?没人提起。不抓教育而在那里抓纪念碑工程的干部,就是急功近利的干部。他们天天在那里“计”自己的“功”,至于“道”在何方,他们是不“明”白的。
孔子讲,人要有智、仁、勇。后儒称这三项为“三达德”。有智,才知道如何处理是合理的;有仁,才有那种爱心去做利人的事;有勇,才有大无畏的精神,敢于同坏人做斗争,为保护弱者挺身而出,打抱不平。智、仁、勇,三者都是行义所不可缺少的。有智而无仁,知而不肯为;有智而无勇,知而不敢为;有勇而无智,只能胡作非为;有仁而无智,想做好事,却不知从何下手,即所谓“爱莫能助”,或者还会帮倒忙,甚至把好事做坏,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中国所讲的义,只是一种原则,并不是死的教条,而是强调在实践中了解如何是合理的,就如何处理。这就是宜,也就是义。知道如何才合理,这是个人素质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素质问题。西方人也重视素质,但是,一些中国人引进西方文化时,不重视素质,只知道引进具体的措施,到中国就变味了,甚至变成很糟糕的东西。不论古代的,还是外国的,要引来用于现代,都只能抽象继承其精神实质。按王安石的说法,叫作“当法其意”[3]。
[1] 见《报刊文摘》2000年5月1日第3版。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6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3] [清]蔡上翔:《王荆公年谱考略》卷之六录《上仁宗皇帝言事书》,97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