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恶者最受作恶之苦!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在内战时期的一次旅途中,我与我的兄弟勃鲁斯领主偶尔遇见一位英姿飒爽的贵族,实际上他属于我们敌对势力的那一方,但他隐藏得既巧妙又小心,我们完全没有发现。这也就是此类战争中最糟糕的事情,局势混乱,场面复杂,单从穿戴和外表来看,完全无法区分敌我,两方遵循的习俗相同,接受的律法相同,常用的语言相同,呼吸相同的空气,实在难以辨别。我最怕的,就是在陌生的地方碰见军队,这时就不得不报出姓名,生死只能靠运气了。过去我曾遭遇这样的事情,在那场不幸的灾难中,我不仅全军覆没,胜利者还残暴地杀害了一位意大利贵族,他是我精心栽培的一名宫廷侍从,这样一个年轻鲜活、充满希望的生命,转瞬间就在我眼前永远消失了。
不过,这位贵族很容易就会慌张不已,每每碰见骑马的人靠近自己,穿过这座忠诚的城镇,他都吓得昏死过去,经过我的一番推测,我终于认定他的恐惧是出于他的良心。这位年轻侍从认为,他内心深藏的秘密瞒不过任何人的眼睛,通过他的面具和大氅上的十字架,人们就能看穿他的企图。良心竟有如此微妙的力量!良心会推动我们反抗,促使我们战斗,引导我们控诉;在不被外界打扰、没有外界证明的情况下,良心会谴责我们,或追赶我们:
它像一名刽子手,手举一根无形的鞭子不断地抽打我们。[1]
——尤维纳利斯
有这样一个老少皆知、耳熟能详的故事:贝苏斯,帕奥尼人,遭人斥责,说他故意杀害了一整窝小鸟,把鸟窝从树上打下来,而他却坚持强调自己没错,说这窝小鸟总是无端污蔑他是自己父亲的杀人凶手。事实上,这桩杀父案被隐藏得天衣无缝,直到那时也无人知晓真相;但在良心的不断谴责和申冤下,这个背负着犯罪包袱的人终日不得安宁,终于全盘崩溃。
柏拉图提出观点,说罪恶身后紧紧跟随的就是惩罚,这一说法遭到了希西厄德的驳斥。他纠正道,罪恶与惩罚不分前后,是同时开始的。走在惩罚前面的人,就是在遭受惩罚;应该遭受惩罚的人,就是暂时走在惩罚前面。邪恶为邪恶之人带来痛苦,
作恶者最受作恶之苦![2]
正如蜇了人的胡蜂,受害更深的是自己,因为它至此永远失去了那根蜇人的刺。
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丢掉了自己的性命。[3]
——维吉尔
源于大自然的矛盾法则,斑蝥在释放毒液的同时,自身也能分泌出一种与之相对的解毒素。同理,人在寻欢作恶时,即便感到短暂的快乐,良心上也同时会滋生一种憎恶感,造成一种反向结果,引发出许多痛苦的联想,时时刻刻折磨自己。
这种作恶者不为少数,通过睡梦中的呓语,或谵妄里的胡言乱语,泄露出长期隐瞒的良心之下的罪恶。[4]
——卢克莱修
阿波罗多罗斯曾梦见过斯基泰人将自己活活剥了皮,扔进一口沸腾的大锅里煮,他的心开始喃喃自语:“是我造成了你所有的痛苦。”伊壁鸠鲁说:“坏人无处躲藏,无论他们躲去哪里,良心的不安和谴责,都会将他们暴露出来。”
没有一名罪人能在自己的法庭上得到赦免,这才是主要的惩罚。[5]
——尤维纳利斯
良心让我们害怕、畏惧,也让我们坚强、勇敢。我可以说,我能在历经千难险阻的人生征途上步伐稳健,正是因为我的目标光明磊落,我的意图清晰明了。
内心充满希望,还是布满恐惧,完全取决于良心的判断。[6]
——奥维德
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只需举出同一个人物的三个例子。
一次,当着罗马人民的面,西庇阿被指控犯下某桩不小的罪行,而他不仅不去乞求原谅,也不去向法官求情,反而大声驳斥道:“行啊,当初要不是靠我的势力,你们哪来资格审判别人?如今倒好,竟然要把我送上审判台了。”
另一次,法院对他提起申诉,他从头到尾都没为自己申辩,只是滔滔不绝地自言自语:“我的公民们,来吧,感谢上帝的恩惠吧,就是在今天这种日子,我征服了迦太基人。”语毕,他径直朝神庙跨步走去,而所有人紧随其后,连起诉他的人也在队列当中。
应加图的要求,人民法院再次传讯了西庇阿,要求他出示在安蒂奥克省所有的开支数据,为此,他并没有前往法院,而是来到元老院,拿出放在袖子里的账册,说所有收支都详细具体地记录在这本账册中;他并不同意将其转交至法院作为备存档案,他说自己绝不会自取其辱,于是当着众人的面,将这本账册撕了个粉碎。我并不认为这颗历经沧桑的心灵会弄虚作假。李维对他的评价就是天性豪爽,慷慨大方,气宇非凡,他绝不会低声下气地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绝不会做一个罪人。苦刑这项发明太过危险,它与真情的验证毫无关系,而似乎是在验证人的耐性和毅力。可以忍耐苦刑的人会死守真相,无法忍耐苦刑的人同样会隐瞒事实。痛苦的折磨可以逼迫我供认不讳,那么,它也有理由让我不承认事实。再者,倘若受到无端指责的人能够忍耐这种苦刑折磨,难道罪该万死的人就没有耐性忍受这种痛苦,以换取美好的生命报酬吗?
我始终相信,这一发明是以良心力量的思想为理论依据而建立起来的。因为,对于罪有应得的人来说,苦刑似乎能够让他变得软弱,坦言他的罪行;而对于无罪的人来说,他并不会由此畏惧,而会更顽强、更坚定。说句实话,这方法实在是充满了危险性和未知性。
为了躲避难以忍受的痛苦,还有什么话说不出来,什么事做不出来呢?
痛苦会逼迫无辜的人说谎。[7]
——普布利流斯·西鲁斯
审判者之所以折磨人,目的就在于不让他含冤而死,而结果却是,那个人饱受折磨后含冤而死。万千受刑者的脑袋里满是虚假的忏悔。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菲洛特斯被亚历山大审判时的情形,想起了他备受摧残的受刑过程。在此,我特意要将菲洛特斯作为典范。然而仍旧有声音说,苦刑不过是懦弱的人类众多发明中,最少痛苦的一项发明。就我看来,这发明是最无价值、最不人道的发明!在这方面,那些希腊和罗马口中野蛮人的国度,还远远不及希腊和罗马野蛮,它们认为,一个对自身错误还尚未明确、心存怀疑的人,对他的折磨或杀害都是十分凶残可怕的行为。你并不希望杀害一个无辜的人,但你的行为却比杀他还要残忍,你的公正呢?事情的确如此:他宁愿无数次地就这样死去,也不愿接受审讯而备受苦刑折磨,这远远比死刑还要难忍可怕,相当于在处决之前就让人落入生不如死的境地。
下面这个故事我不记得是从哪儿听来的,但它的确真实地反映了良心的公正性。有一名村妇,她当着一位军队总司令兼大法官的面,声嘶力竭地控诉一名士兵,说她仅剩下的一丁点喂小孩的面糊被他抢去了,四周的村庄早已被这支军队洗劫一空。可是她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来。司令告诫这位妇女,说必须仔细考虑清楚她所说的话,因为倘若有诬告的嫌疑,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她态度坚决,死不改口,于是司令下令剖开士兵的肚子以求真相。证据确凿,这位妇女没有说半句谎话。
[1] 原文为拉丁语。
[2] 原文为拉丁语。西方古代格言。
[3] 原文为拉丁语。
[4] 原文为拉丁语。
[5] 原文为拉丁语。
[6] 原文为拉丁语。
[7] 原文为拉丁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