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
我觉得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再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地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竟比写本文还要难些。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偶然读英国密伦(A.A.Milne)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并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鹦鹉身上穿着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地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他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地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地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的人。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蛮,现在的世界正如美国洛威教授的一本书名,谁都有“我们是文明么”的疑问,何况我们这道统国,剐呀割呀都是常事,无论个人怎么努力,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小脚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种感想乃是残废,这是极不愉快的事,正如驼背或脖子上挂着一个大瘤,假如这是天然的,我们不能说是嫌恶,但总之至少不喜欢看总是确实的了。有谁会赏鉴驼背或大瘤呢?金鱼突出眼睛,便是这一类的现象。另外有叫作绯鲤的,大约是它的表兄弟罢,一样的穿着大红棉袄,只是不开衩,眼睛也是平平地装在脑袋瓜儿里边,并不比平常的鱼更为鼓出,因此可见金鱼的眼睛是一种残疾,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的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罢。照中国人喜欢小脚的常例推去,金鱼之爱可以说宜乎众矣,但在不佞实在是两者都不敢爱,我所爱的还只是平常的鱼而已。
想象有一个大池,——池非不大可,须有活水,池底有种种水草才行,如从前碧云寺的那个石池,虽然老实说起来,人造的死海似的水洼都没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气寒伧气,无论这是那一个大皇帝所造,因为皇帝压根儿就非俗恶粗暴不可,假如他有点儿懂得风趣,那就得亡国完事,至于那些俗恶的朋友也会亡国,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话又说回来,一个大池,里边如养着鱼,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颜色的,如鲫鱼,其次是鲤鱼。我这样的分等级,好像是以肉的味道为标准,其实不然。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这比一件红冬冬的东西渐渐地近摆来,好像望那西湖里的广告船(据说是点着红灯笼,打着鼓),随后又渐渐地远开去,更为有趣得多。鲫鱼便具备这种资格,鲤鱼未免个儿太大一点,但他是要跳龙门去的,这又难怪他。此外有些白鲦,细长银白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是东南海边的泥鳅龙船,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事出了惊,拨剌地翻身即逝,银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气。在这样地方,无论是金鱼,就是平眼的绯鲤,也是不适宜的。红袄裤的新嫁娘,如其脚是小的,那只好就请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还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气芸香或花露水气中,比较地可以得到一种调和。所以金鱼的去处还是富贵人家的绣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圆球里,去和叭儿狗与鹦鹉做伴侣罢了。
几个月没有写文章,天下的形势似乎已经大变了,有志要做新文学的人,非多讲某一套话不容易出色。我本来不是文人,这些时式的变迁,好歹于我无干,但以旁观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觉得可以赞成的。为什么呢?文学上永久有两种潮流,言志与载道。二者之中,则载道易而言志难。我写这篇赋得金鱼,原是有题目的文章,与帖括有点相近,盖已少言志而多载道欤。我虽未敢自附于新文学之末,但自己觉得颇有时新的意味,故附记于此,以志作风之转变云耳。
两株树
我对于植物比动物还要喜欢,原因是因为我懒,不高兴为了区区视听之娱一日三餐地去饲养照顾,而且我也有点相信“鸟身自为主”的迂论,觉得把它们活物拿来做囚徒当奚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没有这些麻烦,让它们直站在那里便好,不但并不感到不自由,并且还真是生了根地不肯再动一动哩。但是要看树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种在自己的家里,关起门来独赏,让它们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墙之内也并不妨,只要我偶然经过时能够看见两三眼,也就觉得欣然,很是满足的了。
树木里边我所喜欢的第一种是白杨。小时候读古诗十九首,读过“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之句,但在南方终未见过白杨,后来在北京才初次看见。谢在杭著《五杂俎》中云:
古人墓树多植梧楸,南人多种松柏,北人多种白杨。白杨即青杨也,其树皮白如梧桐,叶似冬青,微风击之辄淅沥有声,故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予一日宿邹县驿馆中,甫就枕即闻雨声,竟夕不绝,侍儿曰,雨矣。予讶之曰,岂有竟夜雨而无檐溜者?质明视之,乃青杨树也。南方绝无此树。
《本草纲目》卷三五下引陈藏器曰:“白杨北上极多,人种墟墓间,树大皮白,其无风自动者乃杨移,非白杨也。”又寇宗奭云:“风才至,叶如大雨声,谓无风自动则无此事,但风微时其叶孤极处则往往独摇,以其蒂长叶重大,势使然也。”王象晋《群芳谱》则云杨有二种,一白杨,一青杨,白杨蒂长两两相对,遇风则籁籁有声,人多植之坟墓间,由此可知白杨与青杨本自有别,但“无风自动”一节却是相同。在史书中关于白杨有这样的两件故事:
《南史·萧惠开传》:“惠开为少府,不得志,寺内斋前花草甚美,悉铲除,别植白杨。”
《唐书·契苾何力传》:“龙翔中司稼少卿梁脩仁新作大明宫,植白杨于庭,示何力曰,此木易成,不数年可茂。何力不答,但诵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之句,脩仁惊悟,更植以桐。”
这样看来,似乎大家对于白杨都没有什么样好感。为什么呢?这个理由我不大说得清楚,或者因为它老是簌簌的动的缘故罢。听说苏格兰地方有一种传说,耶稣受难时所用的十字架是用白杨木做的,所以白杨自此以后就永远在发抖,大约是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是做钉的铁却似乎不曾因此有什么罪,黑铁这件东西在法术上还总有点位置的,不知何以这样地有幸有不幸。(但吾乡结婚时忌见铁,凡门窗上铰链等悉用红纸糊盖,又似别有缘故。)我承认白杨种在墟墓间的确很好看,然而种在斋前又何尝不好,它那瑟瑟的响声第一有意思。我在前面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每逢夏秋有客来斋夜话的时候,忽闻淅沥声,多疑是雨下,推户出视,这是别种树所没有的佳处。梁少卿怕白杨的萧萧改种梧桐。其实梧桐也何尝一定吉祥,假如要讲迷信的话,吾乡有一句俗谚云,“梧桐大如斗,主人搬家走”,所以就是别庄花园里也很少种梧桐的。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梧桐的枝干和叶子真好看,且不提那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兴趣了。在我们的后院里却有一棵,不知已经有若干年了,我至今看了它十多年,树干还远不到五合的粗,看它大有黄杨木的神气,虽不厄闰也总长得十分缓慢呢。因此我想到避忌梧桐大约只是南方的事,在北方或者并没有这句俗谚,在这里梧桐想要如斗大恐怕不是容易的事罢。
第二种树乃是乌桕,这正与白杨相反,似乎只生长于东南,北方很少见。陆龟蒙诗云,“行歇每依鸦舅影”,陆游诗云,“乌桕赤于枫,园林二月中”,又云,“乌桕新添落叶红”,都是江浙乡村的景象。《齐民要术》卷十列“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下注云:“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耳,爱及山泽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种者,悉附于此,”其中有乌桕一项,引《玄中记》云:“荆阳有乌臼,其实如鸡头,送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猪脂。”《群芳谱》言:“江浙之人,凡高山大道溪边宅畔无不种。”此外则江西安徽盖亦多有之。关于它的名字,李时珍说:“乌喜食其子,因以名之。……或曰,其木老则根下黑烂成臼,故得此名。”我想这或曰恐太迂曲,此树又名鸦舅,或者与乌不无关系,乡间冬天卖野味有桕子舄(读如呆鸟字),是道墟地方名物,此物殆是乌类乎,但是其味颇佳,平常所谓乌肉几乎便指此乌也。
桕树的特色第一在叶,第二在实。放翁生长稽山镜水间,所以诗中常常说及桕叶,便是那唐朝的张继寒山寺诗所云江枫渔火对愁眠,也是在说这种红叶。王端履著《重论文斋笔录》卷九论及此诗,注云:“江南临水多植乌桕,秋叶炮霜,鲜红可爱,诗人类指为枫,不知枫生山中,性最恶湿,不能种之江畔也。此诗江枫二字亦未免误认耳。”范寅在《越谚》卷中桕树项下说:“十月叶丹,即枫,其子可榨油,农皆植困边。”就把两者误合为一。罗逸长《青山记》云:“山之麓朱村,盖考亭之祖居也,自此倚石啸歌,松风上下,遥望木叶着霜如猩丹,始见怪以为红花,久之知为乌桕树也。”《蓬窗续录》云:“陆子渊《豫章录》言,饶信间桕树冬初叶落,结子放蜡,每颗作十字裂,一丛有数颗,望之若梅花初绽,枝柯洁曲,多在野水乱石间,远近成林,真可作画。此与柿树俱称美荫,园圃植之最宜。”这两节很能写出桕树之美,它的特色仿佛可以说是中国画的,不过此种景色自从我离了水乡的故国已经有三十年不曾看见了。
桕树子有极大的用处,可以榨油制烛,《越谚》卷中蜡烛条下注曰:“卷芯草干,熬桕油拖蘸成烛,加蜡为皮,盖紫草汁则红。”汪曰帧著《湖雅》卷八中说得更是详细:
中置烛心,外裹乌桕子油,又以紫草染蜡盖之,曰桕油烛。用棉花子油者曰青油烛,用牛羊油者曰荤油烛。湖俗粑神祭先必燃两炬,皆用红桕烛。婚嫁用之曰喜烛,缀蜡花者曰花烛,祝寿所用曰寿烛,丧家则用绿烛或白烛,亦桕烛也。
日本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五八引《本草纲目》语云:“烛有蜜蜡烛、虫蜡烛、牛脂烛、桕油烛”,后加案语曰:
案庸式云少府监每年供蜡烛七十挺,则元以前既有之矣。有数品,而多用木蜡牛脂蜡也。有油桐子蚕豆苍耳子等为蜡者,火易灭。有鲸蜗油为蜡者,其焰甚臭,牛脂蜡亦臭。近年制精,去其臭气,故多以牛蜡伪为木蜡,神佛灯明不可不辨。但是近年来蜡烛恐怕已是倒了运,有洋人替我们造了电灯,其次也有洋蜡洋油,除了拿到妙峰山上去之外大约没有它的什么用处了。就是要用蜡烛,反正牛羊脂也凑合可以用得,神佛未必会得见怪——日本真宗的和尚不是都要娶妻吃肉了么?那么桕油并不再需要,田边水畔的红叶白实不久也将绝迹了罢。这于国民生活上本来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在我想起来的时候总还有点怀念,小时候喜读《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和《北户录》等书,这种脾气至今还是存留着,秋天买了一部大板的《本草纲目》,很为我的朋友所笑,其实也只是为了这个缘故罢了。
苋菜梗
近日从乡人处分得腌苋菜梗来吃,对于苋菜仿佛有一种旧雨之感。苋菜在南方是平民生活上几乎没有一天缺的东西,北方却似乎少有,虽然在北平近来也可以吃到嫩苋菜了。查《齐民要术》中便没有讲到,只在卷十列有“人苋”一条,引《尔雅》郭注,但这一卷所讲都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而《南史》中则常有此物出现,如《王智深传》云,“智深家贫无人事,尝饿五日不得食,掘苋根食之”,又《蔡撙附传》云,“撙在吴兴不饮郡斋井,斋前自种白苋、紫茹,以为常饵,诏褒其清”,都是很好的例。
苋菜据《本草纲目》说共有五种,马齿苋在外。苏颂曰:“人苋、白苋俱大寒,其实一也,但大者为白苋,小者为人苋耳,其子霜后方熟,细而色黑。紫苋叶通紫,吴人用染爪者,诸苋中唯此无毒不寒。赤苋亦谓之花苋,茎叶深赤,根茎亦可糟藏,食之甚美味辛。五色苋今亦稀有,细苋俗谓之野苋,猪好食之,又名猪苋。”李时珍曰:“苋并三月撒种,六月以后不堪食,老则抽茎如人长,开细花成穗,穗中细子,扁而光黑,与青葙子、鸡冠子无别,九月收之。”《尔雅·释草》,“蒉,赤苋”,郭注云,“今之苋赤茎者”,郝懿行疏乃云,“今验赤苋茎叶纯紫,浓如燕支,根浅赤色,人家或种以饰园庭,不堪啖也。”照我们经验来说,嫩的紫苋固然可以瀹食,但是“糟藏”的却都用白苋,这原只是一乡的习俗,不过别处的我不知道,所以不能拿来比较了。
说到苋菜同时就不能不想到甲鱼。《学圃余疏》云:“苋有红白二种,素食者便之,肉食者忌与鳖共食。”《本草纲目》引张鼎曰:“不可与鳖同食,生鳖瘕,又取鳖肉如豆大,以苋菜封裹置土坑内,以土盖之,一宿尽变成小鳖也。”其下接联地引汪机曰:“此说屡试不验。”《群芳谱》采张氏的话稍加删改,而末云“即变小鳖”之后却接写一句“试之屡验”,与原文比较来看未免有点滑稽。这种神异的物类感应,读了的人大抵觉得很是好奇,除了雀入大水为蛤之类无可着手外,总想怎么来试他一试,苋菜鳖肉反正都是易得的材料,一经实验便自分出真假,虽然也有越试越胡涂的,如《酉阳杂俎》所记,“蝉未脱时名复育,秀才韦翾庄在杜曲,常冬中掘树根,见复育附于朽处,怪之,村人言蝉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视之,腹中犹实烂木。”这正如剖鸡胃中皆米粒,遂说鸡是白米所化也。苋菜与甲鱼同吃,在三十年前曾和一位族叔试过,现在族叔已将七十了,听说还健在,我也不曾肚痛,那么鳖瘕之说或者也可以归入不验之列了罢。
苋菜梗的制法须俟其“抽茎如人长”,肌肉充实的时候,去叶取梗,切作寸许长短,用盐腌藏瓦坛中,候发酵即成,生熟皆可食。平民几乎家家皆制,每食必备,与干菜腌菜及螺蛳霉豆腐千张等为日用的副食物,苋菜梗卤中又可浸豆腐干,卤可蒸豆腐,味与“溜豆腐”相似,稍带枯涩,别有一种山野之趣。读外乡人游越的文章,大抵众口一词地讥笑土人之臭食,其实这是不足怪的,绍兴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劳,其所食者除米而外唯菜与盐,盖亦自然之势耳。干腌者有干菜,湿腌者以腌菜及苋菜梗为大宗,一年间的“下饭”差不多都在这里。诗云,“我有旨蓄,可以御冬”,是之谓也,至于存置日久,干腌者别无问题,湿腌则难免气味变化,顾气味有变而亦别具风味,此亦是事实,原无须引西洋干酪为例者也。
《邵氏闻见录》云,汪信民常言,“人常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胡康侯闻之,击节叹赏。俗语亦云:“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明洪应明遂作《菜根谭》以骈语述格言,《醉古堂剑扫》与《娑罗馆清言》亦均如此,可见此体之流行一时了。咬得菜根,吾乡的平民足以当之,所谓菜根者当然包括白菜芥菜头,萝葡芋艿之类,而苋菜梗亦附其下,至于苋根虽然救了王智深的一命,实在却无可吃,因为这只是梗的末端罢了,或者这里就是梗的别称也未可知。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确说,但是我觉得这是颇有意义的,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实在却也有清淡的滋味,并没有蕺这样难吃,胆这样难尝。这个年头儿人们似乎应该学得略略吃得起苦才好。中国的青年有些太娇养了,大抵连冷东西都不会吃,水果冰激凌除外,我真替他们忧虑,将来如何上得前敌,至于那粉泽不去手,和穿红里子的夹袍的更不必说了。其实我也并不激烈地想禁止跳舞或抽白面,我知道在乱世的生活法中耽溺亦是其一,不满于现世社会制度而无从反抗,往往沉浸于醇酒妇人以解忧闷,与山中饿夫殊途而同归,后之人略迹原心,也不敢加以菲薄,不过这也只是近于豪杰之徒才可以,决不是我们凡人所得以援引的而已。——喔,似乎离本题太远了,还是就此打住,有话改天换了题目再谈罢。
水里的东西
我是在水乡生长的,所以对于水未免有点情分。学者们说,人类曾经做过水族,小儿喜欢弄水,便是这个缘故。我的原因大约没有这样远,恐怕这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水,有什么可爱呢?这件事是说来话长,而且我也有点儿说不上来。我现在所想说的单是水里的东西。水里有鱼虾,螺蚌,茭白,菱角,都是值得记忆的,只是没有这些工夫来一一纪录下来,经了好几天的考虑,决心将动植物暂且除外。——那么,是不是想来谈水底里的矿物类么?不,决不。我所想说的,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是那一类,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死的还是活的,它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
我们乡间称它作Ghosychiu,写出字来就是“河水鬼”。它是溺死的人的鬼魂。既然是五伤之一——五伤大约是水,火,刀,绳,毒罢,但我记得又有虎伤似乎在内,有点弄不清楚了,总之水死是其一,这是无可疑的,所以它照例应“讨替代”。听说吊死鬼时常骗人从圆窗伸出头去,看外面的美景(还是美人)?倘若这人该死,头一伸时可就上了当,再也缩不回来了。河水鬼的法门也就差不多是这一类,它每幻化为种种物件,浮在岸边,人如伸手想去捞取,便会被拉下去,虽然看来似乎是他自己钻下去的。假如吊死鬼是以色迷,那么河水鬼可以说是以利诱了。它平常喜欢变什么东西,我没有打听清楚,我所记得的只是说变“花棒槌”,这是一种玩具,我在儿时听见所以特别留意,至于所以变这玩具的用意,或者是专以引诱小儿亦未可知。但有时候它也用武力,往往有乡人游泳,忽然沉了下去,这些人都是像虾蟆一样地“识水”的,论理决不会失足,所以这显然是河水鬼的勾当,只有外道才相信是由于什么脚筋拘挛或心脏麻痹之故。
照例,死于非命的应该超度,大约总是念经拜忏之类,最好自然是“翻九楼”,不过翻的人如不高妙,从七七四十九张桌子上跌了下来的时候,那便别样地死于非命,又非另行超度不可了。翻九楼或拜忏之后,鬼魂理应已经得度,不必再讨替代了,但为防万一危险计,在出事地点再立一石幢,上面刻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或者也有刻别的文句的罢,我却记不起来了。在乡下走路,突然遇见这样的石幢,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特别是在傍晚,独自走到渡头,正要下四方的渡船亲自拉船索渡过去的时候。
话虽如此,此时也只是毛骨略略有点悚然,对于河水鬼却压根儿没有什么怕,而且还简直有点儿可以说是亲近之感。水乡的住民对于别的死或者一样地怕,但是淹死似乎是例外,实在怕也怕不得许多,俗语云,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如住水乡而怕水,那么只好搬到山上去,虽然那里又有别的东西等着,老虎,马熊。我在大风暴中渡过几回大树港,坐在二尺宽的小船内在白鹅似的浪上乱滚,转眼就可以沉到底去,可是像烈士那样从容地坐着,实在觉得比大元帅时代在北京还要不感到恐怖。还有一层,河水鬼的样子也很有点爱娇。普通的鬼保存它死时的形状,譬如虎伤鬼之一定大声喊阿唷,被杀者之必用一只手提了它自己的六斤四两的头之类,唯独河水鬼则不然,无论老的小的村的俊的,一掉到水里去就都变成一个样子,据说是身体矮小,很像是一个小孩子,平常三五成群,在岸上柳树下“顿铜钱”,正如街头的野孩子一样,一被惊动便跳下水去,有如一群青蛙,只有这个不同,青蛙跳时“不东”的有水响,有波纹,它们没有。为什么老年的河水鬼也喜欢摊钱之戏呢?这个,乡下懂事的老辈没有说明给我听过,我也没有本领自己去找到说明。
我在这里便联想到了在日本的它的同类。在那边称作“河童”,读如Kappa,说是Kawawappa之略,意思即是川童二字,仿佛芥川龙之介有过这样名字的一部小说,中国有人译为“河伯”,似乎不大妥帖。这与河水鬼有一个极大的不同,因为河童是一种生物,近于人鱼或海和尚。它与河水鬼相同要拉人下水,但也喜欢拉马,喜欢和人角力。它的形状大概如猿猴,色青黑,手足如鸭掌,头顶下凹如碟子,碟中有水时其力无敌,水涸则软弱无力,顶际有毛发一圈,状如额前刘海,日本儿童有蓄此种发者至今称作河童发云。柳田国男在《山岛民谭集》(一九一四)中有一篇“河童驹引”的研究,冈田建文的《动物界灵异志》(一九二七)第三章也是讲河童的,他相信河童是实有的动物,引《幽明录》云,“水蝹一名蝹童,一名水精,裸形人身,长三五尺,大小不一,眼耳鼻舌唇皆具,头上戴一盆,受水三五升,只得水勇猛。失水则无勇力,”以为就是日本的河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从考证,但想到河水鬼特别不像别的鬼的形状,却一律地状如小儿,仿佛也另有意义,即使与日本河童的迷信没有什么关系,或者也有水中怪物的分子混在里边,未必纯粹是关于鬼的迷信了罢。
十八世纪的人写文章,末后常加上一个尾巴,说明寓意,现在觉得也有这个必要,所以添写几句在这里。人家要怀疑,即使如何有闲,何至于谈到河水鬼去呢?是的,河水鬼大可不谈,但是河水鬼的信仰以及有这信仰的人却是值得注意的。我们平常只会梦想,所见的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总不大愿意来望一望这凡俗的人世,看这上边有些什么人,是怎么想。社会人类学与民俗学是这一角落的明灯,不过在中国自然还不发达,也还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发达。我愿意使河水鬼来做个先锋,引起大家对于这方面的调查与研究之兴趣。我想恐怕喜欢顿铜钱的小鬼没有这样力量,我自己又不能做研究考证的文章,便写了这样一篇闲话,要想去抛砖引玉实在有点惭愧。但总之关于这方面是“伫候明教”。
歌谣与名物
北原白秋著《日本童谣讲话》第十七章,题曰《水胡卢的浮巢》,其文云:
列位,知道水胡卢的浮巢么?现在就讲这故事吧。
在我的故乡柳河那里,晚霞常把小河与水渠映得通红。在那河与水渠上面架着圆洞桥,以前是走过一次要收一文桥钱的。从桥上望过去,垂柳底下茂生着蒲草与芦苇,有些地方有紫的水菖蒲,白的菱花,黄的萍蓬草,或是开着,或是长着花苞。水流中间有叫作计都具利(案即是水胡卢)的小鸟点点的浮着,或没到水里去。这鸟大抵是两只或四只结队出来,像豆一样的头一钻出水面来时,很美丽的被晚霞映得通红,仿佛是点着了火似的。大家见了便都唱起来了:
Ketsuri no atama ni hinchiita,Sunda to omottara kekieta.
意思是说,水胡卢的头上点了火了,一没到水里去就熄灭了。于是小鸟们便慌慌张张的钻到水底里去了。再出来的时候,大家再唱,他又钻了下去。这实在是很好玩的事。
关东(案指东京一带)方面称水鸟为牟屈鸟。(案读若mugutcho,狩谷望之著《和名类聚抄笺注》卷七如此写。)计都具利盖系加以都布利一语方言之讹,向来通称为尔保。(案读若nio,和字写作鸟旁从入字。)
这水鸟的巢乃是浮巢。巢是造在河里芦苇或蒲草的近根处,可是造得很宽缓很巧妙,所以水涨时他会随着上浮,水退时也就跟了退下去。无论何时这总在水中央浮着。在这圆的巢里便伏着蛋,随后孵化了,变成可爱的小雏鸟,张着嘴啼叫道:
咕噜,咕噜,咕噜!
在五六月的晚霞中,再也没有比那拉长了尾声的水胡卢的啼声更是寂寞的东西了。若是在远远的河的对岸,尤其觉得如此。不久天色暗了下来,这里那里人家的灯影闪闪的映照在水上。那时候连这水鸟的浮巢也为河雾所润湿,好像是点着小洋灯似的在暮色中闪烁。
水胡卢的浮巢里点上灯了,
点上灯了。
那个是,萤火么,星星的尾么,
或者是蝮蛇的眼光?
虾蟆也阁阁的叫着,
阁阁的叫着。
睡罢睡罢,睡了罢。
猫头鹰也呵呵的啼起来了。
这一首我所做的抚儿歌便是歌咏这样的黄昏的情状的。小时候我常被乳母背着,出门去看那萤火群飞的暗的河边。对岸草丛中有什么东西发着亮光,仿佛是独眼怪似的觉得可怕,无端的发起抖来。简直是同萤火一样的虫原来在这些地方也都住着呵。
这一篇小文章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只因他写一种小水鸟与儿童生活的关系,觉得还有意思,所以抄译了来。这里稍成问题的便是那水鸟。这到底是什么鸟呢?据源顺所著《和名类聚抄》说,即是中国所谓??,名字虽是很面善,其形状与生态却是不大知道。《尔雅》与《说文解字》中是都有的,但不能得要领,这回连郝兰皋也没有什么办法了,结果只能从扬子云的《方言》中得到一点材料:
野凫,其小而好没水中者,南楚之外谓之??。
好没水中,可以说是有点意味了,虽然也太简单。我们只好离开经师,再去请教医师。《本草纲目》卷四十七云:
《藏器》曰,??,水鸟也,大如鸠,鸭脚连尾,不能陆行,常在水中,人至即沉,或击之便起。其膏涂刀剑不锈,续英华诗云,马衔苜蓿叶,剑莹??膏,是也。时珍曰,??南方湖溪多有之,似野鸭而小,苍白文,多脂,味美,冬月取之。
日本医师寺岛良安著《和汉三才图会》卷四十一引《本草》文后案语(原本汉文)云:
好入水食,似凫而小,其头赤翅黑而羽本白,背灰色,腹白,嘴黑而短,掌色红也。雌者稍小,头不赤为异。肉味有臊气,不佳。
小野兰山著《本草纲目启蒙》卷四十三云:
形似凫而小,较刁鸭稍大。头背翅均苍褐色有斑,胸黄有紫斑,腹白,嘴黑色而短,尾亦极短,脚色赤近尾,故不能陆行,《集解》亦云。好相并浮游水上,时时出没。水面多集藻类,造浮巢,随风飘漾。
这里描写已颇详尽,又集录和汉名称,根据《食物本草会纂》有一名曰水胡卢,使我恍然大悟,虽然我所见过的乃是在卖鸟肉的人的搭连里,羽毛都已拔去,但我总认识了他,知道他肉不好吃,远不及斑鸠。实在因为我知道是水胡卢,所以才来介绍那篇小文章,假如我只在古书上见到什么??鹘蹄等名,便觉得有点隔膜,即使有好文章好歌谣也就难于抄译了。辑录歌谣似是容易事,其实有好些处要别的帮助,如方言调查,名物考证等皆是,盖此数者本是民俗学范围内的东西,相互的有不可分的关系者也。
关于水胡卢的记录,最近见到川口孙治郎所著《日本鸟类生态学资料》第一卷(今年二月出版),其中有一篇是讲这水鸟的,觉得很有意思。鸟的形色大抵与前记相似而更细密,今从略,其第五节记没水法颇可备览,译述于下:
没水时先举身至中腹悉露出水面,俯首向下,急转而潜水以为常。瞳孔的伸缩极是自由自在。此在饲养中看出者。
人如屡次近前,则没水后久待终不复出。这时候他大抵躲在水边有树根竹株的土被水洗刷去了的地方,偷偷的侦察着人的动静。也有没有可以藏身的去处,例如四周都是细砂斜坡的宽大的池塘里,没水后不再浮出的事也常有之。经过很久的苦心精查,才能得到结果,其时他只将嘴露出水上,身在水中略张翼伸两足,头部以下悉藏水面下,等候敌人攻击全去后再行出来。盖此鸟鼻孔开口于嘴的中央部,故只须将嘴的大半露出水面,便可以长久的潜伏水中也。
川口此书是学术的著述,故殊少通俗之趣,但使我们知道水胡卢的一点私生活,也是很有趣味的。在十六七年前,川口曾著有《飞驒之鸟》正续二卷,收在炉边丛书内,虽较零碎而观察记录谨严还是一样,但惜其中无水胡卢的一项耳。
谈养鸟
李笠翁著《闲情偶寄》颐养部行乐第一,“随时即景就事行乐之法”下有“看花听鸟”一款云:
花鸟二物,造物生之以媚人者也。既产娇花嫩蕊以代美人,又病其不能解语,复生群鸟以佐之。此段心机竟与购觅红妆,习成歌舞,饮之食之,教之诲之以媚人者,同一周旋之至也。而世人不知,目为蠢然一物,常有奇花过目而莫之睹,鸣禽悦耳而莫之闻者,至其捐资所买之侍妾,色不及花之万一,声仅窃鸟之绪余,然而睹貌即惊,闻歌辄喜,为其貌似花而声似鸟也。噫,贵似贱真,与叶公之好龙何异。予则不然。每值花柳争妍之日,飞鸣斗巧之时,必致谢洪钧,归功造物,无饮不奠,有食必陈,若善士信妪之佞佛者,夜则后花而眠,朝则先鸟而起,唯恐一声一色之偶遗也。及至莺老花残,辄怏怏如有所失,是我之一生可谓不负花鸟,而花鸟得予亦所称一人知己死可无恨者乎。
又郑板桥著《十六通家书》中,“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末有“书后又一纸”云:
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展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及披衣而起,颒面漱口啜茗,见其扬翚振彩,倏往倏来,目不暇给,固非一笼一羽之乐而已。大率平生乐处欲以天地为囿,江汉为池,各适其天,斯为大快,比之盆鱼笼鸟,其巨细仁忍何如也。
李郑二君都是清代前半的明达人,很有独得的见解,此二文也写得好。笠翁多用对句八股调,文未免甜熟,却颇能畅达,又间出新意奇语,人不能及,板桥则更有才气,有时由透彻而近于夸张,但在这里二人所说关于养鸟的话总之都是不错的。近来看到一册笔记抄本,是乾隆时人秦书田所著的《曝背余谈》,卷上也有一则云:
盆花池鱼笼鸟,君子观之不乐,以囚锁之象寓目也。然三者不可概论。鸟之性情唯在林木,樊笼之与林木有天渊之隔,其为犴狴固无疑矣,至花之生也以土,鱼之养也以水,江湖之水水也,池中之水亦水也,园囿之土土也,盆中之土亦土也,不过如人生同此居第少有广狭之殊耳,似不为大拂其性。去笼鸟而存池鱼盆花,愿与体物之君子细商之。
三人中实在要算这篇说得顶好了,朴实而合于情理,可以说是儒家的一种好境界,我所佩服的《梵网戒疏》里贤首所说“鸟身自为主”乃是佛教的,其彻底不彻底处正各有他的特色,未可轻易加以高下。抄本在此条下却有朱批云:
此条格物尚未切到,盆水豢鱼,不繁易淰,亦大拂其性。且玩物丧志,君子不必待商也。
下署名曰於文叔。查《余谈》又有论种菊一则云:
李笠翁论花,于莲菊微有轩轾,以艺菊必百倍人力而始肥大也。余谓凡花皆可藉以人力,而菊之一种止宜任其天然。盖菊,花之隐逸者也,隐逸之侣正以萧疏清癯为真,若以肥大为美,则是李勣之择将,非左思之招隐矣,岂非失菊之性也乎。东篱主人,殆难属其人哉,殆难属其人哉。
其下有於文叔的朱批云:
李笠翁金圣叹何足称引,以昔人代之可也。
於君不赞成盆鱼不为无见,唯其他思想颇谬,一笔抹杀笠翁圣叹,完全露出正统派的面目,至于随手抓住一句玩物丧志的咒语便来胡乱吓唬人,尤为不成气候,他的态度与《余谈》的作者正立于相反的地位,无怪其总是格格不入也。秦书田并不闻名,其意见却多很高明,论**不附和笠翁固佳,论鱼鸟我也都同意。十五年前我在西山养病时写过几篇《山中杂信》,第四信中有一节云:
游客中偶然有提着鸟笼的,我看了最不喜欢。我平常有一种偏见,以为作不必要的恶事的人比为生活所迫不得已而作恶者更为可恶,所以我憎恶蓄妾的男子,比那卖女为妾——因贫穷而吃人肉的父母,要加几倍。对于提鸟笼的人的反感也是出于同一的渊源。如要吃肉,便吃罢了。(其实飞鸟的肉于养生上也并非必要。)如要赏玩,在他自由飞鸣的时候可以尽量的看或听,何必关在笼里,擎着走呢?我以为这同喜欢缠足一样的是痛苦的赏鉴,是一种变态的残忍的心理。(十年七月十四日信。)
那时候的确还年青一点,所以说的稍有火气,比起上边所引的诸公来实在惭愧差得太远,但是根本上的态度总还是相近的。我不反对“玩物”,只要不大违反情理。至于“丧志”的问题我现在不想谈,因为我干脆不懂得这两个字是怎么讲,须得先来确定他的界说才行,而我此刻却又没有工夫去查十三经注疏也。
关于红姑娘
日前校阅《银茶匙》,看到前编二十四节讲庙会里玩具的地方,觉得很有意思。特别是红姑娘,这是一种野草的果实,生得很好玩,是儿童所喜爱的东西。据说在《尔雅》中已经说及,但是普通称为酸浆,最初见于《本草》,陶隐居曾说明过他的形状,《本草衍义》里寇宗奭却讲得更详细一点,今引用于下:
酸浆,今天下皆有之,苗如天茄子,开小白花,结青壳,熟则深红,壳中子大如樱,亦红色,樱中复有细子,如落苏之子,食之有青草气。
明周宪王《救荒本草》也说得好:
姑娘菜,俗名灯笼儿,又名挂金灯,《本草》名酸浆,一名醋浆,生荆楚川泽及人家田园中,今处处有之,草高一尺余,苗似水莨而小,叶似天茄儿叶窄小,又似人苋叶颇大而尖,开白花,结房如囊,似野西瓜,蒴形如撮口布袋,又类灯笼样,囊中有实如樱桃大,赤黄色,味酸。
鲍山《野菜博录》卷中所记大旨相同,唯云一名红灯笼儿。此外异名甚多,《本草纲目》卷十六李时珍说明之曰:
酸浆,以子之味名也。苦蘵,苦耽,以苗之味名也。灯笼,皮弁,以果之形名也。王母,洛神珠,以子之形名也。
红姑娘之名盖亦由于果实之形与色,此在元代已有之。张心泰著《宦海浮沉录》中有“塞外鸟兽草木杂识”十一则,其第一则云:
《天禄识余》引徐一夔《元故宫记》云,棕毛殿前有野果,名红姑娘,外垂绛囊,中含赤子如珠,酸甜可食,盈盈绕砌,与翠草同芳。今京师人家多种,红姑娘之名不改也。乔中丞《萝摩亭杂记》卷八,北方有草,其实名红姑娘,见明萧洵《故宫遗录》。今北方名豆姑娘者是也。崞县赵志,红姑娘一名王母珠,俗名红梁梁,囊作绛黄色,中空,有子如红珠,可医喉痛。《归绥志略》云,即《尔雅》所谓葴也。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十一“酸浆”条案语中引《元故宫记》,又云:
燕赵彼姝,披其橐鄂,以簪于髻,渥丹的的,俨然与火齐木难比丽。
元迺贤诗:“忽见一枝常十八,摘来插在帽檐前。”则以为常十八亦即是红姑娘,不知确否。富察敦崇著《燕京岁时记》作于清末,中有云:
每至十月,市肆之间则有赤包儿斗姑娘等物。赤包儿蔓生,形如甜瓜而小,至初冬乃红,柔软可玩。斗姑娘形如小茄,赤如珊瑚,圆润光滑,小儿女多爱之,故曰斗姑娘。
案赤包儿即栝楼,斗姑娘当初不明白是甚么植物,看上文豆姑娘的名称,可见这就是酸浆,虽然其意义仍不可解,豆与斗二字不知那个是对的。(或当作逗?)综结各种说法看来,大概酸浆的用处除药料以外,其一是玩,其二是吃,现今斗姑娘这名称之外普通还称作豆腐粘。但是在日本,儿童或者说妇孺爱酸浆的原因,第一还是在于玩,就是拿来吹着玩耍。据有些用汉文写的日本书籍来引用,如《本朝食鉴》卷四云:
酸浆,田园家圃皆种之,草不过二三尺,叶如药匙头而薄,四五月开小花,黄白色,紫心白蕊,状如中华之杯,无瓣但有五尖,结一铃壳,凡五棱,一枝一两颗,下悬如灯笼之状,夏青,至秋变赤,壳中一颗如金橘而深红,作珊瑚色。女儿爱玩,去瓤核吹之,嚼之而鸣作草蛙之声。或盐渍藏封,为冬春之用,以为庖厨之供,或贮夏土用(案土用者土王用事,在夏中即伏天也)之井水,渍连赤壳之酸浆子,至冬春而外壳如纱,露中间之红子,似白纱灯笼中之火,若过秋不换水则易败也。
又《和汉三才图会》卷九十四上云:
按酸浆五月开小花纯白,盖亦白色,蒂青,武州江户,丰后平家山,河州茨田郡多出之,宿根自生。小儿除去中白子为虚壳,含之于舌上,压吹则有声,复吹扩则似提灯。其外皮五棱,生青熟赤,似绛囊,文理如蜻岭翅而不柔脆。盐渍可久贮。
这里特别注意细密,如说白纱灯笼中之火,又说文理如蜻岭翅膀,都很有趣味,又一特色则说到儿童怎样吹酸浆子,盖平常一提到酸浆,第一联想便是如上文所说的鸣作草蛙之声,据说原语保保豆岐意思即是鼓颊,虽然这在言语学者或者还未承认。吹酸浆子是中流以下妇女的事情,小女孩却是别无界限,她们将壳剥开,挑选完全无疵的酸浆子,先用手指徐徐揉捏,待至全个柔软了,才把蒂摘去,用心将瓤核一点点的挤出,单剩外皮,这样就算成功了,放在嘴里使他充满空气,随后再咬下去,就会勾勾的作响。不过这也须要技术,不是随便咬就行的。小林一茶有一句俳句,大意云:(咬)酸浆的嘴相是阿姊的指教呀。这里如《草与艺术》的著者金井紫云所说,并无甚么奇拔之处,也没有一茶那一路的讽刺与飘逸,可是实情实景,老实的写出。这样用的酸浆普通有两种,一稍大而色红,日本名丹波酸浆,即中国的红姑娘,一小而青,名千成酸浆,意云繁生,中国不知何名,姑称为小酸浆,此外有海酸浆,那就不是植物的果实了。辛亥年若月紫兰著有《东京年中行事》二卷,卷上有一节讲卖酸浆的文章,说及酸浆的种类云:
在店头摆着的酸浆种类很多,丹波酸浆不必说,海酸浆部门内有长刀,达磨,南京,倒生,吹火汉,等等,因形状而定的种种名称。有一时曾经流行过很怪相的朝鲜酸浆,现在却全然不行了。近时盛行的有做成茄子,葫芦,鸽子这些形状的橡皮酸浆。所有这种酸浆,染成或红或紫各种颜色,排列在店头,走近前去就闻到一阵海酸浆的清新的海滩的香味,觉得说不出的愉快。闻了这气味,看了这店面,不论东京的太太们或是小姑娘,不问是四十岁的中年女人,都想跑上前去,说给我一个吧。
海酸浆从前说是鲎鱼的蛋,后来经人订正,云都是海螺类的蛋壳,拿来开一孔,除去内容,色本微黄,以梅醋浸染,悉成红色,有各种形相,随意定名,本系胶质,比植物性的自更耐久,唯缺少雅趣耳。橡皮酸浆更是没有意思,气味殊恶劣,不及海酸浆犹有海的气息,而且又出于人为,即使做得极精,亦总是化学胶质的玩具一类而已。
蚯蚓
忽然想到,草木虫鱼的题目很有意思,抛弃了有点可惜,想来续写,这时候第一想起的就是蚯蚓,或者如俗语所云是曲蟮。小时候每到秋天,在空旷的院落中,常听见一种单调的鸣声,仿佛似促织,而更为低微平缓,含有寂寞悲哀之意,民间称之曰曲蟮叹窠,倒也似乎定得颇为确当。案崔豹《古今注》云:
蚯蚓一名蜿蟺,一名曲蟺,善长吟于地中,江东谓为歌女,或谓鸣砌。
由此可见蚯蚓歌吟之说古时已有,虽然事实上并不如此,乡间有俗谚其原语不尽记忆,大意云,蝼蛄叫了一世,却被曲蟮得了名声,正谓此也。
蚯蚓只是下等的虫豸,但很有光荣,见于经书。在书房里念四书,念到《孟子·滕文公下》,论陈仲子处有云:
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
这样他至少可以有被出题目做八股的机会,那时代圣贤立言的人们便要用了很好的声调与字面,大加以赞叹,这与螬同是难得的名誉。后来《大戴礼·劝学篇》中云:
蚓无爪牙之利,筋脉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
又杨泉《物理论》云:
检身止欲,莫过于蚓,此志士所不及也。
此二者均即根据孟子所说,而后者又把邵武士人在《孟子正义》中所云但上食其槁壤之土,下饮其黄泉之水的事,看作理想的极廉的生活,可谓极端的佩服矣。但是现在由我们看来,蚯蚓固然仍是而且或者更是可以佩服的东西,他却并非陈仲子一流,实在乃是禹稷的一队伙里的,因为他是人类——农业社会的人类的恩人,不单是独善其身的廉士志士已也。这种事实在中国书上不曾写着,虽然上食槁壤,这一句话也已说到,但是一直没有看出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只好往外国的书里去找。英国的怀德在《色耳彭的自然史》中,于一七七七年写给巴林顿第三十五信中曾说及蚯蚓的重大的工作,它掘地钻孔,把泥土弄松,使得雨水能沁入,树根能伸长,又将稻草树叶拖入土中,其最重要者则是从地下抛上无数的土块来,此即所谓曲蟮粪,是植物的好肥料。他总结说:
土地假如没有蚯蚓,则即将成为冷,硬,缺少发酵,因此也将不毛了。
达尔文从学生时代就研究蚯蚓,他收集在一年中一方码的地面内抛上来的蚯蚓粪,计算在各田地的一定面积内的蚯蚓穴数,又估计他们拖下多少树叶到洞里去。这样辛勤的研究了大半生,于一八八一年乃发表他的大著《由蚯蚓而起的植物性壤土之造成》,证明了地球上大部分的肥土都是由这小虫的努力而做成的。他说:
我们看见一大片满生草皮的平地,那时应当记住,这地面平滑所以觉得很美,此乃大半由于蚯蚓把原有的不平处所都慢慢的弄平了。想起来也觉得奇怪,这平地的表面的全部都从蚯蚓的身子里通过,而且每隔不多几年,也将再被通过。耕犁是人类发明中最为古老也最有价值之一,但是在人类尚未存在的很早以前,这地乃实在已被蚯蚓都定期的耕过了。世上尚有何种动物,像这低级的小虫似的在地球的历史上,担任着如此重要的职务者,这恐怕是个疑问吧。
蚯蚓的工作大概有三部分,即是打洞,碎土,掩埋。关于打洞,我们根据汤木孙的一篇《自然之耕地》,抄译一部分于下:
蚯蚓打洞到地底下深浅不一,大抵二英尺之谱。洞中多很光滑,铺着草叶。末了大都是一间稍大的房子,用叶子铺得更为舒服一点。在白天里洞门口常有一堆细石子,一块土或树叶,用以阻止蜈蚣等的侵入者,防御鸟类的啄毁,保存穴内的润湿,又可抵当大雨点。
在松的泥土打洞的时候,蚯蚓用他身子尖的部分去钻。但泥土如是坚实,他就改用吞泥法打洞了。他的肠胃充满了泥土,回到地面上把它遗弃,成为蚯蚓粪,如在草原与打球场上所常见似的。
蚯蚓吞咽泥土,不单是为打洞,他们也吞土为的是土里所有的腐烂的植物成分,这可以供他们做食物。在洞穴已经做好之后,抛出在地上的蚯蚓粪那便是为了植物食料而吞的土了,假如粪出得很多,就可推知这里树叶比较的少用为食物,如粪的数目很少,大抵可以说蚯蚓得到了好许多叶子。在洞穴里可以找到好些吃过一半的叶子,有一回我们得到九十一片之多。
在平时白天里蚯蚓总是在洞里休息,把门关上了。在夜间他才活动起来了,在地上寻找树叶和滋养物,又或寻找配偶。打算出门去的时候,蚯蚓便头朝上的出来,在抛出蚯蚓粪的时候,自然是尾巴在上边,他能够在路上较宽的地方或是洞底里打一个转身的。
碎土的事情很是简单,吞下的土连细石子都在胃里磨碎,成为细腻的粉,这是在蚯蚓粪可以看得出来的。掩埋可以分作两点。其一是把草叶树子拖到土里去,吃了一部分以外多腐烂了,成为植物性壤土,使得土地肥厚起来,大有益于五谷和草木。其二是从底下抛出粪土来把地面逐渐掩埋了。地平并未改变,可是底下的东西搬到了上边来。这是很好的耕田。据说在非洲西海岸的一处地方,每一方里面积每一年里有六万二千二百三十三吨的土搬到地面上来,又在二十七年中,二英尺深地面的泥土将颗粒不遗的全翻转至地上云。达尔文计算在英国平常耕地每一亩中平均有蚯蚓五万三千条,但如古旧休闲的地段其数目当增至五十万。此一亩五万三千的蚯蚓在一年中将把十吨的泥土悉自肠胃通过,再搬至地面上。在十五年中此土将遮盖地面厚至三寸,如六十年即积一英尺矣。这样说起来,蚯蚓之为物虽微小,其工作实不可不谓伟大。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蚯蚓之功在稼穑,谓其可以与大禹或后稷相比,不亦宜欤。
末后还想说几句话,不算什么辟谣,亦只是聊替蚯蚓表明真相而已。《太平御览》九四七引郭景纯《蚯蚓赞》云:
蚯蚓土精,无心之虫,交不以分,**于阜螽,触而感物,乃无常雄。
又引刘敬叔《异苑》,云宋元嘉初有王双者,遇一女与为偶,后乃见是一青色白领蚯蚓,于时咸谓双暂同阜螽矣。案由此可知晋宋时民间相信蚯蚓无雄,与阜螽**,这种传说后来似乎不大流行了,可是他总有一种特性,也容易被人误解,这便是雌雄同体这件事。怀德的观察录中昆虫部分有一节关于蚯蚓的,可以抄引过来当资料,其文云:
蚯蚓夜间出来躺在草地上,虽然把身子伸得很远,却并不离开洞穴,仍将尾巴末端留在洞内,所以略有警报就能急速的退回地下去。这样伸着身子的时候,凡是够得着的什么食物也就满足了,如草叶,稻草,树叶,这些碎片他们常拖到洞穴里去。就是在**时,他的下半身也决不离开洞穴,所以除了住得相近互相够得着的以外,没有两个可以得有这种交际,不过因为他们都是雌雄同体的,所以不难遇见一个配偶,若是雌雄异体则此事便很是困难了。
案雌雄同体与自为雌雄本非一事,而古人多混而同之。《山海经·南山经》中云:
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牡牝,食者不妒。
郝兰皋《疏》转引《异物志》云:灵猫一体,自为阴阳。又三《北山经》云,带山有鸟名曰鵸鵌,是自为牝牡,亦是一例。而王崇庆在《释义》中乃评云:
鸟兽自为牝牡,皆自然之性,岂特鵸鵌也哉。
此处唯理派的解释固然很有意思,却是误解了经文,盖所谓自者非谓同类而是同体也。郭景纯《类赞》云:
类之为兽,一体兼二,近取诸身,用不假器,窈窕是佩,不知妒忌。
说的很是明白。但是郭君虽博识,这里未免小有谬误,因为自为牝牡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只有笑话中说说罢了,粗鄙的话现在也无须传述。《山海经》里的鸟兽我们不知道,单只就蚯蚓来说,它的**已由动物学者调查清楚,知道它还是二虫相交,异体受精的,瑞德女医师所著《性是什么》,书中第二章论动物间性,举水螅,蚯蚓,蛙,鸡,狗五者为例,我们可以借用讲蚯蚓的一小部分来做说明。据说蚯蚓全身约共有百五十节,在十三节有卵巢一对,在十及十一节有睾丸各两对,均在十四节分别开口,最奇特的是在九至十一节的下面左右各有二口,下为小囊,又其三二至三七节背上颜色特殊,在产卵时分泌液质作为茧壳。凡二虫相遇,首尾相反,各以其九至十三节一部分下面相就,输出**入于对方的四小囊中,乃各分散,及卵子成熟时,背上特殊部分即分泌物质成筒形,蚯蚓乃缩身后退,筒身擦过十三四节,卵子与囊中**均黏着其上,遂以并合成胎,蚓首缩入筒之前端,此端即封闭,及首退出后端,亦随以封固而成茧矣。以上所述因力求简要,说的很有欠明白的地方,但大抵可以明了蚯蚓生殖的情形,可知雌雄同体与自为牝牡原来并不是一件事。蚯蚓的名誉和我们本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必替它争辨,不过为求真实起见,不得不说明一番,目的不是写什么科学小品,而结果搬了些这一类的材料过来,虽不得已,亦是很抱歉的事也。
萤火
近年多看中国旧书,因为外国书买不到,线装书虽也很贵,却还能入手,又卷帙轻便,躺着看时拿了不吃力,字大悦目,也较为容易懂。可是看得久了多了,不免会发生厌倦,第一是觉得单调,千年前后的人所说的话没有多大不同,有时候或者后人比前人还要胡涂点也不一定,因此第二便觉得气闷。从前看过的书,后来还想拿出来看,反复读了不厌的实在很少,大概只有《诗经》,其中也以《国风》为主,《陶渊明集》和《颜氏家训》而已。在这些时候,从书架上去找出尘土满面的外国书来消遣,也是常有的事。
前几天忽然想到关于萤火说几句闲话,可是最先记起来总是腐草化为萤以及丹鸟羞白鸟的典故,这虽然出在正经书里,也颇是新奇,却是靠不住,至少是不能通行的了。案《礼记·月令》云:
季夏之月,腐草为萤。
《逸周书·时训解》云:
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腐草不化为萤,谷实鲜落。
这里说得更是严重,仿佛是事关化育,倘若至期腐草不变成萤火,便要五谷不登,大闹饥荒了。《尔雅》:萤火即炤。郭璞注,夜飞,腹下有火。这里并没有说到化生,但是后来的人总不能忘记《月令》的话,邢昺《尔雅疏》,陆佃《新义》及《埤雅》,罗愿《尔雅翼》,都是如此。邵晋涵《正义》不必说了,就是王引之《广雅疏证》也难免这样。《本草纲目》引陶弘景曰:
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时如蛹,腹下已有光,数日变而能飞。
李时珍则详说之曰:
萤有三种。一种小而宵飞,腹下光明,乃茅根所化也。《吕氏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萤者也。一种长如蛆蠋,尾后有光,无翼不飞,乃竹根所化也。一名蠲,俗名萤蛆。《明堂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蠲者是也,其名宵行。茅竹之根夜视有光,复感湿热之气,遂变化成形尔。一种水萤,居水中。唐李子卿《水萤赋》所谓彼何为而化草,此何为而居泉,是也。
钱步曾《百廿虫吟》中“萤”项下自注云:
萤有金银二种。银色者早生,其体纤小,其飞迟滞,恒集于庭际花草间,乃宵行所化。金色者入夏季方有,其体丰腴,其飞迅疾,其光闪烁不定,恒集于水际茭蒲及田塍丰草间,相传为牛粪所化。盖牛食草出粪,草有融化未净者,受雨露之沾濡,变而为萤,即《月令》腐草为萤之意也。余尝见牛溲坌积处飞萤丛集,此其验矣。
又汪曰桢《湖雅》卷六“萤”下云:
按,有化生,初似蛹,名蠲,亦名萤?,俗呼火百脚,后乃生翼能飞为萤。有卵生,今年放萤于屋内,明年夏必出细萤。
案以上诸说均主化生,唯郝懿行《尔雅义疏》反对《本草》陶李二家之说,云:
今验萤火有二种,一种飞者,形小头赤,一种无翼,形似大蛆,灰黑色,而腹下火光大于飞者,乃《诗》所谓宵行,《尔雅》之即炤亦当兼此二种,但说者止见飞萤耳。又说茅竹之根夜皆有光,复感湿热之气,遂化成形,亦不必然。盖萤本卵生,今年放萤火于屋内,明年夏细萤点点生光矣。
寥寥百十字,却说得确实明白,所云萤之二种实即是雌雄两性,至断定卵生尤为有识,汪谢城引用其说,乃又模棱两可,以为卵生之外别有化生,未免可笑。唯郝君亦有格致未精之处,如下文云:
《夏小正》,丹鸟羞白鸟。丹鸟谓丹良,白鸟谓蚊蚋。《月令疏》引皇侃说,丹良是萤火也。
罗端良在宋时却早有异议提出,《尔雅翼》卷二十七“萤”下云:
《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此言萤食蚊蚋。又今人言,赴灯之蛾以萤为雌,故误赴火而死。然萤小物耳,乃以蛾为雄,以蚊为粮,皆未可轻信。
从中国旧书里得来的关于萤火的知识就是这些,虽然也还不错,可是披沙拣金,殊不容易,而且到底也不怎么精确,要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只好到外国书中去找寻了。专门书本是没有,就是引用了来也总是不适合,所以这里所说也无非只是普通的,谈生物而有文学的趣味的几册小书而已。英国怀德以《色耳彭的自然史》著名于世,在这里边却未尝讲到萤火,但是《虫豸观察杂记》中有一则云:
观察两个从野间捉来放在后园的萤火,看出这些小生物在十一二点钟之间熄灭他们的灯光,以后通夜间不再发亮。雄的萤火为蜡烛光所引,飞进房间里来。
这虽是短短的一两句话,却很有意思,都是出于实验,没有一点儿虚假。怀德生于千七百二十年,即清康熙五十九年,我查考《疑年录》,发见他比戴东原大三岁,比袁子才却还要小四岁,论时代不算怎么早,可是这样有趣味的记录在中国的乾嘉诸老辈的著作中却是很不容易找到,所以这不能不说是很可珍重的了。其次法国的法勃耳,在他的大著《昆虫记》中有一篇谈萤火的文章,告诉我们好些新奇的事情。最奇怪的是关于萤火的吃食,据他说,萤火虽然不吃蚊子,所吃的东西却比蚊子还要奇特,因为这乃是樱桃大小的带壳的蜗牛。若是蜗牛走着路,那是最好了,即使停留着,将身子缩到壳里去,脚部总有一点儿露出,萤火便上前去用他嘴边的小钳子轻轻的搿上几下。这钳子其细如发,上边有一道槽,用显微镜才看得出,从这里流出毒药来,注射进蜗牛身里去,其效力与麻醉药相等。法勃耳曾试验过,他把被萤火搿过四五下的蜗牛拿来检查,显已人事不知,用针刺他也无知觉,可是并未死亡,经过昏睡两日夜之后,蜗牛便即恢复健康,行动如常了。由此可知萤火所用的乃是全身麻醉的药,正如果蠃之类用毒针麻倒桑虫蚱蜢,存起来供幼虫食用,现在不过是现麻现吃,似乎与《水浒》里的下迷子比较倒更相近。萤火的身体很小,要想吃蚊子便已不大可能,如罗端良所怀疑的,现在却来吃蜗牛,可以说是大奇事。法勃耳在《萤火》一文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