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这可爱的东西02(1 / 1)

日常生活颂歌 周作人 5043 字 1个月前

萤火并不吃,如严密的解释这字的意义。他只是饮,他喝那薄粥,这是他用了一种方法,令人想起那蛆虫来,将那蜗牛制造成功的。正如麻苍蝇的幼虫一样,他也能够先消化而后享用,他在将吃之前把那食物化成**。

《昆虫记》中有几篇讲金苍蝇麻苍蝇的文章,从实验上说明蛆虫食肉的情形,他们吐出一种消化药,大概与高级动物的胃液相同,涂在肉上,不久肉即销融成为流质。萤火所用的也就是这种方法,他不能咬了来吃,却可以当作粥喝,据说在好几个萤火畅饮一顿之后,蜗牛只是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余剩了。丹鸟羞白鸟,我们知道它不合理,事实上却是萤火吃蜗牛,这自然界的怪异又是谁所料得到的呢。

法勃耳生于一八二三年,即清道光三年,与李少荃是同年的,所以还是近时人,其所发见的事知道的不很多,但即使人家都知道了萤火吃蜗牛,也不见得会使他怎么有名,本来萤火之所以为萤火的乃别有在,即是他在尾巴上点着灯火。中国名称除萤火之外还有即炤、辉夜、景天、放光、宵烛等,都与火光有关。希腊语曰兰普利斯,意云亮尾巴,拉丁文学名沿称为阑辟利思,英法则名之为发光虫。据《昆虫记》所说,在萤火腹中的卵也已有光,从皮外看得出来,及至孵化为幼虫,不问雌雄尾上都点着小灯,这在郝兰皋也已经知道了。雄萤火蜕化生翼,即是形小头赤者,灯光并不加多,雌者却不蜕化,还是那大蛆的状态,可是亮光加上两节,所以腹下火光大于飞者了。这是一种什么物质,法勃耳说也并不是磷,与空气接触而发光,腹部有孔可开闭以为调节。法勃耳叙述夜中往捕幼萤,长仅五公厘,即中国尺一分半,当初看见在草叶上有亮光,但如误触树枝少有声响,光即熄灭,遂不可复见。迨及长成,便不如此,他曾在萤火笼旁放枪,了无闻知,继以喷水或喷烟,亦无甚影响,间有一二熄灯者,不久立即复燃,光明如旧。夜半以前是否熄灯,文中未曾说及,但怀德前既实验过,想亦当是确实的事。萤火的光据法勃耳说:

其光色白,安静,柔软,觉得仿佛是从满月落下来的一点火花。可是这虽然鲜明,照明力却颇微弱。假如拿了一个萤火在一行文字上面移动,黑暗中可以看得出一个个的字母,或者整个的字,假如这并不太长,可是这狭小的地面以外,什么也都看不见了。这样的灯光会得使读者失掉耐性的。

看到这里,我们又想起中国书里的一件故事来。《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五引《续晋阳秋》云:

车胤,字武子,好学不倦,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夜继日焉。

这囊萤照读成为读书人的美谈,流传很远,大抵从唐朝以后一直传诵下来,不过与上边《昆虫记》的话比较来看,很有点可笑。说是数十萤火,烛光能有几何,即使可用,白天花了工夫去捉,却来晚上用功,岂非徒劳,而且风雨时有,也是无法。《格致镜原》卷九十六引成应元《事统》云:

车胤好学,常聚萤光读书,时值风雨,胤叹曰,天不遣我成其志业耶。言讫,有大萤傍书窗,比常萤数倍,读书讫即去,其来如风雨至。

这里总算替车君弥缝了一点过来,可是已经近于志异,不能以常情实事论了。这些故事都未尝不妙,却只是宜于消闲,若是真想知道一点事情的时候,便济不得事。近若干年来多读线装旧书,有时自己疑心是否已经有点中了毒,像吸大烟的一样,但是毕竟还是常感觉到不满意,可见真想做个国粹主义者实在是不大容易也。

赋得猫——猫与巫术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讲猫的文章。在我的《书信》里与俞平伯君书中有好几处说起,如廿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云:

昨下午北院叶公过访,谈及索稿,词连足下,未知有劳山的文章可以给予者欤。不佞只送去一条穷袴而已,虽然也想多送一点,无奈材料缺乏,别无可做,久想写一小文以猫为主题,亦终于未着笔也。

叶公即公超,其时正在编辑《新月》。十二月一日又云:

病中又还了一件文债,即新印《越谚》跋文,此后拟专事翻译,虽胸中尚有一猫,盖非至一九三三年未必下笔矣。

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云:

近来亦颇有志于写小文,仍有暇而无闲,终未能就,即一年前所说的猫亦尚任其屋上乱叫,不克捉到纸上来也。

如今已是一九三七,这四五年中信里虽然不曾再说,心里却还是记着,但是终于没有写成。这其实倒也罢了,到现在又来写,却为什么缘故呢?

当初我想写猫的时候,曾经用过一番工夫。先调查猫的典故,并觅得黄汉的《猫苑》二卷,仔细检读,次又读外国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伦(A.A.Milne),却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册见赠,使我得见所著谈动物诸文,尤为可感。可是愈读愈胡涂,简直不知道怎样写好,因为看过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摆上一块砖头,此其一。材料太多,贪吃便嚼不烂,过于踌躇,不敢下笔,此其二。大约那时的意思是想写《草木虫鱼》一类的文章,所以还要有点内容,讲点形式,却是不大容易写,近来觉得这也可以不必如此,随便说说话就得了,于是又拿起那个旧题目来,想写几句话交卷。这是先有题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赋得,不过我写文章是以不切题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当作赋得体的范本,那是上当非浅,所以请大家不要十分认真才好。

现在我的写法是让我自己来乱说,不再多管人家的鸟事。以前所查过的典故看过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却了,《猫苑》也不翻阅,想到什么可写的就拿来用。这里我第一记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与猫的故事,出在霁园主人著的《夜谈随录》里。此书还是前世纪末读过,早已散失,乃从友人处借得一部检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则中之一。其文云:

京师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余,甚老耄,居后房,上下呼为老姨。日坐炕头,不言不笑,不能动履,形似饥鹰而健饭,无疾病。尝畜一猫,与相守不离,寝食共之。宦一幼子尚在襁褓,夜夜啼号,至晓方辍,匝月不愈,患之。俗传小儿夜啼谓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于是延捉者至家,礼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妇人耳。是夕就小儿旁设桑弧桃矢,长大不过五寸,矢上系素丝数丈,理其端于无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儿啼渐作,顷之隐隐见窗纸有影倏进倏却,仿佛一妇人,长六七寸,操戈骑马而行。捉者摆手低语曰,夜星子来矣来矣!亟弯弓射之,中肩,唧唧有声,弃戈返驰,捉者起急引丝率众逐之。拾其戈观之,一搓线小竹签也。迹至后房,其丝竟入门隙,群呼老姨,不应,因共排闼燃烛入室,遍觅无所见。搜索久之,忽一小婢惊指曰,老姨中箭矣!众视之,果见小矢钉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猫犹在**也,咸大错愕,亟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扑杀其猫,小儿因不复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数日亦死。

后有兰岩评语云:

怪出于老姨,诚不知其何为,想系猫之所为,老姨龙钟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

同卷中又有猫怪三则,今悉不取,此处评者说是猫之所为亦非,盖这篇夜星子的价值重在是一件巫蛊案,猫并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汉的巫蛊详情,可是没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现在所说的大抵是以西欧为标准,巫蛊当作Witch-craft的译语,所谓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国蔼堪斯泰因女士(Lina Eckenstein)曾著《儿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爱读,其遗稿《文字的咒力》(A Spell of Words,一九三二)中第一篇云“猫及其同帮”,于我颇有用处。

第一章猫或狗中云:

在北欧古代猫也算是神圣不可犯的,又用作牺牲。木桶里的猫那种残酷的游戏在不列颠一直举行,直至近代。这最好是用一只猫,在得不到的时候,那就用烟煤,加入桶中。

在法兰西比利时直至近代,都曾举行公开的用猫的仪式。圣约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处均将活猫关在笼里,抛到火堆里去。在默兹地方,这个习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废除。比利时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圣灰日即四旬斋的第一日举行所谓猫祭,将活猫从礼拜堂塔顶掷下,意在表示异端外道就此都废弃了。猫是与古代女神茀赖耶有系属的,据说女神尝跟着军队,坐了用许多猫拉着的车子。书上说现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遗址,原是献给一个女神的庙宇。

第二章猫与巫中又云:

猫在欧洲当作家畜,其事当直在母权社会的时代。猫是巫的部属,其关系极密切,所以巫能化猫,而猫有时亦能幻作巫形。兔子也有同样的情形,这曾被叫作草猫的。德国有俗谚云,猫活到二十岁便变成巫,巫活到一百岁时又变成一只猫。

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巴耳温的《留心猫儿》中有这样的话,巫是被许可九次把她自己化为猫身。《罗米欧与朱丽叶》中谛巴耳特说,你要我什么呢?麦邱细阿答说,美猫王,我只要你九条性命之一而已。据英法人说,女人同猫一样也有九条性命,但在格伦绥则云那老太太有七条性命正如一只黑猫。

又有俗谚云,猫有九条性命,而女人有九只猫的性命。(案此即八十一条性命矣。)

巫可以变化为猫或兔,十七世纪的知识阶级还都相信这是可能的事。

烧猫的习俗,茀来则博士(J.G.Frazer)自然知道得最多,可惜我只有一册节本的《金枝》(The Golden Bough),只可简单的抄几句。在六十四章火里烧人中云:

在法国阿耳登思省,四旬斋的第一星期日,猫被扔到火堆里去,有时候残酷稍为醇化了,便将猫用长竿挂在火上,活活的烤死。他们说,猫是魔鬼的代表,无论怎么受苦都不冤枉。

他又解释烧诸动物的理由云:

我们可以推想,这些动物大约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实在就是男女巫,他们把自己变成兽形,想去进行他们的鬼计,损害人类的福利。这个推测可以证实,只看在近代火堆里常被烧死的牺牲是猫,而这猫正是据说巫所最喜变的东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这样大抵可以说明老姨与猫的关系。总之老姨是巫无疑了,猫是她的不可分的系属物。理论应该是老姨她自己变了猫去作怪,被一箭射中猫肩,后来却发见这箭是在她的身上。如散茂斯(M.Summers)在所著《僵尸》(The Vampire,一九二八)第三章僵尸的特性及其习惯中云:

这是在各国妖巫审问案件中常见的事,有巫变形为猫或兔或别的动物,在兽形时遇着危险或是受了损伤,则回复原形之后在他的人身上也有着同样的伤或别的损害。

这位散茂斯先生著作颇多,此外我还有他的名著《变狼人》《巫术的历史》与《巫术的地理》,就只可惜他是相信世上有巫术的,这又是非圣无法故该死的,因此我有点不大敢请教,虽然这些题目都颇珍奇,也是我所想知道的事。吉忒勒其教授(G.L.Kittredge)的《旧新英伦之巫术》(Witchcraft in Old and New England,一九二九)第十章变形中亦云:

关于猫巫在兽形时受害,在其原形受有同样的伤,有无数的近代的例证。

在小注中列举书名出处甚多。吉忒勒其曾编订英国古民谣为我所记忆,今此书亦是我爱读的,其小序中有一节云:

有见于近时所出讲巫术的诸书,似应慎重一点在此声明,我并不相信黑术(案即害他的巫术),或有魔鬼干预活人的日常生活。

由是可知他的态度是与《僵尸》的著者相反的,我很有同感,可是文献上的考据还是一样,盖档案与大众信心固是如此,所谓泰山可移而此案难翻者也。

话又说了回来,老姨却并不曾变猫,所以不是属于这一部类的。这头猫在老姨只是一种使,或者可称为鬼使(Familiar spirit)。茂来女士(M.A.Murray)于一九二一年著《西欧的巫教》(The Witch-cult in Western Europe),辨明所谓巫术实是古代的原始宗教之余留,也是我所尊重的一部书,其第八章论使与变形是最有价值的论断。据她在这里说:

苏格兰法律家福布斯说过,魔鬼对于他们给与些小鬼,以通信息,或供使令,都称作古怪名字,叫着时它们就答应。这些小鬼放在瓦罐或是别的器具里。

大抵使有两种,一云占卜使,即以通信息,犹中国的樟柳神,一云畜养使,即以供使令,犹如蛊也。书中又云:

畜养使平常总是一种小动物,特别用面包牛乳和人血喂养,又如福布斯所云,放在木匣或瓦罐里,底垫羊毛。这可以用了去对于别人的身体或财产使行法术,却决不用以占卜。吉法特在十六世纪时记述普通一般的所信云:巫有她们的鬼使,有的只一个,有的更多,自二以至四五,形状各不相同,或像猫,黄鼠狼,癞虾蟆,或小老鼠,这些她们都用牛乳或小鸡喂养,或者有时候让它们吸一点血喝。

在早先的审问案件里巫女招承自刺手或脸,将流出来的血滴给鬼使吃。但是在后来的案件里这便转变成鬼使自己喝巫女的血,所以在英国巫女算作特色的那冗乳(案即赘疣似的多余的**),普通都相信就是这样舐吮而成的。

吉忒勒其教授云:

一五五六年在千斯福特举行的伊里查白时代巫女大审问的第一案里,猫就是鬼使。这是一头白地有斑的猫,名叫撒但,喝血吃。

恰好在茂来女士书里有较详的记载,我们能够知道这猫本来是法兰色斯从祖母得来的,后来她自己养了十五六年,又送给一位老太太华德好司,再养了九年,这才破案。因为本来是小鬼之流,所以又会转变,如那头猫后来就化为一只癞虾蟆了。法庭记录(见茂来书中)说:

据该妪华德好司供,伊将该猫化为蟾蜍,系因当初伊用瓦罐中垫羊毛养放该猫,历时甚久,嗣因贫穷不能得羊毛,伊遂用圣父圣子圣灵之名祷告愿其化为蟾蜍,于是该猫化为蟾蜍,养放罐中,不用羊毛。

这是一个理想的好例,所以大家都首先援引,此外鬼使作猫形的还不少,茂来女士书中云:

一六二一年在福斯东地方扰害费厄法克思家的巫女中,有五人都有畜养使的。惠忒的是一个怪相的东西,有许多只脚,黑色,粗毛,像猫一样大。惠忒的女儿有一鬼使,是一只猫,白地黑斑,名叫印及思。狄勃耳有一大黑猫,名及勃,已经跟了她有四十年以上了。她的女儿所有鬼使是鸟形的,黄色,大如鸦,名曰啁唿。狄更生的鬼使形如白猫,名菲利,已养了有二十年。

由此可知猫的地位在那里是多么高的了。吉忒勒其教授书中(仍是第十章)又云:

驯养的乡村的猫,在现今流行的迷信里,还保存着好些他的魔性。猫会得吸睡着的小孩的气,这个意见在旧的和新的英伦(案即英美两国)仍是很普遍。又有一种很普遍的思想,说不可令猫近死尸,否则会把尸首毁伤。这在我们本国(案即美国)变成了一种高明的说法,云:勿使猫近死人,怕他会捕去死者的灵魂。我们记得,灵魂常从睡着的人的嘴里爬出来,变成小老鼠的模样!

讲到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老姨的猫是属于这一类的畜养使,无论是鬼王派遣来,或是养久成了精,总之都是供老姨的使令用的,所以跨了当马骑正是当然的事。到了后来时不利兮骓不逝,主人无端中了流矢,猫也就殉了义,老姨一案遂与普通巫女一样的结局了。

我听人家所讲猫的故事里,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即是猫替猴子伸手到火炉里抓煨栗子吃,觉得十分好玩,想拿来做文章的主题,可是末了终于决定借用这老姨的猫。为什么呢?这件故事很有意思,因为这与中国的巫蛊和欧洲的巫术都有关系,虽然原只是一篇志异的小说。以汉朝为中心的巫蛊事情我很想知道,如上边所已说过,只是尚无这个机缘,所以我在几本书上得来的一点知识单是关于巫术的。那些巫,马披,沙满,药师等的哲学与科学,在我都颇有兴趣而且稍能理解,其荒唐处固自言之成理,亦复别有成就,克拉克教授在《西欧的巫教》附录中论一女所用飞行药膏的成分,便是很有趣的一例。其结论云:

我不能说是否其中那一种药会发生飞行的感觉,但这里使用乌头(Aconite)我觉得很有意思。睡着的人的心脏动作不匀使人感觉突然从空中下坠,今将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与使心脏动作不匀的乌头配合成剂,令服用者引起飞行的感觉,似是很可能的事。

这样戳穿西洋镜似乎有点杀风景,不如戈耶所画老少二女白身跨一扫帚飞过空中的好,我当然也很爱好这西班牙大匠的画;但是我也很喜欢知道这三个药方,有如打听得祝由科的几门手法或会党的几句口号,虽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唯能多察知一点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悦。茂来女士更证明中古巫术原是原始的地亚那教(Diana-Cult)之留遗,其男神名地亚奴思,亦名耶奴思(Janus),古罗马称正月即从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亚那之徒即所谓巫,其仪式乃发生繁殖的法术也。虽然我并不喜欢吃菜事魔,自然更没有骑扫帚的兴趣,但对于他们鬼鬼祟祟的花样却不无同情,深觉得宗教审问院的那些烤打杀戮大可不必。多年前我读英国克洛特(E.Clodd)的《进化论之先驱》与勒吉(W.E.H.Lecky)的《欧洲唯理思想史》,才对于中古的巫术案觉得有注意的价值,就能力所及略为涉猎,一面对那时政教的权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惧,看了心惊眼跳,不能有隔岸观火之乐,盖人类原是一个,我们也有文字狱思想狱,这与巫术案本是同一类也。欧洲的巫术案,中国的文字狱思想狱,都是我所怕却也就常还想(虽然想了自然又怕)的东西,往往互相牵引连带着,这几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压迫之一。想写猫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为这缘故。该姨的确是个老巫,论理是应该重办的,幸而在中国偶得免肆诸市朝,真是很难得的,但是拿来与西洋的巫术比较了看也仍是极有意思的事。中国所重的文字狱思想狱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异端皆非圣无法,儒教的文士谄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与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随时代过去,其一则不可也。我们今日且谈巫术,论老姨与猫,若文字狱等亦是很好题目,容日后再谈,盖其事言之长矣。

附记

黄汉《猫苑》卷下引《夜谈随录》,云有李侍郎从苗疆携一苗婆归,年久老病,尝养一猫酷爱之,后为夜星子,与原书不合,不知何所本,疑未可凭信。

猫头鹰

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卷下,“流离之子”条下云:

流离,枭也,自关而西谓枭为流离。适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鹠鷅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

赵佑《校正》案语云:

窃以鸮枭自是一物,今俗所谓猫头鹰,谓即古之鸮鸟一名休鹠者,人常捕之。头似猫而翼尾似鹰,目昼昏夜明,故捕之常以昼,其鸣常以夜,如号泣。哺其子既长,母老不能取食以应子求,则挂身树上,子争啖之飞去。其头悬着枝,故字从木上鸟,而枭首之象取之。以其性贪善饿,又声似号,故又从号,而枵腹之义取之。

枭鸱害母这句话,在中国大约是古已有之。其实猫头鹰只是容貌长得古怪,声音有点特别罢了。除了依照肉食鸟的规矩而行动之外,并没有什么恶行。世人却很不理解他,不但十分嫌恶,还要加以意外的毁谤。中国文人不知从那里想出来地说他啄母食母,赵鹿泉又从而说明之,好像是实验过的样子,可是那头挂得有点蹊跷,除非是像胡蜂似的咬住了树枝睡午觉。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六有一则云:

乙卯二月,余在籍,一日喧传涤岑有大树自鸣,闻者甚众,至晚观者亦众。以爆驱之,声少歇;少顷复鸣,如此数夜。其声若人长吟,乍高乍低,不知何怪,言者俱以为不祥,后亦无他异。有老人云,鸮鸟生子后即不飞,俟其子啄其肉以自哺。啄时即哀鸣,数日食尽则止。有人搜树视之,果然。可知少见多怪,天下事往往如是也。

还有一本什么人的笔记,我可惜忘记了,里边也谈到这个问题,说枭鸟不一定食母,只是老了大抵被食,窠内有毛骨可以为证。这是说他未必不孝,不过要吃同类,却也同样地不公平,而且还引毛骨证明其事,尤其是莫须有的冤狱了。英国怀德(Gilbert White)在《色耳邦自然史》中所说却很不同,这在一七七三年七月八日致巴林顿氏第十五信中:

讲到猫头鹰,我有从威耳兹州的绅士听来的一件事可以告诉你。他们正在挖掘一棵空心的大秦皮树,这里边做了猫头鹰的馆舍已有百十来年了,那时他在树底发见一堆东西,当初简直不知道是什么。略经检查之后,他看出乃是一大团的鼷鼠的骨头(或者还有小鸟和蝙蝠的),这都从多少代的住客的嗉囊中吐出,原是小团球,经过岁月便积成大堆了。盖猫头鹰将所吞吃的东西的骨头毛羽都吐出来,同那鹰一样。他说,树底下这种物质一共总有好几斗之多。

姚元之所记事为乾隆六十年,即西历一七九五,为怀德死后二年,而差异如此,亦大奇也。据怀德说,猫头鹰吞物而吐出其毛骨,可知啄母云云盖不可能。斯密士(R.B.Smith)著《鸟生活与鸟志》,凡文十章皆可读,第一章谈猫头鹰,叙其食鼠法甚妙:

驯养的白猫头鹰——驯者如此,所以野生者抑或如此——处分所捉到的一个鼷鼠的方法甚是奇妙。他衔住老鼠的腰约有一两分钟,随后忽然把头一摆,将老鼠抛到空中,再接住了,头在嘴里。头再摆,老鼠头向前吞到喉里去了,只剩尾巴拖在外边,经过一两分钟沉思之后,头三摆,尾巴就不见了。

上边又有一节讲他吐出毛骨的事,不辞烦聒,抄录在这里,因为文章也写得清疏,不但可为猫头鹰作辩护也。

他的家如在有大窟洞的树里的时候,你将时常发见在洞底里有一种软块,大约有一斗左右的分量,这当初是一个个的长圆的球,里边全是食物之不消化部分,即他所吞食的动物的毛羽骨头。这是自然的一种巧妙安排,使得猫头鹰还有少数几种鸟如马粪鹰及鱼狗凡是囫囵吞食的,都能因了猛烈的接连的用力把那些东西从嘴里吐出来。在检查之后,这可以确实地证明,就是猎场监督或看守人也都会明白,他不但很有益于人类,而且向来人家说他所犯的罪如杀害小竹鸡小雉鸡等事他也完全没有。在母鸟正在孵蛋的树枝间或地上,又在她的忠实的配偶坐着看护着的邻近的树枝间,都可以见到这些毛团保存着完整的椭圆形。这软而湿的毛骨小块里边,我尝找出有些甲虫或赃螂的硬甲,这类食物从前不曾有人会猜想到是白猫头鹰所很爱吃的。德国人是大统计学家,德国博物学者亚耳通博士曾仔细地分析过许多猫头鹰所吐的毛团。他在住仓猫头鹰的七百另六个毛团里查出二千五百二十五个大鼠,鼷鼠,田鼠,臭老鼠,蝙蝠的残骨,此外只有二十二个小鸟的屑片,大抵还是麻雀。检查别种的猫头鹰,其结果也相仿佛。据说狗如没有骨头吃便要生病,故鼠类的毛骨虽然是不消化的东西,似乎在猫头鹰的消化作用上却是一种必要的帮助。假如专用去了毛骨的肉类饲养猫头鹰,他就将憔悴而死。

这末了的一句话是确实的,我在民国初年养过一只小猫头鹰,不过半年就死了,因为专给他好肉吃,实在也无从去捉老鼠来饲他。《一切经音义》七引舍人曰,狂一名茅鸱,喜食鼠,大目也。中国古人说枭鸱说得顶好的恐怕要算这一节了吧。

中国关于动物的谣言向来很多,一直到现在没有能弄清楚。螟蛉有子的一件梁朝陶弘景已不相信,又有后代好些学者附议,可是至今还有好古的人坚持着化生之说的。事实胜于雄辩,然而观察不清则实验也等于幻想。《酉阳杂俎》十六广动植中云:

蝉未脱时名复育,相传言蛣蜣所化。秀才韦翾庄在杜曲,尝冬中掘树根,见复育附于朽处,怪之,村人言蝉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视之,腹中犹实烂木。

即其一例。姚元之以树中鸣声为老鸮被食,又有人以所吐毛骨为证,是同一覆辙,但在英国的乡下绅士见之便不然了,他知道猫头鹰是吞食而又吐出毛骨的,这些又都是什么小动物的毛骨。中国学者如此格物,何能致知,科学在中国之不发达盖自有其所以然也。

乌鸦与鹦鹉

古人观察事物,常有粗枝大叶的地方,往往留下错误,这样地方后人当纠察补正,不宜随和敷衍,继承下去。举一个例,如自然物之伦理化便是。

第一是自然中之无生物,不过近似譬喻罢了,也还没有什么,如《老子》中说:“疾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第二是生物,这便很成为问题,因为人类的伦理关系不是生物界所有的。最显著的两个例,是羔羊跪乳,与乌鸦反哺。这两句话已经成了口头禅,常听见人说,其实却是错误的,因为与事实不符。我们的确看见,小羊吃奶的时候把两只腿折了跪下来,但是这里跪的意义很不相同。即是人们把跪拜看作很严重的事,乃是人类历史上的近事,羔羊是不会有这种观念的,所以它的折腿完全为的自己的方便,不关道德事的。还有那乌鸦,窠在高树上,很难看得清楚,但是燕子在人家檐下或是堂前做窠,可以看得明白,母燕衔了虫类回窠的时候,小燕子都昂着头,张着嘴,等候哺食,有时小燕的嘴便直伸入母燕的口中去,在头脑混沌的书生见了,可能把它们的关系颠倒了,认为小燕是在反哺哩。生物的生活规则是为谋种族生存,以求得个体的生存为本,所以在人类以外的动物社会里,伦理第一原则是“子为母纲”,到得知道父母子女相互的关系,规定两方面有互相供养的义务,那是人类特有的伦理,在羊和乌鸦之间是还未曾发见的。

还有,以为动物与人类有同样的理智,所以有同样的技能,这也是错误的。语言是人所特有的一种技能,如今说动物也有,便是幻想,如猩猩及鹦鹉等是。动物园里的黑猩猩虽然能吃大菜,抽雪茄烟种种技艺,却不能说话,这有事实证明。鹦鹉和八哥能够模仿人的说话,这是事实,但它也是模仿为止,不能了解它的意义,来和人对话。中国笔记和小说里说它们懂人讲话,同人一个样子,那是没有根据的。唐人宫怨诗云:“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今人题画,五色鹦鹉上题句云:“汝好说是非,有话不在汝前头说。”都是不合事实。但唐朝人作诗尚可,若作普通道理,则讲不过去,画也只能当作讽刺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