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近年来农村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相关期刊论文非常多,专著也不少。但总的来说,从教育政策评价的角度来对“新机制”进行讨论的文献并不丰富。
最早对“新机制”进行系统调研和分析的是东北师范大学的邬志辉。2008年邬志辉出版了专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从教育财政的视角对“新机制”进行了全面的探讨。该著作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进行了系统回顾,并根据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不仅如此,在肯定“新机制”作用的同时,该著作还从教师工资、公用经费、“普九”债务、学校乱收费等方面进行专题分析,提出了具有历史深度和现实意义的政策建议[13]。另外,较早对“新机制”展开讨论的是西北师范大学的王嘉毅和北京大学的丁延庆,他们早在2008年就分别对“新机制”的实施情况展开调查研究。王嘉毅在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进行调研,认为财政投入不足仍然是“新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且中央有必要进一步加大贫困家庭的补助[14]。丁延庆等人2007年5~6月对中部和东部地区166所中小学进行抽样调查。通过对比“新机制”实施前后农村地区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收支状况,肯定了“新机制”政策的积极作用,认为该措施确实有效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经费的保障情况。但同时也指出,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而且对于贫困家庭和寄宿学生来说,“一补”的政策额度过低不足以为这些弱势学生提供足够的支持[15]。随后,华中师范大学范先佐也进行了相关研究。虽然没有直接对“新机制”进行调研,但是利用其他课题调研的相关数据,范先佐首先肯定了“新机制”的成效,同时也指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中央财政“挤出效应”、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过低所造成的问题。为此,范先佐提出了五点政策建议,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创新经费管理方式等[16]。在此基础之上,付卫东等人利用湖北省的数据,对“中央财政挤出效应”进行了专门讨论。付卫东认为,“挤出效应”确实存在,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不中立”和地方政府努力程度不够,因此,中央需要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创建激励约束制度和创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机制[17]。
云南财经大学的张丽华和上海财经大学马国贤等人也开展较为重要的研究。张丽华等人主要依托2006年自然科学基金西“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公共投入保障制度设计研究”展开调查,对以县为主、转移支付、教育费附加、公共投入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思,提出了“委托地方政府办学、中央政府承担经费”“教育税”“义务教育债券”等制度改革建议[18]。马国贤等人依托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教育支出绩效评价研究中心项目,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进行一次调查,收集了大量数据[19]。但是,这两本著作都没有从教育政策评价的角度对“新机制”展开讨论。北京师范大学杜育红等人也较早地对义务教育财政问题展开研究,并专门讨论了农村义务教育财政监测与评价体系的相关问题[20]。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评价上,杜育红等人将重点放在“财政投入努力程度”这一指标上,构建了“省本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努力程度评价指标体系”和“县本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努力程度评价指标体系”,较为全面地对省级和县级政府的教育投入努力程度进行评价。
从以上文献的梳理来看,目前对于“新机制”政策的研究较为丰富,但是这些文献大多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侧重于对“新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缺少评价意识,或者说评价特性不突出。这在无形当中减弱了教育政策评价研究的意义。为了完善这方面的工作,使教育政策评价能够成为教育政策实施的反馈机制,本课题着力于从评价的视角出发,对“新机制”进行研究。正如我们在前文中所提及的,教育政策的评价应当针对政策实施的结果和影响展开评价,因而本研究对“新机制”的评估也是按照此思路进行。另外,本研究认为,监测与评价不应当割裂,而应当同时开展,故本研究借鉴逻辑框架法、CIPP模式、影响力评价等政策评估理念,按照背景、投入、产出、结果及影响的逻辑框架建构“新机制”政策的监测与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