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1 / 1)

4.3.1 基本定位

基于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现状、基本特征以及结合参与建设的实践性感受,北京市教委委托专家团队构建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发展阶段模型,并在模型指导下,借鉴美国教育信息化评估STaR表,形成了具有动态过程性和发展性的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是面向过程的评估,是评估数字校园的建设过程、建成的应用系统上线后的应用情况以及应用之后产生的效果,是一个具有动态过程性和发展性的评估,实现了“以评促建”和“以评指建”。

4.3.2 指标体系建模

通过研究,评估覆盖规划、建设、应用和效益四个层面,它们代表了整个数字校园从最初构想到变为现实和产生效益的整个过程,这“四个层面”的评估确保了评估规范具有动态发展性。

1.“规划”评估

“规划”不仅标志着数字校园建设进入准备阶段,同时也决定了未来建成的数字校园形态和发展方向。数字校园实验项目初期开展过程中暴露出了一些共性问题,如信息孤岛、软件孤岛、应用孤岛、投资不合理、大量教育资源重复建设等,这皆是由于数字校园建设在准备阶段缺少统一规划工作造成的。因此,对“规划”的评估,旨在提高数字校园管理者和建设者对该环节的重视程度,思考如何对数字校园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解决孤岛难题,促进数据和资源共享等。对该层面的评估包括建设前的实际调研工作和需求分析,数字校园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建设经费的预算问题等内容,重点关注规划方案是否关注学校未来几年的发展,是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突出特色,建设所需要预算是否合理准确。

2.“建设”评估

在“建设”阶段,我们首先要明确数字校园建设的具体内容和关键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对策。比如,通过遵守统一的数据规范解决信息孤岛问题,通过强调数字校园软环境建设以防止学校片面追求“硬指标”建设,通过强调领导力和师生信息素养以引起学校对这些问题的重视,通过添加特色应用建设引导学校结合校本特色进行应用创新。其次,要强调建设的规范性,以及实施方案、工程管理、建设采用的技术路线、经费投入等的规范性,保障数字校园建设顺利完成。最后,要关注数字校园的未来,建设具有开放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的数字校园,开阔人们的建设理念与思路。这一维度包括对效益层面的评估,这一层面的评估是面向结果的评估,主要关注数字校园的建设对师生、学校、区内其他学校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包括一些显性的方面,如获奖情况、环境提升、社会评价和教学效率提升等方面,还关注各类用户的信息化生存。

综上,对该层面的评估要包括是否依据科学的规划方案完成了建设及建设取得的成果,关注点包括数字校园领导力建设、保障机制、各应用系统的开发(如管理交流类应用系统、教育教学类应用系统和生活服务类应用系统等)、数据资源共享的实现(如建设时是否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互操作规范,资源库的建设等)以及特色应用建设等内容。

3.“应用”评估

“应用”发展是数字校园建设的关键环节,体现北京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方向的转变——由关注建设转向关注应用,在评估中需要通过一些改变,如加大分值以突出该阶段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强调各类学校对校本资源的过程性累积,借助技术手段搜集隐性的教育教学资源。所以,除了对系统或平台中数据、资源和信息的过程性积累量的评估,还需要增加与学校核心业务相关的行为改变等方面的鉴定,包括描述出教师如何应用建设的系统来支撑日常的教学过程和专业发展,学生如何利用技术来辅助自主学习等。对该层面的评估包括所建设的各类业务系统的应用情况等。对于这些情况,我们可以从后台的数据统计结果得出,包括各个系统的注册登录情况、网页的点击率、资源的上传下载情况,也可以随机访谈和实地观察,以了解管理者、教师和学生对所建系统的使用状况。对于中小学的核心业务——教育教学的相关业务系统的应用、家校互动和特色应用,我们需要重点关注。

4.“效益”评估

“效益”层面的评估,即数字校园建设并使用起来之后带来了什么。它主要衡量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所带来的效益如何,是否提升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否促进了数字校园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关键。数字校园建设要能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建设时所采用的技术要便于后期进一步发展与维护。

对效益层面的评估是面向结果的评估,不仅关注数字校园的建设对师生、学校、区内其他学校和社会产生的影响,包括一些显性的如获奖情况、环境的提升、社会的评价和教学效率的提升等方面,而且关注各类用户的信息化生存现状和主观感受,体现出“面向服务和以人为本”的建设宗旨,实现了技术为人服务的基本思想。因此,评估需要增加“用户幸福感”等非量化指标项,以判断数字校园是否真正地为人类带来便利和快捷、高效的服务。对该层面的评估包括前面三个方面对学校综合发展的影响,如学校的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师生的信息素养管理效率提高,交流更加快捷,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以及对外辐射作用增强。

其中,应用层面和效益层面的评估在中小学数字校园整体评估中所占份额偏多,这反映出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方向——由建设向应用转变。

从四个层面进行评估,实现了以评促建和以评指建。

4.3.3 指标权重分布

在面向过程评估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基本框架中设定了四个一级指标——规划层面、建设层面、应用层面和效益层面,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含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该指标体系共有4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以及若干个三级指标。一级指标项坚持评估的“四个层次”,二级指标项是对一级指标项的细化。其中,考虑到数字校园建设的起点水平不同和动态发展性,在二级指标项中增加了一些后标注为O的指标项(Option,代表“可选”),它们代表着高层次数字校园的发展。考虑到实验校的差异性及建设目标不同,这些指标分值可在评估时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其所提出的要求,调整到本指标所在一级指标范围内的其他项中。完全采用这3项进行评估的学校,其总分将被奖励这3项评估得分(满分为8分)的25%的得分。

我们对C1至C4指标项增加了备注说明——“建议每个学校可以侧重不同方面进行组合”,即考虑到不同学校的教育教学特点和实际需求不同,在实际建设中可能侧重方面有差异,因此允许学校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灵活选择和自由组合。评估将视学校实际情况而重新调整分值。

表4-1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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