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的发展过程(1 / 1)

4.2.1 发展过程回顾

数字校园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包括规划、设计、实施、应用、评估、优化等多个环节。在建设过程中,管理部门、行政部门以及各建设学校注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在校教职工、学生、家庭和社会的多方参与,因此,对数字校园建设进行评估具有多重复杂性。从整体来看,“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是建设项目,更侧重于数字校园“建设”。伴随着数字校园的发展,信息技术融入学校教育教学过程的深度逐渐加深,就会更侧重于数字校园“应用”,进而更能呈现出发展水平特征。因此,就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历程回顾来看,整个指标体系建构适应了这一内在特征要求。

为适应数字校园建设要求,北京市首开先河,在持续行动研究的基础上,于2014年6月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学校评估)》,这也是北京市建立的首套专门针对数字校园建设的指标体系。这套体系包括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等维度指标,旨在对数字校园实验校建设和应用情况开展评价,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用”。这套指标体系为当时的数字校园建设提供了指导和决策依据,对项目建设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随着北京市数字校园实验工作的快速发展,原有评价指标体系已不再适应当前发展阶段,不利于引导学校转变“重建设、轻应用”的传统思路,需要聚焦信息化深度融合和应用创新模式,强化对实际效益的考察。经过新一轮的研究,2016年6月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评估指标》。

由此,在数字校园实验项目推进下,形成了系统化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评估指标框架。这一框架由两个指标体系构成,即建设评估与应用评估。其中,建设评估也是指向应用的。依托这两个评估体系,数字校园从“建设态”走向了“常态化项目态”,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进入了常态化发展阶段。

在上述指标体系研制过程中,我们对中小学数字校园的发展进程做了深入的研究,基于国内外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比较分析,从“硬环境”(技术环境)、“软环境”(应用环境)的内涵阐述建构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发展阶段模型。该模型依据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和数字校园软硬环境之间的适配关系(见图4-1左侧),将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基本级、发展级、应用级、融合级和创新级,如图4-1所示。

图4-1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发展的五个阶段

第一级,基本级。学校领导意识到技术促进教育教学的作用,开始改善和提升校园的信息化硬件水平,引进一些应用软件或平台,购买资源库和精品课程,但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性不高。学校颁布相关政策和组织简单培训,大部分教师和工作人员都能够使用信息技术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务,如制作课件,浏览校园信息,在论坛发帖等,学生在学习中使用技术的概率不高。信息技术在校园中的应用停留在管理与交流层面上。

第二级,发展级。学校领导非常重视学校的信息化建设,通过规划合理地购买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对部分系统进行集成,与其他学校或区信息中心进行优质资源共享,以政策手段推动在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使用信息技术,实现无纸化办公,并通过组织培训来提升在校师生的信息素养,使大部分教师都能够在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其教学与专业技能的提升。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使用技术帮助学习与知识拓展。教学平台和交流平台访问量较高。

第三级,应用级。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地购买或置换硬件、软件和资源等,实现系统的集成整合以及在区范围内进行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在建设和开发时采用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90%的教师都能在日常教学中较好地实现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并促进教学与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在平时也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信息技术在校园中的应用从管理交流层面迁移到教育教学核心层面,并且在技术应用方面能发挥出新意与特色。

第四级,融合级。学校硬件设施水平较高,并且应用系统集成性强,相关业务高度整合,能较好地支持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领导具有开阔的信息化视野和先进的国际观,全校师生和工作人员在教学、学习和工作中使用信息技术的行为变得日常化和灵活化,具有较好的信息素养。基本实现精细化管理、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整合,学生使用信息技术进行自主性、合作性、探究性学习。用户具有较高的体验性,感受到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快捷方便和灵活高效。学校能够结合本校的办学特色进行技术应用的创新,凸显数字文化,整合、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第五级,创新级(理想级)。学校的硬件设施水平高,系统、平台、资源都遵循统一的数据标准,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在广大范围内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数字校园软件设施具有开放性和可扩展性,能很好地支持教学、教研、学习、管理和服务。实现高效、精准的信息化管理,支持教师的有效教学,发展互动式教学,课堂教学与在线学习深度融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创新,突破教育教学时空的限制,实现移动学习、在线学习、自主学习,丰富校园文化,拓宽学校的时空维度。以面向服务为基本理念,基于泛在互联通信网络技术,构建业务流畅、资源共享、智能灵活的教育教学环境。

基于对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的认识,我们认为,构建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评估体系也必将是一个伴随实践而持续发展、深化的进程,需要结合时间、地域、区情、校情等要素动态优化。基于上述理解,下面对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发展评估体系框架的两阶段发展进程进行介绍。

4.2.2 阶段1: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第一阶段的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是伴随“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的驱动而进行的,其发展是为了有效引导项目实施,提升项目实施绩效,它以课题研究的方式,采用文献分析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特尔斐法等,主要分三个阶段完成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的研究。评估指标体系行动研究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确定评估的“四个层面”;第二阶段,确定一级和二级指标项;第三阶段,确定三级指标项并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规范。如图4-2所示。

图4-2 评估指标体系行动研究过程

2009年4月,北京市教委启动了“北京市中小学信息化规划及数字校园评估规范研究”项目,通过文献调研国际上发达国家、国内代表性区域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信息化发展现状,同时开展实地调研,对包括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国内外中小学针对基础教育领域信息化评估的关注重点开展调研,初步确定了数字校园实验项目评估的三个层面,即建设、应用和效益。

2010年7月,北京市教委进一步启动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规划及评估实施方案研究项目”,对数字校园评估规范开展进一步的细化研究,在一级维度基础上,细化二级指标项,修改、调整和落实指标项分值,以形成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在这一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走访”等研究活动形式,将评估指标做细、做实。

2010年11月,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培训会上,项目组面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初步评价框架获得了一线学校负责人员的肯定。与此同时,经反馈发现,与会人员对数字校园建设的内涵和重点以及技术与教育之间的关系认识不全面,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明确与引领。此外,北京市教委在对第一批29所数字校园实验校建设方案的评审中发现,一线学校在这一阶段的建设方案中存在着“重硬轻软、重建设轻应用,方案容易大而全”等问题。因此,北京市教委在数字校园评估中对数字校园的“规划”给予了关注,并将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的评估框架拓展到四个层面,即规划、建设、应用和效益,如图4-3所示。

图4-3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的“四个层面”

2011年3月,结合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方案交流会的召开,项目组就评估体系的一级指标项和二级指标项的适切度再次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期,项目组邀请了一些数字校园建设走在全市前列的学校管理者和区信息中心主任,围绕研制中的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系列研讨。项目组走访了北京市朝阳区实验小学、北京市海淀区七一小学、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学校、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等学校,综合问卷、调查、研讨反馈等结果对指标项内容和分值做出了调整。

2011年6月,北京市教委启动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评估规范实施方案”(新一期)项目,就评估指标体系建构进一步结合专家咨询、各区反馈开展提交前的调整,于2012年4月正式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形成了适应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的研究成果,即“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是一个理论体系框架建构的过程,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理念与一线学校实践深度融合的过程,是一个将数字校园建设这一复杂任务“简单化”和“概括化”的过程,为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本评估规范是面向过程的评估,在数字校园实验校主要应用系统上线至少两年以后才能实施。同时,该评估规范是为促进中小学数字校园的建设和发展而制定的,用以指导不同水平的数字校园建设,而非数字校园发展水平评估。

4.2.3 阶段2:数字校园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2014年12月,伴随第一批29所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验收评估工作的完成,第二批38所数字校园实验校建设工作的开展,数字校园实验项目的评估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即数字校园应用水平评估的发展阶段,由此,我们启动了数字校园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2014年建立的指标体系重在“评项目、推建设”,核心是从学校项目实施的角度给予评价。与此不同,2015年、2016年已处在数字校园发展新阶段,对数字校园的绩效评价也不能停留在推动项目的层面,而是要深入评价其常态应用程度与实际效益的层面。评价指标体系的变革直接反映了数字校园工作指导思想的变革。无论学校信息化建设怎样精彩宏大,最终判定其优劣的核心标准依然回归到应用情况,回归到“信息化支撑教与学”的本源,强化对实际效益的考察,并进一步聚焦到信息化深度融合、应用创新和发展态势。因此,新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最初就定位为“数字校园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意在围绕各领域、各层次的应用情况,多角度描绘数字校园实际效益。

基于这一思路,2015年12月,北京市教委启动了“北京市数字校园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第一轮专家咨询与学校调研,深入结合学校建设应用的突出成果、集中关切和普遍特点,针对当时数字校园建设依然存在的“重建设、轻应用”的问题,从“教与学”核心业务定位入手,多角度分析其成因、表象,通过逆向思维,由问题入手,明确了三个方面的核心矛盾点:一是信息化在教育教学及管理中是否实际应用;二是通过实际应用使学生、教师、学校分别取得了哪些实际效益;三是哪些手段、条件、资源将制约学校信息化的发展。同时,对北京市数字校园发展阶段的认知也基本达成共识,即当前已进入深化应用阶段,应用深度、应用实效、持续发展能力正逐步成为当前关注重点,因此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必须将应用深度、应用实效、持续发展能力作为考察重点。

通过持续研究分析,指标体系雏形逐步清晰。2016年3月,“数字校园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三级指标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以“应用情况”“实际效益”“持续发展”3项一级指标引领,以“教育教学”“教育管理”等11项二级指标为框架,共31项三级指标构成核心评价项。

2016年6月,北京市教委进一步细化了三级指标下的评分依据,给出了操作层面的实践指导,明确了具体可量化的评分项,《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评估指标》正式发布。

在此基础上,2016年年底开展的全市数字校园星级示范校评选活动首次应用这套评价指标开展评选,其操作性强,契合学校特点,直指学校痛点,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发挥了显著的指导作用。

实践证明,只有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业务并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才有可能获得实际效益,从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其建设才有可能被认为是成功的。北京市教委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根据实践效果,遵循信息化发展客观规律,适时调整思路,逐步回归教育教学核心业务,再度完善扩展,形成了信息化应用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从学校核心业务角度考察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的支撑作用,重点聚焦信息化应用情况和实际效益,关注技术与业务的创新融合,加强对可量化指标的考察,在现阶段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为全市数字校园评估提供了参考和指导,为引领数字校园发展方向提供了重要的风向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