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意义
建设中小学数字校园绝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校园网提升,不是软硬件系统的堆砌,不是一种模式化的框架,而是要挖掘教育信息化的丰富内涵,实现技术发展与教育理念更新,并将它们真正有机地结合起来,开辟一条信息化时代下的数字教育创新之路,实现教育公平、优质、特色和创新发展,促进学校核心业务水平的提升。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定位为以学校为主体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一项整体化、系统性工程,是推进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整体从“接触、应用”迈向“整合、创新”阶段的发展途径,是构建数字时代背景下的一种新的教育信息化环境和新的教育形态。北京市自2009年启动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校工作时起,就面临着一系列需要回答的问题。例如:面对数字校园建设发展的丰富内涵、巨大的挑战性、发展的多途径化,如何覆盖具有广泛差异性的数字校园发展形态与内涵?在大的方向上,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在全市范围内要引导什么?
因此,北京市迫切需要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一方面指导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另一方面衡量与评估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成果与效益。开展实验校的建设评估,并在优化、验证的基础上,向区域性数字校园建设评估标准的方向努力,以推进更多数字校园建设工作的开展。评估指标体系具有地域性和动态性,基于实际需求以及实际问题的解决,基于不同类型的学校、处于数字校园建设不同阶段的学校对应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
综上,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实验工作一开始就被列入全市基础教育重点工作之中,初始目标聚焦在三个方面,其中就包含制定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促进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在全市逐步推广和实施,研制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数字校园评估自实验校工作开展之日起就被定位为这一工作的核心和主线,它是新时期推动教育信息化深化发展的有效抓手。
4.1.1 引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发展方向
数字校园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它要实现一个从管理者、建设者到各类用户的观念更新,实现各类教育教学资源的重组、优化和共享,实现各类系统的连通和业务的高度整合。因此,市级评估标准中不仅要罗列出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建设的重点和发展趋势,而且要体现出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的建设特点和发展思路,在建设过程中充当着一个科学规范的指挥棒,以指导和引领全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的建设,实现以学校为主体推进区域教育信息化发展,充分调动学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校情及区情,从教育教学业务出发开展数字校园建设。
此外,基于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体系研究,充分调动在京高校资源,在以国际化视角把握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现状、特征、存在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动态性和发展性的规范,是面向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过程的评估依据。北京市教委通过评估规范的引导,帮助实验校明晰地认识和理解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内涵与意义,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立数字校园的建设规范方案,细化建设阶段性目标,明确建设的重点内容。同时,评估规范中积聚国际教育信息化新态势,拓展了中小学的建设视野,使中小学在建设过程中能随时把握技术的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的变迁,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高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学校核心业务中的应用。
因此,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能促进和引领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
4.1.2 评估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的建设成效
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硬件环境的更新、应用软件的开发、资源的建设、师生信息素养的培训等工作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数字校园的建设需要较为庞大的投入,决策者、管理者、建设者、用户和社会都会从心底拷问:“建设数字校园能产生多大的效益?”因此,需要有一个可信度高、可操作性强的评估规范对数字校园建设的过程性成果和效益进行衡量与评估,为人们进行价值判断提供一定的依据,帮助学校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提供改进意见,促进数字校园工作沿着科学的可持续性道路发展。此外,评估规范要考虑到不同学校建设数字校园的起点水平的差异性,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以真正突出效益增量。
因此,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评估与诊断,以衡量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成果和效益,这对于促进数字校园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由于评估规范具有差异性和过程性,因此首先可以面向不同建设起点的学校进行评估,使评估具有针对性和合理性,实现分层指导;其次评估是面向数字校园建设过程的评估,可帮助学校及时发现数字校园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给予建设性、指导性意见,促进数字校园更好地发展。通过评估,信息化的业务主管部门和专家团队可以发现规划数字校园建设中的问题,从而能够及时给予建设性的指导意见,更好地支撑学校各项业务的开展和提高核心业务水平,促进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真正产出教育教学效益。
4.1.3 推动适应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的信息化体系整体发展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是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面向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阶段性趋势,其发展将内在地驱动教育信息化体系的再建构,以超越传统教育信息化发展中的“项目”范式、“技术”范式、“观摩”范式。“项目”范式导致教育信息化建设不可持续、可用性不高,“技术”范式导致教育信息化建设难以有效深入教育教学核心业务,“观摩”范式导致信息技术应用难以常态化地在教育教学中进行应用。数字校园建设将推动教育信息化面向教育教学应用的范式转型,其内在是更新信息化体系,而这一过程是渐进的,具有发展性的,北京市教委通过评估规范可引导市级、各区和学校三个层面的发展,从而建构这一体系。
1.在市级层面
北京市教委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一方面引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内涵的走向和重点,关注数字校园建设的应用情况和产生效益,引领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从建设阶段向应用和效益阶段转变,充分发挥技术对学校核心业务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为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等领导部门指导学校实践工作和衡量建设成效提供依据,在数字校园发展经过一定时期后,展开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然后再引导新一轮区域数字校园建设的规划、建设、应用与评估工作。
此外,数字校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化推进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关键举措,为了解决信息孤岛、应用孤岛、优质教学资源无法共享等问题,北京市推出市级数据互操作规范,旨在统一各中小学建设数字校园规范标准,实现统一的教育信息化管理。基于这些背景,在北京市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评估规范中,尤其需要强调的是数字校园建设要坚持数据标准的规范性,实现各校建设的各类应用系统和平台相互之间能够实现数据交换,以及与市、区级共享大平台进行对接和整合,打破过去学校各自为战、重复建设、系统封闭等局面,加速全市范围内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
2.在区级层面
各区要充分理解市级评估规范精神,积极发挥领导和组织力量,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区的数字校园建设评估实施细则,指导本区各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提醒注意事项,并提供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撑,统一建设规范,实现区域级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环境的建设。
3.在学校层面
各中小学在评估规范精神的引领下,对数字校园建设内涵、重难点及关键问题有了全面的理解,对整个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有了全局性概貌认识,然后结合全校信息化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个体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目标、总体架构、应用系统、保障措施等,以指导实际建设和应用。
在上述发展进程中,市、区、校基于数字校园评估工作的持续推动,建构、优化教育信息化发展生态,建构起适应数字校园发展的新型教育信息化发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