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读与评点] 在母亲八十大寿的时候(1 / 1)

李鸿章家书 董丛林 842 字 1个月前

李鸿章给哥哥写此信的时候,母亲的八十大寿刚过去没有几天,母亲是在长子瀚章的衙署过寿的,故信中问及那里的情形,并说哥哥“酬应多劳,而八旬老亲与年已六旬之子欢颜相对,齿发均未甚衰,实为人间至福”,至于“身外显荣”哪能与此相比。他期望母亲能寿至九十、百岁,与儿子们“白首聚会,捧觞承欢”。信中也告知哥哥他这边(涉北京、天津、保定数处)祝贺母亲寿事的热闹场面、所收礼品和不菲的答谢花销。私人之外,还有“公信”祝贺的。连哥哥辖区两湖地方的“在京诸公”,也送了贺礼,他因此向哥哥告知复谢事宜。信中还说到,宝鋆(佩丈)由他人带来贺信;还有岑毓英(彦卿)更是专来保定为李母拜寿,送礼数包,而自己酌情“略受三四,其珍贵之品碧玉、朝珠等仍璧还”。岑毓英对李鸿章竟“坚意执弟子礼”,也“只好听之”。

此信中也涉及人事问题。关于岑毓英,自保定离开后前赴北京,是哄得李鸿章比较高兴吧,反正这会儿夸他“人有才干,而通书史大义”,断定“必搁不下”,就是说不会悬置起来不授官职的。果真,在闰三月间他就获授贵州巡抚。信中还说到淮系要员张树声(字振轩)。此人曾任江苏巡抚(还兼署过两江总督,后被免职),此际正在北京。查知,他刚刚被授贵州巡抚,而此职很快就改换为了岑毓英,他则改任广西巡抚。贵州、广西应当都属穷省,像李鸿章信中就言及,“贵州停捐以后,公事断难支持”。所谓“停捐”,就是停止捐纳,而“捐纳”也就是有“章法”地卖官鬻爵,这虽说是明显弊政,但也是一笔财政收入,并且在有的省份还很重要,按李鸿章的说法,像贵州在很大程度上当即赖此。

信中还说到丁日昌(雨生)有信告知福建教案的事情,以及“吴春帆病已少愈,不致成废”。吴春帆即吴赞成(字春帆),安徽庐江人氏,曾任船政大臣且短时署理福建巡抚,所患病症看来不轻。信中所说“复奏查办山东各事”的夏子松,即夏同善(字子松),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氏,进士出身,做京官多年,上年冬在兵部侍郎任上被派为江苏学政,受命经过山东时,顺便查访有人对该省巡抚文格(字式岩)的奏参事项,包括对省内黄河灾情奏报不实,赴泰山祀谢神灵时仆从过多,且带家眷,奢侈铺张等事。夏同善当是以未能坐实复奏,李鸿章信中说文格“似无动摇”。

此信中所涉家事,迎请“馆师”是为要项。告诉哥哥已“专弁航海去太仓,迎接姚芷轩馆师”,并且承诺“如其兄随来,暂住亦无不可”,足见对这位新聘馆师的重视和优厚待遇。此人在前边信中曾提到过,是由哥哥联系代订的,至此已有成局,后边数信中对此人也有涉及,并且可知李鸿章对其施教效果颇为满意,有“不愧名师”之赞。李鸿章此信中还说到已亡六弟的家事,尽管看不出昭庆遗孀(信中所谓方儿“婶母”,其实是他妈妈)那里遭遇事情的详细情况,但肯定是不好处置的大事,要不经方何致“忧愤成疾”,他还要“乞假半年,赴皖照料”?从信中“六太太家事至此,唤其(指经方)南归”句,也更可证明。但李鸿章又不同意经方在那里常住,是怕耽误其学业。这年正好是按惯例要在秋天举行乡试,李鸿章打算让经方在皖仅住数月,督导诸弟读书的同时,自己也可以闭户用功,就便参加江南乡试,考试完毕就让他回来,说是这样“似属两有裨益”。至于哥哥打算请假的事情,信中商酌“能否暂缓”,等自己谒陵差事完结回后再行具疏奏请。

[1] 此信原以《致李瀚章》为题,载“新全集”第32册第241—242页,时间标为“光绪四年二月初九日”,年份有误。理由:1、信中述及刚过去母亲八十寿辰,李母生于嘉庆五年(庚申,1800年)二月三日,八十寿辰以虚岁计,是在光绪五年(1879年),李鸿章写此信的二月初九日正好刚过不日。2、信中“转瞬差期入觐”句,是因即将到东陵参加营葬毅皇帝(同治帝谥号)的“奉安礼”事,也是在光绪五年。3、信中所说“来年李兰孙起复”,李兰孙即李鸿藻,其人起复是在光绪六年,信文中说“来年”即指“明年”,写信自在光绪五年。4、信尾标明此信为“直字二百十三号”,与下录“光绪五年三月十二日”信中所说“二月二十七”发“二百十四号书”,序号上正好衔接。故将此信时间改定在“光绪五年”二月初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