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正当岁暮团栾,忽奉简书南去”句,当指光绪四年末,李瀚章奉旨到湖南查办案事。大概情况是这样的:十二月十六日,李瀚章接到朝廷密谕,有人参劾湖南巡抚邵亨豫(字汴生),说他对“各属(涉及益阳、常德、永绥等多处)莠民滋事未能认真整顿”,“性耽安逸,终日诵经礼佛,文酒自娱”,要求严厉惩处,朝廷遂命作为湖广总督的李瀚章前往访查。李氏于同月二十七日抵达湖南省城,经“调核卷宗,周历博访”,于次年正月初五日复奏,说是“湖南通省地方现均绥靖,抚臣迭次办匪尚无贻误”。此事背后,实际有着复杂的人事纠葛。李鸿章信中便议及这一情况,说邵亨豫最初任湖南巡抚时,“湘人士窃窃私议其软弱谦退,恐不胜任”,而现在所谓“因循怠玩,文酒自误”之论,仍然是出自湘人之口。邵氏本不愿再任地方大员,而又恰恰改到湖南这个省份任职,似乎难于在其位上待久。
信中又说到,去秋有人路过天津,言屡对恭亲王奕??(恭邸)说到湘抚不容易做,因为那里的绅士多口舌是非,其意思是怕曾署理巡抚的湖南布政使崇福得到实授(所谓“即真”)。需要说明,崇福的字号似非“星阶”,当时倒是有个名叫崇光的官员字为“星阶”,但他跟这事不怎么沾边,还是崇福的身份合适。要说,李鸿章当不会弄错其人字号,是用以代指,还是什么别的缘故,姑且存疑。这里还是按崇福说。李鸿章信中还说到,曾纪泽(劼刚)曾打算秘密弹劾崇福,免得实授其湘抚之职,虽然为宝鋆(佩翁)所劝止,而其语未必泄露不出去,崇福固然不可升授,而邵亨豫就能久在其职吗?李鸿章也认为,邵亨豫在办湖南“匪案”中并无贻误之处,哥哥和相关人员力持公道,其人如果经此番风波实在不愿意继续在职了,似乎也应劝他慢慢求退(意思是骤退有闹情绪之嫌)。至于哥哥到湖南复查,李鸿章觉得不会有什么难缠的事情,很快厘清复奏就能完成任务了。所以他希望哥哥在“开篆”也就是节后启印(年前放假封印)办公前尽早返回武昌衙署,因为“老母在署,久离殊不放心”。
信中还说到“樊口建闸”的事情,此事在前录信的释读文字中已有大概交代。而李鸿章此信中,特别言及在意见上站在他们兄弟一边的“正派能文”的张廉卿,即湖北武昌人氏张裕钊(字廉卿)。他是曾国藩的四大弟子之一,古文名家,此番发议也有关乎他桑梓“地缘”的“特别资格”,所以李鸿章说他“与京官以耳代目者有别”。其人所持论的,主旨就是在樊口地方筑坝建闸“有害无益”,这自然是让李鸿章兄弟高兴的。李鸿章信中还议及工程技术方面的相关问题。至于信中所指斥的“仍敢出头,可谓胆玩”的胡炳卢,是樊口工程的牵头士绅之一。总之,樊口坝闸是否修筑,这时正当两派意见相持不下之际,李瀚章处境亦颇尴尬,遂有“乞假”打算,李鸿章估计“看此气机,似难准退”,说如另换一个得力的湖南巡抚,也许比较容易卸肩。
信中还涉及人事问题。说宝鋆(宝相、佩翁)开去了国史馆、阅卷大臣差使,这与去年年底翰林院侍讲宝廷在向朝廷的建言中,弹劾到其人有关,而宝鋆“不甚满于清议,恐亦渐萌退志”,也就是连其他职事(时为大学士、军机大臣)也不想再任的意思。所谓“清议”,由“清流派”舆论即可典型体现,其议论时政,纠弹官员,敢于发言,宝廷就是其中健将之一。信中还说到,荣禄(字仲华)开去工部尚书、内务府大臣;因病曾一度请假的军机大臣沈桂芬(字经笙)虽已销假,但病仍未痊愈,不过似乎“尚不为害”。再就是,那个在“滇案”中成为英方和清朝是严惩是力保争议焦点的岑毓英(彦卿),丁继母忧之后这时当是北来了,李鸿章信中说尚未与他见过面。恐怕是有李鸿章对他“面加申斥”的传言吧,故信中向哥哥剖说,“马嘉理案虽办错,亦由更事不多”,自己“何至面加申斥”。还说,其人到京被分配职务的早晚说不定,但“究属有用之才”,意思是应该任用。可也有不巧,这时他偏赶上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也要回到北京,信中“可谓冤家路窄”一语,简直再恰当不过了。
信尾则说到母亲寿辰、身体状况以及哥哥代订馆师的事情。
[1] 此信原以《致李瀚章》为题,载“新全集”第32册第214页,时间标为“光绪四年正月初七日”,年份有误。理由:1、信中“正当岁暮团栾,忽奉简书南去”句,当指光绪四年末李瀚章奉旨赴湖南查办案事(详见释读文字)。2、信中有“汴生初抚湘时”句,汴生为邵亨豫,他由湖北巡抚调任湖南巡抚的上谕是在光绪四年三月初九日发布。3、信中有“荣仲华开去工部尚书”句,荣仲华即荣禄,他开去工部尚书是在光绪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4、除以上三条之事显然皆在光绪四年正月初七日之后外,从信中所涉其他事项,以及此信与上、下各录一信当中所涉及的信之编号情况看,亦皆有助于推定。故将该信时间改定在“光绪五年”正月初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