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位于广州城外,坐落在珠江河口,住的差不多都是外国人。里面有十三栋建筑,由几个中国商人所建,后来租给商人做办公处和厂房。这些建筑都是两层高,用当地的石和砖建造,对于外国人来说,既宽敞,空气又流通。每栋行里都有商店、货舱和供家眷居住的地方。有些更有图书馆、弹子房和挂着巨大吊灯的餐厅。它们还有很大的阳台,可以享受夏日的凉风,大部分外国人都雇有中国用人、厨子和女仆。膳食都是欧洲式的,有鱼、糕饼、火腿、家禽、葡萄酒和面包。穿戴整齐、面貌庄严的中国侍应,静默无声地站在椅子后,服侍主人进餐。行内通用的语言是英语。由1810年至1820年间,英属东印度公司派了二十个年轻人到行内来学习中文,他们把很多中国书籍翻译成英文,包括《大清律例》,好使他们更容易跟中国政府打交道。他们甚至获得批准,可以用中文呈交公文给清政府……
“在1839年,有超过三百名外国人住在十三行,大部分是英国人,还有三十多名美国人,此外是德国人、荷兰人、法国人、丹麦人及其他国籍的人各数名。十三行是最大一条街,整个区域被三条横街分成四个区。第一区有荷兰行、希腊行和新英行。他们称自己为东印度公司。第二区是杂家行,因为有很多不同国籍的商人住在一起,包括旧英行、瑞典行、奥地利行、美国行等。在这两区之间,有一条叫做’猪巷’的小巷。第三区包括明华行(多由葡萄牙人占用)、法国行和西班牙行等。第二区和第三区之间是由旧中华街所分隔。最后一区是属于丹麦行,由新中华街所分隔。丹麦行里有一家咖啡店。在这些街道两旁,布满了中国人经营的小商店,卖食物、衣服、水果、蔬菜、肉类等。另外还有些店卖的东西比较昂贵,譬如象牙雕刻,珍珠项链,黄金、白银的戒指、手镯,丝绸及各种各样的景泰蓝器具和字画。外国人在这里买每一件物品,都要售货员在票据上盖上红印才生效,否则当他们带着这些物品离开广州时,可能会给海关充公。此外,还有两间旅馆,住一晚才收一块钱。有一间餐厅、一间有钟楼的教堂、一间图书馆、一间负责一星期出版报纸两次的印刷店。还有一间医院在猪巷七号,由美国来的伯驾医生主理,负责诊治外国人,间或接收中国病人。
这是一位先祖曾经在林则徐手下做过助手的华裔所描述的晚清广州的“十三行”。千万要记住这个独特的地方和它存在的独特意义。显赫一时的“十三行”,又称“公行”、“牙行”,属于清朝政府设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半官半商的对外机构。
康熙朝一度放宽了海禁政策,来华从事贸易的洋人越来越多。当时的广东地方政府招募了十三家实力雄厚的行商,指定他们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还管代理海关征收关税。从此,中国近代史上出名的“怪物”——广州十三行——便应运而生。
1757年,也就是乾隆二十二年,一道圣旨由京城传向中国的沿海各地,圣旨明令除广州一地之外,停止厦门、宁波等港口的对外开放。这便是通常所说的“一口通商”政策。乾隆爷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将闭关锁国政策推向极致。据说,此事发生在乾隆第二次南巡之后,那年他游历到苏州,亲眼看到江浙一带的海面上洋船如蚁,檣桅如林。地方官员向他汇报说,每年云集苏州港口进行贸易的外国商船多达上千条,而且商船大多都带有武器。这不得不引起乾隆皇帝的警觉,他大概不想让不开化的外夷玷污中华帝国的文明,更不愿中国的其他港口成为第二个澳门,所以对洋人必须严加防范。于是,他回到京城后,便颁布了那道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圣旨。圣旨中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规定:官府不得与洋人直接交往,有关涉及外商的一切事宜交由广州的“十三行”办理。无疑,广州成为当时中国唯一合法的“外贸特区”,“十三行”也成了唯一可以同洋人打交道的准对外机构。因此,皇命特权为行商们带来巨大商机。在此后将近一百年里,他们向清朝政府缴纳的关税,竟占全国税收的40%。当然,他们自己更是肥得流油。有诗为证:“洋船争出是官商,十字门开向二洋。五丝八丝广缎好,银钱堆满十三行。”十三行究竟富到何等程度?据说1822年十三行街着了把大火,火势凶猛,蔓延数日,将价值四千万两的白银和财物毁于一旦,随之岀现了“洋银熔入水沟,长至一二里”,真乃千古奇观也。
其实,早自1686年开始,清政府为应付日益兴盛的进出口贸易,即在广州开设洋货行,洋行的主管称作“行商”。行商大多是家道殷实的中国商人,他们手中握着政府发给的行帖,不仅管理外商的经营活动,经手中外贸易买卖,向大清政府的海关缴纳关税。他们还有一项更为重要的任务,就是在外国人和清政府之间传递公文。如此看来,“十三行”不仅担当商业任务,还负责某种政治职责。这种奇特的现象,皆因清朝一直奉行“人臣无外交”——官人不得与外人直接交往的政策,老百姓更不能跟外国人接触。可是中外之间总得有“外交”吧,那就只能由公行代劳了。
不难想象,十三行是一个不伦不类的机构,坐镇十三行当中的那些行商实际上垄断着中外贸易。他们在清政府官员面前奴颜婢膝、唯唯诺诺,但对洋人却耀武扬威、风光无限,好像他们代表着大清国,比钦差还钦差。不明白缘由的洋人,尊称他们为“官”。确实,他们的权力比官更大。外商的货物须经他们的手才能做成买卖,外商居住广州城,做买卖时又不能轻易外出,一举一动都要接受他们的监督和管理。他们不是官,却是
畸形的闭关政策,自然催生出种种“怪胎”,尤其对外夷的防范几近苛刻。两广总督曾经奏请皇上恩准,颁布《防范外夷条规》:洋商只有在经商期间(每年五月至十月)才可在广州居行,其他时间必须离开。而番妇(洋商的家眷)绝不可踏上王土一步。不仅如此,外国人还不许坐轿子,不许擅自外出,不许在河内划船行乐,不许呈递禀帖,如有陈诉,必须由行商传呈……如此苛政,哪里像对待从事正常贸易的商人,简直是防贼。
洋商千里迢迢来广州做生意,一住就是几个月,不让无故出门,又不让带家眷,如住监牢一般,显然有悖人情世故。清政府这样做自有它的道理:番妇袒胸露臂的不文明打扮,有伤风化。一旦准许她们携儿带女居住广州,肯定会雇佣用人,谁能防止中国人和外国人之间不会发生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外国人来中国做买卖赚钱,又有妻儿老小陪着,便乐不思蜀,不想尽早回国。这些生夷总在我们这儿待着,恐怕是一种不安定因素。清政府的忧虑令人费解,是轻蔑洋人,还是惧怕洋人?
老外真有不守规矩的。1751年夏夫,一个叫老连的荷兰商人,就私自把一名番妇和两名番女带到广州,住在了瑞丰洋行。广州地方官员得知后,如临大敌,立刻敕令她们回澳门居住。此事引起清政府上下不安,随后明文规定:以后须严加防范,凡是夷船到澳门,先要搜查是否私带番妇,有就让其留澳门居住,没有才可放行进关。倘若夷船藏匿不报,企图蒙混过关的,要押解到别处做生意,或连船带人一同驱除归国。如果行商为了讨好洋人,违法接待的,将严惩不贷。严酷的规定,自然引起洋人的不满,引发诸多摩擦和麻烦。俗话说,管得住人,管不住心。人家洋商夫妇两地分居,隔岸相思,一来二去耐不住寂寞,就不管不顾什么王法了,家眷偷偷跑过来团聚。暗中又有行商掩护,曾有不少番妇自澳门偷渡到广州,在商馆小住几日,然后偷偷离去。既然是偷偷摸摸来偷偷摸摸去,官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他去。但断然不能允许明目张胆的违抗者。
偏偏有人要明目张胆地挑衅大清朝的规定。1830年10月4日,英东印度公司驻粤大班盼师带着夫人和一名葡萄牙籍女佣由澳门潜入广州,他们偷偷摸摸地来去也就罢了,竟敢乘坐着中国行商谢治安提供的一顶绿呢大轿,在光天化日之下招摇过市,然后大模大样地进入商馆住下来。此举胆大妄为地违抗清政府的规矩,刺激了清朝官员的敏感神经。他们认为这是英国人不满大清的限制,成心导演的这起番妇入省城事件,目的是公然跟清政府叫板。是可忍,孰不可忍?
几天后,时任两广总督的李鸿宾亲自勒令番妇不得在广州滞留,立刻无条件地返回澳门,同时严令外国人不能乘坐中国的轿子。英商也不示弱,怂恿大班提出抗议,说:英东印度公司的成员在广州一年要待上几个月,清朝当局不让带夫人等一系列限制是不合乎情理的。大班盼师直截了当地说:你们应该以公道仁慈善待外国商人,这样才能相安无事地做买卖。倘若非要通过粗暴苛刻的态度对待外国商人,那么真不知你们还能维持多久。一番话语中暗含着讥讽和威胁。
李总督没工夫跟他犯矫情、磨嘴皮子,10月20日,他让行商警告盼师,限三日之内将番妇遣回澳门,如不遵从,就派兵进入商馆驱除,以示兵威。当行商把通知转述给英国人后,英方不甘示弱,准备调兵抵抗。他们从英海军司令那儿调来百余名士兵,坚守商馆,以武力对抗武力。一时间,十三行内外风云突起,剑拔弩张。行商的头头伍受昌有点儿坐不住了,他知道总督大人才真正是爷,万万得罪不得的,英国人是财神,没他们做生意,钱从哪儿来?想不到的是这回双方都要动真格的,听任这样闹下去,最终倒霉的是行商。伍受昌赶紧出面调停,他使出个缓兵之计,一方面安抚盼师,晓以利害。另一方面哄骗李大人说,盼师身体有恙,需要人照顾,才让夫人陪伴来广州的。一旦盼师病愈,其夫人立刻返回澳门。伍受昌的谎言漏洞百出,但恰恰是这种拙劣的谎言维持住了双方的面子。盼师夫人在广州磨蹭了一个多月,后来带着她的葡萄牙女佣灰溜溜地离开广州,却没能像初来时那么风光地乘坐着绿呢大轿招摇过市。
事态归于平息,大清朝野却因此受到震**。不但把为英商提供轿子的谢治安革去职衔,流放新疆,随后,道光皇帝还亲自颁旨重申:英商不得坐轿子,番妇不得在广州居住。在以后的十来年里,广州再没出现过番妇入城和夷商坐轿子的事件。这不能表明番夷已心悦诚服,他们的不满和抗拒与日俱增,只是时机未到。十年后,机会终于来了。1840年的鸦片战争,他们像虎狼一样扑进来,将大清帝国的傲慢和尊严撕咬得支离破碎、血肉模糊。
当时谁会料到以后会怎么样,清王朝依然我行我素,根本不理会远在英伦半岛的大不列颠人虎视眈眈。东方神秘土地上的一切,仿佛是一块烤熟的牛肉,时时散发着诱人的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