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书不达理,遇挫不反思,自杀要挟死无益(1 / 1)

一个青年人成熟的基本标志,就是自主自立自强,遇到挫折不怨天尤人,而是主动向内反思找原因,从我做起寻对策。

在心理学上,有一条“归因”原理,即人们在遇到好事时往往归因于内,遇到麻烦时则倾向归因于外。尤其是从小在贫困落后、被边缘化、受歧视的环境中长大的农村孩子,如果不注意心理素质训练和调适,很容易陷于“自怨自艾、怨天尤人”的不良心态,一来二去,往往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归因于外,习惯于向外找原因,遭遇挫折时不善于内省反思,而是迁就于环境、仇视甚至报复社会,迁怒于他人甚至走上自杀要挟和杀人犯罪的不归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由于这种不正常、恶劣乃至扭曲的心理状态而引发的极端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甚至还相当普遍、日益严重,也无比可怕。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转型进入制度规则大变革、利益关系大调整、群体矛盾大冲突的关键时期,加上金融危机等外部社会环境恶化给人们生活和心理上施加的压力,千奇百怪、形形色色的“自杀要挟”事件似乎越来越多,而且愈来愈高端化,从弱势群体到中高层青年知识精英群体传递,大有像流感般快速传染成风之势。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举凡“不要命者”,往往都是环境所迫,是强势者欺人太甚,逼迫弱势者不得不“拼命”。应该承认,在各种“自杀要挟”事件中,有相当多的情况,都是社会弱势群体或个体,如有冤无法诉、有理无处讲的农民或农民工们,在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的正式规则或潜规则“逼迫”下,为了争取起码的生存空间、维护自身应有权益的万般无奈之举。这些当事者是万分令人同情的,这些事件也是值得规则制定者或当权者深刻反思的:我们当下社会的游戏规则究竟在根子上出了什么问题?

但话又说回来,任何社会制度规则的公正性、公平性、合理性都是相对的,而且作为一种公共品,它对具体个人的利益影响也往往是有差别、不对称、不可比的,而且也是不可随便消除的。因此,就社会成员个体及其应操守的基准性、普适性价值观而言,“自主、自立、自强”是最基本的人格素质要求,不怨天尤人、积极努力改变自己的境遇是最起码的公民道德。没有这种基准性的人格素质和普适性的公民价值观作基础,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无从谈起。

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民生问题,以稳定社会大局为重,出台一系列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一些贫困学生)的救助措施,这本来是天大的好事。但是,在特殊乃至变形的行政运作机制影响下,政府、学校、社会及家长包办式的“无微不至”关爱,加上一系列偏执、过火的舆论宣传煽惑,这种特殊救助的政策举措和氛围,给本来正在步入社会、最需要独立自强的青年大学生们,反而传递或施加了一些极其负面的、消极的心理暗示和行为导向:你们是可怜的、倒霉的,而且这不是你们自己的错,是家长、学校、社会和政府的错!因此,家长、学校、社会和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你们,毕不了业、找不到工作主要问题不在自己,你可以理所当然地要求他们帮助你,若不能如愿以偿,那就像孩子一样(其实早已不是孩子而是成年人)撒泼哭喊,甚至可以要死要活地以自杀相要挟。

就具体情景而言,一旦发生“自杀要挟”的突发事件,由于“人命关天”,但又迫于时间、信息局限,一时半会也搞不明白事情真相。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闹事者的要挟条件,有关政府或管理当局只能先应承下来,并急切主动、就事论事、特事特办地予以“例外”处理;即使在事情真相一目了然,明显是当事人无理取闹的情况下,为了“稳定大局”或“不出事”,或纯粹是怕出事后承担责任或造成不好影响,当局者往往“无可奈何”,也会选择得过且过、妥协退让,被迫许诺或兑现当事人“没道理”的要求。

应该说,这种“妥协”是应对危机而采取的必要策略,但事后紧跟着必须有后续的“亡羊补牢”举措,在一些基本制度规则及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切实拿出治本之策。否则,一旦这样就事论事、特事特办的“例外处理”成了一种常态或惯例,必然给后来者带来传染性很强的逆向示范效应,从而引发一个接一个、没完没了的“跳楼秀”、“跳桥秀”等自杀要挟事件。到最后,必然会逐渐吸食和瓦解所有正常的制度规则或社会秩序,导致极度不和谐、极端不稳定的社会性后果。

最为可怕的恶果还在于,这种“自杀要挟”心理和行为具有很强的代际传承机制和放大效应,它会传递给正处在或已经“成人”的新生代这样一种强烈的“不负责任”信号:你可以不努力,可以不负责任,可以不守规矩,就怕你不会闹;不闹不解决,一闹什么问题都解决。

一些偶尔“自杀要挟”的无奈举动,发生在那些求告无门、“讨不到说法”的农妇村姑身上,人们抱以万分同情;发生在讨不到工钱、走投无路的民工身上,大家也可以接受和理解;但是,对于一个受过数十年正规教育、早已到了成年自立年龄的博士生或硕士生来说,发生这样的“要死要活”要挟闹剧,就有些让人同情不起来了。

虽然你可一时得逞,以某种令人担忧、害怕的特殊情绪宣泄或精神状态,将那些把守规则门户的人“吓怕”并如愿以偿地达到欲求的目的,但令人堪忧的是:你在家里,爸妈可以将你当孩子惯养着你;你在学校,老师可以将你看作是“学生”,虽然是早已应该自立自强的成年学生,让着你哄着你;但走上社会了,谁敢保证永远有人“怕”你?一个年轻人,今后的路还很长,如果“吃惯嘴头”了,一直按照这样的惯性心理、思维和行为走下去,动不动就泼妇无赖般要死要活来吓唬人,这样的人生和职业生涯路你能星光灿烂地走到头吗?

去年11月25日,上海海事大学刚入学不久的女研究生,因为校方拒绝其携母住宿上学,在卫生间用两根毛巾相系,将自己吊死在水龙头上。消息一出,自然引来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很多人谴责校方当事人的冷漠、同情死者所遭遇的贫困窘境,以及社会的黑暗和弱者的无奈。

对类似频发在校园中的见怪不怪的或自杀或要挟事件,我曾在此前的六月份就身边职业生涯事(一女研究生自杀要挟闹事)发过一番感触,当时因为攸关当事人直接利害,故只写过一个泛泛而谈的评论《谨防自杀要挟流感》,发表于《改革内参》。本来觉得自己将该说的话都说了,对杨元元这个新闻个案也“懒得”再说三道四了,但一天凌晨突然醒来,想想日前发生的莫名其妙自杀事件,还涉及“学经济学”、“女研究生”、“母亲”和“知识改变命运”等这些关键词,老是在脑子里将它们串来联去的,辗转反侧不能入眠,似乎不说点什么就会憋死似的,于是翻身起床,权且将数月前这件自杀要挟事件中当事女生与我的通信发在博客中,以此作为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警言和祝愿,也借此解救自己漫漫长夜的失眠之苦。现再转录于此,供青年朋友、青年学生特别是青年大学生们审读思考。

尊敬的李宝元老师:

您好!

我是一名应该在今年6月份毕业,走向社会,为国家为家庭为自己承担责任、实现价值的普通研究生×××。但是,经过了2009年6月3号下午的那场毕业论文答辩,我的人生完了。

2009年6月3号下午进行了经济学专业的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老师判定我的论文不合格,对此我实在不能理解,也无法理解,更无法承受这样的结果,在没有任何信息的情况下,我的一切都完了。

我认认真真地在这所大学读了七年的书,毕业论文在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反复修改,在论文通过了内外审之后,居然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果!

既然在我发邮件征求各位老师意见的时候回答说:好的,祝一切顺利!况且提前几天我就已经把论文投到答辩老师的信箱,为什么答辩的时候又对论文的价值否定的一干二净,之前为什么不哪怕加以一点点的指点?

为什么要在别的组答辩结果出来之后,以自己被毙学生的论文为参照,再毙另一个老师的学生?

我承认我的能力水平有限,论文存在不足,但是一下子全被否定,我真的无法接受,也无法面对自己。我也是凭借自己的本事考上大学的,接受了七年教育,毕业论文我认认真真地对待,能做的努力我都做了,现在我却不知道该如何来看待自己的努力和自己的失败,更不知道该如何来接受和承受这样的结果。

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农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我一直通过助学贷款坚持自己的学业。现在要出去工作了,又赶上就业形势艰难,好容易有个单位要了,拼死干活累吐血都愿意,即使没有户口,只要能挣点钱养家糊口,早日孝敬父母,那生活就是有希望的。但是现在,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单位7月份就要见到学位证才签约,没有学位证,我的一切都没了,我的希望都被扼杀了,几个人几十分钟的讨论和参照就把一个学生的前途打入深渊,这就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吗?这就是我曾经像对待家长一样尊敬的老师们吗?

生活原本已经够让我绝望、痛苦的了。如果说连学校都不给我活路,扼杀我生活中仅存的最后一点希望,那我还有什么活着的理由,反正早已受够了生活艰辛带来的煎熬,活着还能干什么,判决结果出来那晚我可以姑且一夜游**,活着一夜,那今后我有什么条件去面对。活着的理由很多,但死的理由,只要一个就够了。

只求老师们能对我宽容一些,把你们的爱心稍稍施舍给我一点。对你们来说很简单的事,却能让我的生命找到一点意义,让我能看到一点希望,让我对这个世界还存在一点幻想和留恋,我的灵魂也会永远感激你们的。

××× 拜上

×××同学:你好!

很高兴你信任我,来信对我倾诉心声!虽然我们彼此不认识,但与学生谈心说话是我们做老师的职业责任,尤其是有同学遇到困惑和麻烦,找老师谈心,那是太令人感动的事儿了,也是一个老师体现职业操守的难得机会。

首先,我充分理解你目前的境遇和难受心情!作为关注“人本发展与管理”问题的职业学者和老师,对你的遭遇,我完全能够“设身处地”地表示一百二十分的遗憾、同情、怜惜和关爱!但是,作为旁观者,作为你的老师(虽然不认识),作为“否定”你论文老师的同事,作为一个当年也遇到比你这样的挫折大无数倍的迷途青年最后终于从漫漫长夜般黑暗中走上正途的过来人,以及作为有“人本”理念、长期关注大学生人生意义和职业发展的专业老师,我对于在来信中反映出来的“过激”情绪反应,自觉还是很能看得“一清二楚”的。

(1)说实在话,你“言重”了!本来,通过答辩来检验学生学业是否合格,这属于再“正常”不过的教学环节,对于不合格情形的处理,也不是如你所言,就简单地“一毙了之”,至少有三种不同等级的修改补救机会,你面临的情况顶多是“最轻微”的一种,即建议修改推迟一段时间再答辩,说什么“判决”云云显然是你的情绪化反应。即使一纸学位证书如你说的那么重要,它将造成你的目标单位不与你签约的“恶果”,但如果你三年学业真如你自己所说那么努力、那么上进、那么够格,这种“恶果”对你的影响就不会如你感觉的那样“致命”,而且,那样仅凭一纸证书就将一个“优秀青年”拒之门外的用人单位,我看未必是一个对你未来职业发展那么重要的“理想单位”。所以,情况并没有你感觉得那么糟,你千万别情绪化冲动,先将事情放下来、心情放松下来,冷静下来;再说了,世上的事情就这么奇妙,往往坏事就是好事的兆头,遇到麻烦常常是重整旗鼓、重新开始创造成功的开端!你可能太年轻,在此时此刻听这些话,很可能以为是老师在“安慰”你,其实如果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就会知道我是完全在“实话实说”罢了!

(2)你不是学经济学的吗?你说你学业很好,那我就“考考”你(也开个玩笑,轻松点):经济学所传达的基本思想方法或精髓思想是什么?这答案其实就正是你目前面临问题的“杠杆解”!我们常说,人生而平等,但生来不同,每个人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生灵;每个人被“随机地”抛到这个世界上,由于被“抛掷”位置的不确定性差异,注定“天赋”条件是不一样的,但对于每个人来说,后天外部环境的差异却是可以通过自身努力逐渐“磨平”的。经济学认为,每个人都是“在既定稀缺资源约束环境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由于每个人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外部资源对于满足他个人利益来说其实都是“稀缺的”、“有限的”,你享受了这个好资源,就注定没有“机会”利用其他好东西了;你在这方面遭遇“否定”或缺失,也就意味着你在其他方面有了“好”机会!犹太人的经商才能恰恰是被西方社会禁止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的反动文化环境给“歧视”出来的。这种辩证的人生哲理其实充满了经济学的宏大殿堂,只是因为种种原因,你还没有真正领悟学习到它(从你来信中表达的情况可以判断出来),就凭这一点,就说明你三年研究生的学业努力还“不到位”(这个判断可能武断了点),学位论文没做好是不是与此有关?呵呵……

(3)作为从教二十多年的老师,我觉得自己还是特别注意向你们这些80后、90后的年轻人学习的,自以为对你们有些了解。由于外部社会环境、教育体制、心理机制以及个人生活经验等“无可奈何”的复杂原因,一些年轻人遇到事情往往向外看的多、向内反思的少。比如,你将论文被否的主要责任归结为老师没有仁慈心、不负责任和简单化的工作态度,甚至是老师间“钩心斗角”般的政治陷害等,对此我却不以为然。你说的这种情况不能说没有,在有些地方和场合确实还可能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就你这件事情来说,我觉得很可能是你言过其实的偏激判断。因为这是在我目所能及的范围内(这与同事包庇没有关系),你说某老师可能对你有偏见,故意跟你过意不去,我可能有一点点相信;但整个答辩委员会都一致投了否决票(每个委员绝对自主,且要求无记名投票,因为采取的“一票否决制”,对于不通过的论文很少是“一票否决”的,实际上绝大多数情况是“全票否决”的),这我敢肯定地说,是你自己的“误判”,你的情况99%的问题是在你这边,你应该更多地从自己方面多做反思才是,而不可遇到事情一味地怨天尤人。当然这话在旁观者说来很轻松,在当事者做来却是很难很难的事!但要咬牙挺过去,要知道这世上谁都不容易,谁都会倒霉的,你只是其中一个最小的倒霉者,而且很可能主要原因还是自己主观不努力而造成的。

回到眼前,你目前最需要做的事是开放心态,调适心理状态,找同学老师谈心;至于说到生活希望破灭之类的话,但愿你是一时的情绪反应,是想通过这些话来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可千万不要被这样的不好情绪所淹没,做出对谁都不好的极端行为!要紧的话还有很多,由于时间关系先说这么些。如果想与我当面谈心,我随时欢迎你(可以随时打电话到我家里××××××××)。

祝你好运!

李宝元

此事后来以该生要挟成功而学校当局妥协退让的非悲剧结局收场,既然如此,这位青年也就没有必要再理睬我苦口婆心的唠叨,更不用给我打电话跟我谈什么心,但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我必须把话说到位!如果她足够“知书达理”,将我的话听进去了一些,得手一次以后就“洗手不干”了,今后改弦易辙、下不为例,那我将看好她的未来;如果她不太明智,将我所说的话当耳旁风,而且得手一次自以为这招很好使,得寸进尺,一遇到什么麻烦挫折,还沿着老套路使出撒手锏,一次又一次地故伎重演,这将非常危险,很有可能不知什么时候弄假成真而从此走上不归路……

说实话,回想过去“苦难不堪”的成长经历,我自己同样也曾经不止一次地遭受过这种不良心态的困扰或煎熬。尤其是在遭受莫名委屈、无谓打击和外人歧视性欺侮时,往往愤愤不平或怒火中烧,内心萌生各种“恶劣”乃至“恶毒”的想法,事后想来往往自己把自己吓一跳。

特别是遇到与自己人生抉择相关联、直接危及到正常职业生涯发展的重大事件,很容易萌生“不想活了”或“我死给你们看看”的心理状态,甚至在脑子里想象出自杀后别人会同情议论等各种戏剧性场面,就觉得十分“解气解恨”。之所以没有真的出现极端恶性事件,可能是由于自己有一些反思自悟的能力吧,还可以找到并借助“写作说话”这样的渠道和方式来排解不良情绪,上节所述学生讨分博文及其相关情形,就是其中一例。

其实,在这个熙熙攘攘、喧哗吵闹的世界上,一个人的生命可以说是伟大而又渺小、珍贵而又无比脆弱的。一个青年人要珍爱生命,不仅要尊重他人的生命,也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因为你的生命并不是你自己的,而是父母给的,你动不动自杀要挟、要死要活,说得严重点,这是一种“反动”行为,是反自然、反人类的犯罪行为。

再说了,就算你的生命是伟大而高贵的,你的死会震惊全国人民、震撼全世界人民,那又怎么样?对此,我们一些大师级的文化名人如启功先生,往往看得很通透。他老人家生前给自己拟写墓志铭说,再了不起的人死后都是“身与名,一起臭”。更何况,你这种不体面地剥夺自己生命的恶劣行为,除了给养你育你的亲人直接造成“惨绝人寰”的伤痛而外,没有谁会真正同情你的,不出三天你及你无谓的死,就不会有人再谈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