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幼儿社会教育的目标与内容
第一节 幼儿社会教育的目标
个体从出生的那一刻起,社会就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对其施加影响,期待他们成为社会需要的人。同时,儿童也在与周围人的互动中逐渐接受与内化社会规范、道德准则和行为方式,并在自己的个性中显现出来,这一过程被称为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在社会化过程中,儿童在遗传条件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在社会交往中所必需的心理特征,如社会性情绪、对父母亲人的依恋、自我意识、性别角色、交往技能、同情心、亲善行为、自我控制、同伴关系、道德情感和行为等,通过社会化过程儿童逐步习得了为特定社会所接受的价值观和行为,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能够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合格社会成员。幼儿阶段是儿童社会化的关键时期,也是儿童个性与社会性发展的重要阶段,此时儿童进入幼儿园,开始接受规范的教育,幼儿在与成人和同伴交往的过程中,不仅学习如何与人友好相处,也在学习如何看待自己、对待他人,不断发展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大量的研究已经证实,个性与社会性的良好发展是儿童的认知发展和毕生学习的有力支撑,此领域已成为帮助儿童认知自我、建构社会关系及与整个世界的关系的基础。家庭、幼儿园和社会应共同努力,为幼儿创设温暖关爱的家庭和集体生活氛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和师生关系,使幼儿在积极健康的人际关系中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发展自信和自尊,在良好的社会环境及文化的熏陶中学会遵守规则,建立基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此有效地引导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确立和实施科学的幼儿社会教育目标对幼儿园教师合理组织教育活动,引导幼儿个性社会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幼儿社会教育目标的制定一方面体现了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需求,另一方面也要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认识的发展以及社会要求的变化,我国对幼儿社会教育目标的阐述也在发展变化。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其中社会领域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增强幼儿的自尊、自信,培养幼儿关心、友好的态度和行为,促进幼儿个性、社会性的健康发展。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中,幼儿社会教育的目标被具体表述为:①喜欢参加游戏和各种有益的活动,活动中快乐、自信;②乐意与人交往,礼貌、大方,对人友好;③知道对错,能按基本的社会行为规则行动;④乐于接受任务,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⑤爱父母、爱老师、爱同伴、爱家乡、爱祖国。《纲要》同时提出了为达成上述教育目标所必需的教育要求:①引导幼儿参加游戏和其他各种活动,体验和同伴共处的乐趣;②加强师生之间、同伴之间的交往,培养幼儿对人亲近、友爱的态度,教给幼儿必要的交往技能,学会和睦相处;③为每个幼儿提供表现自己的长处和获得成功感的机会,增强自尊心和自信心;④提供自由活动的机会,支持幼儿自主地选择和计划活动,并鼓励他们认真努力地完成任务;⑤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动中,帮助幼儿理解行为规则的必要性,学习遵守规则;⑥教育幼儿爱护玩具和其他物品,用完收拾;⑦引导幼儿接触和认识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不同职业的成人,培养幼儿尊重不同职业人们的劳动;⑧扩展幼儿对社会生活环境的认识,激发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
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2012年10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与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每个方面由学习与发展目标、教育建议两部分组成。学习与发展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教育建议部分针对幼儿学习与发展目标,列举了一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教育途径与方法。
《指南》指出,幼儿社会领域的学习与发展过程是幼儿社会性不断完善并奠定健全人格基础的过程,主要包括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并具体解析了幼儿社会教育领域的具体目标,如下表。
人际交往部分
目标1 愿意与人交往
目标2 能与同伴友好相处
目标3 具有自尊、自信、自主的表现
目标4 关心尊重他人
社会适应部分
目标1 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
目标2 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
目标3 具有初步的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