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研究法的含义与特点(1 / 1)

个案研究法是一种对真实情境中的个体(可以是学前儿童,也可以是幼儿教师、学前教育机构等)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研究的方法。通过综合运用观察、问卷调查、谈话、作品分析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收集反映个体各方面情况的详细资料,对研究对象的心理发展过程、个体特点等方面进行细致的考察,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追踪研究对象的发展变化。例如,我国著名的幼儿教育专家陈鹤琴先生曾用个案研究法对其长子陈一鸣进行过808天的追踪观察,生动地记录了孩子身心的发展变化过程。

学前教育个案研究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研究对象的个别性与典型性

学前教育个案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单个的个体,既可以是某个学前儿童,也可以是某位幼儿教师,或是某个学前教育团体。另外,作为学前教育个案研究对象的个体还应具有与众不同的显著特征,可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①在某方面有显著的行为表现。②与这方面有关的某些测量指标与众不同。③教师、家长等主要关系人都有类似的印象和评价。

(二)研究内容的深入性和全面性

个案研究法既可以研究个案的现在,也可以研究个案的过去,还可以追踪个案的未来发展。因此,个案研究法既可以作静态的分析与诊断,也可以作动态的调查或跟踪。由于个案研究的对象不多,所以研究时间较为充裕,可以进行透彻深入、全面系统的分析与研究。

(三)研究方法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个案研究法的手段往往是综合的,收集个案资料的方法也是多样的,可以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评定、实物分析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收集有关研究资料,以获得对被研究者充分而深刻的理解,发现和挖掘导致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个案研究法的优点是规模小、方法灵活多样、没有时间限制,且研究结果具有针对性,特别有利于因材施教,因此适合一线教师使用。其局限性主要表现为因样本较小而代表性、普适性差;定性分析的结果难以量化、标准化,容易作出主观的不精确的结论;费时费力,研究对象易流失,由此导致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