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里为止,我已经对我人生中的大事做了概述,但是我还没有展示我对书籍有多么依赖,我读书不仅仅是因为它能带给我乐趣和智慧,还因为它能带给我别人通过眼睛和耳朵就能获取的知识。事实上,书籍在我的教育历程中所起的作用,比对其他人的作用要大得多,所以我应该从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讲起。
我第一次阅读连贯的故事是在1887年5月,当时我七岁。从那时到现在,我已经吞噬了我饥饿的手指所能触碰到的所有印刷物形状的东西。正如我之前说过的,在我接受教育的早年,我的学习并不规律,因此我的阅读也没有计划。
一开始我只有几本凸版印刷的盲文书——针对初学者的读物,一些儿童故事集,一本名为《我们的世界》的关于地球的读物。我记得那就是当时能读的全部了,不过我把它们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文字都被磨损压平了,以至于我几乎无法辨识。有时苏利文小姐会为我读书,在我手里拼写她认为我应该能理解的小故事和诗歌。不过我更喜欢自己读,而不是别人为我读,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喜欢的文章。
我第一次去波士顿期间,才开始认真地阅读。当时学校允许我每天都在图书馆里待一段时间,可以在书架之间转悠,随意抽取手指碰到的书籍。于是我开始阅读,不管我明白的词语只有十分之一,还是一页纸上只能弄懂两个单词。光是单词本身就足够吸引我,不过我并未有意识地思考过我读到的内容。但是,当时我的心灵一定十分敏感,因为即便是如此,我依然记住了许多单词和完整的句子,哪怕它们的意思我完全不懂。后来,当我开始说话和写字,这些词句就非常自然地闪现出来,所以我的朋友们总会惊讶,我的词汇量竟然如此丰富。我一定读过许多许多书的片段(我想早期我从未完整地读过一本书),而且在这种不理解的情况下,依然读了大量的诗歌。直到我发现《小爵爷方特勒罗伊》,这是我第一次读懂一本书。
一天,我的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角捧着《红字》沉思,当时我大约八岁。我记得她问我是不是喜欢小珀尔,还给我解释了一些我不懂的单词。接着她告诉我,她有一本美丽的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她敢肯定,我对它的喜爱会超过《红字》。那本书的名字叫《小爵爷方特勒罗伊》,她答应接下来的夏天为我读这本书,不过我们一直等到八月才开始读这个故事。在海岸边的头几个星期,我忙着各种探索活动,激动得忘了书的存在。之后我的老师去波士顿拜访几位朋友,与我分开了一小段时间。
她返回后,我们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阅读《小爵爷方特勒罗伊》。我清楚地记得我们阅读这个迷人故事头几章的时间和地点。当时是八月里一个温暖的下午,我们一起坐在一张吊**,吊床挂在离房子不远的两棵孤零零的松树之间。午餐过后我们匆匆清洗了盘子,为的就是要尽可能长地利用下午时间来读这个故事。我们忙不迭地穿过茂盛的草丛走向吊床,一群群蚱蜢扑向我们,抓在我们的衣服上。我记得在我们坐下来之前,老师坚持要把它们全都赶走,而我却觉得没有必要,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吊床自老师走后就没有用过,上面落满了松针。温暖的阳光照在松树上,将松针的香气完全释放出来。四周没有风,空气里弥漫着大海的强烈气息。在开始阅读之前,苏利文小姐先给我解释了一些她认为我可能不明白的东西,在阅读过程中她则会解释我不熟悉的单词本身。一开始,我不认识的单词很多,阅读不停地被打断。不过一旦我完全弄懂背景,我就完全被故事吸引,几乎注意不到词语,对苏利文小姐感到有必要解释的地方,恐怕我都听得有些不耐烦。当她的手指太过疲累,再也拼不出一个单词,我第一次感到一种强烈的不满足感。我双手捧着书,试着感受其中的字母,那种强烈的渴望我永远也无法忘却。
后来,在我的强烈要求下,阿纳格诺斯先生将这个故事制作成了盲文版,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直到差不多能背下来。在我的整个童年时代,《小爵爷方特勒罗伊》一直是我温柔亲切的伙伴。我之所以冒着让文章冗长乏味的风险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它们与我早期阅读时留下的模糊不清的记忆相比,是那样的生动。
从《小爵爷方特勒罗伊》开始,我真正地对书籍产生了兴趣。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在家里以及到访波士顿期间读了许多书。我已经记不全它们的名字了,也不记得阅读的顺序。但是我知道其中有《希腊英雄传》、拉·封丹的《寓言集》、霍桑的《奇书》和《圣经故事》、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英格兰历史儿童读本》,还有《天方夜谭》《瑞士人罗宾逊一家》《天路历程》《鲁滨孙漂流记》《小妇人》以及《海蒂》。《海蒂》这个优美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了它的德语版。我都是在学习和玩耍的间歇读书,越读就越喜欢。我没有学习或分析那些书——我不知道它们写得好还是不好,我也没思考过它们的风格和作者。它们将珍宝陈放在我的脚边,我接纳它们就像接纳阳光,接纳朋友的爱。我喜欢《小妇人》这本书,因为它让我从书中视力和听力正常的孩子们那里体会到一种亲人般的感觉。我的生活在许多方面都有障碍,我只能通过读书来了解外面世界的新闻。
我不是太喜欢《天路历程》,我想我应该是没有读完它,对《寓言集》也不怎么喜欢。我最早读的拉·封丹的《寓言集》是英文翻译版本,我对它兴趣不大。后来我又读了法语版,我发现尽管其中的文字生动有趣,语言运用也十分精彩,但我的兴趣还是没有增长。不知道为什么,那种让动物像人一样说话做事的故事,从来就无法对我产生强烈的吸引力。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针对动物的滑稽描述,因此顾及不了其中蕴含的道德寓意。
再说回来,拉·封丹的作品很少能触及我们道德的最高点。他所达到的最高境界是理性与利己主义。贯穿他所有寓言作品的思想就是,人类的道德完全源于利己主义,如果能理性地管理和限制利己主义,幸福必定到来。而根据我的判断,利己主义是所有邪恶的根源。不过,当然了,我的判断或许有误,因为拉·封丹观察人类的机会比我多。我不反对愤世嫉俗的讽刺性语言,只是不喜欢借猴子和狐狸之口来讲述重要真理。
不过我热爱《丛林之书》(1)和《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2)。我对动物本身怀有兴趣,因为这两本书中它们是真正的动物,而非人类的滑稽代表。读者会对它们的爱恨感同身受,会因为它们的喜事而欢笑,为它们的悲剧而哭泣。如果其中有道德指向,那也非常微妙,我们都没有意识到。
自然,我的思想也快乐地向古代的故事敞开。希腊,古希腊,对我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在我的想象中,那些异教的神祇依然行走在地面,与人类面对面,我在心里为最爱的那些神祇秘密地修建了庙宇。我了解并热爱所有的水泽仙女、英雄和半神——不,不能全部都算上,比如残忍和贪婪的美狄亚和伊阿宋(3)就不值得原谅,我以前经常会感到疑惑,为什么神会允许他们犯错,之后才会惩罚他们的邪恶。这个谜团我到现在都没解开。我经常疑惑为什么:
神竟如此缄默无言
当罪恶狞笑着悄悄爬过他时间的殿堂(4)
是《伊利亚特》让希腊成了我的天堂。在读原著之前,我就对特洛伊的故事非常熟悉了,突破语法的藩篱后,我几乎没遇到什么困难,就让希腊文交出了它们的珍宝。伟大的诗歌,无论用希腊语还是英语写就,都无须解释,只需要一颗敏感的心灵。难道不正是那些人用他们的强行分析和费劲评论把诗人的伟大作品搞得面目可憎吗?这个简单的道理,他们真应该想想清楚!为了理解和欣赏一首好诗,没有必要非得去定义其中的每一个词,划分句子的主要成分,分析其语法结构。我知道博学的教授们在《伊利亚特》中发现的东西一定比我更多,但是我并不贪心。我承认有比我聪明的人,但是只靠着他们广博和深刻的知识,是无法在这部恢宏的史诗中获得乐趣的,我也不能。阅读《伊利亚特》中最精彩的篇章时,我感觉似乎有一种力量将我的灵魂提升了,超脱了我所生活的狭窄、逼仄的环境。我忘了身体的局限性——我的世界向上伸展,浩瀚无际的天穹都属于我!
对于《埃涅阿斯纪》(5),我就没有这么喜爱了,不过这无损于它的真实。阅读这部史诗时,我尽可能地不借助注释和词典,而且我很喜欢翻译其中特别感兴趣的片段。维吉尔的文字描绘有时很精彩,但是他笔下的神明和凡人都像是戴着伊丽莎白时代的面具,姿态优雅地行走于**、冲突、怜悯和爱意之间,而在《伊利亚特》中,他们都纵情欢跳、歌唱不止。维吉尔平静迷人,就像月光下的大理石阿波罗塑像;荷马则是美丽、活跃的青年,沐浴在艳阳之中,任风吹动发丝。
乘着纸做的翅膀飞翔是多么轻松!从《希腊英雄传》到《伊利亚特》并非一日旅程就能抵达,过程也并不总是愉悦。有的人可能已经环游世界无数次了,而我还在语法和词典的迷宫中艰难跋涉,要么就是掉进了各种学校为想要求取知识的人所设置的名为考试的恐怖陷阱。我认为这样的“天路历程”结局是公平的,但在我看来似乎有些过于冗长,虽然在道路的拐角,时不时会遇见令人开心的惊喜。
我很早就开始阅读《圣经》,尽管当时还并不能理解。现在看来似乎很奇怪,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灵魂竟然对其中的和谐之音充耳不闻。不过我记得很清楚,在一个下雨的礼拜天清晨,因为别无他事可做,我便央求一个表姐为我读一个《圣经》故事。尽管她认为我可能会听不懂,但还是开始在我手里拼写约瑟及其兄弟的故事。这个故事没能吸引我,那不同于一般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让故事显得很不真实,而且发生在遥远的迦南。于是我打起了瞌睡,不等约瑟的兄弟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到雅各的帐篷里编造邪恶的谎言,我就迷路走进了瞌睡乡!我不明白为什么希腊人的故事对我充满了吸引力,而《圣经》里的故事却总是让我兴趣全无。也许是因为我在波士顿认识了几个希腊人,他们对自己国家的故事充满热情,我因此受到了激励。而我不认识一个希伯来人和埃及人,因此推断他们不过是野蛮人,他们的故事可能全是编造的,所以《圣经》中才有许多的重复段落,而且人名也很奇怪。而令人惊奇的是,我竟然从没觉得希腊人源自父辈的长名字很“奇怪”。
但我又该如何讲述后来我在《圣经》中发现的光辉?多年来,每次阅读《圣经》我都越来越喜欢,从中获得的启发也越来越多,我对它的爱超过其他任何书。不过,《圣经》中依然有太多东西与我的本性相抵触,所以我对那迫使我将它从头到尾读完的必要性感到遗憾。在我看来,我所了解到的有关它的历史和起源的知识,并不能弥补它强加给我的种种不快细节。就我而言,我希望能和豪威尔斯先生一起,净化过去文学作品中所有丑陋和野蛮的部分,不过我也和所有人一样,反对删减或篡改这些伟大的作品。
《以斯帖记》(6)简单、直接,其中有些部分叫人印象深刻,使人敬畏。还有比以斯帖站在邪恶国王面前更富戏剧性的场景吗?她知道她的性命被握在他的手中,如果他发怒,没有人能保护她。然而,她却战胜了她女性的恐惧,在最崇高的爱国之心的激励下,走到他跟前,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若我毁灭,只毁灭我一人,但若我活着,族人都将存活。”
《路得记》(7)的故事也一样——多么富于东方情调!不过淳朴乡民的生活与波斯首都的生活差别多么迥异!路得是那样的忠贞和仁慈,当她与收割者一同站在起伏的麦浪中时,我们都忍不住要爱上她。她美丽、无私的心灵就像夜空中的明星,照亮了一个黑暗残忍的年代。路得的爱超越了相互冲突的教义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世所罕见。
《圣经》让我感到一种心灵的抚慰:“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
从我开始喜欢上读书起,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我是不爱莎士比亚的。我不记得开始阅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具体是什么时候了,但是我知道,一开始我是以一个孩子的理解和好奇心读的。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麦克白》,只读一次就足以将故事的每一个细节永远地烙印在我的记忆中。有很长一段时间,哪怕是在梦里,鬼魂和巫婆依然会追赶我。我能看见,切实地看见那把匕首和麦克白夫人白色的小手——那可怕的污点无论对我,还是对这位悲痛欲绝的王后,都一样真实。
读完《麦克白》之后不久,我读了《李尔王》,读到格罗斯特的双眼被挖掉时的那份恐惧,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恐惧攫住了我,我的手指拒绝移动,我长时间地坐在那里不能动弹,血管在我的太阳穴里跳动,一个孩子所能感受到的全部憎恨都集中到我的心里。
我一定是在差不多同一时间认识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这两个角色在我的脑海中总是联系在一起。我记得我还为他们感到遗憾,我隐隐地觉得,即便他们有意,他们也不可能成为好人,因为似乎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者给他们公平的机会。直到现在,我的心里也无法对他们持完全的谴责态度。有时候,我感觉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都是善良这个巨轮中折断的辐条,假以时日是可以补充完整的。
看上去似乎很奇怪,我第一次阅读莎士比亚竟然会有这么多不愉快的回忆。而那些明亮、温柔、充满幻想的戏剧——我现在最喜欢的那些——一开始似乎并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或许是因为它们反映的是儿童生活中习以为常的阳光和快乐。不过“没有任何东西比孩子的记忆更反复无常:它会记住什么,又会忘记什么”。
那以后,我也多次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有些部分还熟记于心,不过我分不清我最喜欢的是哪一部,我对它们的喜爱就像我的情绪一样多变。短诗和十四行诗对我来说,也像戏剧一样新鲜和精彩。不过,我虽然热爱莎士比亚,但阅读评论家和注释者为他的诗行所赋予的意义却往往让我觉得厌倦。我曾经试过记忆他们的注释,却只能让我灰心和恼怒,所以我便与自己秘密约定再也不做尝试。一直到我在基特里奇教授的指导下学习莎士比亚,这个约定才被打破。我知道无论是莎士比亚的作品中,还是现实世界中,我不理解的东西都有很多,我很高兴能看到帘幕被一块一块地慢慢掀起,露出新的思想与美。
除诗歌外,我最爱的就是历史。能找到的历史著作,我全部都读完了,从不加渲染的大事记和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历史》到埃梅尔东的《中世纪》。第一本让我真正感受到历史价值的是斯温顿的《世界史》,是我十三岁那年收到的生日礼物。尽管我现在已经不再认为这本书论证充分,但我一直把它当作我的宝藏。我从中学习到,人类种族是如何从一块大陆分散到另一块大陆,建造伟大的城市;少数伟大统治者就是尘世的泰坦神,他们是如何将万物控制于脚下,如何以一句决断性的话语就为数百万人打开幸福之门,又为更多人关上幸福之门;不同民族如何创新艺术和知识,为将来时代的更大发展奠定基础;文明如何因为浩劫而倒退,又如同凤凰般涅槃重生;伟人和智者如何通过自由、宽容和教育的方法为全世界打开通往救赎的道路。
通过大学期间的阅读,我熟悉了法语和德语文学。德国人认为力比美重要,真理先于习俗,在生活和文学中皆是如此。他们做每一件事都充满力量,讲话不是为震慑他人,而是因为如果不为脑海中燃烧的思想找个出口,他们的心可能会爆裂。
德语文学的精巧克制是我喜欢的,不过我认为德语文学最值得称颂的地方,在于认可女性自我牺牲式的爱拥有弥补性的潜力。这种思想贯穿于所有德语文学作品,在歌德的《浮士德》中也有神秘的表达:
一切无常事物,无非譬喻一场;
不如意事常八九,而今如愿以偿;
奇幻难形笔端,焕然竟成文章;
永恒女性自如常,接引我们向上。(8)
我读过的法国作家中,最爱的是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也有好的地方,梅里美作品的有些段落就像尖锐的海风打在脸上。阿尔弗雷德·德·缪塞让我难以忍受!我佩服维克多·雨果——我欣赏他的天赋、他的光芒、他的浪漫主义精神,不过他不会让我产生多大的热情。雨果、歌德、席勒,所有伟大民族的伟大诗人都是永恒的翻译家,我的灵魂虔诚地跟随他们走进真善美的世界。
关于我的书籍朋友,恐怕我已经写得太多,不过这还只是写了我最爱的作家们。根据这一点,你可能很容易觉得,我的朋友圈子有限,我是个专横的人,这样就大错特错了。我喜欢的作家很多,理由也不尽相同——我喜欢卡莱尔是因为他的粗犷以及他对虚伪的嘲讽;我喜欢华兹华斯是因为他教会我人与自然的统一;我在胡德古怪而惊奇的作品中找到了一种精致的乐趣,在赫里克离奇却真实的诗句中闻到了百合和玫瑰的香气;我喜欢惠蒂尔是因为他的热情和道德正气。我认识他,对我们的友谊的温馨回忆让我在阅读他的诗句时感受到了双倍的乐趣。我热爱马克·吐温——谁又不爱呢?诸神一定也爱他,所以将所有的智慧都装进他的心中。而且,他们还担心他会变成一个悲观主义者,于是又在他的思想中架起一座爱与信念的彩虹。我喜欢司各特的鲜活,他有气魄,而且诚实。我喜欢所有思想在乐观主义阳光下蒸腾的作家,比如洛威尔。他们的思想就像快乐与善意的喷泉,有时也会有愤怒的闪光,还有四处喷洒同情与怜悯的治愈喷雾。
总而言之,文学就是我的乌托邦,在这里我不会被剥夺任何权利。没有任何感官的障碍物能隔阻我与书籍朋友亲切、优雅的交谈,它们对我讲话不会有尴尬或局促。与它们“博大的爱和神圣的仁慈”相比,不管是我自学到的知识,还是从别人那里学到的知识,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1) 《丛林之书》(The Jungle Book):作者为英国作家鲁德亚德·吉卜林(Rudyard Kipling, 1865—1936),曾于19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Wild Animals I Have Known):作者为加拿大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 1860—1946)。
(3) 伊阿宋(Jason):在古希腊神话中,科奇斯岛上会施法术的公主美狄亚爱上了来岛上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王子,不料对方后来移情别恋,美狄亚由爱生恨,于是将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杀死以复仇,最后酿成了悲剧。
(4) 出自美国诗人西德尼·拉尼尔(Sidney Lanier, 1842—1881)的诗歌《感恩》(Acknowledgement)。
(5) 《埃涅阿斯纪》(Aeneid):古罗马诗人维吉尔(Virgil,前70—前19年)创作的史诗,叙述的是埃涅阿斯在特洛伊陷落之后辗转来到意大利,最终成为罗马人祖先的故事。
(6) 《以斯帖记》:《圣经·旧约》中的内容。
(7) 《路得记》:《圣经·旧约》中的内容。
(8) 引自董问樵先生的《浮士德》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