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件事,总是以经验做根据,而依前两节所举的方法找出证据来。由性质上,证据有种种的不同,分述如下:
(一)因果论 因果论又名盖然论,是根据“同样的原因必生同样的结果”的假定,以原因证明结果。例如:
(1)某人平日品行方正(原因),这次的窃案大概和他没有关系(结果)。
(2)他作文成绩素来很好(原因),这次成绩不良,大概是时间局促的关系(结果出预想之外,是别有原因)。
这都是因果论,普通所谓议论,大概是这类最多。因果论所以又名盖然论,就是这种议论并不是确切可靠的缘故。对于同一事件,往往可做正相反对的因果论,即如前例的:
(1)某人平日品行方正(原因),这次的窃案大概和他没有关系(结果)。
对于这一个因果论也可做正相反对的第二个因果论:
(2)某人近来很穷(原因),或不得已而窃盗(结果)。
这两个因果论,可以同时发生,在这时候,要决定究竟哪一个成立,实是一件很难的事。就是能够证明某人真是渴不饮盗泉的丈夫,但仍不能将(1)确立而推翻(2),因为还有第三个、第四个乃至无穷个因果论可以发生。即如:
(3)某人的母亲病得很危险,他正困于医药费(原因),或竟至于窃盗(结果)。
这个因果论更为有力,某人品行既好,当然有孝行,对于母亲的病自是要想尽方法去医治;那么急不暇择,也是人情。
从这例看来,可知因果论是个确度很小的论法。所以用这个论法的时候,通常须用“大概”“或”等推量的语气,万不可取断定的态度。
但因果论虽不是充足的可靠的议论,却是必要的、很有价值的。所以无论何种议论,至少非有一个因果论的证据不可。否则,即使别的证据很多,也不可靠。例如甲有杀乙的嫌疑时,假定有下列各种证据:
(1)乙被杀时,甲确不在家。
(2)甲家有带血迹的刀。
(3)甲的衣上有血。
这类的证据无论有多少,假定甲所以要杀乙的原因有一点不明白的时候,依然毫不足凭,而不能据以断定甲是杀乙的。如果能求得下列的事实的一种或一种以上,那就可以认甲为杀乙的嫌疑者。所以仅一因果论的证据虽不足恃,若与别的证据联合起来,就成有价值的论法了。假定所得的事实如下:
(1)甲曾因金钱关系与乙有仇。
(2)甲和乙前几天曾打架而被打伤。
(二)例证论 将和结论相同的事例引来做议论的证据,叫作例证论。例如:
(1)某人身体原很弱,因从事运动,今已健康(事例);所以运动是有益于健康的(结论)。
(2)甲学生很用功及了格,乙学生不用功落了第(事例);所以要及格非用功不可(结论)。
(3)投石于水,就沉下去,投木片于水,则浮在上面(事例);可知轻的东西是浮的,重的东西是沉的(结论)。
这都是例证论。例证论以部分来推全体,或以甲部分来推乙部分。前一种是归纳法的,归纳的法则应该严格遵守;后一种是类推法的,类推的规则切不可犯。除此以外还有几个条件应当特别注意:
(甲)人事和物理的不同 前例中(1)和(2)是人事,(3)是物理。物理以物为对象,物质界是有普遍的法则可循的,所以大概可以说有一定。甲石沉了,乙石也沉了,可以说凡石都要沉的;甲木浮起,乙木也浮起,可以说凡木都要浮起的。(1)但人事界的现象却没有这样的简单。甲从事运动身体康健了,乙从事运动或反而生病;因为体质、情形都不一定相同,结果不一定同也是应该的。丙不用功幸而不落第,就以为不用功可以不落第;某人买彩票发财,就去买;某人的阿哥的学问好,就以为他的学问也好;这些谬误,都是一类。
(乙)“假定”不能做例证 例证须是事实,“假定”做不来例证。世间往往有以“假定”做例证而应用例证论的。例如:
(1)精神一到,何事不成(假定);凡毕业颠沛流离的,都是精神不振作的缘故(结论)。(2)他如果就了商业,已经可以做商店的经理了,何至穷得这样(假定);所以读书不如经商(结论)。
(1)例中,事的成不成非做了以后不能晓得的;(2)例中,经商能不能就做商店经理,而不穷困,也要经了商才可知道的。只悬揣了一个假定,再从这假定立了脚来推论,即使常识上通得过去,总不可靠。
(三)譬喻论 譬喻论和例证论相似,不过例证论是引用和结论相同的事例做证据,譬喻论是引用和结论相似的事例做证据。例如:
(1)加热于蒸汽机关,则机关运转,故热可转成运动。(例证论)
(2)像蒸汽机关的运转需煤一样,生物在生活上也需食物。(譬喻论)
譬喻论中所最要紧的,就是两方面的类似的关系。譬喻要得当,就是两方面中各自所存有的关系要有适当的关联。试就上例分解如下:
(1)蒸汽机关的转动要发热的东西(煤),故运动要有发热的东西。(归纳的例证论)
(2)运动要有发热的东西,故生物的运动(生活)也要有发热的东西(食物)。(演绎的因果论)
适当的譬喻,照上面的样子分解起来,例证论和因果论间一定有相当的可以存在的关系。假如其中有一式错误,譬喻论的全体也就要错误。今示误谬的例子于下:
浙江人比湖南人好,好像浙江绸比湖南绸好一样。
这种譬喻论的谬误是谁都晓得的。所以谬误的原因在哪里呢?试分解一下就晓得了:
(1)浙江绸比湖南绸好,所以浙江的一切比湖南的一切好。(归纳的例证论)
(2)浙江的一切比湖南的一切好,所以浙江人比湖南人好。(演绎的因果论)
这二式中,(1)的例证论明明不合归纳的法则,事例既不普遍,因果关系也不明确,要举反例,不论多少都可以举出,如湖南的夏布就比浙江的好之类。(2)的演绎式的大前提既谬误,断案当然也靠不住了。就是分解起来,(1)的归纳式不错,而(2)的演绎式错了,也一样地靠不住。
检查譬喻论的方法除将它分解以外,还有一种,就是审察两面的关系类似不类似。就前例说:“浙江绸”和“湖南绸”的关系,与“浙江人”和“湖南人”的关系全不类似。不类似的关系当然不能譬喻的。至于“蒸汽机关”和“煤”的关系,同“生物”和“食物”的关系,就是类似的了。
譬喻论,我国古来用得很多,现在也着实有不少的人用它,讥诈百出,最易使人受欺;大宜注意辨别。
〔练习〕
试指出下列各譬喻论正否:
(一)国之有海军与陆军,犹鸟之有两翼,缺一不可。
(二)政府之不必使人民与闻政治,犹父母之不必问家事于子女。
(三)一矢易折,集数矢则难折;人也是这样,孤立易败,协力则无敌。
(四)符号论 符号论和因果论恰相反,因果论是从原因推证结果,符号论是从结果推证原因。例如:
(1)某人没有一定的职业,应当很穷。(因果论)
(2)某人到了严冬还穿夹衣,可见他很穷。(符号论)
符号论是以实际的形迹(符号)来证明所论的真确的。见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说教师不能引起学生的兴味;见水的结冰,说大气的温度在冰点以下;见日本打胜了俄国,说日本比俄国文明程度高;这都是符号论。通俗所谓“理由”的,大概是因果论;所谓“证据”的,大概是符号论。
因为同一事实,可以由种种的原因发生,所以符号论虽是由结果而推论原因的议论,也是不完全可靠。例如:
(1)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足见教师不能引起学生的兴味。
这议论也可有别种的说法:
(2)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足见学生不十分注意学业。
(3)学生上课时在讲堂中睡眠,足见学校的功课太烦重,学生担负不下。
…………
符号论一不小心就容易生出谬误。因为是博士,就崇拜他,说他有学问;因为是孔子说的,就相信它一定不错;因为西洋人也这样那样,所以非这样那样不可;看看报上某商店的广告,就信某店的货物精良;都是这一类的谬论。
符号论中最可靠的,是那结果只有一种原因可以生出来的时候。例如:
(1)河水结冰了,可知天气已冷到摄氏表零度以下(2)。
这是可靠的议论,因为除了天气已冷到摄氏表零度以下,没有别的原因可以使河水结冰的。但是像:
(2)碗中的水结冰了,可知天气已冷到摄氏表零度以下。
这就不大可靠。因为使碗中的水结冰的原因还有别的,人工的方法就是一个。
就大概说:自然界的现象,符号论大体可靠,一涉到人事,关系非常复杂,用符号论大须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