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本我(1 / 1)

按语

本篇是弗洛伊德后期主要著作之一。其中,他首先将心理区分为意识与潜意识,然后又提出有两种潜意识:一种属于描述意义上的潜意识,即前意识;另一种属于动力学意义上的潜意识,即弗洛伊德所特指的潜意识。其次,阐述了自我从本我、超我从自我分化的过程。他认为,本我是最原始的、潜意识的、非理性的心理结构。它充满着本能和欲望的强烈冲动,受着快乐原则的支配,一味追求满足。自我是受知觉系统影响,经过修改来自本我的一部分。它代表理智和常识,按照现实原则来行事。它既以大部分的精力来控制和压抑发自本我的非理性的冲动,又迂回地给予本我以适当的满足。超我是人格中高级的、道德的、超自我的心理结构。

它以良心、自我理想等至善原则来规范自我。此外,还谈到了自我由于最后成了外部世界、本我和超我等三个主人的可怜仆人,因而常常激起焦虑信号,成为弗洛伊德晚年新的焦虑论的基础。

英文版编者导言

本书是对1927年版本的一个非常认真的修订版。

虽然本书是在1923年4月的第三个星期出版的,但至少在上一年的7月就在弗洛伊德心中酝酿(琼斯,1957,第104页)。1922年9月26日第七届国际精神分析大会在柏林召开,这是弗洛伊德最后一次参加的大会,他宣读了一篇简短的论文,题目是《对潜意识的一点说明》。在这篇短文中,他对本书的内容已有所预见。这篇论文的摘要(论文本身从未发表过)于当年秋天发表于《国际精神分析杂志》5(4)第486页[170],尽管还不能确定这就是弗洛伊德本人写的,但却值得将它记录在此:

对潜意识的一点

说明“演讲者重述了大家都熟悉的‘潜意识’这个概念在精神分析中的发展历史。首先,‘潜意识’是一个纯描述性的术语,因而包括那些暂时潜藏着的东西。不过,压抑过程的动力学观点使我们有必要给潜意识赋予一种系统的意义,这样,潜意识就必然等同于被压抑的(the repressed)。那种潜伏的和只是暂时潜意识的东西便获得了‘前意识’(preconscious)这个名称,而且,从系统的观点来看,它和意识(conscious)非常接近。毫无疑问,‘潜意识’这个术语的双重意义包含着一些不好的方面,尽管它们无关紧要,却也难以避免。但是,结果却是,把压抑视为同潜意识相一致,把自我(ego)视为同前意识和意识相一致,这是很不切实际的。这位演讲者讨论了两个事实,这两个事实表明在自我中也有一个潜意识,它就像被压抑的潜意识一样,其行为表现也是动态的:这两个事实一个是在分析期间起源于自我的一种抵抗,另一个是潜意识的罪疚感。他宣布,在一本很快就要出版的书《自我与本我》中,他试图评估这些新的发现必然会对我们的潜意识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自我和本我》是弗洛伊德主要理论著作中的最后一本。它对心灵及其活动的产物做了描述,乍一看十分新颖甚至是革命性的;确实,所有的精神分析著作从其发表的那一日起,就必然会留下其影响的印记——至少就其术语而言是这样。但是,尽管它使人产生新的顿悟和新的综合,我们仍然能够像弗洛伊德的明显革新经常做的那样,把他的新观念的萌芽追溯到早期,有的甚至非常早期的作品中。

本文对心灵活动所做的一般描述有一些先行著述,它们相继为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弗洛伊德,1950a)、《释梦》(1900a)的第七章和1915年关于心理玄学的论文。在所有这些著述中,与心理功能和心理结构相关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得到了考虑,尽管对这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不同的强调。精神分析的根源在癔症研究,这个历史事实立即导致了关于压抑的假说(或者更一般地说,是关于防御的假说),认为压抑是一种心理功能,而这又反过来导致了一个心理地形学的假设(topographical hypothesis)——把心灵描述为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受压抑,另一部分实施压抑。“意识”的本质显然紧紧地包含在这些假设之中;而且,把被压抑的心灵等于同“潜意识”的东西以及把实施压抑的心灵等于同“意识”的东西是很容易的。弗洛伊德早期在《释梦》(标准版,第5卷,第537~541页)和他于1896年12月6日写给弗利斯的信中(弗洛伊德,1950a,信52)所描绘的心灵图式就是这种观点的表现。而且,这个显然十分简单的图式构成了弗洛伊德所有早期理论观点的基础:从功能上讲,一种被压抑的力量力图强行参与活动,却受到一种实施压抑的力量的检查,从结构上讲,“潜意识”与“自我”是相对立的。

但是,复杂的情况很快便表现出来。人们很快便发现,“潜意识”一词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的:一种是“描述”意义(某种心理状态只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另一种是“动力学”意义(某种心理状态具有一种特殊的功能)。这种区别已经在《释梦》(标准版,第5卷,第614~615页)中说明过了,虽然不是用这些术语说明的。在为心灵研究会(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所写的英文论文中对此做了更清楚的说明(1912g,同上,第12卷,第262页)。但是,从一开始便包含着另一个更含糊不清的观点(正如描绘图所清楚表明的那样)——即心灵中的“系统”(systems)观点。其含义是,有一个心理地形学的或结构上的心理分支,它以某种多于功能的事物为基础,它能够把许多不同的特点和操作方法归并到各组成部分中。某些此类观点无疑已经包含在很早出现的“潜意识”这个词语中(例如在《癔症研究》的一个脚注中,1895d,标准版,第2卷,第76页)。“系统”这个概念在《释梦》中已变得明确了(1900a,同上,第5卷,第536~537页)。从引进这些术语开始,立刻便提出了心理地形学的图形,尽管弗洛伊德提出警告反对从字面上来看待该图形。这些“系统”为数众多(记忆系统、知觉系统等),其中“潜意识”一词(同上,第541页)为简化起见被写作“Ucs系统”。在这些早期文章里,这个潜意识系统的全部公开含义是被压抑的,直到在《释梦》的最后一节(同上,第5卷,第611页以下)中才显示出来某些具有更广泛范畴的东西。此后,这个问题便被搁置一旁,直到前面提到的心灵研究会的那篇论文(1912g)(除了对“潜意识”这个术语的描述性用途和动力学用途做了明确区分之外),在这篇论文的最后一句话中确定了第三种“系统的”用途。人们可能注意到,在这篇文章中(同上,第12卷,第266页),只有对这个“系统的”潜意识,弗洛伊德才提出使用“Ucs”这个符号。所有这一切似乎是非常直接明确的,但奇怪的是,在论“潜意识”这篇心理学的论文中这种描述再次变得模糊起来。在那篇论文的第二节(1915e,同上,第14卷,第172页以下)中,“潜意识”一词不再具有三种用途,而是只有两种。“动力学的”用途消失了,很可能把它归并到“系统的”用途中了[171],但仍被称为“Ucs”,尽管现在它包括被压抑的东西。最后在本文的第一章(以及在《精神分析新论》的第31讲)弗洛伊德又回复到三种区分和分类,但在这一章的末尾他把缩写的“Ucs”(或许是无心地)用于“潜意识”的所有这三种形式(第18页[172])。

但是,现在问题便出现了,在应用于一个系统时,“潜意识”这个术语是否完全恰当呢?在对心灵的结构性描述中,从一开始就被明确地从“潜意识”中区分出来的是“自我”。而现在开始表现出,自我本身应该部分地被描述为“潜意识”的。这是在《超越快乐原则》的一句话中指出来的,这句话在第一版(1920g)中是这样写的:“或许自我的很大一部分本身是潜意识的[173];很可能只有其中的一部分被‘前意识’这个术语所包含。”一年之后,在第二版中这个句子被改为:“自我的很大一部分本身当然是潜意识的……只有其中的一小部分被‘前意识’这个术语所包含。”[174]而且,这一发现及其基础在本论文的第一章中做了更具坚持性的说明。

这样一来,事情变得很明显,既然“潜意识”和“自我”是一样的,那么,意识的标准对于心灵的结构性描述便不再有帮助作用。因此,弗洛伊德便放弃了意识在这种性能方面的用途,此后,“有意识的”(being conscious)只被看作是一种与心理状态可能有联系也可能没有联系的性质。这个术语旧有的“描述”意义实际上仍完全保留着。他现在引入的这个新的术语有非常清晰的效用,而且能进一步促进临床发展。但是,它本身并不表示弗洛伊德关于心理结构和功能的观点有任何根本的改变。的确,这三个新展现出来的实体,本我(id)、自我和超我(super-ego),过去都有一个漫长的历史(其中两个有其他的名称),而这些将是值得考察的。

正如弗洛伊德在下面所解释的,das Es[176]这个词首先得之于乔治·格罗代克(Georg Groddeck),他是在巴登-巴登执业的一个医生,最近他和精神分析关系很密切,弗洛伊德感到非常赞同他那些涉猎广泛的观点。格罗代克似乎又是从他自己的导师厄内斯特·施温宁格(Ernst Schweninger)那里获得“das Es”的,施温宁格是老一代著名的德国医生。但是,也像弗洛伊德所指出的那样,这个词的使用当然要追溯到尼采(Nietzsche)。不管怎么说,弗洛伊德所采纳的这个术语比格罗代克的术语具有不同的、更为明确的意义。它消除了,并且部分地取代了那些早期的术语如“潜意识”、“Ucs”和“系统潜意识”的定义不明确的用法。[175]

关于das Ich的观点是相当不明确的。当然,这个术语早在弗洛伊德之前的时代就被人们熟悉地使用着;但是他本人在其早期著作中提到的明确意义却并不明确。似乎可以觉察到有两种主要用法:一种用法是,这个术语把一个人的自身(亦译自性、自我,self)作为一个整体(或许包括他的身体)同其他人区别开来,另一种用法是,他把心灵的一个特殊部分的特征表示为具有某些特别的属性和功能。正是在这第二种意义上,弗洛伊德早在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弗洛伊德,1950a,第一部分[14])中就用这个术语对“自我”(ego)做了精心阐述;而在《自我和本我》中用来说明心灵的解剖学(the anatomy of the mind)也是在同一种意义上使用的。但是,在他的某些中介性的著作中,特别是与自恋有关的著作中,“自我”似乎和“自身”更趋一致。然而,要在这个词的这两种意义之间画一条线却并非总是那么容易的。[177]

但是,相当明确的是,在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一文中,弗洛伊德尝试对自我的结构和功能做详细的分析之后,他便将这个主题搁置一旁,几乎15年没有再涉及它。他的兴趣集中在研究潜意识及其本能,特别是性本能方面,研究它们在正常和变态的心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被压抑的力量起着同样重要的作用,这个事实当然从未被他忽略,而且他总是坚持这种观点;但对它们更仔细的考察却留给了未来。当前,给它们一个包容性的“自我”(ego)这个名称也就足够了。

有两个变化的迹象,大约都发生在1910年左右。在一篇《视觉的心因性障碍》(psychogenic disturbances of vision)的论文(1910i)中,似乎第一次提到了“自我本能”(ego-instincts)(标准版,第11卷,第214页),它把压抑的功能同自我保存(self-preservation)的功能结合起来。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发展是关于自恋的假设,这是1909年第一次提出来的,它为详细地考察自我及其在众多有关事物中的作用开辟了道路——例如,在《达·芬奇的童年回忆》(1910c)中,在《施莱伯的病例史》(1911c)中,在《对心理活动的两个原则的系统论述》(1911n)的论文中,在《论自恋》(1914c)的论文中,以及在《论潜意识》(1915e)这篇心理玄学的论文中。不过,在最后这本著作中出现了进一步的发展:曾被描述为自我的东西现在变成了意识(前意识)“系统”[system Cs(Pcs)]。[178]这个系统就是“自我”的先声,我们已经用这个新的、经过更正的术语对此做过描述,我们业已发现,这个术语和“意识”的性质之间的混乱联系已经被消除了。

Cs(Pcs)系统的功能已在《论潜意识》一文中列举过,包括下面这些活动如稽查作用(censorship)、现实检验(reality-testing)等,所有这些活动现在都被归并到“自我”之中。不过,有一个特殊的功能,对它进行考察将会导致重大结果——自我批判功能(the self-critical faculty)。这种功能以及相关的“罪疚感”很早便引起了弗洛伊德的兴趣,主要是在强迫性神经症(obsessional neurosis)方面。他认为强迫症是把童年时代所享有的性快乐转变为自我谴责,他对这个理论在稍早些时候给弗利斯的信中做了概括说明之后,在他的第二篇论文《再论防御性神经精神病》的第二节做了全面的解释。自我谴责可能是潜意识的,这种含义已在这一阶段表现出来,并且在《强迫性行为与宗教活动》[(1907b)标准版,第9卷,第123页]这篇论文中做了特别的说明。但是,正是通过使用“自恋”这个概念,才能对这些自我谴责(self-reproaches)的实际机制做出说明。在论自恋这篇论文的第三节,弗洛伊德从一开始便认为,幼儿期的自恋在成人中被取代为对在他自己内部建立的一个理想自我(ideal ego)的忠诚。然后,他提出了一种观点认为,可能存在着一个“特殊的心理机构”,其任务是观察现实的自我(actual ego),并通过理想自我或自我理想(ego idea)测量它——他似乎是不加选择地使用这些术语的(标准版,第14卷,第95页)。他把许多功能归因于这个机构,包括正常的良心、梦的稽查作用和某些妄想狂的幻想。在《悲伤与抑郁症》(1917e[1915])这篇论文中,他进一步认为,该机构应为悲伤的病理状态负责(同上,第14卷,第247页),并且更加明确地坚持认为,它是和自我的其他部分相分离的,而这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中就表述得更清楚了。不过,必须注意的是,在这里“自我理想”本身和与其实施有关的这个“机构”(agency)之间的区别被放弃了,这个“机构”被特别地称为“自我理想”(标准版,第18卷,第109~110页)。das über-Ich[179]的第一次出现是作为与“自我理想”相等同的事物(第28页以下),尽管它作为一种实施机构或抑制机构的作用,是在后来才取得支配地位的。确实,在《自我与本我》以及紧随其后的两三篇更简短的著作发表之后,“自我理想”作为一个技术术语几乎完全消失了。在《精神分析新论》(1933a)第31讲中有两三个句子重现了这个术语,但在这里,我们发现它又回到原始的区别了,因为属于超我的“一种重要功能”开始表现出来,作为“自我据以测量自己的自我理想的工具”——这与在论自恋这篇论文(标准版,第14卷,第93页)中自我理想第一次被引入时所用的术语几乎完全一样。

但是,当我们转向弗洛伊德对超我产生所做的说明时,我们发现这种区别似乎是人为的。(在第三章)所做的这个说明无疑是本书的一部分,在重要性上仅次于心灵三分法这一主题。在此超我被说成是派生于一种转换作用,即把儿童最早期的对象贯注(object-cathexes)转换成认同(或自居)作用(identifications):它取代了俄狄浦斯情结(Oedipus complex)的位置。这个机制[用自居作用和以前对象的心力内投(introjection)来取代对象贯注]最初被弗洛伊德(在研究《达·芬奇的童年回忆》中,1910c)解释为一种同性恋,一个小男孩通过使自己与其母亲相认同而取代了他对母亲的爱(标准版,第11卷,第100页)。然后,在《悲伤与抑郁症》(同上,第14卷,第249页)中他把同一种观点运用于抑郁状态。在《群体心理学与自我的分析》(1921c)的第七、第八和第九章里,又对这些不同种类的认同作用和心力内投做了进一步的、更精心的讨论,但是,正是在本文中,弗洛伊德才最终得出结论认为,超我派生于儿童最早期的对象关系(object-relations)。

在确立了他对心灵解剖学的新的解释之后,弗洛伊德开始考察它的含义,在本书的后面几页中他已经这样做了——探讨了心灵的分支结构与两类本能之间的关系,以及心灵的分支结构本身(特别是在涉及罪疚感时)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这些问题中有许多,特别是最后一个问题,将构成随后迅速写出的一系列其他作品的主题。例如,参见《受虐狂的节制问题》(1924c)、《俄狄浦斯情结的消解》(1924d)、《神经症与精神病》(1924b)、《神经症与精神病的现实性丧失》(1924e)以及《两性解剖差异所带来的心理后果》(1925j),这些均收集在本卷中,还有更重要的《抑制、症状与焦虑》(1926d),只是出版得稍晚一点。最后,对超我所做的更冗长的讨论,以及对恰当地使用“超我”、“良心”(conscience)、“罪疚感”、“惩罚需要”(need for punishment)和“自责”(remorse)这些术语的有趣考察,将在《文明及其缺憾》(1930a)的第七章和第八章中找到。

对本文的早期译本的选录包括在里克曼(Rickman)的《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著作选》(1937,第245~274页)之中。

第一版序言

本书所讨论的内容是对我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g)中所开辟的一系列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对此可以把我的态度,像我在那本书中所提到的[180],说成是一种善意的好奇心。在下文的论述中,这些思想和各种分析观察到的事实联系在一起,而且我试图从这种联系中得出新的结论;然而,本书并没有从生物学中借用新的成果。而且就这一点而言,本书与精神分析的关系比《超越快乐原则》更接近。其中包含的思想更具有综合性,而不具有思辨(speculation)的性质,而且这些思想的目的似乎是雄心勃勃的。不过,我意识到,这些思想仍然不过是一个最粗略的大纲,我非常愿意承认它们在这方面的局限性。

在这些论述中,还涉及那些在精神分析研究中尚未考虑过的主题,而且,这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某些由非分析学家,或在退出精神分析之前的一些前分析学家提出的理论。在别的地方我总是准备向其他一些工作人员表达我的谢意;但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觉得我并没有什么可以责备的地方。如果精神分析迄今为止还没有表现出它对某些事物的赞赏态度,这绝不是因为精神分析忽略了它们的成就,或者想要否认它们的重要性,而是因为精神分析走的是一条迄今尚未有人走过的独特的道路。而最后,当精神分析的思想达到这些目标时,其表现形式和在别人看来是大不相同的。

第一章 意识和潜意识

在这具有导言性的一章里,我并没有什么新东西可说,而且不可避免地要重复以前经常说过的那些话。

把心理生活划分成意识的和潜意识的,这是精神分析所依据的基本前提;并且只有这样划分,才能使精神分析了解在心理生活中那些既重要又普遍的病理过程,并在科学的框架中为其找到一席之地。我用另一种不同的方式再说一遍:精神分析不能接受意识是心理生活的本质的看法,但很乐意把意识看作是心理生活的一种属性,意识可以和其他属性共存,也可以不存在。

如果我能够假定,凡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都会读过本书,那么,我仍然准备发现他们有些人甚至在谈到这个地方也会突然停滞不前:因为在这里我们有了精神分析的第一个术语。对大多数已受过哲学教育的人来说,任何还不是意识心理的观念是这样令人难以置信,以致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荒谬的,简直可以用逻辑一驳即倒。我认为,这只是因为他们从未研究过催眠术和梦的有关现象——这种现象和病理现象大不相同——才得出这一结论的。因此他们的意识心理学不能解决梦和催眠的问题。

“有意识的”一词[181]首先是一个纯描述性的术语,它建立在最直接、最具有确定性的知觉基础上。其次,经验表明,一种心理要素(例如,一个观念)一般说来不是永远有意识的。相反,意识状态的特点是瞬息万变的;一个现在有意识的观念在片刻之后就不再是有意识的,虽然在某些很容易出现的条件下还可以再成为有意识的。那么,这个观念在中间阶段究竟是什么,我们还一无所知。我们可以说它是潜伏的,据此我们的意思是说,它能随时成为有意识的。或者假如我们说,它是潜意识的,那我们就是对它进行同样正确的描述。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潜意识一词是与“潜伏的和能成为有意识的”相一致的。哲学家们无疑会反对说:“不,‘潜意识’一词在这里并不适用;只要这个观念还处于潜伏状态,它就根本不是一种心理的东西。”在这个论点上和他们发生冲突只会引起一场文字战,而别无他用。

但是我们已经沿着另一条路,通过考察心理动力学(mental dynamics)在其中起作用的某些经验,发现了“潜意识”一词或概念。我们已经发现,就是说,我们被迫假定,存在着一些非常强大的心理过程或观念——一种数量化或实用的因素(economic factor)第一次在这里得到讨论——它可以在心理活动中产生日常观念所能产生的一切结果(包括也能像观念那样成为有意识的结果),虽然它们本身不能成为有意识的。这里我们不必详细重复以前常常这样解释过的东西。[182]我们只需要说,这正是精神分析理论之要点所在,同时还认为这些观念之所以不能成为有意识的其原因在于,有一定的力量和这些观念相抗衡。否则的话,它们就能成为有意识的,因此,这些观念和其他公认的心理元素显然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在精神分析技术中已经发现了一种方法,用这种方法可以把那个抗衡的力量消除,可以使还有问题的那些观念成为有意识的,这个事实使得这一理论无可辩驳。我们把这些观念在成为有意识的之前所存在的状态称为压抑(repression),并且断言,产生和保持这种压抑的力量在分析工作中被理解为抵抗(resistance)。

因此我们是从压抑理论中获得潜意识这个概念的。在我们看来,压抑就是潜意识的原型。但是,我们发现我们有两种潜意识一种是潜伏的但能成为有意识的,另一种是被压抑的,其本身干脆说,是不能成为有意识的。这种对心理动力学的洞察不能不影响到我们的术语和描述。那种潜伏的、只在描述意义上而非动力学意义上的潜意识,我们称之为前意识(preconscious);而把潜意识一词留给那种被压抑的动力学上的潜意识,这样我们就有三个术语,即意识(Cs)、前意识(Pcs)和潜意识(Ucs),它们不再具有纯描述意义。前意识可能比潜意识更接近意识,既然我们已经把潜意识称为心理的,我们就更会毫不犹豫地把潜伏的前意识也称为心理的。但是,与此相反的是,为什么我们不愿意和哲学家们保持一致,却要一致地从有意识的心理活动中区分出前意识和潜意识呢?哲学家们也许会认为,只要把前意识和潜意识描述为“类心理”(psychoid)的两种类型或两个阶段,和谐就会建立起来。但是在说明中的那些无尽的困难就会接踵而至;这样定义的两种类心理在几乎每一个其他方面都和公认心理的东西相一致,这个重要的事实从它们或它们最重要的部分还不为人所知的时候起,就被迫处于一种偏见的背景中。

只要我们不忘记,虽然在描述性意义上有两种潜意识,但在动力学意义上则只有一种潜意识[183],我们现在就可以舒适地着手研究我们的这三个术语了,即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为说明起见,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对这种划分不予理睬,但在另一些情况下,这种划分就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了。同时我们多少已经习惯了潜意识一词的这种模棱两可性,并且能把它们运用得很好。就我所见,要避免这种意义上的模棱两可性是不可能的;意识和潜意识之间的划分终究不过是一个要么必须“肯定”,要么必须“否定”的知觉问题,而知觉本身的行动并没有告诉我们一件东西为什么被知觉到,或没有被知觉到。谁也没有权利抱怨,因为实际现象所表达的动力因素就是模棱两可的。[184]

然而,在精神分析的进一步发展中已经证明,甚至这些划分也是不够的,就实际目的来说也是不够的。这已在多方面清楚地表明了;但是,决定性的情况如下。我们已经阐述了这种观念,即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心理过程的连贯组织,我们称之为他的自我。这个自我与意识相联系,它控制着能动性的通路——也就是把兴奋排放到外部世界中去的道路;正是心理上的这个机构调节着它自身的一切形成过程,这个自我一到晚上就去睡觉了,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它仍然对梦起着稽查作用(censorship)。自我还由此起着压抑作用,用压抑的方法不仅把某些心理倾向排除在意识之外,而且禁止它们采取其他表现形式或活动。在分析中这些被排斥的倾向和自我形成对立,自我对被压抑表现出抵抗,分析就面临着把这些抵抗排除的任务。现在我们发现,当我们在分析期间把某些任务摆在病人面前时,他便陷入困境;当他的联想应当接近被压抑的东西时,他却联想不下去了。于是我们告诉他,他被一种抵抗支配着;但他却意识不到这个事实,即使他从不舒服的感受中猜测到,有一种抵抗正在他身上起作用。他既不知道这是什么,也不知道如何描述它。但是,既然这种抵抗来源于他的自我并属于自我,这是毫无问题的,因此我们发现自己处在一种意识之外的情境之中。我们在自我本身也发现了某种潜意识的东西。它的行为就像被压抑的东西一样,虽然这种东西本身不是有意识的,但却会产生很大的影响,要使它成为有意识的,就需要做特殊的工作。从分析实践的观点来看,这种观察的结果是,如果我们坚持以前那种习惯的表达方式,并试图从意识和潜意识的争论中发现神经症,我们就会陷入无尽的混乱和困境之中。我们将不得不用另一种对立——这种对立源自我们对心理结构条件的理解——来代替这种对立,即有组织的自我,和被压抑的、从中分裂出去的自我之间的对立。[185]

不过,对于我们的潜意识概念来说,我们所发现的结果甚至更为重要。动力学方面的考虑促使我们做出第一次更正;我们对心理结构的知识则导致第二次更正。我们承认,潜意识并不和被压抑的东西相一致,而一切被压抑的东西都是潜意识的,这也是真实的。但不是说所有潜意识的都是被压抑的。自我的一部分——天知道这是多么重要的一部分——也可以是潜意识的,毫无疑问是潜意识的。[186]这种属于自我的潜意识不像前意识那样是潜伏的;因为假如这样的话,它如果不成为有意识的,就无法被激活,而使它成为有意识的过程就不会遇到这么大的困难。当我们发现自己面临着必须假定有一个不被压抑的第三种潜意识的,我们必须承认,成为潜意识的这种性质对我们来说已开始失去意义了。它成了可能具有多种含义的性质了。这样我们就不能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使它成为影响深远的、必然性结论的依据。然而我们必须当心,不要忽视了这种性质,因为作为最后的一着,究竟是成为意识的还是潜意识的,这种性质是看透深蕴心理学(depth psychology)之奥秘的一束唯一的光。

第二章 自我和本我

病理学的研究把我们的兴趣全部集中到被压抑的方面。既然我们知道,自我这个词在其适当的意义上可能是潜意识的,我们就希望更多地了解自我。到目前为止,我们从事研究的唯一的向导是意识和潜意识的区分标志;最后我们却发现这个区分标志本身就意义不明确。

现在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总是和意识密切相连的,即使潜意识的知识也只有使它成为意识的才能获得。但是且慢,这怎样可能呢?当我们说“使某事物成为有意识的”时候,这意味着什么呢?它是如何发生的呢?

就此而言,我们已经知道在这一方面我们必需的出发点是什么。我们说过,意识是心理结构的外表:就是说,我们已把它作为一种功能,划归到在空间上最靠近外部世界的系统了——这不仅仅指功能意义上的空间,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也指解剖学分析意义上的空间。[187]我们的研究也必须把知觉的这个表面器官作为一个出发点。

从外部(感知觉)和内部——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情感——获得的一切知觉从一开始就是意识的。但它是怎样在思维过程的名义下和我们可以——模糊地,不确切地——概括起来的那些内部过程联系起来呢?它们代表心理能量的移置(displacement),而这种能量是在付诸行动的过程中,在结构内部的某个地方获得的。它们是向着容许意识发展的外表前进呢?还是意识向着它们走来?这显然是一个人开始严肃地采用心理学生活的空间概念或心理地形学的概念时所遇到的困难之一。这两种可能性都同样是不可想象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要有一个第三种可能性。[188]

我已经在另一个地方[189]说过,潜意识观念和前意识观念(思想)之间的真正差别就在于此:即前者是在未被认识到的某种材料中产生出来的,而后者(前意识)则另外和字词表象(word-presentation)联系着。这是为这两种系统,即前意识和潜意识系统,而不是为它们和意识的关系,找到一个区分标记的第一次尝试。于是把“一件事情怎样成为意识的呢?”这个问题说成“一件事情怎样成为前意识的?”就可能更有利。且答案就会是:“通过和与之相应的字词表象建立联系而成的。”

这些字词表象就是记忆痕迹(residues of memories):它们一度曾经是知觉,像一切记忆痕迹一样,它们可以再次成为意识的。在我们进一步论述其性质之前,我们开始认识到一个新的发现,即只有那些曾经是意识知觉的东西才能成为有意识的,从内容(情感除外)产生的任何东西,要想成为有意识的,必须努力把自己转变成外部知觉:这只有借助于记忆痕迹才能做到。

我们把记忆痕迹想象为包含在直接与知觉意识(Pcpt-Cs)相连的系统中,这样,那些记忆痕迹的精力贯注就可以很快地从内部扩展到后一系统的成分上。[190]这里立刻使我们想起了幻觉,想起了这个事实,即最生动的记忆总是既可以从幻觉中又能从外部知觉中区分出来[191];但是我们马上还将发现,当一个记忆恢复时,记忆系统中的精力贯注仍将保存,而当精力贯注不仅从记忆痕迹向知觉的成分扩展,而且完全越过了它时,就会产生一种无法与知觉区分开来的幻觉。

言语痕迹(verbal residues)主要是从听知觉获得的[192],这样就可以说,前意识系统有一个特殊的感觉源。字词表象的视觉成分是第二位的,是通过阅读获得的,可以把它先放在一边,除了聋哑人之外,那些起辅助作用的词的感觉运动表象也是这样。一个词的实质毕竟是被听见的那个词的记忆痕迹。

我们决不要为了简化而被引入歧途,以致忘记了视觉记忆痕迹的重要性——即那些(和语词不同的)东西的重要性——或者否认通过视觉痕迹的恢复,思维过程就能成为意识的,在许多人看来[193],这似乎是一种适当的方法。在沃伦冬克(J.Varendonck)的观察中,研究梦和前意识幻想就能向我们提供这种视觉思维的特殊性质的观念。我们知道,成为意识的东西一般说来只是具体的思维主题,但却不能对这个使思维具有独特特点的主题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做出视觉的反映。因此,图像思维只是成为意识的一个很不完全的形式。在某种程度上,它比字词思维更接近于潜意识过程,而且毫无疑问,在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上它都比后者古老。

让我们回到我们的争论中来:因此,如果这是使本身就是潜意识的东西借以成为前意识的方法,那么,对于被压抑的东西怎样才能成为(前)意识的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做出如下回答。通过分析工作来提供前意识的中间联系就可以做到。因此意识就保持在原位;但另一方面,潜意识则不上升成为意识。

鉴于外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是相当清楚的。而内部知觉和自我之间的关系则需要做特别的研究。它再次引起了一种怀疑,即把整个意识归属于一个知觉-意识的外表系统是否真有道理。

内部知觉产生过程感觉,而过程感觉是以最多种多样的形式,当然也是从心理结构的最深层产生的。关于这些感觉和情感我们所知甚少;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它们的最好例子还是那些属于快乐—不快乐系列的东西。它们比从外部产生的知觉更主要,更基本,甚至当意识模糊不清时它们也能产生,我曾在别处[194]对其更大的经济学意义及其心理学的基础表示过我的观点。这些感觉就像外部知觉一样是多层次的;它们可能同时来自不同的地方,并可能因此具有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性质。

快乐性质的感觉并不具有任何内在推动性的特点,而不快乐的感觉则在最高的程度上具有这种性质。后者促进变化,促进释放(discharge),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不快乐解释为提高能量贯注,把快乐解释为降低能量贯注的原因。我们不妨把在快乐和不快乐形式下成为意识的东西描述为在心理事件过程中的一种量和质“都尚未确定的成分”;那么问题就会是,该成分是否能在它实际所在的地方成为意识的,或者是否必须先把它转换到知觉系统中。

临床经验做了对后者有利的决定。它向我们表明这个“未确定的成分”的举动就像一个被压抑的冲动(repressed impulse)。如果自我不注意强制,它就会施加内驱力。直到对该强制产生抵抗,释放行动被阻止,这个“未确定的成分”才能迅速成为不快乐的意识。同样,由身体需要而产生的紧张可保持为潜意识的,身体的痛苦也可如此——它是介于内外部知觉之间的一种东西,甚至当其根源是在外部世界时,它行动起来也像一种内在知觉。因此,它再次真实地表明,感觉和情感只有到达知觉系统才能成为意识的;如果前进道路受阻,即使在兴奋过程中和它们一致的那个“不确定成分”和它们做得一样,它们也不会作为感觉出现。于是我们就以一种凝缩的,并不完全正确的方式来谈论“潜意识情感”,它是和并不完全正确的潜意识观念相似的。实际上,差异在于,和潜意识观念的联系必须在它们被带入意识之前就得形成,而对本身可以直接转换的情感来说则无此必要。换言之,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区分对情感来讲是没有意义的,前意识在这里可以不予考虑——情感要么是意识的,要么是潜意识的。甚至当它们和字词表象联系在一起时,它们之成为意识的也并非由于这种联系,而是直接这样形成的。[195]

字词表象所起的作用现在已完全清楚。由于它们的作用,内部思维过程变成了知觉,它就像对该原理的证明一样,即一切知识的外部知觉中都有其根源。当思维过程的过度贯注发生时,思想是在实际意义上被感知的——好像它们来自外界一样——并因此被认为是真实的。

在把外部知觉与内部知觉和知觉-意识的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作了这种澄清之后,我们就可以继续研究我们的自我概念了。我们发现这显然要从它的中心,知觉系统着手,并且一开始就要抓住接近记忆痕迹的前意识。但我们已经知道,这个自我也是无意识的。

有一个作家从个人动机出发,徒劳地坚持认为他和纯科学的严密性不相干,现在我认为,听从他的建议我们会得到很多好处。我说的是乔治·格罗代克(Georg Groddeck),他一直坚持不懈地认为,在我们所谓自我的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行为基本上是被动的,正如他所表明的,我们是在不知道的、无法控制的力量下“生活”着。[196]我们都有同样的印象,即使它们没能使我们不顾其他一切情况,在为格劳代克的发现在科学结构中找到一席之地方面,我们觉得没有必要犹豫不决。我提议通过回忆从知觉系统出发,和从作为前意识的自我开始,并且步格劳代克的后尘将“本我”(id)的名字赋予心灵的另一部分,从回忆这个实体加以考虑,该实体向其他部分扩展,而其他部分行为起来就好像是有潜意识的“本我”。[197]

我们不久将看到,这个概念是否使我们有所收获,或者为描述或理解的目的起见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我们现在将把一个人看作是一个未知的,潜意识的心理本我,在它的外表就是从其中心,从知觉系统发展而来的自我。如果我们努力对此加以形象化的想象,我们可以补充说,自我并不包括整个本我,但只有这样做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使知觉系统形成(自我的)外表,这多少有点像卵细胞上的胚胎层。自我并未同本我截然分开,它的较低部分合并到本我中去了。

但是被压抑的东西也合并到本我中去了,并且简直就是它的一部分。被压抑的东西只是由于压抑的抵抗作用而和自我截然隔开;它可以通过本我而和自我交往。我们立即认识到通过我们对病理学的研究所勾画出来的几乎一切界限,都只和心理结构的表面水平有关——这是我们所知道的唯一水平。虽然必须说明所选定的形式对任何特殊应用来说没有任何夸张,而只想为说明的目的服务,但我们所描述的事态却可以用图表来表现[198]:

我们或许可以补充说,自我戴着一顶“听觉的帽子”,正如我们从脑解剖所知道的,它只在一边有,也可以说是歪戴着的。

显而易见,自我就是本我的那一部分,即通过知觉-意识的媒介已被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那一部分;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表面—分化(surface-differentiation)的一种扩展。再者,自我寻求把外界的影响施加给本我及其倾向,并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不受限制地占据主导地位的快乐原则。在自我中,知觉起的作用就是在本我中本能所起的作用。自我代表我们所谓的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和含有情欲的本我形成对照。所有这一切都和我们所熟悉的通常的区别相一致;但同时只能认为这种区别在一般的或“理想的”情况下才适用。

自我在功能上的重要性在这个事实中表现出来,这就是把对能动性的正常控制转移给我。这样在它和本我的关系中,自我就像一个骑在马背上的人,它得有控制马的较大力量;所不同的是,骑手是寻求用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一点的,而自我则使用借力。这种类比还可以进一步加以说明。如果一个骑手不想同他的马分手,他常常被迫引导它到他想去的地方去[199];同样如此,自我经常把本我的愿望付诸实施,好像是它自己的愿望那样。

看来除了前意识知觉系统的影响之外,还有另一个因素对形成自我并使之从本我中分化出来发挥作用。一个人自己的身体,首先是它的外表,是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皆可由此产生的一个地方。这一点可以像任何其他客体一样的被看到,但它把两种感觉让给了触觉,其中一个相当于一种内部知觉。心理生理学已全面讨论了身体以此在知觉世界的其他客体中获得其特定位置的方式。痛苦似乎在这个过程也起作用,我们在病痛期间借以获得的关于我们器官的新知识的方式,或许就是我们一般据以获得自己身体观念的一种典型方法。

自我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它不仅是一个表面的实体,而且它本身还是一种表面的投射。[200]如果我们想为它找一种解剖学上的类比,就可以很容易地把它等同于解剖学家的所谓“大脑皮层上的小人”(cortical hormunculus),它在大脑皮层上是倒置的,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它脚朝天,脸朝后,左侧是它的言语区。

自我和意识的关系已经多次探究过了,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事实有待于描述。由于我们习惯于不论走到哪里,都携带着我们的社会和道德的价值标准,因此,当我们听说低级情欲的活动场所就在潜意识中时,我们并不感到惊讶;另外,我们期望任何心理功能在我们的价值观标准上级别越高,就会越容易发现它通往意识的道路。但在这里精神分析的经验却使我们失望。一方面我们有证据表明,即使通常要求进行强烈反思的精细的和复杂的智力操作也同样可以在前意识中进行,而无须进入意识。这种例子是无可争辩的;例如,它们可以在睡眠状态中出现,如我们所表明的,当某人睡醒后立即发现,他知道了一个几天前还苦苦思索的困难的数学问题或其他问题的解决方法。[201]

但是,还有另一个现象,一个更奇怪的现象。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在有些人身上自我批评和良心的官能——这是一些心理活动,即排位级别特别高的活动——是潜意识的,并且潜意识地产生着最重要的后果;因此在分析中保持潜意识抵抗的例子绝不是唯一的。但是,这个新的发现却不顾我们有更好的批判判断才能,都强迫我们谈论一种“潜意识罪疚感”[202],它比其他的发现更使我们糊涂得多,而且产生了新的问题,特别是当我们逐渐发现,在大量的神经症里,这种潜意识的罪疚感起着决定性的实际作用,并在疾病恢复的道路上设置了最强大的障碍物。[203]如果我们重返我们的价值观标准,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在自我中不仅最低级的东西,就是最高级的东西也可以是潜意识的。就像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我们刚刚断言的有意识自我的证明:即它首先是一个身体的自我。

第三章 自我和超我(自我理想)

如果自我只是受知觉系统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本我的一部分,即现实的外部世界在心灵中的代表,那么我们要处理的事态就很简单了。但还有一个更复杂的问题。

我们假定在自我之中存在着一个等级,一个自我内部的分化阶段,可以称之为“自我理想”或“超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我已在别处提出了[204],它们仍然适用。[205]这个现在必须探究的新问题就是,自我的这一部分和意识的联系不如其他部分和意识的关系密切,这需要做出解释。

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稍微扩大一些我们的范围。我们通过假设(在那些患忧郁症的人里面),失去了的对象又在自我之内恢复原位,就是说,对象贯注被一种认同作用所取代[206],这样我们就成功地解释了忧郁症的痛苦紊乱。然而,在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该过程的全部意义,也不知道它有多么常见和典型程度如何。自此我们开始理解,这种替代作用在确定处在我所采取的形式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形成它的所谓“性格”方面也作出了很大的贡献。[207]

最初,在人的一生的原始口唇期,对象贯注和认同作用无疑是很难互相区别开来的。[208]我们只能假设,对象贯注在以后是从本我中产生的,在本我中性的倾向是作为需要而被感觉到的。在开始的时候还很不强壮的自我后来就意识到了对象贯注,并且要么默认它们,要么试图通过压抑过程来防备它们。[209]

当一个人不得不放弃一个性对象时,在他的自我中常常会发生一种变化,这种变化只能被描述为对象在自我之内的一种复位,就像在抑郁症里发生的那样;这种替换的确切性质迄今尚未为我们所知。通过这种心力内投(introjection),一种退行到口欲期的机制,可以使自我更容易放弃一个对象,或使该过程更容易成为可能。这种认同作用甚至可能是本我能够放弃其对象的唯一条件。无论如何,这个过程,特别是在发展的早期阶段,是一个经常发生的过程,它说明了这个结论,即自我的性格就是被放弃的对象贯注的一种沉淀物,它包含着那些对象选择的历史。当然从一开始就必须承认,有各种程度的抵抗能力,正如在某种程度上所表明的,任何特殊人物的性格都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或抵抗他的性对象选择的历史的影响。在有多次恋爱经历的女人中,似乎并不难在其性格特质中发现其对象贯注的痕迹。我们也必须考虑同时发生的对象贯注和认同作用的情况——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对象被放弃之前,它还会发生性格上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性格的变化将能从对象关系(object-relation)中幸存下来,并且在某种意义上保存它。

从另一种观点看,或许可以说,一个性对象选择的这种向自我的变化也是一种方法,自我能以这种方法获得对本我的控制,并加深和它的联系——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以默认本我的经验为代价的。当自我假定对象的特征时,可以这么说,它把自己作为一个恋爱对象强加给本我,并试图用这种说法补偿本我的损失。它说:“瞧,我这么像那个对象,你也可以爱我。”

这样发生的从对象-力比多(object-libido)向自恋力比多的转变,显然指的是对性目的的放弃,即一种失性欲化(non-desexualized)的过程——所以,它是一种升华作用(sublimation)。的确,这个问题出现了,应该受到认真的考虑,这是否并非总是通往升华作用的普遍道路,是否一切升华作用都不是由于自我的媒介作用而发生的,它一开始先把性对象力比多转变为自恋力比多,然后,或许继续给自恋力比多提供另一个目的。[211]以后我们将不得不考虑其他本能变化是否也有可能不是由这种转变造成的。例如,是否这种转变不会造成已经融合在一起的各种本能又分解。[210]

虽然这有点离题,但是,我们暂时不可避免地要把我们的注意力扩展到注意自我的对象认同作用。假如这些认同作用占了上风,并且变得为数过多过分强大,且互不相容,那么,取得病理学的成果将为期不远了。由于不同的认同作用被抵抗所互相隔断,可能会引起自我的分裂;或许所谓多重人格(multiple personality)这种情况的秘密就是各种认同作用轮流占有意识。即使事情不致如此,在四分五裂的自我的几种认同作用之间存在着冲突问题,这些冲突毕竟不能描述成完全病理学的。

但是,不论对这种被放弃的对象贯注的影响进行抵抗的性格能力在数年之后其结果可能是什么,童年最早期的第一次认同作用的影响将是普遍和持久的。这就把我们领回到自我理想的起源;因为在自我理想的背后隐藏着一个人的第一个而且是最重要的认同作用,以父亲自居的作用[212],这是在每个人的史前期就曾发生的。这显然并不是最初对象贯注的结果;这是一种直接的、即刻的认同作用,比任何对象贯注都早。[213]但是,属于最早的性欲期,并且与父母有关的这种对象选择,正常说来,似乎会在被讨论的那种认同作用中发现其结果,并将因此而强化前一种认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