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的质量与其数量之间,并不存在正比关系。有效的批评通常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的实质,使员工心悦诚服;而絮絮叨叨的指责却会增加员工的逆反心理,即使他们能接受,也会因为管理者语言缺乏重点而抓不住错误的本质。
严重的是,有些管理者似乎就是喜欢“得理不饶人”,员工越是认错,他咆哮得越厉害。这样的谈话进行到最后会是什么结果呢?一种可能是被批评者垂头丧气,另一种可能则是他们忍无可忍,勃然大怒,重新“翻案”,大闹一场而去。这时候,挨骂员工的心情基本上都是一样的,就是认为:“我已经认了错,还要抓住不放,实在太过分了。”
显然,管理者这么做是不明智的。有些管理者认为员工并非真心认错,实际上不论认错态度真假,认错本身不是坏事,所以要先肯定下来。然后便可循此思路继续下去:错在何处?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错误?造成了什么恶劣后果?怎样弥补损失?如何防止再犯类似的错误?只要这些问题,尤其是最后一个问题解决了,批评指责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须知有一千个犯错误的员工,就有一千条辩护的理由。员工能自我反省,承认错误,就不要太过苛求。总之,犯错是第一阶段,认错是第二阶段,改错是第三阶段。无论如何,在员工认错之后,管理者就要努力帮助他迈向第三阶段,而不是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