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因此批评他人时一定要平等相待,绝不能以审判者自居,更不能幸灾乐祸,甚至恶语中伤。否则,训斥不仅是对被批评者自尊心的损伤,更是人格上的侮辱。要心平气和地谈论问题,给员工一种爱护、亲近感。
无论任何团体,当员工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时,作为管理者无可避免地要对其加以斥责。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尊心,批评要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态度上的严厉不等于言语上的恶毒,切记,只有无能的管理者才去揭员工的伤疤。因为这种做法除了让人勾起一些不愉快的回忆,于事无补;而且除了使被批评者寒心外,旁观的人也一定不会舒服。因疮疤人人都有,只是大小不同,见到同事的惨状,只要不是幸灾乐祸的人,都会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
更何况,批评的目的是搞清问题,而不是搞臭员工。而且恰当的批评语言,还反映着管理者的心胸和修养问题,绝不能以审判官自居,恶语相向,不分轻重。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管理者,在严厉地批评了员工之后,一定不忘立即补上一句安慰或鼓励的话,“打一巴掌不忘揉三揉”。因为,任何人在遭受了领导的斥责之后,都会垂头丧气,对自己的信心丧失殆尽。如此,造成的后果必然就使他更加自暴自弃。
管理者若能适时利用一两句温馨的话语来鼓励他,或在事后私下对其表示,正是因为看他有前途,才会严格要求。受批评的员工必会深深体会“爱之深,责之切”的道理,而更加发愤图强。这样一来,员工不仅会牢记错误,而且还会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