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及教育活动
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Johann Friedrich Herbart,1776—1841年),德国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近代著名的教育家和心理学家。他被公认为近代教育学之父、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以及传统教育的代表人物。
1776年,赫尔巴特生于德国奥尔登堡一个律师家庭。11岁时,他开始研究逻辑学。赫尔巴特于12岁进入文科中学学习,在那之后,他开始研究康德的哲学著作,研究形而上学(Metaphysics),专注于自己感兴趣的领域。14岁时,赫尔巴特便利用自己的所学所思写了一篇哲学论文《意志自由》,使不少人深感惊讶。
1794年,18岁的赫尔巴特进入耶拿大学学习法学。毕业后,他便到瑞士的一个贵族家庭当了三年家庭教师。期间,他对教育事业产生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还专门拜访了当时著名的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并认真研究其教育思想,发表了介绍裴斯泰洛齐教育思想的论文。
1800年,赫尔巴特回到自己的家乡德国奥尔登堡,到不来梅一所教堂学校担任数学教师的工作。不久,赫尔巴特获得了博士学位,接着进入哥廷根大学担任讲师,教授哲学和教育学两门学科。1809年,他应聘去柯尼斯堡大学担任哲学和教育学教席。在那里他不仅讲课,而且积极参与教育改革。此外,赫尔巴特还创办了教学论研究所、教育研究所和师范研究班、附属实验学校,为培养优秀教师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赫尔巴特一生著作颇丰,教育代表作主要有《普通教育学》(1806)、《教育学讲授纲要》(1835)。
二、教育学的理论基础
(一)哲学基础
赫尔巴特所指的哲学主要是实践哲学,即伦理学,起着价值导向的作用。赫尔巴特继承了康德的一部分观点,如存在永恒的、普遍的道德原则。但同时,他又反对康德提出伦理规范的最高原则是“绝对律令”,赫尔巴特认为“以绝对的命令作为伦理学的起点是一种错误”。基于对前人思想的吸收和批判,赫尔巴特提出了伦理学包括五种道德观念,即“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内心自由”指要以理性克制欲望,指导意志;“完善”则要求意志坚定,不为外力所动;“仁慈”要求无争斗,协调人际关系;“正义”即守法;“公平”又称报偿,是指对故意作恶者予以应有的惩罚。
赫尔巴特认为,上述五种观念包含着意志道德的一切类型,并断言它们也是“巩固世界秩序”的“永恒真理”。赫尔巴特的实践哲学即伦理学观点为教育目的和教育基本方向的确定提供了理论依据。正如赫尔巴特自己所说:“如果教育理论完美地与实践哲学相结合,它将会在此发现教育学目标的所有明确内容”。
(二)心理学基础
在赫尔巴特看来,当时教育学的大部分缺陷是缺乏心理学的指导。因此,他十分强**育学必须以心理学为理论基础。他指出:“教育的首要学科,虽然远非其科学的全部,也许就是心理学”。[27]赫尔巴特不仅吸收了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莱布尼兹的“单子论”观点,还吸收了以洛克为代表的英国经验派的观点,继承和发展了裴斯泰洛奇的“教育心理学化”思想,力图构筑系统的心理学理论,作为教育理论的基础。
首先,赫尔巴特认为“观念”是心理活动最基本的要素。他把在教学中给学生提供的一切知识都称之为“观念”,将观念的同化和相互融合称之为“统觉”。赫尔巴特认为,教育中认识活动的过程就是统觉的过程,也就是学生在原有知识基础上去掌握新知识的过程。其次,赫尔巴特还注意到了人的心理机能与观念活动的内在关联,他主张将注意、兴趣和统觉联系起来。赫尔巴特将他的心理学思想直接运用到教育研究之中,大大推进了科学教育学的进程。
二、教育理论
(一)教育目的
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观是其教育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是培养道德,在《世界美学的启示》一文的开头,赫尔巴特就说到了教育的整个任务可以概括为道德概念之中。在他的代表作《普通教育学》中,他也明确地提到过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最高目的是养成有德行的坚强品格,也就是对于道德能够切实地实践,养成有德行的人格。另一方面,赫尔巴特还依据“完善”伦理学观点提出了教育的选择的目的是培养儿童多方面匀称的兴趣,从而达到一切能力的和谐发展。
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也称为必要目的和可能目的。必要目的即道德的目的,是指社会对人在政治上提出的要求,反映了资产阶级对制度的服从和迎合封建贵族的倾向。同时,他关于教育的可能目的即选择的目的表达了发展资本主义的愿望及其理想中的社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赫尔巴特的教育目的论反映了他思想中的矛盾。
(二)儿童管理
赫尔巴特认为儿童来到世界的时候是没有任何判断能力的,他们无法区分善恶是非,但是儿童却与生俱来的拥有“烈性”,即反叛精神,通常会不经意间扰乱成年人制订的各项规则,从而走向危害社会的道路。为了防止儿童这种倾向的发生,成人就要在一定程度上去想办法压制儿童的“烈性”。赫尔巴特认为对于尚未成熟的儿童就要采取强有力的压制手段来进行教育,而针对这种强有力的手段,我们称之为“管理”。管理是预防儿童走向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有利于儿童规则意识的树立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赫尔巴特认为学生没有与生俱来的意志,但他承认学生的可塑性,所以主张给予他们一定的约束,对他们进行必要的管理,从而防止学生向不正当的方向发展。赫尔巴特认为,儿童管理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一是为了避免现在和将来对别人或儿童自己造成危害;二是为了避免不调和斗争本身;三是为了避免参与他没有充分权利参与却被迫要参与的社会冲突。
赫尔巴特提出了以下几种管理儿童的措施。
一是威胁。赫尔巴特认为儿童本性不一,有些本性顽强,有些过于软弱,为了防止本性顽强的儿童为所欲为,防止个性软弱的儿童不能承受威胁,因此,赫尔巴特主张适当采用威胁和惩罚的管理方式,不允许儿童乱说乱动。
二是监督。赫尔巴特认为一旦放任儿童,不予教养和监督,则不可能培养出伟大品格,为了防止儿童有不遵守规则的行为出现,成人要对儿童进行监视和督促。但同时赫尔巴特也强调监督不要滥用,以免影响儿童的创造力、自信心和果敢精神。
三是命令。在教育需要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要求儿童听命于他,而儿童则应该果断服从。赫尔巴特也强调在命令过后,成人要向儿童做出解释,帮助儿童理解命令的原因和作用,引导他们将来自动遵循教育者的命令。
四是惩罚。赫尔巴特在其著作中谈到,“试图完全排除体罚是徒劳的,但是必须极少采用,从而使学生对体罚比真正执行体罚更望而生畏。”[28]赫尔巴特所指的体罚措施有批评、警告、罚站、禁食、禁闭等。
五是权威与爱。赫尔巴特认为人心屈服权威,在压制某种正在成长的邪恶意志上,权威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爱则是情感的和谐交流。赫尔巴特主张教育者要通过权威和爱两种手段深入儿童感情,只要激发了儿童感情,儿童管理就会变得比较容易。
(三)教学理论
1.“教育性教学”原则
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是多方面的,“教育性教学”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对近现代教育的发展产生过深远影响。赫尔巴特的教育性教学原则是指任何教学过程都必须具有教育的作用,甚至认为没有教学也就没有教育,即教学和教育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内在联系。
赫尔巴特认为教学的“教育性”体现在教学不仅仅是知识获得的过程,更是道德人格养成的过程。赫尔巴特的这种教学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扩充了教学的内涵,教学变得不再是狭隘的获取知识或是技能等这种显性的方面,还包括了更深层次的道德这个隐性的层面,二者均不能忽视。因此,道德培养和知识传授构成了学校教育的两个基本内容,形成了实施学校教育的两条基本途径,即通过情感和意志的训练陶冶道德情操;通过系统知识的传授启发学生自主学习。
2.教学阶段
赫尔巴特把教学程序分成四个阶段,在教学过程中,教学各阶段与心理活动状态、教学方法构成相互配合的关系。赫尔巴特确定教学阶段的具体步骤如下。
明了。这一阶段,学生的观念活动状态属于静态的钻研,从兴趣方面看为注意阶段。这时要求教师要尽可能简练、清楚、明白地讲解新教材,通过直观教具和讲解的方法进行明确的提示,使学生获得清晰表象,以便做好观念联合。
联想。这一阶段,学生观念活动状态属于动态的钻研,即要在旧观念的基础上形成新观念。从兴趣的特征看,则属于作为获得新观念前的一瞬间的期待阶段。这时应采取分析教学。教师与学生进行无拘束的、从容不迫的谈话。而这种谈话又必须是在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之上进行,以便引起学生已有的观念,使之建立起与新的观念产生最初的联合。
系统。这一阶段,学生的观念活动属于静态的理解,也符合探讨阶段。所以这时要在教师指导下寻找一些确切的定义和结论,同时也完全有可能得出各种各样的概括、结论以及规则、原则。由于需要得出各种各样的结论、概括,所以在教学方法上采用综合法,使新旧观念的联合明确化、系统化,形成新的概念、结论、规律。
方法。这一阶段,从学生的观念活动状态来说,已进入动态的理解,则符合于行动阶段,要由学生自己去做作业。在教学方法上是独立完成各种练习、演算及按教师指示来修改作业、练习等。最终达到能巩固和强化新观念,加强练习和知识运用的目的。
赫尔巴特一生最主要的工作就在于寻找这种教学程序并提供理论的说明。赫尔巴特的教学形式阶段论回答了教学上最实际的问题——怎样教的问题。19世纪下半期以后,赫尔巴特教学形式阶段理论广为世界各国的普通学校所采用,成了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理论指南。
(四)0~8岁婴幼儿阶段教育
赫尔巴特在《教育学讲授纲要》中专门论述了0~8岁的婴幼儿教育问题。他将婴幼儿教育分成0~3岁和4~8岁两个阶段。
1.0~3岁的教育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精心照料婴幼儿的身体。由于0~3岁的儿童四肢需要充分的活动,所以,赫尔巴特指出成人要为儿童提供安全的活动场所,鼓励儿童通过自己的尝试促进对事物的观察。同时,赫尔巴特认为,对于这一年龄阶段儿童实施智育也是非常必要的,智育主要以感观教育和语言教育为主,成人应该提供丰富的材料供儿童训练感官使用。语言方面,成人要避免不正确的表达给儿童带来的错误示范。在实施智育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儿童的健康状况,不宜使他们负担过重。德育方面,赫尔巴特则认为主要任务是防止这一阶段的儿童养成任性的习惯。因此,他主张要训练儿童服从成人的管理,对儿童的管理要及早进行,任何人不应听从儿童的摆布,要让儿童不断感受到成人的长处而觉得自己是无能为力的,这样他才会自觉服从成人的管理。
2.4~8岁的教育
德育方面,赫尔巴特认为要继续对这一阶段的儿童加强管理,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可按实际情况所允许的程度给予儿童一些自由,允许他们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智育方面,赫尔巴特认为这一阶段的儿童需要进行文化学习,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数数、组合、观察学习、计算、阅读、绘画、书写等。赫尔巴特还对组织这类教学活动的教学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有鼓励儿童提问、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寓教于乐等,如他建议将字母和数字写在小纸板上,做不同的组合,这样有助于阅读教学。
三、简评
赫尔巴特首次将心理学作为建构教育学的理论基础,使其教育学有了科学的外貌,赫尔巴特本人因而也成为科学教育学的开山鼻祖。赫尔巴特教育理论提出明确的教育目的、教学原则、阶段教学法等有利于教学实践的秩序化、明确化、规范化,使得教学过程有章可循,大大提高了课堂教学的实效等。可以说,赫尔巴特完成了教育史上一个阶段的重要历史任务,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与此同时,赫尔巴特过分地强**师、教材、课堂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传统教育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