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与古埃及、古巴比伦、中国并称为“四大文明古国”。但实际上有别于其他三个文明古国,古代印度只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是今天的南亚次大陆地区许多建立在部落制基础上的小王国。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1500年,位于该地区的达罗毗荼人创造了哈拉巴文化。公元前1500左右,哈拉巴文化衰落,由位于葱岭(今帕米尔高原)的中亚地区的游牧民族雅利安人(欧罗巴人种)征服了土著,在印度创立了更为持久的文明——吠陀文明。吠陀文明带有明显的原始文化色彩。然而它很快就加速度发展,并进入高水平的成熟期——婆罗门教文明。吠陀文明和婆罗门教文明是前后相承的一个整体,产生了今日印度人民视为自身文明之源的成果——吠陀经典、历史史诗、梵文、种姓制度……许多有形的和无形的东西一直延续到今天。
古代印度的教育以保持种姓压迫和宗教培养为核心,但在婆罗门教时期和佛教兴起时期,学前教育在形式和内容上各具特色。
一、婆罗门的学前教育
从公元前1000年到公元前600年,古代印度逐渐形成了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名曰种姓制度。它把从事不同分工的人群划分成4个等级(种姓):第一等级是婆罗门,即僧侣;第二等级是刹帝利,即武士;第三等级是吠舍,即农民和从事手工商业的平民;第四等级是首陀罗,即被征服者或奴隶。前两种为高级种姓,且当时的教育事业完全掌握在婆罗门手中,能接受教育的也主要是高级种姓。
在婆罗门家庭里,儿童3~5岁时,经过剃度礼,开始在家庭里接受教育。儿童学习内容主要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吠陀》经。吠陀意译为“明”,即知识、启示,是印度最古老的文献材料,主要文体是赞美诗、祈祷文和咒语,是印度人世代口口相传、长年累月结集而成的。婆罗门教传统上认为吠陀是天启的,祭祀是万能的,婆罗门种姓是至上的。吠陀先是由主(梵)传授给这个宇宙而创造的,然后通过古代的先知将永恒的真理传递给世人,再以师徒相传的方式小心谨慎地流传下来。所以它是一种人类直接听闻上天启示的经验,而不是由任何凡人的思想所完成。
古代印度实行家长制,婆罗门为保证种姓的世袭和尊严,婆罗门家庭里父亲必须在家里细心指导子女记诵《吠陀》经。《吠陀》经的学习极其困难,为避免亵渎主或神灵之嫌,所以儿童在学习过程中禁止抄写笔录,不准提问,只能死记硬背,直至烂熟于心。而《吠陀》由梵文写成,词义晦涩难懂,其学习的艰巨性骤然增加。儿童一般要经过10年学习,方能掌握4部《吠陀》经中的一部。婆罗门家庭的教育从儿童幼年开始,教育内容除教授《吠陀》经外,还有母亲负责其身体养护和传授生活知识、行为规范和风俗习惯。
刹帝利、吠舍种姓子弟虽也有学习《吠陀》经的任务,但学习的时间和数量远远低于婆罗门种姓的子弟,他们花费较多时间跟随父辈学习有关军事、农作、手工等方面的实际知识。至于首陀罗种姓的子弟,则毫无受教育的权利,奴隶主视他们为畜生,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而已。
二、佛教的学前教育
佛教教育在印度教育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其学前教育有家庭教育和寺庙教育之分。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5世纪,婆罗门教式微,且难以维系社会制度。反婆罗门教思潮之一的佛教应运而生,并逐渐取代婆罗门教成为印度的国教。
佛教为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王子乔达摩·悉达多(即释迦牟尼,约公元前566—前486年)所创。佛教教义的核心是:人的生、老、病、死都是苦的,苦的根源在于人有欲望,只要人们消除欲望,忍耐顺从,刻苦修行,才能达到“极乐世界”。它在产生时主要代表了印度四个种姓中属刹帝利和吠舍种姓的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和主张。佛教(特别是早期佛教)反对婆罗门教的种姓观念。认为人的高低贵贱并不是由于人的出身,而是由于人的行为。出身卑贱的人一样能成为贤人。如《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中说:“不应问生处,宜问其所行,微木能生火,卑贱生贤达。”又如《长阿含经·小缘经》中说:“汝今当知,今我弟子,种姓不同,所出各异,于我法中出家修道,若有人问:汝谁种姓,当答彼言:我是沙门释种子也。”佛教在这里明显是主张一种平等的观念。即反对婆罗门教的四种姓不平等理论。不过,客观地说,佛教反对种姓间的不平等是有一定限度的,它主要强调无论种姓高低都毫无例外地有权利加入佛教组织,修习佛法。它的种姓平等理论的出发点是为了把佛教的影响扩展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中去。
佛教的学前教育一般在家庭里进行,主要在信仰方面、公德意识的养成方面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方面,通过耳濡目染初步了解有关知识和内容。例如,父母要求儿童从小定期参加宗教仪式,吟诵简单经文,培养他们对佛祖的崇拜之情;教导儿童慈悲为怀,积德行善,普度众生;要求儿童打坐、早起、生活简朴、乐于吃苦,为自己以后皈依佛法、领受“五戒”[3],成为一名在家佛教徒做准备。
若有家长想令子女终生为僧为尼,可在儿童八岁时送入寺院或尼庵专心修行。也有五六岁儿童就申请入寺院或尼庵学习的。寺院、尼庵的学习无疑偏重佛教经典、教义,不仅需要天天背诵反省,还需要外出化缘,训练道德品质和言行举止。
古代印度的幼儿教育是与种姓制度和宗教神学密切相关的,其中婆罗门教的学前教育是以维系种姓压迫和培养婆罗门宗教意识为核心任务的,而佛教的学前教育主要以信奉佛祖、修行守规为基本特征。
小结
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时代,是由古代东方率先开始的。进入阶级社会后,人类社会的社会结构、家庭结构、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相对应,学前教育在教育性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方面与原始社会有了根本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学前教育具有阶级性、等级性;儿童由公育转变为以家庭教育为主;流行父权制,父亲在家庭里有绝对的权威;教育,尤其是特权阶层子弟的教育开始和劳动、社会生活脱节;教育的宗教色彩浓烈。
关键术语
埃及家庭教育;埃及宫廷教育;希伯来育儿习俗;婆罗门学前教育;佛教学前教育
思考题
1.简述古代埃及的学前教育。
2.简述古代希伯来学前教育的基本情况。
3.分析古代印度婆罗门教与佛教学前教育的不同之处。
[1] 转引自曾孚等编:《外国古代教育史》,第17页,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年。
[2] 朱维文:《希伯来文化》,第108~112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3] 佛教的五条戒律:戒杀生、戒偷盗、戒妄语、戒**、戒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