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的差异(1 / 1)

(一)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基本情况

基于本研究的样本分布以及政策分析的需要,研究者采用两种分类方法对办园性质进行划分,分类方法一将幼儿园分为四类:教育部门办园、小学附设园、其他公办园以及民办园;分类方法二是分成两类:公办园(教育部门办园+小学附设园+其他公办园)与民办园。

从表8-25可知,从全国范围看,教育部门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得分最高,为6.22分,接近良好水平;其次是其他公办园,得分为6分;再次是民办园,得分为4.64分,未达到合格水平;得分最低的是小学附设园,得分为3.85分。从东、中、西各个区域来看,均为教育部门办园得分最高,其次是其他公办园,再次是民办园,而小学附设园得分最低。东部地区,除小学附设园外,其他三类幼儿园都达到合格要求;中、西部地区,教育部门办园和其他公办园达到合格水平,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仅达到最低要求,未达到合格水平。总体上,东、中、西部地区教育部门办园和其他公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高于小学附设园和民办园。

表8-25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状况

图8-8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状况(分类一)

图8-9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状况(分类二)

按分类方法二:对公办园、民办园进行具体分析。就全国而言,公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得分为5.59分,达到合格要求,民办园为4.64分,满足最低要求。就东、中、西区域而言,公办园得分高于民办园,质量优于民办园;东部地区,公办园、民办园得分分别为6.45分、5.45分,均达到合格要求;中部地区公办园达到合格水平,民办园满足最低要求;西部地区,公办园、民办园均满足最低要求,未达到合格水平。

1.东、中、西部公办园、民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的差异

(1)东部地区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情况与比较

表8-26 东、中、西部区域公办园、民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的差异

由表8-26可知,在东部地区,空间与设施质量的各项指标上(子量表得分以及8个项目得分),公办园均高于民办园;在空间与设施子量表得分上,公办园、民办园分别为6.45分、5.45分,差距为1分;在8个项目层面上,公办园得分在6.14~7.14分,处于良好水平;其中室内空间得分最高,为7.14分,达到良好;得分最低是卫生间与饮水设备,为6.14分。民办园各项目得分在5.24~6.13分,处于合格水平,没有一个项目达到良好;得分最高的项目是室内空间,得分最低的项目是环境装饰与幼儿作品展示。

(2)中部地区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情况与比较

由表8-26可知,在中部地区,空间与设施质量的各项指标上(子量表得分以及8个项目得分),公办园得分高于民办园。公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得分为5.47分,达到合格水平,民办园为4.88分,接近合格要求。在8个项目层面上,公办园空间与设施各项目得分在5.16~6.31分,均达到合格要求;其中户外体育活动的设施得分最高(6.31分),接近良好水平,环境装饰和幼儿作品展示得分最低,为5.16分;民办园各项目得分在3.82~5.79分,各项目差异较大,其中得分最高的是室内空间,得分最低的是活动区角。

(3)西部地区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情况与比较

由表8-26可知,在西部地区,空间与设施质量的各项指标上(子量表得分以及8个项目得分),公办园得分高于民办园。公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得分为4.48分,民办园为3.98分,差距为1分;在8个项目层面上,公办园空间与设施各项目得分在4.02~5.84分,处于合格水平上下,其中户外体育活动的设施得分最高,为5.84分,达到合格要求,其余项目得分在3~4.99分,卫生间与饮水设备得分最低,为4.02分。民办园各项目得分在3.33~4.75分,满足最低要求,其中得分最高的是家具教学设备,得分最低的是活动区角。

2.东、中、西部同类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的比较

由图8-8可知,按分类方法一来看,东、中、西部教育部门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为东部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且均达到合格水平。其他公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为东部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且均处于合格水平。小学附设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为东部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且均处于最低要求水平。民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为东部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东、中、西地区差异较大。东部民办园达到合格水平,西部民办园处于最低要求水平。按分类方法二来看(见图8-9),可以发现,公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为东部、中部高于西部;民办园的空间与设施质量为东部高于中部,中部高于西部,东、中、西地区差异较大。

(二)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差异显著性检验

由表8-27可知,在分类方法一的情况下,不同办园性质下子量表得分与8个项目得分都有着显著的差异(p<0.01)。事后检验发现,教育部门办园与其他公办园之间在子量表空间与设施以及室内空间、家具教学设备、午睡空间与设施、活动区角、环境装饰和幼儿作品展示、户外体育活动的场地、户外体育活动的设施上均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小学附设园与民办园在活动区角、环境装饰和幼儿作品展示、户外体育活动的场地、户外体育活动的设施上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在控制城乡和区域变量后(见表8-27),不同办园性质下子量表空间与设施质量及其8个项目得分都存在显著差异(p<0.001)。事后检验发现,教育部门办园与其他公办园在子量表空间与设施及其8个项目上均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小学附设园与民办园在空间与设施、室内空间、家具教学设备、活动区角、环境装饰与幼儿作品展示、户外体育活动的场地、户外体育活动的设施6个项目上不存在显著差异(p>0.05)。

表8-27 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差异性检验(分类一)

表8-28 控制区域、城乡变量后不同性质幼儿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差异性检验

由表8-29可知,在公办园、民办园二分类的情况下,对公办园、民办园进行t检验,结果表明,公办园与民办园在整个空间与设施质量及其8个项目质量上均存在极其显著的差异(p<0.001)。公办园、民办园在活动区角、户外体育活动的设施差距最大。在控制城乡和区域变量后(结果见表8-30),公办园与民办园在整个“空间与设施”质量上存在显著差异(F(1,242)=62.068,p<0.001),在8个项目的质量上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其中“活动区角”上差异最大。

表8-29 公办园、民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差异t检验(分类二)

表8-30 公办园、民办园空间与设施质量差异分析(控制区域和城乡变量)